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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二十单元繁体
第一百一十八課 主工人對於錢財的態度
讀經:太六24,提前三8,彼後二3、14~15,猶11,多一11,提前六3~5,路九3,約六5、7,太十四14~21,徒二十33~34,林後二17,八21
壹 我們需要看見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事奉神的人,對於錢財的態度到底是如何的—太六24,提前三8,徒二十33,帖前二6,林後二17,八21:1
一 作工的人摸着錢的地方很多,這也是一個基本的問題。
二 錢財的關不能過去,就不能作工—提前三8,參多一7,彼前五2:
1 基督徒對於錢的基本看法就是,瑪門是站在神的對面的,所以瑪門在神的兒女身上是應該被棄絕的—路十六10~13。
2 對於錢出事情,就不能作甚麼。
貳 我們需要看見錢財和道路、道理的關係—彼後二15,猶11,林後二17,提前六5:2
一 巴蘭的的確確是先知,沒有錯,可是錢影響了他的道路,叫他的道路走向錯謬裏去了—彼後二15,民二二5~35:3
1 巴蘭乃是一個為利奔跑的先知;他的先知職分是出賣的—申二三4,參約二16。4
2 巴蘭的道路沒有別的,就是受錢的影響—彼後二15,猶11:5
a 一個人在主面前,如果錢的問題沒有解決,錢的能力在他身上沒有脫離,那麼他所在的地方必定和錢發生關係;自然而然他是看供給的問題;供給就變作帶領—士十七7~11,十八17~20。6
b 如果有一個弟兄,錢的問題沒有解決,他的腳蹤就難免走在巴蘭的路上,這是一點不希奇的事;這樣,他的道路就變作看供給有沒有。
c 一個作工的人,如果對於錢財不是獨立的,不是不受錢的影響的,他就不能作神的執事。
二 巴蘭心中習慣了貪婪,所以一有引誘就走差了路—彼後二14~15:7
1 巴蘭接受巴勒的話,不是他第一次心中起貪婪,乃是他心中習慣了貪婪—14節。
2 貪婪是心中的問題,但是能彀變作習慣;一個人被貪婪抓住了,一次貪婪,兩次貪婪,多次貪婪,貪婪就成為習慣了。8
3 所以,錢的影響力量如果不連根拔掉,不拔得乾淨,那只要一有錢的引誘,你就跟它走,你就沒有用。9
三 如果有人,他的路是受錢的支配,過些日子,你看見,他的道理也受錢的支配—3節,多一11,林後二17。10
四 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種的賺錢更卑鄙—提前六3~5、7~10,猶16:11
1 你要作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每一個作工的人,在這一件事上必須剛強。
2 如果有任何人在這件事上叫你的道路不正直,你絕不能給他留餘地—徒八18~21。
叁 我們需要看見主耶穌怎樣在錢的事上訓練祂的門徒—路九3,太十四14~21,十五32~39:12
一 在路加福音九章三節主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手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各人也不要有兩件裏衣”:
1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一個被主差遣出去的人,對於錢囊是不注重的,他整個人是擺在信息裏,不是擺在錢囊裏。
2 福音的要求是要你絕對的注意福音;福音的要求要你注意到一個地步,這些物質的東西都不成問題,只有福音在你心上的問題。
二 主耶穌在五千人、四千人喫飽的事上訓練門徒—太十四14~21,十五32~39:13
1 門徒們是巴不得主叫眾人散開,讓他們自己去買喫的;而主耶穌卻說,“你們給他們喫罷”(十四16);有一個門徒一聽,他想不得了,就回答說,“就是二百銀幣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彀的”—約六7。
2 主在那裏給他們看見,每一個作主工作的人,是捨得給人的人;錢如果在你身上這麼大,你不能作主的工—林後十二15。
3 一直計算錢的人不是神的僕人,乃是瑪門的僕人;所以我們要學習從錢裏出來—約十二3~6。
肆 我們需要看見保羅對於錢財的態度—徒二十33,腓四18:14
一 在行傳二十章三十三節,保羅對以弗所人說,“我未曾貪圖過任何人的金、銀、衣服”:
1 他在神面前作工的時候,他自己有一件事能彀講得出,就是我沒有想要任何人的東西;任何人的金,任何人的銀,任何人的衣服,我心中根本沒有意思要。
2 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所應該共有的態度。
二 在腓立比書四章十八節保羅說,“我一切都收到了,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15
