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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十字架
第七系列 十字架并那灵与基督身体的建造
第五篇 在基督的钉十字架下生活行动(一)
读经:林前十五3,加二20,太十六24~26,路九23~25,加五24,罗八4~5,六4、6
壹 主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有两个重要的方面—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可十五25,林前十五3,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一 基督之死的客观方面是指祂的救赎;祂为我们的罪死,好救赎我们;换句话说,基督代替我们而死;这是祂在大约两千年前,在遥远的巴勒斯坦地,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客观一面—林前十五3,可十五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二 基督的死还有主观的一面;基督不仅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也带着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当祂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是独自一人死,祂乃是带着我们同死—加二20,腓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贰 当我们重生时,我们就被钉了十字架;在受浸的时候,我们乃是与基督一同埋葬,浸入祂的死—约三3,罗六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一 借着了结人的死水,以及使人有新生起头的那灵,我们就在属灵上出生;因此,每一个重生的人,都是重生时就钉了十字架的—来十一29,加二20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二 我们生来就是死的,现在我们乃是借死而活;“借死而活”的意思乃是,在基督的钉十字架之下活着—罗七24,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1 每一天我们都是在死,保罗说他是天天死;我们的环境天天都将我们治死;我们的死乃是一件继续不断的事—林前十五31,林后四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2 我们必须看见,在这是灵的基督、赐生命的灵、复合的灵里,基督的死每天向着我们都是便利的—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
叁 我们必须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作我们的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的魂生命,也就是我们的己—太十六24~26,路九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一 背十字架的意思,第一是基督已将我们带到十字架上,第二是我们已与祂在十字架上一同钉死;因为基督钉了十字架,我们也在祂里面钉了十字架,所以我们该看见,并且不该忘记,从那时起,十字架已经在我们肩膀上—加二20上,罗六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当我们去到浸池里受浸时,我们见证我们愿意走十字架的路;我们承认我们已经被基督的十字架钉死、除掉;在这样受浸之后,我们必须是一直背十字架的人—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十字架的意思就是我们已经被治死,现今我们仍然必须在那死之下;我们必须看见,今天我们不是一个活的人,乃是一个死的人;我们已经死了;十字架乃是在我们身上—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二 我们最难对付的不是我们身体里的罪,乃是我们魂里的己—太十六24~2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作过一段时间长老的弟兄们,发现在召会生活中最难的事,乃是对付一些圣徒的个性—参太二五24~3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照样,作妻子最难对付的乃是她的丈夫;妻子似乎能对付任何事,却不能对付她丈夫的性格和个性—西三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三 背十字架就是对付我们这些人—中国人、墨西哥人、美国人、德国人;十字架对付我们这个人,十字架对付我们的所是;这乃是对付魂—太十六24~26,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许多信徒得救十年或二十年之后,从没有让他们这个人被主摸着;这样的信徒不可能经历生命的长大;只要我们活而不死,我们就不能长大—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长大的意思就是有主加到我们里面;但是主很难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太强,太满了;在我们全人里的每一寸空间都是我们的,而不是基督的;因此,主很少有机会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结果我们就很少有生命的长大—西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四 按照神永远的经纶,我们这些受造之物应当死,好叫神能进来使我们复活,使我们可以与神同活,使神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这样活着乃是将祂与我们作成一个—加二20,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人是按着神的类被造的,但神创造人的目的不是要用天然的人;祂的目的乃是要用在人里面的祂自己;所以,这人必须死,好叫神能活在这人里面—创一2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我们若留在这死里,我们就要被带到复活里,而在复活里,我们要活神,祂要活在我们里面,并与我们同活,祂甚至要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肆 “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加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一 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话指明,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就是在我们罪的身体里,有两类的东西—罗八13下,西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第一类乃是我们的愿望,或我们的邪情;第二类乃是我们的私欲,也就是邪恶的愿望,结果带来邪恶的行动—罗八13下,西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我们首先有愿望,然后这愿望将我们引进私欲;因此,私欲比愿望或邪情更坏;我们必须将我们堕落肉体的这二类东西钉死十字架—加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二 虽然我们不能钉死自己,但我们能把我们的肉体,就是我们堕落的身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十字架;在罗马六章六节保罗写着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或,被解雇,失业,不活动)”—加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三 我们必须借着操练我们的灵,凭着圣灵,就是内住之灵,作我们极大的帮助,而继续不断的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愿望和私欲—罗八4~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1 因为我们仍然是堕落的,所以我们不能凭自己作这事;我们必须凭内住的灵作这事;我们有另外一位住在我们里面—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
2 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灵,然后内住的灵就会帮助我们,一直将基督的死置于我们的肉体,并置于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这样,我们就会杀死罪的一切凭借和一切器官;罪就会失业,我们就会从罪得释放—4~5节,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二册,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