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八系列 基督
基督的预表
食物
第十三篇 预表基督的食物—主的血、主的肉
读经:太二六27,约六4、51~57、63,林前五7,十一20,十16,诗二三5,路二二20
壹 主的血救赎我们,从堕落的光景回到神面前,并回到神完满的福分里—【太二六27注1】:
一 关于主的筵席(林前十21),饼象征我们有分于生命,杯象征我们享受神的福分,因此,这杯称为福杯(林前十16);在这杯里有神一切的福分,甚至有神自己作我们的分(诗十六5)。
二 在亚当里,我们的分乃是神忿怒的杯(启十四10),但基督已经为我们喝了那杯(约十八11),祂的血已经为我们构成了救恩的杯(诗一一六13),满溢的杯(诗二三5);我们分享这杯,就有分于基督之血的交通(林前十16)。
三 主的血既满足了神的公义,就立了新约;在这新约中,神赐给我们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属灵、属天、神圣的福分—【太二六28注1】:
1 当神将这新约赐给我们时,这约乃是一个杯(路二二20),就是我们的分。
2 主流了血,神立了约,而我们享受这杯;在这杯里,神和一切属神的都是我们的分—林前十16上。
四 血是基督为我们所付的代价,约是神为我们所立的契据,杯是我们从神所领受的分—路二二20。
贰 按上下文看,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这里的肉是指物质身体的肉;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51节,【约六63注2】:
一 犹太人没有正确领会主的话,以为主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52节);对他们而言,这话甚难(60节)。
二 因此,主在本节加以解释,祂不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这肉,就是人身体的肉,是无益的;至终,祂所要给人的乃是赐生命的灵,就是祂在复活里的自己—63节。
叁 人在逾越节宰杀赎罪的羊羔,洒羊羔的血,吃羊羔的肉;这预表基督是我们的逾越节(林前五7),作神赎罪的羔羊(约一29、36),为我们被宰杀,使我们能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接受祂作生命的供应,凭祂活着—【约六4注1】:
一 在逾越节的实际里,基督的血是可喝的,基督的肉是可吃的,基督是全然可吃的—约六51~57、63与注,【出十二8注1】:
1 逾越节羊羔的血是为着救赎,救赎以色列人脱离神那死的审判;羊羔的肉是为着生命的供应,使百姓有力量从埃及走出去—约六51~57、63,出十二11。
2 羊羔的肉表征基督钉死并复活的生命,作神所救赎之人的供应;借着基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并复活,祂的肉已成了神所救赎之人的食物—63节。
二 主舍了祂的身体,就是祂的肉,为我们死,好叫我们得着生命—【约六51注3】。
肆 约翰福音六章五十四节这里肉和血是分开题的;血和肉分开是指明死;因此,主在这里清楚指明祂的死,也就是祂的被杀—【约六54注2】:
一 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流了血,使我们得着永远的生命;吃祂的肉,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所作成的一切;喝祂的血,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流血所完成的一切—林前五7,约一29,六4、54、57、63。
二 这样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借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作成的,好在祂的救赎里,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出十二8~10,约六53,55~57。
三 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等于相信祂,因为信或信入,就是接受(一12)。
伍 在主的筵席里,我们领受祂的身体和祂的血,作我们的享受;在主的晚餐里,我们记念祂,使祂得着享受—【林前十一20注1】:
一 在哥林多前书十章二十一节,主的晚餐称为主的筵席;主的筵席所著重的,乃是交通于祂的血和祂的身体(十16~17),有分于主,彼此在交通里享受主;主的晚餐所强调的,乃是对主的记念(林前十一24~25)。
二 哥林多前书向我们揭示,我们蒙召所进入的基督,乃是包罗万有的—【林前一9注3】:
1 祂是神赐给我们的分(2节),是神的能力和智慧,成了我们的公义、圣别和救赎(24、30节);为着叫我们得荣耀(二7,罗八30),祂是荣耀的主(林前二8)。
2 祂是神的深奥(神深奥的事)(二10),是神建造的惟一根基(三11),是我们的逾越节(五7)、无酵饼(五8)、灵食、灵水和灵磐石(十3~4),是头(十一3)……和末后的亚当(十五45)。
3 祂是这样的一位,成了赐生命的灵(十五45),好给我们接受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一切。
三 神已将这位至少有二十项丰富的包罗万有者赐给我们,作我们的分,给我们享受;我们该专注于祂,不该专注于祂以外的任何人事物—西三11。
四 我们蒙了神的呼召,乃是进入这样一位的交通里;祂这交通成了使徒在祂的身体─召会─中与信徒共享的交通(徒二42,约壹一3),也该是我们在祂的筵席上有分于祂的血和身体时,所享受的交通(林前十16、21)。
五 这样的交通,就是由圣灵所实施的交通(林后十三14),必是惟一的,因为祂是独一的;这交通禁止在祂独一身体的肢体中间有任何分裂。
六 这里的交通,是指信徒一同有分于基督的血和身体的交通;这使我们这些有分于主的血和身体的人,不仅彼此是一,也与主是一;我们这些有分的人,在主血和主身体的交通中,得以与主联合为一—【林前十16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