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二十单元繁体

第一百一十七課 同工們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讀經:創二18、21~24,林前七1~9、25~40,弗五22~33,彼前三1~7

壹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對於婚姻的問題,也應當有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解決,這個問題在主的工人身上相當重要:1

一 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保羅所題起對於信徒守童身的事,說得非常清楚又確定:

1 在二十五至三十五節給我們看見,守童身的好處是事奉主能彀特別殷勤,不分心,在工作上能彀專一。

2 但是,這話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的;從三十六至四十節指出;如果有人覺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歲到了,他就可以隨着自己的意願而行;如果需要結婚,那也可以,並不是犯罪。

3 一至九節給我們看見婚姻是為着防止姦淫;同時也指出,有的人,神給他們特別的恩賜,就不需要結婚,可是,那些沒有領受這樣恩賜的人,還是結婚的好,以免淫亂的事。

4 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還得維持神的話的平沖,不能說婚姻是污穢的:

a 我們必須清楚:婚姻是聖潔的,婚姻是神在創造裏的一個安排—創一27~28,二18、21~24,來十三4,箴十八22,十五18。

b “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

5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經結了婚,總要把家庭盡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讓主的工作能作得好—參林前七32~35。

二 青年弟兄姊妹需要留意擇配的問題:2

1 盼望青年弟兄姊妹對於婚姻,在神面前要把心開起來,沒有成見,冷靜的對付這件事;把每一件事帶到神面前好好考慮過。3

2 婚姻最高的成功,不只身體上有吸引,性情上有相同,能相扱,並且在屬靈上有一樣的目的;這就是說,你要事奉神,我也要事奉神:4

a 完全把自己奉獻給主,你都為着主,我也都為着主。

b 在一個家庭裏面,如果夫妻都是完全把自己奉獻給主,同心合意的為着事奉主,這一個婚姻成功的成分就非常高。

貳 家庭的關係必須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5

一 作主工作的人,必須注意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絕不能讓他(她)摸工作的事。

二 作工的人絕不能讓你家裏的人左右你的工作。

三 作主工作的人,不應當把弟兄姊妹屬靈的難處隨便告訴家裏的人。

叁 你們的時間若都用在事奉上,卻把家務撇下不管;我們對召會的事奉,應該有一個限度,使我們能顧到自己的家:6

一 我們不該以為,愛主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忽畧我們的家人;這麼作會絆跌我們的家人—提前五8,弗五25,六4,多二4~5:7

1 得勝者就是受操練過正確生活的人,這生活中主要的事就是愛主,並且不忽畧自己的責任。

2 我們首先需要愛主,並告訴祂:“主,我真愛你。我優先考慮的是你,不是傳福音或我的家庭。所以,主,關於如何安排家務事,並照顧丈夫和孩子,求你引導我並賜我智慧。”

3 我們若這樣禱告,主會引導我們;祂必定會以最好的方式安排這些事。

4 我們需要作丈夫或妻子,作母親或父親,不是憑着我們自己的人性,乃是憑着耶穌的人性—利二1,註1~4,約七37~39。8

5 我們絕不該以為我們若達到神的標準,就不再需要人性……我們越屬靈,就越有人性;我們若要活基督,就必須學習真正的有人性。(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第九篇)

二 我們必須花時間學習作丈夫或妻子:9

1 我們要把全副精神擺進去作,把家庭當作一件事情來作。

2 你如果要你的家庭變作成功的家庭,你就必須把它當作一件事情來作,必須花工夫來作;所有不留心,沒有意思要他的婚姻成功的,他的婚姻一定不能成功。

三 我們需要讓我們婚姻裏的愛生長:10

1 在結婚之後,他們就下手去餓他們的愛,所以他們的愛就逐漸的死掉。

2 愛是婚姻的根基,愛也是家庭的根基;用愛去餧養你的家,自然而然在這一個家庭裏就充滿了愛—弗五25,多二4。

四 丈夫要愛妻子,體貼妻子,敬重妻子—弗五25,彼前三7:11

1 保羅教導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召會,為召會舍了自己。12

2 雖然該因妻子是輭弱的器皿,而按情理體貼她—彼前三7。13

3 同時,也不該因她是輭弱的就輕看她,倒要敬重她,因為她是和自己一體,一同承受神生命之恩的;一個丈夫對妻子的愛和體貼,必須加上敬重,纔彀上他對待妻子的分量,纔彀對得起妻子—7節。

