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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十字架
第六系列 十字架的道路和生活
第七篇 十字架与治死我们的魂生命
读经:帖前五23,林前三16,来九8,弗四23,太十六24,可八34,林前六17,林后四10
壹 神的经营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的灵里,以我们的灵为祂的住处;并且要居留在我们的灵里,以我们的灵为基地,而将祂自己扩展到我们的全人里—帖前五23,林前三16,来九8,弗四23,罗十二2,西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一 三一神已经分赐到我们里面;神把我们造成三部分—身体、魂、灵;这个三部分的人乃是神的殿—帖前五23,林前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二 身体相当于外院子,魂相当于圣所,灵相当于至圣所;今天,神在基督里住在我们的灵里,就是住在至圣所里—16节,来九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三 祂在我们里面扩展祂自己,以祂自己来浸透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首先祂与我们的灵完全调和,然后与魂调和,末了也与身体调和—弗四23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贰 荣耀的神还未进到我们灵里之先,神的仇敌撒但就抢先进到我们里面了;双方为魂争战—五12,七14~20,六19,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一 亚当吃了知识树的果子,借此魔鬼就进到人的身体里;结果,有位格的罪就住在我们身体的肢体里,作了非法的主人,辖制我们,逼迫我们,作我们不喜欢作的事—罗五12,七14~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二 肉体被撒但占有,成了它进行鬼魔工作的基地;撒但在肉体里面来影响魂,并借着魂杀死我们的灵—六19,七5,八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三 我们是宇宙性争战的战场;撒但与神,神与撒但,天天在我们里面交战—2、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1 撒但向圆心发动攻势,神却向圆周挺进;我们不能中立;我们必须决定该站在谁那一边—6、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2 你要和谁站在一起呢?主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要否认己!换句话说,要把魂钉死在十字架上,因为魂就是己;我们必须一直否认己,将己置死,将己除掉—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3 我们将魂除掉,就是将仇敌的桥梁烧毁了—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四 主耶稣每一次提到背十字架,都提到我们的魂生命;背十字架之所以与魂生命有特别的关系,是因为背十字架乃是叫魂生命受对付—太十38~39,十六24~25,可八34~35,路九23~24,十四26~27,约十二24~2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叁 我们如果否认魂、否认己,并且凭着灵生活行动,作生命的基督就要规律并浸透我们的全人—太十六24,可八34,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一 主要我们背十字架,就是要我们对付魂生命,将魂生命摆在十字架的死底下,让十字架来治死—太十六24~25,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二 魂生命是我们天然的生命,就是我们外面旧造的人,是最阻碍我们属灵生命成长的;换句话说,魂生命最阻碍主在我们里面那复活的生命,就是我们里面新造的人长大,并且最拦阻我们跟从主、遵行神的旨意—太十39,十六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肆 所以,若要我们里面的属灵生命长大,并叫我们能自由的跟随主,遵行神的旨意,就必须背十字架,让十字架治死我们的魂生命—24节,路九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一 主在马太十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和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节说到,魂生命在天然的情感上当受十字架的对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二 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说到,魂生命在人的“己”,也就是在人的意见、看法上,当受十字架的对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三 路加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三节和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分别说到,魂生命在对世界的爱慕并在天然的能力上当受对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四 只有我们因着肯背十字架,魂生命在这些方面受了对付,我们才能跟从主,而凭主的生命,为神并向神活着—太十六24~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伍 背十字架就是将己,将魂生命置于死地;蒙拯救的路不是内顾自己,注视自己,乃是时时背十字架,承认我们,就是我们的己,已经被置于死地—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章)
一 己的本身,乃是魂生命,而己显出来,就是意见。己、魂生命、和意见,这三者乃是一个东西的三方面—太十六24~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篇)
二 我们重生以后,不应当再凭着自己生活行动;你可能会说:“我想我并没有凭自己生活行事”;在这里我们需要分辨灵与魂—加五25、16,来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三 在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和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这些经节里面,表明魂与爱世界息息相关;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意思就是必须对付我们的魂;魂一除掉,对世界的爱就舍弃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四 我们仔细、深入地研读,并思想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这两节圣经,就会看见我们天然的生命和力量必须借着丧失魂受到对付。(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
陆 我们必须天天学习否认己,背起十字架,不给魂任何地位;倘若我们这样行,我们就真在灵里与主是一,主也有地位来占有我们,并且以祂自己来浸透我们—太十六24,可八34,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