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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十二系列 生命的经历
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
第六篇 生命的律
读经:罗八2,来八10,十16,耶三一33,约十二24,腓二13,约壹二27,弗三17上
壹 我们有最强、最高的生命,在最高水平上之生命的律;这生命有最强、最高的律;认识这生命的律是美妙的;要作得胜、属灵的基督徒,我们就需要认识神圣生命的律—罗八2,来八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一 有四个不同的律与我们相关;三个律在我们里面,一个律在我们外面—罗七22~23、25,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1 人生命的律就是善的律,魔鬼生命的律就是恶的律,神圣生命的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我们需要凭着第三个生命,神圣的生命,照着第三个律,生命之灵的律而活—约壹五12,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除了在我们里面这三个律以外,有另一个律在我们外面,并在我们上面,就是摩西的律,神的律,字句的律—七22,出三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3 每当在我们人生命里善的律答应神的律时,就有另一个律,更强的律,恶的律,进来干扰、阻挠,并与善的律交战;这样,我们就被恶的律打败,而神的律,由于人生命的软弱,就一无所成—罗七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二 罗马七章一至六节教导说,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我们不再向着律法活;反而,我们在基督里、凭着基督、并借着基督得以复活,现今在基督里我们向着基督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1 我们对其他的律已经了了,完了,我们在基督里已得复活;现今我们在基督里并向着基督活;我们活着向神负责,我们不再向律法负责—6节,林后五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我们忘记一切其他的律,但有一个律我们牢记,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我们忘记神外在的律法、善的律、和罪的律;如今惟一留下的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三 希伯来八章十节也提到生命的律,“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1 借着作我们的生命,神就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我们心上—10节,十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神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时,祂的生命有神圣的律;因为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神圣的律就在我们心里,也在我们心思里—约三16,来八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四 在我们里面有神圣的生命,而这神圣的生命有生命的律;神圣的生命是何等丰富,我们永远无法述尽说竭,而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都在这生命的律里—罗八2,约十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贰 我们有责任让神圣生命的律有机会,有属灵的环境;倘若我们不把机会给神圣生命的神圣之律,让这律来规律,这律就不能作什么—罗八2,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一 种子里面有生命,并且这生命里有律;种子需要某种景况、环境和机会;将种子埋在地里,并加以浇灌,就是把所需要的机会给它;身为基督徒,我们不需要努力为善,却需要让神圣生命的律有机会—约十二24,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二 我们基督徒是蒙拣选并救赎的人,我们乃是蒙召来爱主;我们若爱主,主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就有机会作工—弗六24,约十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三 要让主在我们里面长大,并让神圣的律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就必须爱主,但我们也必须停下自己,不要努力作什么—加二20,约六5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1 我们越爱主,就越需要停下自己;这不容易;我们不爱主时,并不关心主的工作,也不为主作什么;但我们一爱主,就为主多多作工、行动并活动—加一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我们需要停下每一种作为来爱主;我们若以我们的心爱主,却想要作许多事,我们就破坏了神圣的律作工的环境;最宝贵的心,就是极其爱主却停下别的一切的心—路十3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3 我们该祷告:“主,我爱你,但是主,我停下自己”;我们不是停止不爱,我们乃是停止不作;我们越爱主,我们越停下自己每一种作为,就越美妙—3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四 一面,我们需要学习爱主;另一面,我们需要学习停下任何一种作为、努力和工作;我们若学习这功课,就会经历神圣之律大能的工作和规律—罗八2,腓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1 我们若使自己安静,像安静的埋在地下的种子,神圣的律就会作出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约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我们若这样与神圣生命的律合作,这神圣的律就会不断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和我们里面之人的每一部分—弗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3 然后借着神圣之律大能的工作,我们全人内里的各部分,就会完全被这神圣的生命,就是主自己所占有—三1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叁 在罗马八章保罗说,我们该照着灵而行;照着灵而行就是凭着神的生命而活;我们凭着神的生命而活,这生命的律,最强的律,就在我们里面作工—4、2节:(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一 没有一个律能击败神生命的律;凭着这律,我们就得释放脱离一切难处—2节。(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二 不要担心你的问题,你只要照着灵而行,并凭着神生命的律而活,这律自然而然就会为你作工—4节,加五25:(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1 我们都需要受提醒,要按正确的按钮;正确的按钮在我们的灵里;那灵同我们的灵见证,而按钮就是神的灵自己—罗八16。(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2 我们要使手指一直放在正确的按钮上,秘诀就在于认识我们有人的灵,并且有生命之灵在我们的灵里—林前二11,弗二22。(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三 我们需要将我们的心思、我们的全人转向灵,并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然后我们会照着灵而行—罗八6下,加五25。(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四 我们这样作,一切消极的事物就自然而然被置于死地,我们也享受到神的生命;我们这样作,人的生命同其善的律为善的愿望就得满足,神的律的要求也得成就;不但如此,撒但生命恶的律就被击败;一切都是律的事—罗八2、4。(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