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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命定的路

第五系列 1988年

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
第一篇 神的行政与长老的职分

读经:出十九6,二四1,二八30,徒十四23,二42,十五2,林前五13,林前四17,西四16,启二1、7

壹 我们若要看神在这地上的行政,就需要看召会的治理;我们要研究这事,就必须回到旧约,来看神在人中间起初的行动;我们需要认识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出十九6,二四1,二八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一 在创世记,自从亚当堕落以后,神就在这地上在祂所拣选的人中间有行动;神借着祂在创世记里的行动,得着了一些重要的人物,至终得着了以色列家;但在以色列家我们不大看到神的行政;直到出埃及记所记载,摩西的时候,我们才看到神的行政—出三11、13,十九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在出埃及十九章,耶和华在西乃山告诉以色列人,祂要他们作“祭司的国度”并“圣洁的国民”—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他们不是一个一个单独的从埃及出来,乃是一个团体的百姓,甚至是一民、一国,从埃及出来;当他们来到西乃山时,神称他们为祭司的国度,并圣洁的国民;在西乃山的这个国度里,开始了神在这地上在祂百姓中间的行政—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二 神的行政不是独裁者的专制,也不是百姓的民主;神在以色列人中间的行政乃是神治,指明神亲自来管治、管理、治理祂的百姓,是直接的,不过是借着一些代理人—二四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在以色列人中间,这些代理人就是那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长老—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在以色列人中间的神治,乃是照着神写在律法上常时的说话,或神借着大祭司的胸牌,用乌陵、土明所启示出来实时的说话而有的管治—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三 原则上,神的行政总是由长老们照着那借乌陵和土明所领受的神圣说话而执行出来的;当祭司软弱了,就如在以利的时候,就有申言者兴起,加强神的说话—撒上一12,三12~14,三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四 以后,以色列人随从世俗的作法要有王;这得罪了神;他们想要一个王,这使神不悦,因为他们不要神,却要人作王管理他们;神容让他们有王,但他们却因此受苦;在这个王(扫罗)以后,神立一个合乎祂心的人作王,这人名叫大卫;甚至在大卫的时候,还需要以弗得—撒上八4~7、10~18,徒十三21~22,撒上二三9~12,三十7~8,撒下六14,代上十五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贰 旧约所发生的事都是预表新约的行政;神的行政是神亲自直接的管理和管治,神的管治是凭着祂实时的说话,加上常时的,写出来的话;实时的说话是借着祭司或申言者,但祭司或申言者都不是直接的治理者,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士师、或君王;我们需要认识神在新约里的行政—徒十四23,二4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一 新约里也没有直接的话告诉我们,新约召会中头一批长老是如何产生的—彼前五1,约贰1,约参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二 当使徒保罗被主兴起,并被圣灵差遣出去的时候,主使用他建立了新的召会;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告诉我们,保罗大概在同一年内就回去,在这些新的地方召会中选立长老。(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三 在新约里长老正确的产生,乃是借着那些传福音给他们,教导他们真理,并把他们与圣徒们形成召会的人,来选立他们;这些使徒们该是选立长老,为要在各地方召会执行神行政的人—23节,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四 在新约里,为着神在祂子民中间的行政,是什么顶替了律法?在新约里,乃是使徒的教训顶替了律法;行传二章四十二节说,“他们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使徒的教训就是完整的新约;这首先包括主耶稣在四福音里的教训;头一批的使徒受主耶稣嘱咐,把主所教训他们的教训新的信徒;这清楚的记载于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使徒的教训也包括行传、书信和启示录所记载的;在启示录的末了,约翰告诉我们,没有人可以在神圣的启示上加添什么,或从其中删去什么;这就是说,到了启示录,使徒的教训就完整了—启二二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叁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把神在新约里的行政这件事说得非常清楚;新约神的国成文的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就是完整的新约;在这国里,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长老是祭司和治理者—徒十五2,林前五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一 从新约的教训和榜样,我们可以知道,在哥林多的召会已经设立了一些长老;保罗这样吩咐那些弟兄们,但他没有在行政上治理;长老们才是当地召会直接的治理者—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二 在新约里,我们有大祭司和众祭司的实际;在旧约里,祭司是一班人,长老是另一班人;但在新约里,这两班人乃是一个;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包括长老们,向着神都是祭司—彼前二5,启一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长老们都是祭司,而基督是大祭司;基督在那里?我们知道祂在诸天之上坐在神的右边,但我们必须看见,为着神在这地上在我们中间的行动,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是在我们里面—来三1,罗八34、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所有的长老都需要宣告,大祭司基督是在他们里面;我们有这样一位大祭司;长老们也是祭司,该是在神的管治中治理召会的人—来八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三 我们也必须记住长老职任的原则;长老总是复数的;因为长老是复数的,就需要很多的交通—徒十一30,二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真实的交通必须是在主的面光中;任何长老之间的交通,若不是在主的面光中,就不是真实的交通;因此,长老们都该操练实行在主的面光中有交通—约壹一3、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在这种交通中,那在基督爱的度量里的“乌陵”和“土明”必定会说话;长老们就会知道主对祂子民的心意是什么,以及主在他们的所在地,为着那里的召会想要执行的是什么—撒上一12,三12~14,三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四 除了长老们作祭司和治理者以外,还有申言者和教师,如行传十三章一至四节所说明的;这些申言者和教师乃是能帮助祭司职任和长老职任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五 我们也需要认识使徒设立召会与长老后与他们的关系—二42,提前五19~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1 “一个召会成立了,所有的责任就交给地方上的长老,从那天起,使徒在召会的事务上就不再管制了”;使徒们乃是在召会的事务上放手不管地方召会的治理,但召会还是需要使徒的教训、指示和吩咐,在这面使徒们并没有放手—徒二4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2 提前五章十九至二十节说,“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你不要接受;犯罪的,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也惧怕”;提摩太受使徒保罗嘱咐,接受对长老的控告;这指明使徒选立长老之后,仍有权柄对付他们。(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肆 主的话里还有另一个重要项目,是我们必须了解的;众召会在行政上固然是地方的,但众召会不是绝对独立的—林前四17,西四16,启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一 在林前四章十七节,保罗说,“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是我所亲爱、忠信的孩子;他必提醒你们,我在基督耶稣里怎样行事,正如我在各处各召会中所教导的。”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二 启示录二至三章,给七个地方召会的七封书信;主向一个召会所说的话,就是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每封书信都是向某个召会所说特别的话,众召会都该听取这特别的话—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三 一面,众召会的长老有权利和地位,独立的治理众召会;另一面,众召会都该听使徒们从神所领受的话,就是新约的教训;一面,众召会是地方的、分开的;另一面,众地方召会仍是基督独一的身体,是个生机体,而不是联邦,那是个组织—徒二42,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篇)

伍 “我们应当照着我们从主的话所看见的往前……使徒的教训必须是我们中间的领导,我们都必须在使徒的教训之下。每个召会中,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往前。我希望我们对主的恢复都是如此忠信又忠诚。我们该向主认真,使主的恢复为着主的定旨,在这地上是得胜的,甚至是兴旺的。”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