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二系列 工作的再思

工作的再思
第五篇 使徒所设立的召会

读经:太十六18,十八17,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腓一1,弗四3

壹   使徒出去,到各地作工,有人得了救,他们就在各地成立了召会;然后在那些召会里设立了长老,叫他们管理当地的事务;召会有两样,一样是惟一无二的召会,一样是一处一处的召会;一样是召会,一样是众召会—太十六18,十八17,启二1、8、12、18,三1、7、14:

一      马太十六章十八节这一个召会,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一切蒙主耶稣的宝血所救赎,圣灵所重生的人;这是普遍的召会,这是神惟一的召会,是单数的召会;这个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二      马太十八章就大不相同;十八章乃是指一个地方里面的召会说的;这种召会乃是一处一处的,乃是多数的—17节。

三      普遍的召会,是生命的,是一种生机上的联合;一处一处的众召会,是有形体的,所以有形式上的组织,有长老,有执事—十六18,十八17。

贰   我们要看见众召会成立的根据乃是因地方不同的缘故—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

一      按地方来立召会是圣经惟一的方法,是圣经惟一的理由,是圣经惟一许可的理由—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

1     比方启示录二、三章在以弗所的召会、在士每拿的召会、在别迦摩的召会、在推雅推喇的召会、在撒狄的召会、在非拉铁非的召会、在老底嘉的召会,她们就是以地方的缘故(因为信徒们所在的地方不同的缘故),分成七个召会了—二1、8、12、18,三1。

2     在圣经其他的地方,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路司得的召会、在哥林多的召会、以及其他圣经中所记载一切的召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

二      除了以地方的方法来分之外,再无其他许可的方法,再无其他命定的理由来分了;此外任何的方法,任何的理由,都是出乎人的,都是出乎肉体的,都是圣经所没有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三      圣经中的召会都是地方的召会;圣经中根本没有国的召会,省的召会,或者区的召会;圣经中所有的,是在以弗所的召会、在罗马的召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四      圣经就是以一个人民团聚在一起的城,作为召会所在地的单位;这一种以地方分别召会的办法,实在是神的智慧,保守祂的孩子免去许多的难处—林前一2,申十二5~18。

叁   召会,在圣经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还有两个事实,就是召会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徒二41,四4,八1:

一      召会的单位乃是一个城(地方);比一个地方还要小的召会是不够单位的,没有设立作一个单独召会的资格;一个地方的召会乃是一个最小的召会了—罗十六1,徒八1,十三1。

二      另一方面,召会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徒二41,四4,八1:

1     圣经里没有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没有在以弗所的众召会,没有在哥林多的众召会;因为这些所在,都只能算一个地方—1节,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2     但是另一面,圣经里也没有在马其顿的召会,在加拉太的召会,或者在犹太的召会,或者在加利利的召会;因为马其顿是一个省,加拉太也是一个省,犹太是一个区,加利利也是一个区—加一2,林前十六1。

3     圣经里没有一个省的召会,也没有一个国的召会,只有一个召会,就是地方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三      所有各处的召会,圣经并没有把她们联合在一起,成功作一个团体;所有各地方召会的行政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裁判也是独立的—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1     我们记得启示录里是说在亚西亚的七个召会,不是说在亚西亚的召会—一4。

2     不只在地上有七个召会,在天上也有七个灯台,作她们的代表;圣经并且说,主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不是里面)行走的;这给我们看见,每一个灯台都是独立的、分开的—12~13节。

3     要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不应当把地方上的弟兄分开,也不应当把这地和那地的弟兄们联合起来成一大召会—腓一1。

四      这也并非说,在一个地方的召会,和在其他地方的召会不来往,也不彼此顾念;虽然没有在组织上联合在一起,成功一个大团体,却应当和别的召会一同保守主里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径—西四16,弗四3。

五      因为一个地方召会,和其他地方召会,在主里有属灵关系的缘故,就叫每一地方召会,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悦的事,不敢以为有权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随便定规事情,随便单独行动;她的行动,必须要叫众召会能得益处,能表同情—西四16,弗四3。

六      另一面,因地方召会是绝对独立的缘故,所以,地方召会的断案,是独一的断案;地方召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也是最终的断案—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肆   因神借使徒的手所设立的召会,是顶地方的,所以必须要保守地方的性质,保守地方的界限,保守地方的范围—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一      如果要保守召会中地方的性质,有两点是必须防备的;首先要保守召会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须特别注意,就是永远不能让一个作工的人影响(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属灵方面)召会—腓一1与注3:

1     使徒到各地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后,就拣选弟兄中比较好、比较有长进的,叫他们作监督;一个地方一有长老之后,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手,这个召会就带着使徒的性质,而没有地方的性质—1节。

2     我们乃是众人的仆人,而非任何人的主人;没有一个召会是和工人发生关系的;我们的工作总是为着各地的召会的—1节。

二      要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还有一件是顶紧要的,就是不可让召会的范围越过地方的范围—弗四3,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1     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种的召会,就是以地方为范围的;逾越这个的,都不是神所要的;以差会为中心,联络各地的团体,所成功的召会,都难免逾越了地方的范围—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二1、8、12、18,三1、7、14。

2     神的孩子若要保守召会的地方性质,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归属的中心(如差会、信条等);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要常常注意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

伍   神设立许多的召会,让她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独自向神负责,让长老监督弟兄们作本地召会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腓一1与注3。

一      召会是独立的,不是联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腓一1。

二      不只这样,召会若是独立的,就对错误、对异端也不至有蔓延的发展—参林前一10~17。

三      有了地方召会,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腓一1。

 

职事信息摘录:

使徒出去,到各地作工,有人得了救,他们就在各地成立了召会。然后在那些召会里设立了长老,叫他们管理当地的事务,然后使徒就往别的地方去。现在我们要问:使徒在他们中间,设立的是什么样的召会?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使徒为什么在各地设立了许多的召会呢?按圣经来看,召会只有一个,为什么又说使徒在各地设立了许多召会呢?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怎么召会又有许多了呢?我们今天,要花一点工夫来查考这个。

“召会”二字,在希腊文是很简单的,意思就是“呼召出来的人们”。这团体是什么团体呢?就是呼召出来的人们,这个就叫作召会。这辞在四福音里,只用过两次,一次在马太十六章,一次在马太十八章,此外未再提起。这两个字,在使徒行传里提起的很多。在四福音,两次都是我们的主说的,并且这两次的用法也不一样。

召会与众召会

惟一的召会

马太十六章十八节:“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这一个召会是什么召会呢?这里的磐石,是指基督自己说的。彼得承认主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召会就是建立在这个磐石上。主要将祂的召会,建立在:祂是神的儿子(祂自己的身位),和神的基督(祂自己的工作)的这个见证上面。祂要把祂的召会建立在这个磐石上。这一个召会,包括了古今中外一切蒙恩得救的人,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一切蒙主耶稣的宝血所救赎,圣灵所重生的人。不分时间,不分地方,凡是归于主名下的人,都包括在这个召会里。这是普遍的召会,这是神惟一的召会,是单数的召会。这个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一处一处的召会

马太十八章就大不相同:“他若不听他们,就告诉召会;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17)这里的召会和以上的召会,有没有什么不同?马太十八章所说的范围,定规没有十六章所说的范围那么大。十六章所说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也没有空间的限制,一切属乎主的人都在内。十八章所说的,乃是能听见你对他们说话的召会。十六章的召会包括神所有的孩子。十八章的召会是和你同在一处的神的孩子。因为是同在一处,所以有了难处,你可以告诉和你同住在一处的召会。所以十八章不是指普遍的召会说的,乃是指一个地方里面的召会说的。因为只有和你同在一处的召会,你才能告诉他们,若是普遍的召会,就你怎能把神所有的孩子都聚集在一起来告诉他们呢?所以这种召会乃是一处一处的,乃是多数的。

所以召会有两样,一样是惟一无二的召会,一样是一处一处的召会。一样是召会,一样是众召会。召会是无形的,众召会是有形的。普遍的召会,是没有组织的;一处一处的召会,是有组织的。我们都知道有一普遍的召会,但是,我们不知道普遍的召会是什么样子,因她是属灵的,是无形无体的。但是,一处一处的召会,是看得见的,是有形有体的。普遍的召会,是生命的,是一种生机上的联合。一处一处的众召会,是有形体的,所以有形式上的组织,有长老,有执事。