4 〔倪弟兄愛護妻子的榜樣〕:”明日……是〔我妻子〕逝世半周年之期……回首前塵,展撫遺物,叫我不能不一直心感悲痛。二十年來〔的監禁〕,不能一次伺候她,總是終生遺憾。一切都是我對她不起,害她困難……十余日來,深思〔她〕不能自己”——倪柝聲獄中書信,1972年5月6日(《倪柝聲—今時代神聖啓示的先見》,第183頁)。

職事信息摘錄:

主的工人對婚姻的問題需要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解決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對於童身和婚姻等問題,也應當有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解決。這些問題是許多人避諱不講的,但是我們覺得這些問題在主的工人身上相當重要,所以還是照着聖經的教訓來題起一下。

在二十五節保羅說,“關於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旣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就提出我的意見。”關於不嫁娶守童身,保羅沒有主的命令,但是他敢提出他的意見,是因為他蒙了主的憐憫,能向着主的權益忠信,並且因為他與主是一。他的意見發表主的願望,所以成為聖言的一部分。

但是,這話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的。從三十六節起,我們要注意的看。這一段話按原文可譯作:“若有人以為他待自己的童身不合宜,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以如願而行,並不是犯罪,結婚就是了。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保守他自己的童身,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結婚是好,不結婚更是好。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36~40)。這裏說得彀清楚,如果有人覺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歲到了,事情又是當行的,他就可以隨着自己的意願而行。守童身不守童身,要自己定規,不能由別人來代替定規。當然,如果要守童身,除了自己心裏定規以外,還要‘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而主要的問題還是在自己心裏如何決定。

(一)“不結婚。……賜給誰,誰纔能接受。……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那能接受的,就讓他接受。”(太十九10~12,參林前七7~9。)

所以,如果要免去分心的事,能有充分的時間殷勤的事奉主,那麼最好守童身。在主的門徒中,約翰是獨身的。此後,保羅也是獨身的。可是,如果需要結婚,那也可以,並不是犯罪。婚姻和童身的分別,並不是罪的問題,而是時間、殷勤、分心的問題。

婚姻是聖潔的。因為人的身體是神造的,人身體所有的要求也是神造的,所以婚姻是聖潔的。但是,人在婚姻之外有要求,那在神看來是罪。所以,為甚麼要結婚?就是要避免那在婚姻之外的關係。所以,婚姻不是罪,反而婚姻能防止罪;婚姻不是墮落,反而婚姻能防止墮落。

保羅在林前七章把婚姻說得很清楚,他說,“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被焚燒(另譯),倒不如嫁娶為妙。”(1~9)。這一段話指出,婚姻有一個目的是為着防止淫亂。同時也指出,有的人,神給他們特別的恩賜,就不需要結婚,可是,那些沒有領受這樣恩賜的人,還是結婚的好,以免淫亂的事。

我們絕不該把童身的問題拉得太長。我們要知道,保羅自己是獨身的人,可是他對提摩太說,末世的時候,有邪靈的道理要出來,他們要禁止嫁娶,這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所以,我們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還得維持神的話的平沖,不能說婚姻是污穢的。我們必須清楚:婚姻是聖潔的,婚姻是神在創造裏的一個安排,“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經結了婚,總要把家庭盡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讓主的工作能作得好。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如果你家裏的人是同工,那是另一件事;如果你家裏的人不是同工,那就絕不能讓他(她)摸工作的事。工作上的事,不應當傳到家庭裏去。作工的人絕不能讓你家裏的人左右你的工作。有一個弟兄說,他到某一個地方去作工,因為他的妻子替他答應了。這是希奇的事─妻子替丈夫答應了,所以就去作工!其實,不要說家裏的人不能代替他答應,就是任何的同工都不能代替他答應。家庭的關係必須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作主工作的人,不應當把弟兄姊妹屬靈的難處隨便告訴家裏的人。家裏的人要知道甚麼事,應當和一般的弟兄姊妹一同知道。有許多工作上的難處,就是作工的人在家裏隨便講話的結果。

