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六系列 国度
国度的各面
第四篇 诸天的国(一)
读经:太五3,三2,十7,二一43,十一11,十九24,三11,四18、15、20,五1
壹 诸天的国是马太所专用的辞,指明诸天的国与神的国不同;诸天的国在神的国里是特殊的部分,只包括今天的召会,和要来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因此,诸天的国是神国的一部分,在新约里,尤其在其他三卷福音书中,也称为神的国—【太五3注4】:
一 神的国在其他三卷福音书里,是指神一般的掌权,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包括创世以前无始的永远、蒙拣选的列祖(内含亚当的乐园)、旧约的以色列国、新约的召会、要来的千年国(内含其属天部分诸天之国的实现,和其属地部分之弥赛亚国)、以及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直到无终的永远—3、10节。
二 一般的说,神的国在旧约已经同以色列国存在了(二一43);特殊的说,诸天的国在施浸者约翰来时,还未来到,只是临近了(三1~2,十一11~12)。
三 根据马太福音,诸天的国有实际、外表和实现三方面;诸天之国的实际,乃是诸天之国属天和属灵性质上的内容,这是五、六、七章新王在山上所启示的;诸天之国的外表,乃是诸天之国名义上的外状,这是十三章王在海边所启示的;诸天之国的实现,乃是诸天之国在大能里实际的来临,这是二四、二五章王在橄榄山上所揭示的。
四 诸天之国的实际与外表,今天都随着召会;诸天之国的实际,就是正当的召会生活(罗十四17),是在诸天之国的外表之内,这诸天之国的外表,就是所谓的基督教国。
五 诸天之国的实现,乃是要来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在太十三43称为父的国;千年国的属地部分,乃是弥赛亚国,在十三41称为人子的国,就是将来大卫重新修造的帐幕,也就是大卫的国(徒十五16);在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就是在大能里彰显出来的诸天之国里,得胜的信徒要与基督同王一千年(启二十4、6);在千年国的属地部分,就是在地上的弥赛亚国里,得救的以色列遗民要作祭司,教导万民敬拜神(亚八20~23)。
六 我们若灵里贫穷,诸天的国就是我们的:现今在召会时代,我们是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将来在国度时代,我们要有分于诸天之国的实现—太五3、10:
1 这里的灵非指神的灵,乃指人的灵,就是人最深的部分,是人接触神并领悟属灵事物的器官—【太五3注1】。
2 人的这一部分,必须是贫穷的、倒空的、卸去旧有的,才能领悟并得着诸天的国;这含示诸天的国是属灵的,不是物质的—3节。
贰 马太三章二节这清楚指明,在施浸者约翰未来以先,诸天的国还没有来到;甚至在约翰出来传道时,诸天的国也还没有来到,只是已经临近了—【太三2注3】:
一 到了主开始尽祂的职事,甚至差遣门徒出去传道时,诸天的国仍然没有来到(四17,十7);因此,在十三章头一个比喻(十三3~9),种子的比喻(指明主的传道)里,主并没有说,“诸天的国好比……,”直到第二个比喻(十三24),稗子的比喻(指明五旬节那天召会的建立),主才这样说。
二 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十九节,将召会和诸天的国这两个辞交互使用,证明在召会被建立时,诸天的国就来到了。
三 施浸者约翰所传的悔改,开启神新约的经纶,是为着诸天的国有一个转变;这指明神新约的经纶,是以祂的国为中心;为此,我们应当悔改,改变我们的心思,转移我们人生的追求;我们追求的目标,向来是别的事物,现今我们必须转向神和神的国;这国在马太福音里,特别并特意的称为诸天的国—参可一15,【太三2注2】。
四 照着整本马太福音的经文看,诸天的国和弥赛亚国不同;弥赛亚国将是大卫复兴的国(大卫重新建造的帐幕─徒十五16),由以色列人所组成,性质是属地并属物质的;而诸天的国是由重生的信徒所组成,是属天并属灵的(见太五3注4)。
叁 神的国早已在以色列人中间,但诸天的国只是已经临近了(太三2,四17);这证明诸天的国和神的国不同—见五3注4,【太二一43注1】:
一 甚至在这时候,诸天的国还没有来到,只是已经临近了—【太十7注1】。
二 这话指明到这时为止,诸天的国还没有来到,施浸者约翰并不在其中—【太十一11注1】。
三 马太十九章二十三节用“诸天的国,”在这里却用“神的国”;在主说这话的时候,诸天的国还没有来到,但神的国已经在那里,因此主用神的国这辞—【太十九24注1】。
肆 主在圣灵里的浸,基于主的救赎,是诸天之国的开始;主在火里的浸,基于主的审判,是诸天之国的结束—【太三11注1】:
一 根据上下文,这里的火不是徒二3的火,那里的火与圣灵有关;这里的火和10、12节的火一样,是火湖的火(启二十15),不信的人要在火湖里遭受永远的沉沦。
二 约翰在这里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所说的话,意思是他们若真正悔改信主,主就要把他们浸在圣灵里,使他们得着永远的生命;否则,主就要把他们浸在火里,就是把他们丢在火湖里受永火的刑罚—太三11~12。
三 约翰的浸只是为着悔改,引导人信主;主的浸或是叫人在圣灵里得着永远的生命,或是叫人在火里永远沉沦;主在圣灵里的浸开始了诸天的国,把信祂的人带进诸天的国里;祂在火里的浸要结束诸天的国,把不信的人丢在火湖里—11~12节。
四 所以,十一节有三种浸:在水里的浸、在灵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约翰在水里的浸,引人进入诸天的国;主耶稣在灵里的浸,在五旬节那天,开始并建立诸天的国,且要使其延续,在这世代的末了达到完成;主在火里的浸,照着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启二十11~15),要结束诸天的国。
伍 新王的职事开始于海边,要得着一班住在海边,不住在圣地,不是那么宗教的人,使他们成为得人的渔夫,建立诸天的国—【太四18注1】:
一 新王的职事,不是在京城,乃是在海边。祂先锋的职事开始于河边,要埋葬宗教徒,了结他们的宗教—12~18节:
1 加利利是犹太人和外邦人杂居之地,因此称为外邦人的加利利,为正统的犹太人所藐视(约七41、52);这位新立的王在这样一个被藐视的地方,为着诸天的国开始祂君王的职事—【太四15注1】。
2 这里远离庄严的京城耶路撒冷,和正统的宗教中心圣殿,含示新受膏之王的职事,乃是为着属天的国,与大卫属地的国(弥赛亚国)不同—12节。
二 安得烈是施浸者约翰的两个门徒之一;在此之前,他曾在约翰传道的地方,把彼得带到主的面前(约一35~36、40~42);那是他们第一次遇见主;这次在加利利海边,是主第二次遇见他们;他们被主这一道照在死亡之黑暗中的大光所吸引,就跟从了祂,为要在生命的光中建立诸天的国—【太四20注2】。
三 新王是在海边呼召跟从祂的人,但祂是上了山,将诸天之国的宪法赐给他们;这指明我们需要同祂上到更高之处,以领略诸天的国—【太五1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