今天召会所发生的难题,都不在乎普遍的召会是如何,而在乎一处一处的召会是如何。因普遍的召会是无形无体的,是形而上的,是人所干涉不来的。一处一处的召会,是有形体、有组织的,所以就发生了许多问题。你有没有听见人读以弗所书发生争执呢?没有,因以弗所书是讲属灵的事情。但你如果读哥林多书,就要发生许多争执,有的说这个是过去的事,有的说那个不对,有的说这个不对,因哥林多书,是对付有形有体一处一处的召会。这个召会太实际了,是天天遇得见的。所以无形无体的、属灵的、超然的召会,并不算为我们顺服神的试验品;这有形体、有组织、一处一处的召会,反而是我们顺服神的试验品。

众召会成立的根据

召会是怎样分成众召会呢?圣经中独一的召会,是如何成功为许多的召会呢?圣经说召会是“神的召会”。(林前十32)这个召会是单数的。神的召会,只有这一个。但帖前二章十四节,又说“神的各召会”。一面说神的召会,只有一个,一面又说神的各召会,可见又不只一个。圣经为什么说神的召会只有一个,又说神的召会不只一个呢?把一个变成许多,把单数的召会变成这多数的召会,是怎么变的呢?到底圣经里是用什么方法,把召会分成众召会呢?

按地方来立召会是圣经惟一的方法

我们读圣经就明白,神那个独一的召会分成许多的召会,没有因别的原因,乃是因地方不同的缘故。神是用不同的地方将那独一无二的召会,分成许多的召会。按地方来立召会是圣经惟一的方法,是圣经惟一的理由,是圣经惟一许可的理由。

圣经中的众召会,到底是怎样分的呢?比方启示录二、三章在以弗所的召会、在士每拿的召会、在别迦摩的召会、在推雅推喇的召会、在撒狄的召会、在非拉铁非的召会、在老底嘉的召会,她们就是以地方的缘故(因为信徒们所在的地方不同的缘故),分成七个召会了。这些召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以弗所……老底嘉都是地方的名字。她们乃是七个不同的地方,所以就有七个不同的召会。乃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把召会分成七个。不只在启示录二至三章里的七个召会,是根据地方而成立的,在圣经其他的地方,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路司得的召会、在哥林多的召会、在特庇的召会、在歌罗西的召会、在特罗亚的召会、在腓立比的召会、在罗马的召会、在帖撒罗尼迦的召会、在安提阿的召会、以及其他圣经中所记载一切的召会,都是以地方来分的。

这是因为神的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是只有一个的,这一个没有分开的可能。一切属乎这个团体里面的人,在凡事上都是一样的。只有在他们所住的地方这一件事上是不一样的。他们所有的种种,都是不能分,也是不可分的,只有他们的所在地这一端,是能分,也是可分的。所以,召会实在只有一个,没有分开的可能。就是把他们按地方分了,还是说他们是在某某地的召会,仍然是召会!在某地的召会,虽然有地方的不同,但是他们仍然是召会。所以圣经里,只有一个理由,召会可分成众召会,就是以地方来分。除了以地方来分之外,在新约里,你就找不出第二个方法,来把召会分成众召会。除了以地方的方法来分之外,再无其他许可的方法,再无其他命定的理由来分了。这是事实,这一个事实,盼望能够刻在我们心里,就是召会只能因地方来分。此外任何的方法,任何的理由,都是出乎人的,都是出乎肉体的,都是圣经所没有的。

使徒自己所设立的召会,就是依地方来设立的

使徒自己所设立的召会,没有别的,就是依地方来设立的。他们出去作工的结果,是设立各地方的地方上的召会。那独一的召会,他们不能设立,因为那是基督的身体,只有基督能设立的;对于设立这个召会,谁也没有分,谁也不能作个工人。但是,设立地方召会,是神所托付使徒的。使徒设立这种地方的众召会,好像是把一个召会分成许多的召会。我不是说他们真的是分了,我乃是说他们好像是分了。在这里只有一个分法,是神所许可的。

