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系列 人的受造

人的三部分
人的心
清心的人
第一篇 清心的人

读经:太五8,帖前五23,徒五31,林后三16~18,箴二十27,诗七三25,弗三17

壹 神作工从始至终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为此,祂必须得着我们的心,好让祂能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太五8,西三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一 在宇宙中,人乃是一个专特的器皿,为着盛装神;若不然,人活着就没有意义,因为人是专门为着神的用处的;箴言二十章二十七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深处;”这说出我们人里面有灵。(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二 帖前五章二十三节则说,我们人有灵、魂、体三部分;在我们人外面的是体,里面的是灵,而在灵和体中间有魂;神作工的原则,是从中心到圆周;我们人的中心,是我们的灵,圆周是我们的身体;祂要从我们的灵达到我们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1 我们得救时,用心、用灵接受主耶稣作救主,主的灵就进到我们灵里;结果,我们这个人的最中心就有了神—徒五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2 打从我们得救起,神就在我们里面作工,要从我们的中心往外扩展,直到圆周,使我们魂的心思、意志、情感,都有神的成分,至终神要完全充满我们全人;如此,我们就不仅灵里有神,我们魂里的各部分也都有了神—林后三16~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三 神要将祂的生命作到我们魂的每一部分,就是作到我们心思、意志、情感的各部分;神的这些工作有个基本条件,就是人必须与神同工,或者说人必须让神作—18节,弗三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贰 我们要与神合作,让神工作,首先必须心转向神,因为清心的人必得见神—林后三16,诗七三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一 圣经里的清心,是指着要神说的,清心的对象是神;不要钱财,不要地位,不要妆扮,不要香水,不重丈夫,不重妻子,也不重儿女;那个心只专一的要神—25节,太五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二 马太福音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看见神”(五8);诗篇说,“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七三25);一个清心的人,他的心清到一个地步,是只专一的要神,而不要神之外的东西。(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

三 基督徒若愿意专一的让神在他们里面作工,头一步就得将他们的心转向神;我们的心一不正当,我们的眼光就难得正确;我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林后三16);我们向着神的心有多少,神就作工多少;但愿我们向着祂都是清心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清心的人,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