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系列 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生命的认识
第三十二篇 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
读经:伯二13,诗七三26,腓三7~8,罗八3,加二16,五1,二4,约五7,徒十五1
壹 神对寻求祂者的目的,是要他们在祂里面得着一切,而不被打岔离开对祂自己绝对的享受;这不是遵行律法的问题,乃是得着神并持守神作一切的问题—伯二13注1,【诗七三26注1】:
一 在神的圣所里,诗人受指教单单以神自己,而不是神以外的任何事物,为他的业分;不在意神的人也许赢得许多事物,并且似乎也兴旺—26节,伯一6~二10。
二 然而,在意神的人会受神限制,甚至被神剥夺许多事物,正如约伯(伯一6~二10)和使徒保罗(腓三7~8)的例子一样。
贰 在肉体之中没有善(罗七18),只有罪住在其中(七17),而且肉体是属死的(七24);所以,人凭肉体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律法因着这样一个软弱无能的肉体,就有所不能—【罗八3注1】:
一 这里的肉体指堕落的人,因他们已成了肉体(创六3,和合本译为血气);这样的人,绝不能本于行律法得称义—【加二16注2】。
二 要人守律法的宗教,虽有医病的方法,但对软弱无能的人毫无益处,因为他没有力量履行律法的要求—【约五7注2】:
1 宗教的守律法,是倚靠人的努力、作为和修饰;人既是软弱的,宗教的守律法也就变为无用—参罗六19,加六13。
2 圣城、圣殿、节期、安息日、天使、摩西和圣经,都是这宗教里的好东西,但丝毫不能帮助这软弱无能的人—太十二8,加四10~11。
三 在主的眼中,他乃是个死人(约五25),不仅需要医治,还需要点活;主点活人,并不带任何要求;这软弱的人听见主的声音,就被点活了(25节)。
四 神所造人的本性,原是善的,符合神与神的律法,以后虽然受了堕落的毒害,这善的本性仍然留在人里面;因此,人若照着本性生活,并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里面的恶就会受到限制—【罗二14注1】。
五 犹太人借着守律法追求神的义,但他们没有得着,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借着信耶稣基督,已经向我们显明出来—一17,【罗三21注3】。
叁 遵守摩西的规例,就是实行律法外面的条例,这不仅废弃神的恩,叫基督白白死了(加二21),也将基督所释放的信徒带回到律法的奴役下—加五1,二4,【徒十五1注3】:
一 行律法使人成为摩西的门徒(约九28),这与生命无关;信基督使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儿子,这完全是生命的关系—【加三7注2】。
二 我们新约的信徒,生来就是堕落亚当的子孙,且在亚当里因着过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们因信基督,已经重生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从摩西的律法得了释放—11、26节。
肆 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加三2注2】:
一 加拉太人借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7节,二16。
二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加三2注3】:
1 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
2 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加三5~6。
三 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23~25节。
四 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
五 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加拉太三章七到九、十一、十二、二十三到二十五节所说的信,都是指这信仰—一23注3,【加三2注3】。
伍 灵,指包罗万有、复合的灵,如出埃及记三十章二十三到二十五节复合的膏所预表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所说的那灵,也就是在复活里分赐生命的基督;对于在神新约经纶里的信徒,这灵乃是全备的供应;这完全不是本于行律法,乃是本于信那被钉并得荣的基督—【加三5注2】:
一 靠那灵开始,就是靠信基督;靠肉体成全,就是靠行律法—2节,【加三3注1】。
二 我们所盼望的义,就是基督自己(林前一30);这不是在肉体中本于行律法,乃是在灵里本于信—【加五5注3】。
三 信仰(见一23注3);信仰之家的人,是指借着应许生的儿女(四28),就是所有借着信,在基督里成为神儿子的人(三26);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宇宙的家庭,神的大家庭,是借着信基督,不是借着行律法而有的—【加六10注2】。
四 这家庭就是新人(西三10~11),由基督的众肢体所组成,有基督作他们的构成成分;因此我们应当行善,尤其是向这家庭的人,不分种族和社会阶级(加三28),都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