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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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四系列 团体的神人生活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四阶段(1984-1990)
身体生活的实化
第一篇 身体生活的实化
读经:西一18,弗五23~24、三9~10、四15~16,来十三17,林后三17,西二7,腓一8
壹 我们需要清楚看见,不仅我们的事奉是身体的,连我们的生活也该是身体的;身体的生活就是在头之下与众肢体共同生活;我们过身体的生活,首先,要在头之下,以头为生命、为主体、为中心—西一18,弗四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一 我们若要有身体的生活,无论想什么,作什么,都要受基督这头的支配,并以祂为全人的中心—林前十一3,罗八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二 其次,要与众肢体配搭活出彰显头的生活;我们要学习在身体里过生活,一直服在头之下,且顾到身体的感觉,与众肢体共同生活—十二5,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三 我们不是以自己的属灵、圣别、得胜为中心,那会叫自己显得独特、超群,而要求、定罪别人;我们也不是遵守一些规条,使自己和别人相同;我们乃是活在灵中,生机的且配搭的显出基督—罗十二5,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贰 为着身体的生活,我们还需要认识身体中的权柄—五23~24,来十三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一 神把我们每个肢体都俱各安置在基督的身体上,并且把我们调和在一起;每个肢体都有自己那出于神所安排的定位;并且各有各的等次;这是我们需要认同的事实—林前十二18、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二 身体中的权柄,首要的就是元首的权柄,贯通全身体—弗五23~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三 还有,就是代表的权柄,但这并不是第二个权柄,因为代表的权柄是通行元首的权柄,而不是元首之外的权柄—提前五17上,林前三10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四 所以在基督的身体中,也是有权柄的等次的;一面众肢体直接顺服元首,一面也同时顺服元首的代表;我们惟有一面顺服元首,一面又顺服身体,才能叫元首喜悦,叫身体蒙保守—弗五24上,来十三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叁 接着,我们要认识那灵与身体的权柄—林后三17,罗八11、1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一 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可见,那灵就是基督,也就是元首的化身;祂如今是生活运行在众肢体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二 所以,我们若要过身体的生活,就必须顺从那灵,照着那灵而行;否则,我们就不是活在身体里—罗八4,帖前五1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三 一个活在身体里的人,必定是顺从那灵的人;因为顺从那灵,就是接受元首在身体中的权柄—徒十六6~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肆 我们既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就需要对身体有感觉—林前十二26~27,腓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一 首先,这感觉乃是以头的感觉为感觉—腓一8,林后十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1 腓立比一章八节保罗说,“我在基督耶稣的心肠里,怎样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这就是说保罗是以基督的心肠为他自己的心肠来顾到召会;这也就是说他是以基督的感觉为自己的感觉,来对待基督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2 我们都该像保罗一样,以头的感觉为感觉;这对我们过身体的生活,是极其需要的—腓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二 再者,我们不仅要以头的感觉为感觉,还要以顾到身体为原则—林前十二25下~2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三 我们作肢体的,若在凡事士都能有头的感觉,又能顾到身体,我们的心思、意念、言语、行动,就都能以身体为是;这样,我们也就与身体毫无间隔,更不会脱节,我们所过的生活就完全是身体的生活,主也就能得着祂身体的彰显了—罗十二2~3,林前十四26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