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长大、变化为着建造
第五系列 在生命中的对付
神主宰的怜悯使我们蒙拣选、受对付
第七篇 神怎样对付信徒—国度时地狱的火
读经:太十八1~7,二五41,罗八13,路十二4~5,启二11,来六4~8,约三16,罗六2
壹 圣经里有许多地方题千年国度里神对失败基督徒的刑罚;马太十八章从一节起一直到七节,主耶稣说的是普遍的话,说进国度与在国度里的大小:
一 在这里,门徒问主一个有关国度的问题,就是在国度里谁是最大的;在这里不是得救和沉沦的问题,是国度里大小的问题,高低的问题;主耶稣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能进诸天的国—2~3节。
二 你如果要进诸天的国,你必须回转像小孩子一样;你如果要在诸天之国里作大的,你必须继续谦卑像小孩子一样;在这里主一直讲小孩子的问题—3~5节,路十八17。
三 “凡绊跌一个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挂在他的脖子上,沉没在深海里”;这意思就是说,叫人跌倒,比你自己吃亏,比你自己被杀死,比你自己不得善终,问题更大—太十八6~10。
贰 基督徒不只绊倒别人是不对的,就是绊倒自己也是一件很大、很严重的事;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从八节起的话;国度里地狱的火—8~9节,二五41:
一 基督徒如果容让罪恶,包容罪恶,他所要得着的遭遇,或者是两手两脚完整的到永火里去,或者是缺了一手或一脚进入生命—十八8~9:
1 人如果已经是个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脚仍常常去犯罪,他在诸天之国里,就要受永火的刑罚,不过不是永远受,而是在国度的时期受—8~9节,五30。
2 人砍去了手脚,还可以犯罪;主耶稣说这话的意思,不一定是要人把手脚砍掉,乃是指着里面的情欲说的;你要砍掉的,是那个叫你去犯罪的东西—罗八13,西三5。
二 我们基督徒为着进入诸天的国,宁可肢体不完全,胜过不好好的对付,而到永火里去—太十八8~9,五29。
三 马太十八章九节说,得救的人如果不肯对付自己的情欲,结局就不能进入生命,反要到永火里去,就是地狱的火;但不是永远受,乃是在国度的时候受;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凡这样骂弟兄的,就难免地狱的火。
四 许多时候人偏要埋怨你,你没有办法;但是如果因为你骂人的缘故,人埋怨你,这时你如果要献祭,就要小心;要紧的是与弟兄先和好—五22~24:
1 绝对不会有两个不和睦的弟兄或者姊妹,是同时在国度里的;将来在国度里只有爱和怜悯;只有彼此相爱,彼此怜悯的人,才能在国度里面—弗四32,西三13。
2 在国度里众圣徒都是同心同意的,彼此间绝对不会有丝毫的阻隔—13节。
3 所以当主耶稣还没有来,他还在路上,你也在路上的时候,要赶紧弄清楚—太五25。
五 二十五节的监,等于二十二节的地狱的火;我们顶明显的看见,基督徒没有永远灭亡的可能;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没有悔改,没有承认,没有得着赦免,就会落到地狱的火里去。
叁 当怕那有权柄把人灵魂丢在地狱里的—路十二4~5,太五22:
一 路加十二章四、五节如果他们只是作在身体上,无论怎么作,你们都不要怕;但是如果有一位能将你们的灵魂“丢在地狱里,”这才要怕祂。
二 六、七节,也证明这里听话的是门徒,是信主的人;没有得救的人是乌鸦,不是麻雀;惟有基督徒才是麻雀;神的麻雀有被“丢在地狱里”的可能;我们要怕那有权柄对付灵魂的神,我们要不怕杀身体的人。
三 基督徒分作承认主的与不承认主的;路加十二章主是说,你们如果不承认我,那个罪比其他的罪更重;五节的“丢在地狱里,”就等于九节的在天使面前不认他;如果主耶稣不承认你,你就要落到刑罚里去。
四 启示录三章,那些人的名字不能说没有记在生命册上,只能说名字被涂抹了,那时他们不会落到火湖里去;因为无论如何,他们的名字是记在生命册上的;我们永远得救的事是最牢靠的,是一点不会摇动的—5节,约十八9,六39。
五 但是另一面,我们也有危险;我们如果容让罪、不赦免人、犯奸淫、辱骂弟兄、在人面前怕受苦、怕受羞辱、怕受逼迫、不承认主,那我们就要小心,神要把我们“丢在地狱里,”叫我们暂时受刑罚—太八12,二五30。
肆 启示录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得胜的人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但是在千年国的时候,失败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