1 普通的報告往往是說我們缺了多少,好讓人知道了把錢送來;但是保羅對惟一送他錢的腓立比召會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
2 在這裏有一個人,他的靈非常美麗,他是一個對錢一點沒有感覺的人;錢在他身上不發生感覺。
伍 我們需要看見保羅對於召會所要作的,有捐項經過他,要他處理別人的錢的時候,他有甚麼態度—林後八16~23:16
一 在哥林多後書八章二十一節保羅說,“留心作善美可敬的事,不但在主面前,也在人面前”。17
二 當他替人把錢送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他在手續上非常清楚;保羅請兩個弟兄在那裏管錢,三個弟兄在那裏管錢,保羅自己不管錢。
職事信息摘錄: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事奉神的人,對於錢財的態度到底是如何的呢?這是一件相當重的事。這一個關不能過去,就不能作工。對於錢出事情,就不能作甚麼。作工的人摸着錢的地方很多,這也是一個基本的問題。
基督徒對於錢的基本看法就是,瑪門是站在神的對面的,所以瑪門在神的兒女身上是應該被棄絕的。我們必須不落在瑪門的勢力之下。絕對沒有一個作工的人自己沒有脫離瑪門的勢力而能彀勸弟兄姊妹脫離瑪門的勢力的,絕對沒有這件事。如果我們自己受瑪門的支配,我們自己受瑪門的捆綁,我們要叫弟兄姊妹脫離瑪門的支配,脫離瑪門的捆綁,那是絕不可能的事。作工的人應當恨惡懶惰,作工的人也應當恨惡瑪門的勢力。不然的話,在神的工作上沒有用。所以錢財的問題是大問題。關於錢財的問題,我們在這裏要談幾件事。
第一,就是錢財和道路、道理的關係。我們知道,舊約裏面有巴蘭,新約裏面也多次題起巴蘭的道路和巴蘭的教訓。關於巴蘭的事,在彼得書裏題起,在猶太書裏題起,在啓示錄裏也題起。這給我們看見,神是如何的注意巴蘭的事。巴蘭乃是一個為利奔跑的先知。換句話說,他的先知職分是出賣的。巴蘭並不是不知道他自己的地位;巴蘭知道。巴蘭也不是不知道神的心意;巴蘭知道。巴勒要咒詛神子民的時候,巴蘭知道他不能咒詛神的子民,因為以色列人是神所賜福的。可是,巴蘭因為巴勒應許他要甚麼就給甚麼,所以一再到神面前去問我可不可以去。最後,神對他說可以去。許多人有一個基本的錯誤,以為這個叫作等候神。其實,如果巴勒沒有給他這樣的應許,他就根本不會去求問,因為他清楚知道這不是神所要作的事。神是要賜福和看顧,神不是要咒詛。可是巴蘭因為巴勒給他這樣應許的緣故,所以他一再去問神。神後來對他說“去”,並不是神的旨意要他去,乃是神許可他去,讓他去而已。在神看來,旣然巴勒的東西可以叫你有這麼多的禱告,那你就去罷!巴蘭的的確確是先知,沒有錯,可是錢影響了他的道路,叫他的道路走向錯謬裏去了。
一個人在主面前,如果錢的問題沒有解決,錢的能力在他身上沒有脫離,那麼他所在的地方必定和錢發生關係。自然而然他是看供給的問題,有供給的地方就去,沒有供給的地方就不去,供給就變作帶領。如果有錢的供給就去,那麼,一個地方貧窮,就自然而然的,若不是不去,也就是很快的離開,有些地方是豐富的,就自然而然的,腳蹤受當地供給的影響,卻還以為是神給他的帶領。有的人的禱告,有的人的引導,是因着供給的緣故,供給變作他所注意的。利、錢,叫巴蘭不斷的到神面前去麻煩神,一再的問神我可不可以上那一個地方去。十幾年前,有一個年老的弟兄在那裏感慨說,“那麼多神的僕人為着錢!多少貧窮的地方沒有人去照顧,許多大的地方,豐富的地方,卻有許多人常常去,是不是在引導上有問題?”這話說得相當的重。如果有一個弟兄,錢的問題沒有解決,他的腳蹤就難免走在巴蘭的路上,這是一點不希奇的事。這樣,他的道路就變作看供給有沒有;供給多少,就變作他道路的方向。如果這個地方是貧窮的,他就不去,或者少去,或者去了趕快就走;如果那個地方的供給多,他就多去,或者老住在那裏。這樣的人,錢變作他的帶領,神只好對他說,去罷。一個作工的人對於錢不能獨立,就沒有用。一個作工的人對於錢不能像保羅那樣的誇口,就沒有用。一個作工的人,如果對於錢財不是獨立的,不是不受錢的影響的,他就不能作神的執事,他必定走巴蘭的路。有的人頂容易受錢的引導,他的路也就受了錢的影響。這個叫作巴蘭的道路。巴蘭的道路沒有別的,就是受錢的影響。所以願意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個個從錢裏面出來,不讓我們有一個是就食的人。求神不讓我們作工的地方成了我們就食的地方,因為作工的地方一變作就食的地方,我們就為錢所制伏。神的僕人受了錢的帶領,神的僕人受了瑪門的支配,這是多可憐、多羞恥的事!如果我們不是伏在神的腳前求神引導我們的路,而是受錢的支配,這是可羞恥的事!一個人如果沒有徹底的從錢裏面出來,那麼,他說受神的引導的時候,許多時候卻是受錢的捆綁。這樣的事情太可恥!當然,題起錢的事,那是太外面的事。如果我們所信的神是活的,那就任何地方都能彀去;如果我們所信的神不是活的,那我們還是趕快告退,不作更好。如果我們又要傳一位活的神,而我們的道路又要受錢的引導,那是羞恥的事,非常羞恥的事!
