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菲律宾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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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一系列 基督徒的生活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
第二篇 国度子民的影响

读经:太五13~16,弗六12,罗十三12,利二13,王下二20~21,腓二15,弗五8,太九8

壹 主在山上所提的第二段话,乃是关于国度子民对世界的影响;马太五章十三至十六节,主耶稣描述国度子民对世人的影响,将国度子民比作地上的“盐”和世上的“光”,这启示国度子民的影响,乃是针对世界的光景:(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一 今天,不单是基督徒,即使是一般世人也都承认,这个世界是腐化、黑喑的;可以说,整个世界是天天在腐化,天天在往下堕落—弗六12,罗十三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无论那一个团体,单从外表看,也许相当堂皇,但稍微揭开内幕,里头的腐化和败坏,往往叫人惊讶、叹息—加一4,徒二4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今天整个世界也是黑喑的,一点没有光;世人对于神和属灵的事一窍不通,既不知道该逃避什么,也不认识该得着什么;都证明这个世界是在黑暗里—出十21,弗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二 因着世界有腐化败坏与黑喑这两种危险的光景,所以主耶稣说到国度子民对世界的影响,就针对这两种光景;惟有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人,才能使这世界免于腐化,并叫这世界得着光—太五13~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贰 在马太五章十三节主说,国度子民是地上的盐—利二13,王下二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一 盐有杀菌防腐的功能;盐的另一种功用就是调味—利二13,王下二20~21,太五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国度子民若具有一至十二节所说的性质,他们就是地上的盐;无论他们在那里,都能显出杀菌防腐的功用,以消除世界的腐化败坏。(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国度子民所以能显出调味的功用;调味是使各种不能相调的,调在一起,换句话说,就是制造和睦;国度子民是地上的盐,自然就有杀菌和调味的功用—罗十二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二 我们身上应该脱尽并除净所有土和水的成分;才能显出盐的功用;在我们身上,邪恶和罪污不该有,人所称许的良善,若是出于天然,也不该保留—林前十五47,启十七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我们知道,盐若混在土里,就无法分辨出来;若是放进水里,就溶化、消失了;我们应该脱尽所有天然的良善、和败坏的成分,正如盐脱尽土和水的成分一样—太五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召会和现今败坏的世界都极需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到那里,都能制造和睦,消杀所有不和谐的光景,除去纷争的因素;这就是盐的功用—可九50,罗十二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三 盐要显出功用,就必须消失在它所调的物质里;照样,国度子民要显出盐的功用,也必须消失在他所调的人群中;这需要付上相当的代价,恐怕比人脱尽土和水的成分所付的代价更大—西二19,可十四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在召会中,有些人属灵的光景非常正常,向着主的确有追求,对付自己也相当彻底,实在是达到了盐的境地;然而,他们在召会中却显不出功用;大多是因为他们一直保守自己的完整,不肯消失在他们所接触的人群中间—3节,约十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我们必须看见,盐的功用是在于它的溶化、消失;如果我们甘愿消失自己,这个消失就会成为别人的供应—弗三16~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四 在马太五章十三节,主提起盐失了味的问题;盐失了味,意思是失了功用:(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盐失了味,主要的原因是回到土或水里,和土或水调在一起了;与水调和,意思是沾染罪恶,落到罪恶里;与土调和,就是回到世界,被世界霸占了—提后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请记得,土和水都能叫我们失去盐的味道;国度子民若失了味,在神看就无任何用处,只好丢在外面,任人践踏;但愿我们在神面前都是有用的盐—太五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叁 马太五章十四节说,我们是世上的光—腓二15,弗五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一 盐能除去腐化,光能消除黑喑;到底什么是黑喑呢?简单说,黑喑就是没有光;光一来,黑喑就消逝—出十23,路一78~7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二 国度子民怎样才能发光呢?—弗三19,来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首先,这里的光乃是油点着而发出来的;油象征内住的圣灵;在马太二十五章,主说到十个童女拿着她们的灯,出去迎接新郎的比喻—1~13节,赛六一1,来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a 这比喻给我们看见,单单灯里有油是不够的,还必须器皿里有油;国度子民要在世上发光,不仅需要神的灵住在他们灵里,也需要神的灵扩展到他们的魂里,充满、浸透他们的魂—罗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b 人若忽略让神的灵扩展到他的魂,在他身上就没有多少光;我们要发光,必须注意神的灵是否充满我们的魂—启二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国度子民的光要显明出来,必须脱离消极的事物;又充满了神的成分;这光乃是国度子民服天的权柄所活出来的生活,也就是让天掌权而有的行为—腓二15,弗五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三 在马太五章十五节主说,“人点灯,也不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所有在家里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1 按属灵的意义说,斗象征人为生存吃饭而赚钱;这指明生活问题最遮蔽我们的光;我们的灯不该被斗遮蔽、辖制,乃该放在灯台上—六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2 一个人若是到这地步,他就超脱了;无论是名誉、地位、学问、钱财等一切生活的事,都不会影响他,都是踏在他的脚下;他是在灯台上面,是超越一切的,所以他的光不受遮蔽,非常明亮—路八16,十一3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四 国度子民在地上发光的根据是高超的,因为是那位荣耀的神,作了他的生命和能力,叫他在地上活着;然而,他的生活却是俯就卑微的事,甘心作低微的人口他不张狂,也不高傲,只是单纯的发光,照耀他所接触的人—罗十二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肆 马太五章十六节主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就荣耀你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一 当他们的光这样照在人前,就能叫人看见他们的好行为,而将荣耀归给在诸天之上的父;因为这种美善、正确、公义的行为,将神显出来,活出来了—九8,彼前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

二 这种生活行为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不是属地的,乃是属天的,是从诸天的掌权与管治所活出来的;因此,人就将荣耀归给在诸天之上的父—路七16,太九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三册,国度子民的生活与法则,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