一 一个基督徒若是与世界联合,若是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东西,主就叫他们败坏,受一点外教人所受的;这就是启示录二章所说,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约壹二15,启二11。
二 从白色大宝座起到永远的硫磺火湖里去,是第二次的死;但是千年国里有第二次死的害;如果有的基督徒,他的罪没有解决,他还要受第二次的死伤他一下,害他一下—11节,二十14、6。
伍 希伯来六章四至六节,这里有一个人,不可能是不得救的;这样的人,“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一 这个人的结局有三点:第一,他“必被废弃”;这里的废弃,就是林前九章二十七节的弃绝;这就是说,神不用我了;就是在国里被神弃绝,神不用他。
二 第二,他要“近于咒诅”;他不是受到咒诅,但是他所受到的刑罚,与咒诅差不多;他不会永远沉沦,但他要给第二次的死伤一伤,在国度里难免地狱的火—来十二7~8。
三 第三,他的“结局就是焚烧”;这里说有焚烧;在别的地方说难免地狱的火;如果你把它们合在一起看,它们是相合的—林前三13、15:
1 得救的基督徒得着那些东西之后,如果不结好果子给神,反而生长荆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烧;国度的烧最多一千年,实际要烧多久,要看你的光景如何;荆棘和蒺藜长得多就多烧,长得少就少烧—创三18,林前三12。
2 在你身上,还有多少事是没有承认,没有对付的?还有多少弟兄姊妹与你之间有悬案?这些就是主耶稣所说的荆棘和蒺藜—太五26。
3 所能烧的是荆棘和蒺藜,田地是烧不掉的;你在亚当里那些受咒诅的东西,才是地狱的火的对象;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是火所摸不着的;等到荆棘和蒺藜烧掉了之后,田地还在那里,一分也没有少—林前三15。
四 希伯来书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如果有人到基督这里来,以后再回到犹太教去,这人要受更重的刑罚;他的结局就是等候审判和焚桡的烈火;我们看见有烈火在那里。
五 除此以外,还有主耶稣亲自说的话,就是约翰十五章二节,有的枝子要扔在火里烧了;有的枝子发芽长叶,可是缺乏果子;里面有生命,但是没有果子;主耶稣说,要把它剪去,丢在外面枯干,并且放在火里烧了;基督徒是要经过火的。
六 基督徒如果罪弄不清楚的话,是要受刑罚的;圣经明明告诉我们,这一个刑罚不是普通的,乃是地狱的火;不过这是在国度时候的火,不是永世的火—林前三13、15,犹23:
1 基督徒得救之后,对付罪是十分要紧的;一切的罪都要过去,但是有的罪不能过去,就是你心里所注重的罪—诗六六8。
2 不只如此,你如果和人中间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你就需要有专一的对付,然后再把这些事摆在主耶稣的宝血之下;这样,这些事才是过去了,不至于使我们将来落在刑罚之下—太五26。
陆 我们的神是公平的神,一面给我们看见,救恩是白白的,信的人就有永生,谁也不能推翻;一面又给我们看见,不能因为有了永生,就可以随便犯罪;如果我们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要叫我们经过焚烧;我们看了这些之后,在神面前必须受一点教训,得一点警告—约三16,罗六1~2,来六8,林前三15。
职事信息摘录:
圣经里有许多地方题千年国度里神对失败基督徒的刑罚;我们在这里要把它们看一下,以后再作最终的断案。
进国度与在国度里的大小
要进诸天的国,必须回转像小孩子一样
马太十八章一到三节:“当时,门徒到耶稣跟前来,说,谁在诸天的国里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站在他们中间,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绝不能进诸天的国。”在这里,门徒问主一个有关国度的问题,就是在国度里谁是最大的。在这里不是得救和沉沦的问题,是国度里大小的问题,高低的问题。主耶稣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能进诸天的国。接下去在四节说,“所以凡降卑自己像这小孩子的,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就是最大的。”三节是告诉我们进诸天之国的条件,四节是告诉我们在诸天之国里为大的方法。三节说,你们应当回转作小孩子,你们就能进诸天的国。四节说,如果你们一直作小孩子,一直谦卑,你们在国度里就是最大的。这给我们看见,在国度里,人第一步是怎么走的,以后每一步也是怎么走的;进来的时候是朝着什么方向,以后也是朝着什么方向。你如果要进诸天的国,你必须回转像小孩子一样。你如果要在国度里作大的,你必须继续谦卑像小孩子一样。
