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十系列 长老的治理

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
第三篇 照着神新约的经纶治理召会

读经:弗一10、22~23,林前十二12,启一11,林后一1,弗四11~12,亚四6,创二5

壹 我们要看见新约所启示神的经纶,乃是要为基督得着一个身体(弗一10、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一 新约清楚给我们看见,信徒乃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肢体虽多,身体却只有一个;林前十二章十二节说,“就如身体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身体上一切的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也是这样;”在宇宙中,基督只有一个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二 第二,这身体在每个时代显在地上的各城市里,因此一个城市只该有一个地方召会,作基督身体的显出;基督的身体在宇宙中是独一的,在地方上的显出也是独一的—启一11,林后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三 第三,为建立地方召会,完成基督身体的建造,其所需的工作,在新约称作“职事”;因着宇宙中只有一个基督的身体,每个地方上也只有一个召会的显出,所以不需要两种不同的工作来完成;因此,这新约的职事也是独一的(弗四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1 在这新约的职事里工作的人,称为执事;虽然历世历代在各地有分这工作的人有成千上万,但众人所作的仍是一个工作—徒二一8,二六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2 因为神在地上只有一个工作,也只有一个工作的成果,就是基督宇宙的身体,显为在地方上的召会—弗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四 第四,这分新约职事的工作乃是按照使徒的教训而行—徒二42,弗三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1 在新约里,所谓的宪法、蓝图,就是使徒的教训(徒二42),也就是新约二十七卷书的内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2 这内容主要是论到三一神要把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使这些人得蒙重生,成为神的儿女,并构成为基督身体上的众肢体;在此之外,都不能算作使徒的教训—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贰 召会的治理该照着山上神所指示的样式(参出二五9、40),照着神的启示和作法:(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一 新约清楚给我们看见,当召会建立起来,长老便被设立来治理召会;照着圣经,长老不是照着民主制度投票表决而选举出来,乃是由建立召会的使徒设立的;使徒的作法不是民主,也不是专制,而是神治,由神自己来治理—徒十四23,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二 长老聚会的实行,实际上与旧约所记载决断的胸牌连同乌陵、土明很有关系;长老们来在一起时都是弟兄,只有圣灵作主席—徒十五1~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1 在行传十五章,使徒和长老们为了割礼的问题而交通商议,最后下了决断并写信给外邦信徒说,“圣灵和我们,认为不该将更多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唯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2 圣灵和使徒、长老们来断定这事,证明乃是圣灵作主席,而圣灵就是主这身体的元首,在使徒和长老们中间作主席;所以,我们不应该设立主席;若有任何人作主席,就是篡夺了圣灵的主权与地位—2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3 在马太二十章,有两个门徒的母亲来求主耶稣,让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坐在主的右边,一个坐在主的左边(20~21);主却告诉门徒们说,“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26~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4 在二十三章主又说,“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8);主明言门徒们都是弟兄,没有一人高过另一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三 我们众人在召会中,就如同众肢体在一个身体里;圣经说,要“谦让宜人”(多三2),也就是要“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四 长老们在议事时,还会遇到一个问题:谁该提议?答案很简单,谁都可以提议;长老们一同聚集时,每个人都该在灵里束腰,全人谨守,等候在主面前;各人按照自己在召会中所观察的情形,在聚会里提议,但没有坚持—徒十五1~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五 我们要相信主有主宰的权柄;我们会错,但主不会错;当然,关于拜偶像、淫乱、分裂和异端这四件大事,我们绝对不能牵涉并有分;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事都没有什么值得坚持的;只要众长老们交通过后,怎么定规都好—代下二十6,徒四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六 最后一点,众人交通时,要避免因着自己的坚持而成为意见;切勿使自己的坚持成为一种牢不可破的意见—十五1~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叁 新路确定能成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我们已经研究找出这条路,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祷告—亚四6,创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一 长老和同工们应当在这时负起祷告的责任;没有祷告,就没有圣灵的工作;若是只有我们的努力,最后还是会成为泡影;所以,我们必须祷告,必须倚靠圣灵—亚四6,创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二 在召会中实行新路时,不要太呆板,乃要因地制宜;若是试作两周不合式,可以研究而随时更动,并不是一切都要一板一眼的照着作,乃要接受负担,常常祷告,到神面前寻求神的引导—加五18,帖后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三 关于实行的情形,长老和同工们需要经常来在一起交通,研究作法,彼此参考,寻求改进;但最重要的,还是祷告并倚靠圣灵—亚四6,创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

四 盼望在职的弟兄姊妹能兴起来,在主面前有新的起头、新的奉献;在新路的实行上,能接受看望的负担,在排聚会里作中坚,并在区聚会里作领头的,好好学习申言;使我们的区聚会丰富又高昂—罗十二1,林前十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正确的长老治会与新路生机的实行,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