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六系列 国度

得胜者
第十三篇 礼服

读经:太二二11~12,罗三26,腓三9,诗四五13~14,路十五22,启十九7~8,太五20

壹 这礼服是诗篇四十五篇十四节的锦绣衣服所预表的,也是启示录十九章八节的细麻衣所象征的(见该处注2);这就是马太五20,得胜信徒超凡的义—见该处注1,【太二二11注1】:

一 那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是得救的,因他已来到婚筵中;他已接受基督作他的义,使他在神面前得称义(林前一30,罗三26);但他没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观的义(腓三9),使他能有分于诸天之国的享受;他已经蒙召得救了,但他没有被选上享受诸天的国,那是单单为着得胜信徒的。

二 诗四五13~14说到王后有两件衣服:一件相当于客观的义,使我们得救;另一件相当于主观的义,使我们得胜;后者等于太二二11~12婚筵的礼服—【诗四五14注1】:

1 第一件衣服,“俄斐金子”(9节),是用金线交织成的(13节),相当于基督作我们客观的义,使我们得称义;第二件衣服,刺绣的衣服,相当于基督借着那灵变化的工作,“刺绣”到我们里面,并从我们活出来,作我们主观的义,使我们得胜。

2 第一件衣服穿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可以站在神面前(路十五22);第二件衣服编织到我们的性格里,刺绣到我们的所是里,使我们可以站在王面前。

3 另一件衣服,是她的第二层遮盖,表征召会要穿戴圣徒所行的义,被引到作王的基督面前,以满足基督的要求,使基督与召会成为婚配(启十九8与注2,太二二11~12与11注1)。

贰 这样的义,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太二二11~12),使我们够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启十九7~8),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太五20注1】:

一 这里的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林前一30,罗三26);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

二 这主观的义,不是借着仅仅成全旧律法,乃是借着成全新王在这段话里所赐诸天之国的新律法,以补充旧律法而得着的;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太五20,二二11~12。

三 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五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