叫人跌倒,比你自己吃亏,问题更大
后来主这样说,“凡因我的名,接待一个这样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太十八5)凡为基督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一个回转像这小孩子的,一直谦卑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凡绊跌一个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挂在他的脖子上,沉没在深海里。”(十八6)这意思就是说,叫人跌倒,比你自己吃亏,比你自己被杀死,比你自己不得善终,问题更大。如果一个人来把你杀死,投在深海里,没有人将你安葬在土里,这对你固然是一个祸患;但是若果叫人跌倒,你将来的遭遇比这还要不好。七节:“世界因着绊跌人的事有祸了;绊跌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跌人的有祸了。”
国度里地狱的火
从一节起一直到七节,主耶稣说的是普遍的话,我们略题一题就可以了。我们所要注意的,是从八节起的话。在这里主耶稣把这件事放大的来说。基督徒不只绊倒别人是不对的,就是绊倒自己也是一件很大、很严重的事。八节说,“若是你的手或你的脚绊跌你,就把它砍下来扔掉。”这里的“你”是指着谁说的?你读一节至七节,就看见“你”是指着问问题的门徒说的。主耶稣和他们谈了那许多话之后,就说,你们要小心,不要绊倒别人;接着到八节主耶稣就指着这些人说了。倘若你的一只手或者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丢掉。自然这不一定是指着字面说的。你的手如果去偷,你的脚如果去走不正当的路;也就是说,如果你有罪,你有情欲,你必须加以对付。“你残废或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手两脚被扔在永火里更好。”(8)
手和脚仍常常去犯罪,在国度里,就要受永火的刑罚
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基督徒如果容让罪恶,包容罪恶,他所要得着的遭遇是什么。基督徒将要得的遭遇,或者是两手两脚完整的到永火里去,或者是缺了一手或一脚进入生命。这明明给我们看见,有人今生对付罪恶,对付情欲,以致好像只有一只手一只脚,残废的进入国度;也有的人容让他的情欲,这样的人要被丢在永火里。这里的火是永火,但这里没有说,永远在永火里。主耶稣所说的话,和主耶稣没有说的话,都是有意义的。人如果已经是个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脚仍常常去犯罪,他在国度里,就要受永火的刑罚,不过不是永远受,而是在国度的时期受。
什么叫作砍手砍脚?人砍去了手脚,还可以犯罪。没有脚,可以坐车,一只手砍掉,还可以用另外一只手。主耶稣说这话的意思,不一定是要人把手脚砍掉,因为就是能砍掉你的手,还是不能除去你的情欲。所以这里必定不是指着外面的身体,乃是指着里面的情欲说的。你要砍掉的,是那个叫你去犯罪的东西。
为着进入诸天的国,宁可肢体不完全,胜过不好好的对付,而到永火里去
还有一件事要注意的,就是这些人必定是基督徒,因为只有基督徒才是全身干净的人,才能说除掉某部分情欲之后就能进入生命。外教人不要说除去一只手、一只脚,就是把两只手、两只脚都砍去,还要下地狱。所以主耶稣这话是对我们基督徒讲的。我们基督徒为着进入诸天的国,宁可肢体不完全,胜过不好好的对付,而到永火里去。
受地狱之火的刑罚,但不是永远受,乃是在国度的时候受
下面九节说,“若是你的眼绊跌你,就把它剜出来扔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这还是给我们看见,得救的人如果不肯对付自己的情欲,结局就不能进入生命,反要到永火里去。这里的永火,就是地狱的火。圣经的话给我们看见,基督徒有受地狱之火刑罚的可能。虽然是受地狱之火的刑罚,但不是永远受,乃是在国度的时候受。
因为骂了弟兄的缘故,所以将来就难免地狱的火
不只马太十八章这样说,其他别处也有同样的教训。比方说,马太五章至七章山上的教训,有类似这样的话。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在五章开头,主耶稣虽然看见许多的人,但是祂不是教训许多的人,乃是教训门徒。所以山上的教训是对门徒说的。这里骂人的人是一个弟兄,他骂别的弟兄拉加,意思是废物;或者骂别的弟兄魔利,意思是傻子,叛徒;凡这样骂弟兄的,就难免地狱的火。这里也不是说不得救的人,因为不得救的人不要说不骂魔利,就是什么都不骂,也要下地狱。在圣经里,每一次提起行为的问题,总是说到属乎神的人。如果不是属乎神的人,就不必这样提起。这个人是得救的人,这个人是弟兄,但是因为骂了弟兄的缘故,所以将来就难免地狱的火。
