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秋,台北
Outline / Source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五系列 撒但的混乱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圣经要道
第二篇 罪
读经:结二八13~17,约壹三8、10,罗七8、11,雅四17,约壹五17,罗十四23
壹 与撒但相联的东西,就是罪;罪不仅是与撒但相联的,并且是与世界相近的—结二八13~17,约壹三8、10,约八44,罗五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罪的创始者,就是魔鬼,他乃是当初神所膏的一个基路伯,也就是最高的一个天使长,因着高傲而背叛了神;他那样背叛神,就创出罪来;他是宇宙中第一个犯罪者,他犯罪“是出于自己”—结二八13~17,约壹三8,约八4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这个起初,必是在人类受造之先,所以没有人类之先,就有了罪;罪既是魔鬼创出来的,就是和魔鬼同时有的,什么时候有了魔鬼,什么时候就有了罪—约壹三8、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三 魔鬼创出罪来以后,到人一被造出不久,就来借着引诱人背叛神,而把他里面的罪弄到人里面来;他是借着他引诱人所吃善恶树的果子,把他的毒素注到人类的始祖亚当里面,亚当就把这罪遗传下来,给他所有的子孙,所以全世界的人都有了罪—罗五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贰 圣经是把人的罪,分作两面来说,一面是住在人里面的罪,一面是显在人外面的罪;我们来看住在人里面的罪(单数的—罪性)—七8、11、13~14、17、20,五21,六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人里面这罪性的单数罪,乃是人与生俱来,生来就有的,是由不得自己的;所以圣经说,人是卖给这个罪了,就是卖给那从亚当传下来,成了我们里面罪性的这个罪了—七14,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在人里面作人罪性的罪,乃是住在人里面,并且能在人里面有所作为;实在说来,这个罪就是魔鬼的罪性在我们里面,也几乎可以说,就是魔鬼自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由不得自己,作我们所不愿意作的恶,犯我们所不愿意犯的罪—七17、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三 “罪又活了。”圣经在罗马七章九节这里,明明说出那在我们里面作罪性的罪,乃是一个活的东西,所以它有时会死了,也有时会活了—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四 因为在我们里面的罪,像是一个成位的活物,所以能在我们里面,趁着机会发动一些事,能借着神的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们里面发动,还能引诱我们,且能杀了我们,也能叫我们死—8、11、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五 “罪怎样在死中作王”;住在我们里面的罪,不仅能在我们里面作一些事,并且还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掌权,辖管我们,叫我们死—五21,六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六 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既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掌权,也就能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主,辖制我们,叫我们作它的奴仆,而不得自由自主—14、1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七 每一种活的东西,它的生命都有一个律;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既是一个活的东西,也就有一个律,这个律,圣经称作罪的律;因着有这个罪的律在我们里面,我们犯罪就是顶自然的,一点不必用力气—七21、23~25,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叁 显在人外面的罪(多数的—罪行)—雅四17,约壹五17,罗十四23,三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显在人外面的罪,就是人在外面所犯的罪,也就是人在外面的罪行;这一面的罪,就是人在外面违背神律法的行为—雅四17,耶五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一切不义的事,就是一切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手续、不公不平的事,都是罪—约壹五17,三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三 行善乃是人在神面前作人的本分,人若知道行善,而不去行,就是在神面前不尽作人的本分,所以就是罪,就是在神面前有了亏欠,有了罪行—雅四17,约九4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四 人在神面前,凡事都应当凭信心而行,都应当因相信神而作;凡不是出于这样信心的,都是不相信神的,都是得罪神的,所以也都是罪,也都是一种的罪行—罗十四23,林后五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五 人所行所为,凡构不上神荣耀的,凡亏缺了神荣耀的,都是在神面前的亏欠,所以也都是罪;世人所以都犯了罪,就是因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肆 罪的普及—9、23节,五12,传七20,王上八4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无论犹太人,就是神的百姓,或是希利尼人,就是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罗三9、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世上的人,无论在人看有道德,或是没有道德,是善是恶,是好是坏,都是亏缺神荣耀的,所以都是犯了罪的—23节,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三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一个,所以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罪就是这样的普及!普及到全世人的身上!—传七20,王上八4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伍 罪的结果—赛五九2,路十六23、24,启二十12~15,雅一15,来九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罪在人身上所有的第一个结果,就是使人与神隔绝,叫人失去神和神的祝福—赛五九2,诗六六18,约九3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罪在人身上的第二个结果,就是叫人死;凡犯罪的,就必定死;这个死,第一,是灵死;第二,是身体死;第三,是魂在阴间受痛苦;第四是灵、魂、体,全个人扔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圣经称这个死,作第二次的死—路十六23、24,启二十12~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三 罪在人身上既长成了,就生出死来,所以“死是借着罪来的”,是罪所结的一个果子—雅一15,罗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四 死不只是罪的果子,也是罪的工价;人犯罪服事罪这个主人,这个主人也不会叫人白白服事,必要给人一个报酬,这个报酬就是死—六23、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五 罪叫人死,死后且有审判;犯罪的人必定死,死了的人也必定受审判—来九27,徒十4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六 犯罪的人,将来受审判的结果,是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受永远的刑罚—启二十11~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陆 罪的解决—约一29,来九26,罗八3,五21,利十六7~10、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一 罪案由基督救赎—约一29,来九26,十12,罗八3,五21,赛五三6,彼前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1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约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2 “好借着献上自己为祭,把罪除掉”;基督那一次,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献为祭,为要除掉我们的罪,就是为我们解决我们的罪案—来九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3 “惟独这一位既为罪一次献上祭物”,为我们永远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十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4 “一次永远地……得到了永远的救赎”;是永远的赎罪祭,就一次永成的为我们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所以祂那一次为我们解决罪,是一次永远的,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九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5 里面罪的解决—罗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a 主为我们解决我们里面的罪,乃是来成为肉身,成为罪身的形状,穿着我们罪人的肉身,也就是穿着我们罪人,为着解决我们里面的罪,而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在肉身里定罪了我们肉身里面的罪,就是解决了我们里面那罪性的罪—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b 神叫主耶稣为我们成为肉身,就是叫祂替我们成为罪,因为我们的肉身,就是“罪之肉体”;祂是那不知罪的,神为着解决我们肉身里面的罪,就叫祂成为我们“罪之肉体的样式”,好去到十字架上,把这罪身—也就是把罪—治死解决了—3节,五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6 外面罪的解决—赛五三6,彼前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a 为着解决我们外面的罪,当主钉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时候,神就把我们众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归到祂身上,要祂为我们担当,而替我们受神公义的审判—赛五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b 因为神将我们的罪都归到主的身上,所以主被挂在木头上,就是十字架上,就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二 罪的本身归魔鬼背去—利十六7~10、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1 基督虽解决了我们的罪案,却没有把我们罪的本身给我们背去,这是神要魔鬼负责的;因为我们罪的本身是来自魔鬼的,是魔鬼创出且传递给我们的,所以按理还应该归给他背去—7~10、20~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2 在赎罪日,神要以色列人用两只公山羊为他们赎罪,一只宰了,献上归于神,一只活着,送到旷野,归于阿撒泻勒—7~10、20~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3 一面我们的罪案,由基督在神面前,按着神公义的要求,为我们被杀流血,而解决了;一面我们罪的本身,就归给他的出处魔鬼,要他担当背去—7~10、20~2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
柒 基督既为我们成功了赎罪的事,我们就不该再作魔鬼背罪的同伴,该让他自己全数背他所搅出、所玩弄的罪—7~10、20~22节,罗五17、19,来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