在新約裏面,彼得也曾對我們說起巴蘭的道路,他給我們看見巴蘭的道路到底是怎樣的:“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彼後二14)。這裏注意習慣。貪婪是心中的問題,但是能彀變作習慣。一個人被貪婪抓住了,一次貪婪,兩次貪婪,多次貪婪,貪婪就成為習慣了。“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15)。一個人習慣了貪婪就怎麼作?就離棄正路,就走差了,就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弟兄姊妹,神有祂規定的路,到底我們該走在哪裏呢?有一班人,是離棄了正路,他們走差了路,他們隨從巴蘭的路。巴蘭的路是甚麼呢?巴蘭,是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這相當清楚的告訴我們,巴蘭的路,就是人出賣自己先知的職分。福音是不賣的,先知的職分也是不賣的。神的福音我們不能賣,先知的職分我們也不能賣。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出賣他先知的職分,他路走錯了。他心中習慣了貪婪,所以一有引誘就走差了路。巴蘭接受巴勒的話,不是他第一次心中起貪婪,乃是他心中習慣了貪婪。弟兄姊妹,你看見這一個重點麼?因為是習慣了,所以當巴勒一給他錢,他就離棄正路了。所以,錢的影響力量如果不連根拔掉,不拔得乾淨,那只要一有錢的引誘,你就跟它走,你就沒有用。所以,要我們的路走得正直,錢的拒絕就得徹底。不然的話,外面可以受引導,外面可以禱告,外面可以求神的旨意,我們的路還是走錯了。巴蘭也禱告,巴蘭也尋求神的旨意,巴蘭也等候神,但是巴蘭還是走錯了路。請你記得,如果錢在你心裏有了地位,如果貪婪在你心裏成了習慣,你也會多次到神面前去禱告說,“主阿,你讓不讓我到那一個地方去,”可是錢支配了你,你沒有正直的路可走。
保羅對提摩太也有同樣的話。保羅對提摩太講話的時候,特別注意這件事。他在提前六章三至五節說,“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這一種傳異教,傳各種各樣古怪的道理,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的人是怎樣的人呢?“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辭,從此就生出嫉妒、分爭、毁謗、妄疑,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在這裏有一件頂希奇的事,你若回頭去讀召會的歷史,你能看到,所有傳異端的人,沒有一個肯像保羅那樣為着福音費財費力的。傳異端的人都是從異端裏面得利的。他們是看擺了多少進去能彀拿多少出來。我們盼望沒有一個傳福音的人想從誰身上有所得。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這一種的賺錢,乃是最卑鄙的事,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個更卑鄙。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全世界最卑鄙的事。作工的人對於利,都必須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作工。弟兄姊妹,你要作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寧可餓死,不能盼望得利。每一個作工的人,在這一件事上必須剛強。如果有任何人在這件事上叫你的道路不正直,你絕不能給他留餘地。我們要嚴格的跟從我們的主。弟兄姊妹,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絕不可以出賣。對於錢財,我們的心如果不是死的,我們的態度如果不是獨立的,那我們還是不摸主的工作好。六節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真實的利是在這裏:敬虔我就知足了,敬虔就不要求甚麼了,敬虔就不盼望得甚麼了,敬虔就以我所有的為彀了。這是利,這是一個大利。如果敬虔是一個手續叫我們得錢,這是最羞恥的事。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底下七至十節的話,特別是作工的人應當聽的:“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剌透了。”弟兄姊妹,我們不應該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我們對於錢的態度要完全獨立。如果在這一點上有難處的話,我們還是有另外的職業更好。我們絕不能落到一個地步,受錢財的帶領來說話,受錢財的帶領來作事。我們寧可帶着一個職業,好好的事奉神,那還是對的。沒有一個人可以在錢財上馬虎,在錢財上羞辱主的名。每一個作工的人,在錢的事情上必須乾淨。無論如何,總要從心中蒙拯救,總要絕對。因為在錢上不乾淨是在神的話語裏定罪得最厲害的事。
第二,我們來看主耶穌怎樣訓練祂的門徒。路加九章記載主差遣十二個門徒出去。十章記載主差遣七十個人出去。在四福音中,只有路加記載主差遣七十個人的事。當十二個門徒被差遣的時候,主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九3)。這裏有許多東西主叫他們不要帶。等到七十個人出去的時候,主對他們說,“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十4)。這裏有一點是和九章所說的相同的,就是錢的問題。換句話說,一個人要出去作工,錢的問題不存在。後來主問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二二35)。底下,主接着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6)。那是因為時代不同了,主耶穌已經被棄絕了。但是在以色列人接受主的時候,可以不帶。現在的問題乃是說,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一個被主差遣出去的人,對於錢囊是不注重的,他整個人是擺在信息裏,不是擺在錢囊裏。我這個人出去,是為着見證拿撒勒人耶穌是神所立的主,我的態度是擺在這個信息裏,不是擺在錢囊裏。換句話說,能彀出去作工的人,是對於錢的問題能彀出來的人。如果我要為着主,走徧各鄉各城去傳天國的福音的話,我這個人就必須不是像駱駝一樣。我不能自己作一個駱駝,穿不過針眼,進不去神的國,而站在外面告訴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神的國。這是作不到的。
