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夏,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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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五系列 耶稣的见证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召会实际的彰显
第二篇 召会的彰显

读经:弗一23,林前十17,十一16,七17,帖前二14,启一11,徒十三1,太十八15~17,十六24,申十二5、21,弗四4,六18,罗八11

壹 召会是基督的彰显,但召会如何能实际的彰显?只有借着众地方召会,也就是说,借着在每一地方有一个召会;作为基督的彰显,召会在宇宙的一面乃是独一无二的,但召会乃是彰显在许多的地方召会中—弗一23,林前十17,十一16,七17,帖前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一 关于召会,圣经中有两个词:“神的召会”,和“神的众召会”;神的召会是宇宙的,但神的众召会却是彰显在许多地方的;若没有众地方召会,召会就无法得着彰显;每一个地方召会乃是召会的实际显出—林前十32,十一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二 在圣经里召会乃是极其实际的;在马太十八章主耶稣告诉我们,我们若和弟兄出了问题,不能同两、三位弟兄解决,就必须带到召会;无疑的,这是实行的地方召会—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1 行传八章一节说,“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这里不是说在天上的召会,乃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这是一个地方召会,而这地方召会乃是宇宙召会的彰显。(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2 十三章一节有“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这是召会的另一彰显,就是另一个地方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3 我们继续读新约圣经,就看见“在坚革哩的召会”,“在哥林多神的召会”,每一地方召会乃是召会的一个彰显;召会是一,但召会的彰显有许多;而召会的这许多彰显乃是众地方召会—罗十六1,林前一2,林后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三 新约中提到“犹太……的众召会”、神的众召会”、“基督的众召会”、“众圣徒的众召会”、以及“众召会”,都是指众地方召会;这些是第一世纪在这地上,在犹太世界和外邦世界中,一个宇宙召会在许多地方的彰显—加一22,帖前二14,林前十一16,罗十六16,林前十四34,七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贰 召会的出现是一城一会;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乃是以城为范围;一座城的范围有多大,那个召会也有多大—启一11,徒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主的恢复与神心愿的完成,第三篇)

一 在一省内也许有许多召会,但在一个城市就不该有许多召会;一个城市只该有一个召会,就是一个地方召会—启一11,林前十六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1 关于众地方召会,在新约中提到另外三个古罗马帝国的省;为什么一省有许多召会?乃因一省内有许多城市—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2 因着亚西亚、加拉太和马其顿都是省分,圣经就提到“亚西亚的众召会”、“加拉太的众召会”、和“马其顿众召会”—林前十六19,加一2,林前十六1,林后八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二 因此启示录一章十一节告诉我们,亚西亚省至少有在七个城市里的七个地方召会:

1 使徒约翰写书信寄给七个召会,但这节却说到七个城市;在这里,主特地给我们看见,那七个召会就等于那七座城;一个召会就等于所在的那座城—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主的恢复与神心愿的完成,第三篇)

2 有一个召会在以弗所城,一个在别迦摩城,一个在士每拿城,一个在推雅推喇城,一个在撒狄城,一个在非拉铁非城,一个在老底嘉城;这七个城市里,每一个都有一个地方召会—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三 在许多城里有许多地方召会,但在一个城里必定只有一个地方召会;众地方召会是一个宇宙召会的许多彰显—11节,徒八1,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1 有人说,召会一地一会的原则是对的,但是只能在使徒时代实行,今天无法实行了;他们的理由是说,今天基督徒已经分裂,我们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基督徒聚在一起,成立一个会,所以不能实行了—林前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主的恢复与神心愿的完成,第三篇)

2 一地一地的召会,应当包括那地所有的信徒,这是对的;难道我们蒙主光照的人,不可以回来么?难道我们回来站在这个立场上,是不对的么?感谢主,我们要说,不仅一地一会的原则是对的,并且是绝对可实行的—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主的恢复与神心愿的完成,第三篇)

叁 我们若仔细读马太十八章,就会看见在一个地方若有更多信徒,两三个人就不能是召会;这段经文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若是有问题,而“两三个人”无法解决,就必须将问题带到召会—15~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一 两三个人聚集到祂的名里是一件事,召会是另一件事;在一个地方若有两三个人以上的召会存在,两三个人就不能成为召会,只是召会的一部分—16~17、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二 我们都必须确定清楚,这种关于两三个人聚集到主名里成为召会的教训,乃是完全错误的!这种不正确的教训,已经打开并且仍然打开分裂和混乱的后门;这教训鼓励并称义分裂—16~17、20节,林前十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三 我们若接受这后门,我们就没有限制,也没有功课可学;地方召会,也就是说,一城只有一个召会—乃是真实的约束和真实的限制;然而赞美主,这约束乃是一种保护;当我们受到约束,我们就得着保护—启一11,林后十二7~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四 不要接受这种两三个人聚集在一起成为召会的教训;聚集在主的名里,并在我们中间有主的同在与祝福是一件事,召会却是另一件事,我们不该把二者混为一谈—太十八16~17、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肆 如果我在某一城市里,无论我对那些在当地聚在一起,作为独一地方召会的人感觉如何,并且无论他们如何对待我,我都没有选择;我必须学习十字架的功课;我必须学习破碎和否认己的功课—太十六24,申十二5、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一 只要独一的一已经在那里,我就没有立场,没有权利,也没有地位在那地方开始另一召会;我必须受约束并受限制,这是真实的功课—徒十三1,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1 若没有独一地方召会的限制,我们会照着喜好自由行动,而没有功课可学—林前一10~11,多三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2 我们必须再读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不仅要看见召会,也要看见召会的权柄;那里有约束和限制。(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3 因着主的智慧和主宰权柄,无论在哪里有地方召会,那必定是主的身体在那城里独一的彰显;我们若留在那地方,就必须与那个召会是一—林前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4 这样我们就会学功课,那里也就没有分裂、后门或“火灾逃生门”,每一面都会关起来;我们必须受约束;然而赞美主,借着这些约束,我们受到保护—一10~11、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二 我们必须不被今天的光景困惑,只要简单回到圣经纯净的光里;我们需要眼睛得开启,因为我们若没有看见地方召会,我们就是在黑暗里,并且被蒙蔽—弗一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三 我们对主关于召会的路,需要有清楚的异象;也就是说,地方召会乃是召会在各地独一的彰显;我们若能看见这异象,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启一11,罗十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伍 主的恢复主要有两重:那灵和召会地方的彰显;我们必须有这两面,这两方面;那灵的一方面是为着生命,地方召会的一方面是为着道路;我们里面需要生命,外面需要道路—主要恢复这两者—弗四4,六18,启一11,罗八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一 今天我们是在主的恢复里;一面主已经给我们看见,我们必须时时经历祂在我们灵里作赐生命的灵;同时祂也指引我们要来在一起,在我们所住地方独一的一的立场上,作祂身体正当的彰显—11节,林前十五45,徒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二 地方召会,这是非常真实、实际、活泼,又是非常简单的;我们必须不受今天基督教的光景所影响,乃要回到主纯净的话上—提后一13,提前三9,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

三 “在灵里”,和“站住立场”;一个必须是我们的生活,另一个必须是我们的立场—11节,弗六18,二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召会实际的彰显,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