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台北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七系列 祭司体系的事奉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
第七篇 祭司的事奉与召会的建造

读经:亚六12~13,彼前二4~5、9,启五9~10,林前十四1,出二七20~21,三十6~8

壹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有一人,名为苗;他要从自己的地方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他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并担负尊荣,坐在宝座上掌权;又必在宝座上作祭司,在两职之间筹定和平”—亚六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一 这是预言主耶稣建造神的殿;苗,乃是指主耶稣;这里也提到祂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并担负尊荣,这个尊荣就在于祂建造神的殿—12~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二 祂要掌王权,也要作祭司,在两职之间筹定和平;这是一节很奇特的圣经,因为全本圣经只有这一处,将君王和祭司两种职分合并在主耶稣身上,而这一个合并乃是为着建造神的殿—12~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三 这两种职分不只是合并在主耶稣身上,也合并在圣徒身上;这两种职分合并在圣徒身上,也是为着建造属灵的殿,并且这属灵的殿,就是圣别的祭司体系—彼前二5、9,启五9~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1 彼前二章四至五节说:“你们来到祂这…活石跟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属灵的殿,成为圣别的祭司体系,借着耶稣基督献上神所悦纳的属灵祭物”;九节说:“唯有你们是蒙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体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2 启示录五章九至十节说:“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国中,买了人来归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度,作祭司,归与我们的神;他们要在地上执掌王权”;这里又一次提到圣徒是祭司,是君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贰 我们要清楚看见,如果在一地的召会中,只有少数人作话语执事,显得特别强,而圣徒普遍作祭司和君王的情形却很弱,那就很不正常,就无法建造—亚六12~13,彼前二5、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一 全本圣经说到神子民的事奉,共分三种职分,就是祭司、君王和申言者—彼前二5、9,提后二12,弗四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1 祭司和神交通,君王为神掌权,而申言者替神说话;在圣经里,祭司和君王这两种职分总是联在一起,并且二者是不可断、不可缺的—彼前二5、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2 然而,申言者这种职分是可以断,是可有可无的;当君王和祭司都正常时,就不需要申言者;只有君王失败了,祭司也出事了,申言者才出来;所以,申言者这职分不能算是一个经常有的职分—林前十四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a 旧约预言主建造圣殿时,只说到祂身上有君王和祭司这两种职分,并没有提及申言者的职分;这指明祭司和君王乃是两个最重要的职分;当祭司和君王正常的时候,申言者的地位就不明显—亚六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b 到了新约,圣经很重的说到主是君王,是祭司,却不着重说到祂是申言者;新约有一卷马太福音,专讲主耶稣是君王;还有一卷希伯来书,专讲主耶稣作祭司,却没有一卷书专讲主耶稣是申言者—太二一5,来七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二 圣经告诉我们一件希奇的事,就是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神的祭司,能与神交通;也都是神的君王,要与主一同作王—启五9~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1 圣经并没有说,我们得救的人都是申言者,却说我们需要切慕作申言者,追求作申言者—林前十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2 神的儿女并不一定能作申言者;但神的儿女都是君王,是祭司,并且也必须作祭司,作君王;乃是在祭司和君王这两个职分衰弱了、不行了、荒凉了,申言者才出来—林前十二29,十四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三 今天我们的事奉有一个特别厉害的缺;就是在神的儿女中间,不容易看见君王,更不容易看见祭司,只看见少数人作申言者尽话语的职事—参亚六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1 今天人注重讲道,倚靠听道,乃是召会堕落而有的光景;在旧约里,乃是当神的百姓荒凉,君王失职,祭司消踪时,申言者才出来—王上十九13~14,参亚六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2 尤其是在基督教里,神的儿女完全倚靠传道人;这种光景说出神的儿女有了毛病,因为君王和祭司职分被忽略了;这种情形若不改正,神的建造绝没有办法完成—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叁 如果没有祭司,神的居所就无法得着建造,因为神的居所在本质上,乃是一个祭司的体系;在召会中该满了祭司的事奉—彼前二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一 在旧约的时候,甚至帐幕也和祭司体系相连;祭司不能没有帐幕,帐幕也不能没有祭司;祭司和帐幕实在就是一体的两面,一面是神子民对神的事奉,一面是神在祂百姓中间的居所—出二八。(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二 到了新约更是如此,神的居所就是一个祭司体系;所以唯有作祭司,我们才能被建造;要叫召会得着建造,非恢复祭司的事奉,非注意灵里的交通不可—彼前二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三 祭司的工作就是交通;如果我们都作祭司,都活在交通中,我们在神面前必定满有亮光,满有香气;这就是神的祭司经常该有的光景—4~5节,来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1 旧约里记载得很清楚,祭司的工作不仅是在外院子献祭,祭司经常的工作乃是在神面前点灯并烧香;灯光系于烧香;祭司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黄昏点灯的时候,也要烧这香—出二七20~21,三十6~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2 点灯是亮光问题,所以是读经;烧香是在神面前献上馨香,所以是祷告;二者合起来,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交通—6~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

肆 总之,作祭司不是别的,乃是运用灵到神面前祷告,与神交通;还要常常带别人祷告,和别人一同进到神的光中;这比仅仅用话语教导人有益得多,深刻得多;唯有如此才能叫召会得建造—6~8节,彼前二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二册,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第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