地方的界说

圣经中的召会都是地方的召会。但是要有多大的所在,才算是一个地方呢?我们要记得,圣经中有召会的那些地方,我们就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所在,才能称作一个地方,才可以在里面设立召会。圣经中设立召会的地方是不是一个国?一个省?一个区?不是。圣经没有以这些的所在,算作一个单位的地方,作为召会的境界。圣经中根本没有国的召会,省的召会,或者区的召会。圣经中所有的,是在以弗所的召会、在罗马的召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安提阿的召会、在特庇的召会、在腓立比的召会、在以哥念的召会、在哥林多的召会等。以弗所、罗马、耶路撒冷、安提阿、特庇、腓立比、以哥念、哥林多等,到底是什么地方呢?按着今日的话语,我们就说,有的是海口,有的是乡镇,有的是城市。但是,在当日都是统称作城。因为当日是将有人团聚而居,可以自卫的地方,就称为城的。所以圣经一面是记载使徒“在各召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23),另一面却记载使徒命令提多应当“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这是因为城就是当日召会的境界。“各召会”乃是在“各城”里。所有的所在如以弗所等都是一个城,因为都是团聚居人的地方。

召会,在圣经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还有两个事实,就是召会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换一句话说,圣经里只有两种召会:一种是普遍的召会,她的组织,非我们所得而主张的,因为她是非人手所组织的。一种是地方的召会,就是一个召会在一个地方里,有那个地方那么大,以那个地方为范围的。此外没有第三种的召会,没有比她小的,也没有比她大的。一个地方上的召会是最小的召会了。在普遍的召会之外,地方召会就是最小的了;不能把她分成更小的。同时她也是最大的了;要把几个地方里面的召会联成一个更大的召会,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她就不是一个地方里的召会。比地方召会再小的,不是地方召会;比地方召会更大的,也不是地方召会。

不能比地方小

我们读过林前一章说,“在哥林多……的召会”。(三2)哥林多只是一个地方,在这个地方里面的召会,也只是一个召会。这样的一个召会,才是一个单位的召会。但是在这一个召会里,人分成四派,这四派的人,打算把在哥林多召会里面的人分成四个不同的团体。保罗就责备他们说,“我是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么?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或者你们是浸入保罗的名里么?”(12~13)你们这几班的人是什么人?你们没有资格成立召会。惟独全体在哥林多,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求告主耶稣之名的人;他们是在这个地方上的神的孩子;他们才是召会。哥林多是一个城。召会的单位乃是一个城(地方)。或是一个市城,或是一个乡城。像乡城、像市城这么大的地方,才有成立召会的资格。像市城、像乡城这么大的地方,才构得上单位。比一个地方还要小的召会是不够单位的,没有设立作一个单独召会的资格。一个地方的召会乃是一个最小的召会了。召会小到像一个地方召会那样的,就没法再小了。所以,人如果想在一个地方之内,设立几个召会,那是绝对不可能,也是绝对不许可的事。在哥林多的召会,就已是最小的召会了。人如果想要她分作四个团体,那是不可能的。人只有能力将其分成四个党派,但是人没有能力将其分成四个召会。一个召会必须有她所在的那个地方那么大才行,如果比这个地方小,就不是一个召会了,最多不过是一个党派。你如果把她切小了就不成。

不能比地方大

另一方面,召会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当初在耶路撒冷信主的人不少,有一次三千,有一次五千(徒二41,四4),但圣经只称他们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没有称他们作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耶路撒冷是一个地方,所以在耶路撒冷也只有一个召会。耶路撒冷是一个地方,所以耶路撒冷只能成一个单位。你如果要分召会,你要先分地方。圣经里没有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没有在以弗所的众召会,没有在哥林多的众召会。因为这些所在,都只能算一个地方。如果地方是不能分的,就跟着地方而成立的召会也是不能分的。耶路撒冷、以弗所、哥林多,多少时候是一个地方,就在她们中间的召会,也多少时候只是一个召会。

我们看见召会的分法:把一地方召会削小,是圣经所不许可的,是属乎血气的。同时把各地方的召会合并起来,也是圣经所不许可的,也是属乎血气的。换一句话说,地方上的派别,是主所不许可的;各地联合所成的公会,也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圣经里,总是一个地方,成功一个召会。从来没有把一个地方分成几个召会;也从来没有把几个地方联合成一个召会。所以,比地方小的,不是召会;比地方大的,也不是召会。圣经是以地方来作召会的境界的。