要紧的是与弟兄先和好
二十三节:“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许多时候人偏要埋怨你,你没有办法。但是如果因为你骂人的缘故,人埋怨你,这时你如果要献祭,就要小心。你如果觉得一个弟兄不好,你口里冒昧的说出来,你就要去把这件事弄清楚。二十四节:“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要紧的是与弟兄先和好。二十五节:“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你的弟兄好像是原告,你好像是被告,他要去告你。“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5)请你记得,在国度里有这样的事,这是顶严格的。
我在这里要说几句顶直顶重的话。绝对不会有两个不和睦的弟兄或者姊妹,是同时在国度里的。将来在国度里只有爱和怜悯。只有彼此相爱,彼此怜悯的人,才能在国度里面。如果我和胡弟兄闹意见,没有在今生对付清楚,将来不是我们两个人都在国度之外,最少也有一个人在国度之外,绝对不能两个人都在国度里。绝对不能今天我和胡弟兄两个人闹意见,而将来又能两个人一同在国度里掌权的。在国度里众圣徒都是同心同意的,彼此间绝对不会有丝毫的阻隔。今天你活在地上的时候,如果和什么弟兄姊妹有什么摩擦,有阻隔,你要小心;如果不是你进去,他在外头,就是他进去,你在外头;或者是你们两个都在外头。主说,当你还在路上的时候,你就要赶紧和他和息。这意思就是说,当他还活着,你也还活着,主耶稣还没有再来的时候,你就得去和他和息。主耶稣不能让两个对头在祂的国度里彼此埋怨。今天我们顶容易对人有怨气;但是那一个怨气要把你关在外头,或者把他关在外头,或者把你和他一同关在外头。今天在教会里好像很自由,随便,但是到那一天就不能这样了。当你“还在路上”的时候,你如果一死,这条路就完了;他如果一死,这条路也完了;主耶稣如果一来,这条路也完了。所以当主耶稣还没有来,他还在路上,你也在路上的时候,要赶紧弄清楚。“恐怕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是主耶稣。“审判官要交付差役,”差役是天使。“你就下在监里。”
如果有了罪没有悔改,没有承认,没有得着赦免,就会落到地狱的火里去
你仔细读这一段圣经,自然就看见,这里的监牢就是二十二节的地狱之火。因为二十三节的起头就是说,“所以。”二十三节之后的话一直是解释二十二节的话。二十二节说,如果骂弟兄是魔利,就要受地狱的火;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如果不和弟兄和息,就要下在监里。以二十五节的监,等于二十二节的地狱的火。我们顶明显的看见,基督徒没有永远灭亡的可能;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没有悔改,没有承认,没有得着赦免,就会落到地狱的火里去。你看主耶稣下面所说的话多重。二十六节:“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一句话给我们看见,有从监里出来的可能,就是把债还清了的时候。在将来的时代里还有赦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若有地方还没有与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来。
当怕那有权柄把人灵魂丢在地狱里的
对于这一件事,圣经里别的地方还怎么说呢?路加十二章一节:“这时,有数万群众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主不是对众人说,乃是先对门徒说。“你们自己要提防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这就是证明说,这些门徒不是假冒为善的,是属乎主的。主对他们说一句话。四、五节:“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不要怕那些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扔在火坑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祂。”神的话是够清楚的,并且不只一次,乃是多次对我们说,基督徒有被“丢在地狱里”的可能。这里主对门徒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如果他们只是作在身体上,无论怎么作,你们都不要怕。但是如果有一位能将你们的灵魂“丢在地狱里,”这才要怕祂。