甚麼叫作“不帶”呢?意思就是說,福音的原則,與錢囊和兩件衣服的原則是不相符的。人出去傳福音的時候,就顧不得這些。人出門的時候,錢袋要帶,好放錢,拐杖要帶,好走路,衣服要帶兩件,好更換:這些都是需要的。在路加二十二章,主說你們可以帶。但是在九章主差遣十二門徒的時候,在十章主差遣七十門徒的時候,為甚麼主說不要帶?祂說不要帶是給我們看見說,傳福音的人根本不以這些事為念。如果今天有差遣,我就出去;有兩套衣服我出去,只有一套衣服也出去;有拐杖行,沒有拐杖也行;有錢行,沒有錢也行;有錢囊,帶錢行,沒有錢囊,不帶錢也行。這樣纔是傳福音。這是主差遣十二個使徒、七十個門徒出去作工的時候給他們受的訓練。弟兄姊妹,你要清楚這一個。如果一個人要傳福音,這些事情根本不是問題,根本不成問題。這些事情在你身上如果是問題的話,那還是不出去的好。我們要傳福音,衣服不成問題;我們要傳福音,錢囊不成問題;我們要傳福音,拐杖不成問題。如果拐杖在你身上是問題的話,那你不能傳福音;如果幾件衣服在你身上是問題的話,那你不能傳福音,福音的要求是要你絕對的注意福音。福音的要求要你注意到一個地步,這些物質的東西都不成問題,只有福音在你心上的問題。出去的時候,有人接待行,沒有人接待也行,總是站在神面前作一個光榮的,能彀作主見證的人。所以主說,“無論進那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十5)。這個樣子多好看。一個作工的人,是給平安的人。一個作工的人,要尊重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能彀作貧窮的人,但是我們不能作失去體統的人。沒有一個作工的人可以錯誤到失去體統。如果到那裏,人不接受,那怎麼辦?主說,“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九5)。你看見神僕人們的體統麼?他們不是給人趕出來,覺得難為情,怨歎說,“真是倒楣,走錯了人家;”他們乃是把腳上的塵土都跺下去,連那城裏的塵土都不要。神的僕人有他的體統。神的僕人可以貧窮,神的僕人不能失去體統。這件事情如果不弄好,神的工作不能作。一個作工的人要好好的在神的面前辦交涉,必須把錢的問題在神的面前辦交涉。不然的話,就不能作主的工,因為錢的問題是相當嚴重的。
在行傳三章裏面,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說,“金銀我都沒有”(6)。我們在這裏看見,彼得和約翰被主帶到一個地步,“金銀我都沒有。”雖然在二章有那麼多的錢,但是在三章“金銀我都沒有。”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怎麼說呢?他說,“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他們被帶到一個地步,那麼多的錢經過他們的手,他們卻是“金銀我都沒有。”所以,弟兄姊妹,你不作工則已,要作工,在錢的事上就得剛強。你在錢的事上一輭弱,那你就在其他的事上也都輭弱。一個人在工作上能彀那麼強,一點不搖動,有一個基本的緣故,就是他在神面前對於錢是可靠的,神能彀信託他。(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異象、生活與工作,第十六章
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2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3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4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5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6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7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8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9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0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1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2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3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4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5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6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7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