请记得,召会是地方的,是非常之地方的,什么时候,把别的放进去,就不是圣经里所说的召会了。

召会的独立

所有各处的召会,圣经并没有把她们联合在一起,成功作一个团体。所有各地方召会的行政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裁判也是独立的。我们记得启示录里是说在亚西亚的七个召会(一4),不是说在亚西亚的召会。主对以弗所的责备,不能归罪于士每拿;士每拿在主面前的忠心,也不能归功于以弗所。别迦摩的混乱,不能推到推雅推喇身上;推雅推喇的属世,也不能放在别迦摩身上。撒狄的死僵,不能归咎于非拉铁非;非拉铁非的彼此相爱,也不能归功于撒狄。老底嘉的骄傲,不能责备其他的召会。一个召会有一个召会的责任,并不负其他召会的责任。如果把七个召会联合起来,就不必写七封书信,就只要写一封信给总会,让总会去支配好了。但是地方有了七个,召会就有七个。圣经对七个召会是各有各的警戒,各有各的赞美。

各召会间的关系

这也并非说,在一个地方的召会,和在其他地方的召会不来往,也不彼此顾念。虽然没有在组织上联合在一起,成功一个大团体,却应当和别的召会一同保守主里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径。因为我们在主里面的合一,不是地方所能将其分开的。遇见别的召会有危难,仍要尽力扶持,尽力赒济。那一个召会在神面前得了亮光,别的召会,仍要以她为榜样,从她身上学习。但一个地方上的召会,仍是独立的;在行政上、团体上是独立的。但别的召会在主面前所得的亮光,在主面前所得的命令,或是有了难处,我们仍该效法她们,仍该扶持她们。

所有的召会都是直接向主负责,受主的节制的。同时圣经又说,“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二7、11、17、29,三6、13、22)这就是真理的持平。圣经一方面说话,是对在以弗所召会的使者;但在话语的结束时,又说是对众召会说的。上面说,信是给在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等召会的使者说的;下面说,此信是众召会所都该听从的。上面是说,单个召会,直接向神负责;下面是说,每个召会,都当听神对别的召会所说的话。因为是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所以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就证明,一个召会所该遵守的,乃是众召会所该遵守的。每个地方的召会所负的责任,是在神面前自己单独负的;所有召会的行动,却是共同的。所以,信是寄给以弗所的,却是对全体召会说的。这就是真理的平均。

圣经的教训是很平均的。一面是一个地方的召会,和别地方的召会,各自独立,不相联合;一面是一个地方的召会,应当效法其他各地的召会,学他们的榜样,和他们取一致的行动。同时,一切的行动没有圣灵的引导是不行的,不照着圣经的榜样也是不行的。

地方召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

因为一个地方召会,和其他地方召会,在主里有属灵关系的缘故,就叫每一地方召会,不敢作她自己所喜悦的事,不敢以为有权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随便定规事情,随便单独行动。她的行动,必须要叫众召会能得益处,能表同情。另一面,因地方召会是绝对独立的缘故,所以,地方召会的断案,是独一的断案。地方召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也是最终的断案。在她以上没有别的机关,在她以下,也没有别的机关。她没有什么上司,也没有什么下属。

保守地方的性质

因神借使徒的手所设立的召会,是顶地方的,所以必须要保守地方的性质,保守地方的界限,保守地方的范围。什么时候,一失去地方的性质,一失去地方的界限,一失去地方的范围,立刻就失去召会的性质。什么叫作宗派?就是失去地方的性质,不守地方的界限,破坏地方的范围的“召会”。如果打破了地方的范围,而以保罗、亚波罗为范围,立刻就成功了宗派。什么时候,是以地方为范围,宗派就无成立的可能。如果在地方召会之外另立团体,就不是以地方为范围,就立刻成功宗派了。

召会是地方的,与工人不发生关系

召会是地方的,与工人不发生关系。工人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一私立的召会。工人在一个地方所救的人,只能交给在那一个地方的召会;他所有的工作,只能为着地方的召会。地方是一个范围,包括一切属主的人。只要信徒是同住一地的,就得把他们包括在里面。使徒不只一个,他也不能到所有的地方去。若有一处的召会,或是几处的召会,因为是从某一个使徒得救的,就可以属于某一个使徒,就立刻将其他各处的召会分别出去;因为他们是从别的使徒得救的,他们就是属于别的使徒的。这样使徒们就变作各宗派的主脑!一个使徒活动的范围有多广,他宗派的范围就也有多广。不同的使徒所设立的召会,就变作不同宗派的分子。这是神绝不许可的。