要怕那有权柄对付灵魂的神,我们要不怕杀身体的人
下文六、七节,也证明这里听话的是门徒,是信主的人:“五只麻雀不是卖二个1铜钱么?在神面前一只也不会忘记。就是连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没有得救的人是乌鸦,不是麻雀;惟有基督徒才是麻雀。马太福音所说野地里的百合花是指着基督徒说的,麻雀也是指着基督徒说的。麻雀也不耕也不种,也不积蓄在仓里(太六26),这是指着基督徒,不是指着外邦人。但是这里清楚的说,神的麻雀有被“丢在地狱里”的可能。我们还要注意,主说你们的头发神都数过了。如果是外邦人,神就不管他。主在这里就是对属祂的人说,人无论在我们身体上作什么,我们不必怕。我们要怕神,因为神会把我们“丢在地狱里。”我们要怕那有权柄对付灵魂的神,我们要不怕杀身体的人。
不承认主,那个罪比其他的罪更重
八、九节说,“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在我里面承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在他里面承认他;那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否认他。”基督徒分作承认主的与不承认主的;有的人承认主,有的人不承认主。有的人预备受逼迫,有的人不预备受逼迫。有的人偷偷的作基督徒,想要得着人的荣耀;有的公开承认主,预备作殉道者。到这里你才看见,路加十二章主到底在说些什么。主是说,你们如果因为承认我名的缘故,在你们身上受了什么亏损,不要怕。但是你们如果不承认我,那个罪比其他的罪更重。祂说,我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如果你从一节一直读到九节,你就要看见,五节的“扔在火坑里,”就等于九节的在天使面前不认他。这里在天使面前认他或者不认他,意思就像有的小孩在外面作了不对的事,被关起来。他的父母或者家里的人,出来替他担代一下,叫他免去了责罚;但是有的小孩子太不好了,他的父母要他受一点苦,就不去担代他。主对信徒也是这样。如果主耶稣不承认你,你就要落到刑罚里去。
在启示录三章里有一句话顶好。启示录三章五节:“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绝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并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众使者面前,承认他的名。”当国度起头的时候,当审判台前的事起头的时候,神的使者要将基督徒提到神面前,在那里有生命册,生命册上所记载的就是那么多基督徒的名字。在那里有许多天使,也有许多基督徒,主耶稣也在那里。当一个天使,或者几个天使把生命册念出来的时候,有的名字主耶稣承认,这人就进入国度;有的名字念过去的时候,主耶稣不作声,不承认,天使就要在那名字上打一个记号,涂抹一下。所以你看见,得胜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白的,失败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黑的。没有得救的人在生命册上根本就没有名字。
我们如果容让罪,神要把我们“丢在地狱里”,叫我们暂时受刑罚
如果在审判台前,你的名字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了,那并不是说你就完了,就不得救了。启示录二十章十五节说,“无论谁在生命册上不见是记着的,就被扔在火湖里。”这里告诉我们,什么人是永远在火湖里的。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的名字在生命册上找不到,这样的人就要被扔在火湖里。这是新天新地起头的事。启示录三章,那些人的名字不能说没有记在生命册上,只能说名字被涂抹了,那时他们不会落到火湖里去。因为无论如何,他们的名字是记在生命册上的。我们永远得救的事是最牢靠的,是一点不会摇动的。但是另一面,我们也有危险。我们如果容让罪、不赦免人、犯奸淫、辱骂弟兄、在人面前怕受苦、怕受羞辱、怕受逼迫、不承认主,那我们就要小心,神要把我们“扔在地狱里,”叫我们暂时受刑罚。
受第二次死的害
