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菲律宾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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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一系列 基督徒的生活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
第一篇 国度子民的性质
读经:太五3~12、48,七12,加二20,腓一20~21,太十九26,可十27,帖前五21~23
壹 马太五至七章;主在这里所说的教训,全都是说到诸天之国的实际,也就是诸天之国的子民该有的生活与法则—五3~12,七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贰 主头一段教训,是说到诸天之国子民九种有福的光景;主的意思不重在说有福,乃重在说到诸天之国里的人是怎样的人;谁是诸天之国里的人,这样的人该有怎样的性质;那就是这九福所描述的—五3~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一 诸天之国子民的第一种性质,就是马太五章三节所说,“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诸天的国是他们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这个灵里贫穷,是指人深处一种不满足的感觉;当一个人在他深处感觉不满足时,那就是他灵里贫穷的时候—赛六六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一个活在诸天之国,有分诸天之国实际的人,头一种必须有的心景,就是灵里贫穷;因为凡灵里贫穷,感觉不满足的人,定规不寻求今世的物质,乃寻求那位是灵的神—腓三7~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3 凡这样灵里觉得贫穷而寻求神的人,都是有福的,诸天的国是他们的—太五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二 诸天之国子民的第二种性质是哀恸;四节说,“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人一灵里贫穷,渴慕寻求神,里面定规蒙光照,看到自己是何等的邪恶、败坏、背叛、抵挡神,因此里头自然感到伤痛—4节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扩大一点范围说,这样灵里贫穷寻求神的人,看到四围的光景,整个世代,所有世人,都是那样不要神,抵挡神,反叛神,他里面定规极其伤—4节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3 只有为神而有的哀恸,才是美丽、贵重、荣耀的,并有永远的价值;对这样的人,主应许说,“必得安慰”;这里的安慰,包含主今天给我们里面得着祂而有的满足,更是指将来我们在国度和新天新地里,所得着的一切欣慰—约十六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三 一个灵里贫穷、饥渴要神、心里觉得哀恸的人,必然是温柔的—太五4,提多三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主在马太五章五节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这里所说的温柔,不重在不暴躁,乃重在不抗拒。(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一个活在诸天掌权之下,不争夺、不抗拒的人,今天不只不能得着地土,恐怕连他所有的也要被人剥夺;然而主却说,这样的人要承受地土;所以这个承受,定规是指将来国度里的赏赐说的—提多三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四 马太五章六节说,“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这是说到一个活在诸天之画实际里的人,是如何持己,如何对待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所有今天活在世上的人,若不是这样追求诸天的掌权,大体说,都是天天不义,亏欠别人的—罗一28~2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然而,一个让诸天掌权的人,不是这样;他是宁愿别人亏欠他,不愿有一点亏负别人;他饥渴慕义的心情,热切到一个地步,真是如饥似渴—太五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五 七节说,“怜悯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悯”;饥渴慕义,是专指对待自己:怜悯人,是专指对待别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人一旦学习用公义约束自己,就难免用同样严格、甚至更加苛刻的尺度要求别人;主却给我们看见,一个活在诸天之国里的人,尽管对待自己是绝对的公义,对待别人却是满了怜悯—可二13~17,太十八3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一个让诸天掌权的人,不仅恩待那些象样、配得恩典的人,并且也怜悯那些不象样、不配得恩典的人;他对待别人是一味的宽待,绝对没有要求,没有条件—雅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六 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看见神”;这种心景专指对神说的,因为结果是必看见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清心就是人的心纯洁、单一,除神之外别无爱慕、追求和盼望—8节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他的心乃是专心向着神,而不像平常人所说的三心二意;他的心只注意一位,就是神自己;只向着一个目标,就是神自己;因为他的心只有神这一个目标,是纯洁、单一的,也是专一的,所以是清心—腓三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3 因为他是这样单纯的向着神,专一的要神,所以他所得着的福分就是看见神;就是进入神里面,得着神自己—约二十1、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七 诸天之国子民第七种有福的光景,是使人和平;九节说,“制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所谓挑拨离间的情形,在国度子民身上是没有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今天的世代,可说是完全没有和平;人与人之间,到处都是勾心斗角、相咬相吞;无论在那一个团体、那一个家庭里,都是满了不和平—来十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然而,神的儿子主耶稣来到地上,把和平带到人中间;祂叫人与人和平,更叫人与神和平,祂是一位制造和平者;国度子民是制造和平,使人和平的人—弗二15,雅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八 马太福音五章十节主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诸天的国是他们的”;这样因着行义而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他们若真肯为着诸天之国的缘故,甘心忍受一切的损失、苦痛,就得以承受诸天之国一切的福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九 十一节说,“人若因我的缘故,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这里所说的乃是为主受逼迫,这比为义受逼迫更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1 人在任何场合中都承认主的名,见证那位拿撒勒人耶稣是诸天之国的王,并传诸天之国的福音,要人悔改,接受天的掌权;这可能需要忍受人的辱骂、毁谤和逼迫—彼前三14,四14,路六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2 主应许这样的人说,“应当喜乐欢腾,因为你们在诸天之上的赏赐是大的”—太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叁 主论到诸天之国子民的九种性质,乃是从里面说到外面;每一个真实、诚实的人,他的为人生活,都不仅是外面的活动,乃是在于他里面的性质和性格;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才有什么样的生活,国度子民的生活乃在于得着神而活出神—加二20,腓一20~21,太十九26,可十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一 主在山上的教训,头一个就题到灵的问题,到第六个心景,又明显的题到心的问题;可见一个在诸天之国里的人,最先要解决的,就是灵和心的问题—太五3、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二 诸天之国实际的生活,绝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努力活出来的,乃是因着人先有灵里的贫穷,和心里的清洁,而得着了神,充满了神,然后才把神活出来而有的—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三 诸天之国实际的生活,不是说出人的能,乃是说出神的能;人若接受神的管治,服神的权柄,活在诸天之国掌权的实际里,神的生命就能自由的调在人里面,而从人身上活出一种超凡的生活;这就是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罗八4、13,西三4~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肆 国度子民生活的两面关于这段教训里所说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是分两面:一面是对人,一面是接受人的对待—太五3~12,七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一 对人的一面,是以和平为中心;如果一个人对人能制造和平,不论与什么人相处,总是和平不出事,那就证明他相当活在诸天之国里了;请记得,和平乃是一个最高的要求—弗二15,来十二14,雅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二 关于接受人的对待一面,是以受逼迫、毁谤为中心;人对待我们,最终最恶的不过是逼迫和毁谤;若是我们能接受人的逼迫,忍受人的毁谤,还有什么人的对待,是我们受不了的呢?我们已经准备好,能接受人任何的对待—太五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三 到了这地步,这个诸天之国的子民,在生活上不仅无可指摘,并且几乎是毫无瑕疵;没有一点肉体和血气存在的可能,他整个人都在诸天的掌权之下,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帖前五23,腓二12~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
伍 “我们要注意这两件事,一是充满神而活出神,一是接受天的管治,顺服天的掌权。这就是一个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人所有的光景,也是诸天之国子民所该有的性质。充满神是为着服天的管治,而服天的管治是为着活出神。这两者是同时必需,缺一不可的。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属灵的人,才是神在今时代所要得着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