還有一點我們也要加以注意,就是在弟兄對姊妹的來往或者姊妹對弟兄的來住中,必須保持一個正當的關係。如果有弟兄,有一個脾氣,專門喜歡在姊妹中間作工,這樣的弟兄,不能讓他作工。如果有姊妹,年紀相當輕,專門喜歡在弟兄中間作工,這樣的姊妹,也不能讓她作工。這個原則我們要嚴格的守住:在通常的情形裏,弟兄總是多向弟兄作工,姊妹總是多向姊妹作工。我們看神的兒子在為人的時候給我們留下的榜樣,約翰三章和四章的界限分得非常清楚:三章是主在夜裏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白天遇見撒瑪利亞的婦人;三章是主在屋子裏接待尼哥底母,四章是主在公用的井旁遇見撒瑪利亞的婦人。如果把三章的情形和四章的情形對調一下,那就完全不合式了。主對尼哥底母講話的情形和祂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講話的情形顯然不同,這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

我們不是說,弟兄和姊妹不該有來往,不該有交通;我們乃是說,如果有弟兄或者姊妹有一種癖性,有一種喜好,專門喜歡到異性的人中間去轉,那樣的人是非禁止不可的。當然,信徒在基督裏沒有男女的分別;在神的兒女中,弟兄和姊妹之間不是隔了一道牆,彼此是應當有許多很好的交通。但是,如果有的弟兄有一種習氣,專門喜歡和姊妹談話,如果有的姊妹有一種習氣,專門喜歡和弟兄談話,對於有這一種情形的人,要及時對付。盼望弟兄姊妹在來往的時候,能彀自然而然的有約束,不越分。如果有人越分了,跑到正常的交通之外去了,就要嚴格的對付。但願神施恩給我們,使我們在這些事情上能有美好的見證。(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十章)

我們需要與完全奉獻給主的人結婚

我們不只不應該娶一個非基督徒,或者嫁一個非基督徒,還應該在神面前有進一步的看見。請你記得,婚姻最高的成功,不只身體上有吸引,性情上有相同,能相扱,並且在屬靈上有一樣的目的。這就是說,你要事奉神,我也要事奉神。你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主,我也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主。你為着神活,無論是大事,小事,你都為着主,我也都為着主。這就是說要有奉獻。這比品格的可佩服更緊要。若是有了這一個,這一個婚姻就有了一個很結實的根基。你就看見說,在這婚姻裏面,兩個人在神面前有了一個厲害相同的地方。

在一個家庭裏面,如果夫妻都是完全把自己奉獻給主,同心合意的為着事奉主,這一個婚姻成功的成分就非常高。就是雙方在天然方面有一點不同,吸引方面有一點退落這些事還不會有攔阻,這一個家庭仍舊能彀很好。(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一篇)

不能忽畧我們的家庭

問:我們若結婚且有了孩子,要照顧家庭和出外傳福音,該如何平衡?

答:照顧我們的家和訪人傳福音同等重要。我們首先需要愛主,並告訴祂:“主,我真愛你。我優先考慮的是你,不是傳福音或我的家庭。所以,主,關於如何安排家務事,並照顧丈夫和孩子,求你引導我並賜我智慧。”我們若這樣禱告,主會引導我們。我建議每週兩次出外訪人傳福音。但是當某位姊妹試着將這事付諸實行,主也許會安排她的環境,以致她好幾周沒有空去訪人,反而必須留在家裏照顧孩子。然而,這意思不是主每週都會引導她這麼作。其他幾周主會為她安排,有空出外傳福音,也不會忽畧孩子或丈夫。主是主宰的,祂能作到這事。