圣经别的地方还有类似的教训。启示录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得胜的人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二十章六节说,有一等人是不会再死的,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第二次的死就是启示录二十章末了的火湖。换句话说,失败的人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虽然他们不会受第二次的死,但他们要受第二次死的害。基督徒既然得救了,就不会受第二次的死,但并不保险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我们知道,有硫磺火湖的时候,是在新天新地起头的时候。在那时候,撒但、世界、死亡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0、14)。同时,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也要被扔在火湖里。那是不得救的人正式到火湖里的时候。但是在千年国的时候,失败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不过,这个对付不像对外教人的对付,不是永远的。一个基督徒若是与世界联合,若是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东西,主就叫他们败坏,受一点外教人所受的。这就是启示录二章所说,要受第二次死的害。这是对基督徒说的。这害字翻得不大好,因为在原文里的意思,没有像中文里的那么坏。害字在中文里有不好的意思。或者我们这样说,要受第二次死的伤,要叫第二次的死伤你一下。从白色大宝座起到永远的硫磺火湖里去,是第二次的死。但是千年国里有第二次死的害。如果有的基督徒,他的罪没有解决,他还要受第二次的死伤他一下,害他一下。
结局是焚烧
我们再看两段圣经,是在希伯来书里的。希伯来六章四至六节:“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在这里有一个人有这么多的资格,不可能是不得救的。他看见了亮光,看见了启示出来的神,认识了父怀里的独生子,认识了神的爱,得尝了天上恩赐的滋味,就是那独一的恩赐,主耶稣基督。圣经里的恩赐,如果是多数的,就是指圣灵的恩赐;如果是单数的,就是指惟一的恩赐,就是约翰三章十六节神赐给独生子的恩赐。这与圣灵的恩赐有分别。他不只有神和主耶稣,并且有分于圣灵。他认识了神,得着了主耶稣,有了圣灵的内住,同时尝过神话语的味道,还尝过来世的权能。来世的权能就是千年国度的权能。在千年国里,圣灵的恩赐和权能要特别兴旺,并且充满了各样异能、神迹、奇事。所以这里说是来世的权能。尝过来世的权能,就是尝过了千年国度的事。所以这一个人定规是得救的。
今天这个人如果离弃道理,滑一跤,跌倒了,就不能叫他重新懊悔。你不能叫他重新相信耶稣,重新起头。这一个人有这么多的历史,得着这么多的雨露,他还跌倒,一直长不出好东西来给神,长的都是荆棘和蒺藜。这样的人,“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在国度里被神弃绝,神不用他
这个人的结局有三点:第一,他“必被废弃。”这里的废弃,就是林前九章二十七节的弃绝。保罗说,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倒被弃绝了。这就是说,神不用我了。神今天不用我,到国度时也不用我了。一个人被废弃,或者说被弃绝,就是在国里被神弃绝,神不用他。第二,他要“近于咒诅。”他不是受到咒诅,但是他所受到的刑罚,与咒诅差不多。他不会永远沉沦,但他要给第二次的死伤一伤,在国度里难免地狱的火。第三,他的“结局就是焚烧。”这是什么?前几个礼拜我们打算把真茹的一块地烧一烧。你能不能永远烧地?你能不能把地烧五年?因此,这里的烧是暂时的。
生长荆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烧
这里说有焚烧;在别的地方说难免地狱的火;如果你把它们合在一起看,它们是相合的。得救的基督徒得着那些东西之后,如果不结好果子给神,反而生长荆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烧。但是这一个烧,只能烧一段时间。你烧一块田地上面长的荆棘和蒺藜,要烧多少时候?连小学生都知道,荆棘一烧完就不能再烧了。国度的烧最多一千年,实际要烧多久,要看你的光景如何。荆棘和蒺藜长得多就多烧,长得少就少烧。
把一切荆棘和蒺藜烧光了,就是把一切的债偿还了
在你身上,还有多少事没有解决?还有多少事是没有放在主耶稣的宝血下?还有多少事是没有承认,没有对付的?还有多少弟兄姊妹与你之间有悬案?这些就是主耶稣所说的荆棘和蒺藜。主耶稣在马太五章说,如果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26)。你要还清你所有的债。把一切荆棘和蒺藜烧光了,就是把一切的债偿还了。