召会地方的性质,就是为着避免这个难处。要保守召会不成功宗派,有一件事必须特别注意,就是永远不能让一个作工的人影响(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属灵方面)召会。使徒乃是一种超地方的职分。神不许可一个使徒管理一个召会。什么时候,使徒管理一个召会,什么时候,召会就失去她地方的性质,就带着管理她的使徒的色彩了。一个召会一属于一个工人,就变成宗派了。使徒所管理的召会,就不成其为地方召会了。使徒到各地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后,就拣选弟兄中比较好、比较有长进的,叫他们作监督。一个地方一有长老之后,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手,这个召会就带着使徒的性质,而没有地方的性质。

不可让召会的范围越过地方的范围

要保守召会地方的性质,还有一件是顶紧要的,就是不可让召会的范围越过地方的范围。现在顶时行的作法,就是将各地方信条相同的团体,组织成一个“召会”。或者是以一个差会为中心,而设立一个差会的“召会”,包括了许多地方的团体。这一类的“召会”都是没有地方性质的,因为都是越过地方范围的。他们都是以信条或是差会作为范围。他们的界限越过了圣经所说的界限。

独立的益处

神设立许多的召会,让她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独自向神负责,让长老监督弟兄们作本地召会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

野心的假使徒就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

召会是独立的,不是联合的,所以,野心的假使徒就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那一班有才干而又有野心的弟兄,没有方法来将各地联合起来,成功一个大团体,来培植自己的势力。并且一个地方召会的一切,都在地方长老的手中,就叫地方召会,不至落在这等工人的手下。使徒走了,管理的责任,是在长老的手里,就叫假使徒们没有直接管理一个地方召会的可能。

罗马势力的造成,都是因为召会放弃地方的性质。如果没有各地的联合,如果所有的权柄都在地方长老的手中,就教皇不知要减少多少罪恶。所以,如果只有地方的召会,就没有罗马的召会。所以能有罗马的召会,是因为地方召会的消灭。在过去的历史,人之所以能利用召会,造出许多罪恶,并且和政权对峙,以至于驾御政权,都是因为召会不是地方的,乃是联合的。联合的召会固然是有能力的,但是这并不是属灵的能力,乃是属世的能力。

神的目的,本来是要祂的召会在地上如芥菜一样,充满生命,却是小而无奇的(太十三31)。今天召会所以能成为推雅推喇的缘故,就是因着联合。所以雄心的人,野心的人,在别的所在寻不到势力的,就来利用这个宗教的势力。但这不是神的旨意。更正教的一个大失败,就是没有归回到地方的召会去,而却以组织的召会,来代替罗马的召会。但是,无论如何,神的召会,在地方上乃是神的众召会。

错误、异端也不至有蔓延的发展

不只这样,召会若是独立的,就对错误、对异端也不至有蔓延的发展。一个地方有了错误,不至叫个个地方都错误了。如果以地方为范围,就是一个地方有了邪说,也不过是那一个地方有邪说而已。就不至像公会一样,一个地方错了,就个个地方都错了。

罗马就是一个顶好的榜样。因着组织上统一的缘故,就叫罗马的异端也一样统一的普遍。如果召会是划地为界,就地为政的,就若有异端的发生,也顶容易隔离。但是当一个组织的召会发生异端时,就各地的支会是顶不容易不受其影响的。最近美国许多的“召会”,因着信仰问题所发生的难处,都是因为他们的“召会”不是地方的召会,而是组织召会中的一个支会。

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

有了地方召会,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你有你特别的主张,你有你特别的看法,你有你特别的道理,你如果想另立一个团体来宣传你的主张,来宣传你的道理,来宣传你的看法,就办不到。一切都是为着地方那个召会的,你不能从地方召会里把一些人带出来,另立一个团体。这样就自然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什么时候,召会失去地方性质,什么时候,召会就往宗派里走。什么时候,召会保守地方性质,什么时候,召会就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所以成功宗派,就是因为逾越了地方的界限。如果有人在汉口作了工,将所有得来的人,都交给在汉口的召会,作工的人走的时候,他不能把这一班人带走,就没有宗派成立的可能。是地方的召会,不是某某人的召会。要成立宗派,就得先打破地方的界限。自然,我承认,这样在组织上是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但是,灵性上的肉体若不受对付,又是另一个问题。哦,神的灵,但愿神的孩子都顺服你!(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