若我們不愛主,只愛丈夫和孩子,那是另一回事。我們首先需要愛主;然後我們將這些事向主陳明,祂會以最好的方式安排。無論我們的家庭生活多忙,主仍會主宰的給我們時間,去訪人傳福音。我們不必天天出外;我們若規律的作,每兩周出外一次就彀了。我們需要禱告,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有空這麼作。規律的出外需要操練以及堅強的性格。我們需要有正確、正直的意志,並且不受我們起伏又不可靠的情感所影響。只在我們對召會生活覺得滿意時出外傳福音,意思就是我們的意志不正確,或者沒有在意志上有正確的操練;這說出我們的性格輭弱。除了要有操練並愛主,我們需要剛強的意志。我們該定意,無論如何我們都要為着主出外訪人。我們對召會光景的想法,不該影響我們出外訪人傳福音。

我們不該一忙碌起來,就忘記自己的責任。我們要有剛強的意志,好管制我們的生活,並且不該跟隨我們的情感。規律的作一件事會使我們受操練,並會使我們成為得勝者。得勝者就是受操練過正確生活的人,這生活中主要的事就是愛主,並且不忽畧自己的責任。我們不該以為,愛主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忽畧我們的家人。這麼作會絆跌我們的家人。我們不需要救許多人。我們每年只要救兩三個人,這是我們的職責。(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约的祭司体系,第八章)

丈夫需要愛妻子、同情妻子、尊重妻子

神對丈夫的這個吩咐,頂奇妙。我們都知道,服從的對面乃是管轄。神旣叫妻子服從丈夫,按理祂就該叫丈夫管轄妻子。但祂卻吩咐丈夫,要愛妻子。丈夫雖是作頭的,但神卻沒有吩咐他管轄妻子,只要他愛妻子。因為他作頭的權柄,必須藉着愛纔能運用。他對妻子沒有愛,他在妻子身上就難有權柄。他不愛妻子,就難得妻子服從他。凡自居作頭,而對妻子缺乏愛,或不彀愛的丈夫—有的弟兄實在就是這樣—就不能,也不該盼望妻子服從他。

丈夫對待妻子,要有愛,也要按情理。作丈夫的人,必須按情理對待妻子,因為妻子是比較輭弱的。按情理,就是憑理智,照事理,而不感情用事。一個丈夫若體貼妻子的輭弱,而憑理智,照各方面的實情,照顧她、對待她,纔真是愛妻子。但有的弟兄對待妻子,毫不憑理智,不照事理衡量一切,就是一味地照自己的愛好,逞自己的高興,感情用事,糊糊塗塗,以致不能好好作頭,就使妻子左右為難,好像無夫可靠,無頭可服。這是不該的!

雖然丈夫該因妻子是輭弱的,而按情理體貼她,卻不可因此就輕看她,倒要敬重她,因為她是和自己一體,一同承受神生命之恩的。雖然在神的安排裏,神是要丈夫作權柄,要妻子服權柄,並且在舊的創造裏,神是造得丈夫剛強,妻子輭弱,但是在神的眼光中,夫妻同是一個人,並且在神的救恩裏,夫妻是同樣的蒙恩得到神的生命。所以作丈夫的人,該一面體貼妻子的輭弱,一面又敬重妻子。

常看見有的丈夫雖愛妻子,體貼妻子,卻不敬重妻子。一個丈夫對妻子的愛和體貼,必須加上敬重,纔彀上他對待妻子的分量,纔彀對得起妻子。並且只有帶着敬重的愛和體貼,纔是真的愛和體貼,纔是靠得住的愛和體貼。(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聖經要道(卷三),第三十三題)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十章

2.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華語聚會與身體配搭,第二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約的祭司體系,第八章

5. 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第九章

6. 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三十章

7.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聖經要道(卷三),說明,第三十三章

8. 彼得前書生命讀經,第十九章,第二十三章

9.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主恢復中劃時代的帶領,第三册—主恢復的前景與生機事奉的建立,第十五章

10.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復的道路,第十九章

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十章

2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一章

3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一章

4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一章

5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十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華語聚會與身體配搭,第二章

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新約的祭司體系,第八章

8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二册,基督是實際,第十二章

9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二章

10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三十二章

11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聖經要道(卷三),說明,第三十三章

12 恢復本聖經,弗五25

1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聖經要道(卷三),說明,第三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