基督徒像是一块田地,他的坏行为像是荆棘和蒺藜。有没有可能我买一块五亩大的地,失火了,烧到末了只剩下两亩,少了三亩?这是不可能的。所能烧的是荆棘和蒺藜,田地是烧不掉的。换句话说,你在亚当里那些受咒诅的东西,那些要除去而没有除去的东西,才是要烧的,才是地狱的火的对象。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是火所摸不着的。等到荆棘和蒺藜烧掉了之后,田地还在那里,一分也没有少。你的得救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你的身上生长了那么多的东西,你从你的肉体里面发出了那么多的东西,并没有经过主耶稣的宝血,这些就要受相当的对付。
希伯来书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 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惟有恐惧等候审判和那将要吞灭众敌人的烈火。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借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人离弃了基督,又回头到犹太教里去。你还想花几十块钱去买一只牛,或者一只羊,来作你的赎罪祭。你知道基督之后,若是再回到犹太教里去,你就是践踏神的儿子,把祂的血当作平常,把祂当作牛羊一样,以为祂也不过是像那么多牛羊中的一个。“又亵慢恩典之灵。”圣灵叫你得着恩典,但是你亵慢祂,回到犹太教里去。这里给我们看见背道之人的道路。我不说这样的人是得救的;这样的人也许是得救的,也许是不得救的。使徒在这里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人是否得救。使徒只是说,如果有人到基督这里来,以后再回到犹太教去,这人要受更重的刑罚。他的结局就是等候审判和焚桡的烈火。我们看见有烈火在那里。
除此以外,还有主耶稣亲自说的话,就是约翰十五章二节:“凡在我里面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不是不属主的枝子,是属主的枝子。这里所指的,可能不是暂时的刑罚,也许是指今天的管教。但是看六节:“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了,人收集起来,扔在火里烧了。”有的枝子要扔在火里烧了。有的枝子发芽长叶,可是缺乏果子。里面有生命,但是没有果子。主耶稣说,要把它剪去,丢在外面枯干,并且放在火里烧了。在这里我们明显看见,基督徒是要经过火的。
要有专一的对付,并把这些事摆在主耶稣的宝血之下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种的罪才叫我们落到这个地步?基督徒得救之后,对付罪是十分要紧的。所有的罪若是经过悔改,承认、对付、赔偿,摆在主耶稣的宝血底下,这些罪在审判台前就绝不会再起来。一切的罪都要过去,就是最大的罪也要过去。但是有的罪不能过去,就是你心里所注重的罪。诗篇六十六篇十八节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什么是心里所注重的罪呢?心是你喜好的地方,心代表你的情感,心就是你这个心理上的人。你如果心里喜欢罪孽,主定规不听。你许多的认罪,只是因为知道那是罪,你并没有在心里恨恶,在心里觉得那是罪。这样,主必定不听。不只如此,你如果和人中间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还有什么事该赦免而没有赦免,还有什么事亏欠人,对人不起,对主不起,你就需要有专一的对付,然后再把这些事摆在主耶稣的宝血之下。这样,这些事才是过去了,不至于使我们将来落在刑罚之下。
不能因为有了永生,就可以随便犯罪
关于救恩的问题,我们看得够清楚了。一个基督徒信靠主耶稣之后,得救的问题就解决了,永生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他得救之后,一直到死为止,他所有的行为是失败或得胜,就要断定他在国度里的遭遇。我们的神是公平的神,一面给我们看见,救恩是白白的,信的人就有永生,谁也不能推翻;一面又给我们看见,不能因为有了永生,就可以随便犯罪。如果我们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要叫我们经过焚烧。如果主耶稣今天不能使我们脱离罪恶,把我们在实行方面弄清楚,神就只能在将来鞭打我们,或者用专一的刑罚,或者用焚烧来洁净我们,叫我们在新天新地里好与祂住在一起。神是公平的神,神的预备也是公平的。我们看了这些之后,在神面前必须受一点教训,得一点警告。(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九册,神的福音(卷二),第二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