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的真理

第十二系列 结晶读经系列

罗马书的结晶
第三篇 神福音的结构(一)神的义

读经:罗一16~17,约壹一9,约三16,弗二5、8,罗一17,诗一○三6~7,罗九31,三20

壹   神福音的结构;按照罗马书向我们所陈明的神圣启示乃是由神的义、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所构成—罗一17,约壹一9:

一      罗马一章十七节说,“义人必本于信得生并活着”;这是罗马书中关于神福音的钥句;在这一节里,有“义”、“生(命)”和“信”。

二      义是属于神,生命是属于基督,信是属于信徒;只要我们是不信的罪人,信就不属于我们任何人—约壹一9,西三4。

三      在法理上神的义;然后给我们看见,在生机上基督的生命;第三给我们看见,在实行上信徒的信—4节,约壹一9。

贰   神的救恩,在约翰福音里是出于神的爱作其源头,在以弗所书里是借着神的恩作其元素,但在罗马书里是凭着神的义作其根基—约三16,弗二5、8,罗一17:

一      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在已过的永远里,神在心中,在祂的爱里,思考如何施行祂的救恩。

二      爱和恩不是两件分开的事,乃是一事的两端;在神心的一端是爱,达到我们的一端是恩:神救恩的元素是恩典;恩典最高的定义是神成了我们的享受—约三16,林前十五10。

叁   神的义乃是神行事的法则—诗一○三6~7:

一      神的义乃是与神的律法、条例和原则有关;因此,这是法理的事;这指明神的福音按照神义的法则是合于法理的—罗一17,林后五21。

二      神的义履行了神的要求,使神能施行祂的救恩—21节,罗一17。

三      神的义乃是神的福音有能力(有大能)的关键;神的福音有能力拯救一切相信的,因为神的福音乃是根据神的义;神的义是神救恩的根基;罗马书是说到神借义而有的救恩—罗一16~17。

四      神的义显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基,稳固坚定如神宝座的根基—罗一17,诗八九14。

五      罗马三章二十四节说,神的称义也是因祂的恩典,是白白的:

1     一面,神照着法理因祂的义而称义,乃是手续,要履行神公义的要求,使神能够公义的称义罪人—24节。

2     另一面,神因祂的恩典白白的称义,乃是凭借,为使神完成祂的定旨—24节:

a     神因祂的恩典白白的称义,就是要将祂的生命赐给祂所拣选的人,使他们在祂的生命和性情上像祂—彼前二9。

b     约翰一章十四至十七节说,神成为肉体,乃是要把恩典带给人;而神所带给我们的这恩典,乃是神自己作我们的享受。

肆   守律法的人想要遵守律法,以建立他们自己的义;但“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罗九31,三20:

一      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一节进一步说到义:“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申言者为证”;说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说神的义不是基于我们的行为;也就是说,神的义不是基于我们的守律法。

二      神将律法赐给人,目的并不是要人遵守,反而是要人因着失败而学知,人不能遵守神的律法—七7、18:

1     我们需要分辨律法本身与律法的义;神不是要人遵守律法,乃是要人得着律法的义—加三11。

2     “不可贪心”是律法,“不贪心”是律法的义;律法说,“不可贪心,”但人无法不贪心,所以无人能遵守律法—罗七7。

三      称义既是神照着祂自己的义,宣告人为义,人就不能因自己的行为得神称义;不要说人的不义在神的义跟前不能站立;就是人的义,在神的义跟前,也都像污秽的衣服,不能符合神义的要求,不能得神的称义—赛六四6,加三11。

四      靠行为称义乃是立功的思想,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这样的立功思想,是神永远旨意莫大的拦阻和难处,会使人离开基督而向神独立—罗三27、31。

五      靠行为称义是靠自己称义,信心乃是宣告人靠自己不能称义;信心的对象乃是基督,是靠着祂的救赎才得称义;这是神所命定的路,也是唯一合法有效的道路—一17,加三11。

伍   基督是律法的总结,满足了神一切公义、圣别和荣耀的要求,在法理上成为从神给信徒的义—罗十4,林前一30,腓三9:

一      基督成为从神给信徒的义有两面—罗三24~26,徒十三39:

1     第一面—作信徒的义,使他们在悔改归向神并信入基督时,在神面前客观的得称义—罗三24~26,徒十三39,加三24、27。

2     第二面—作信徒的义,从他们活出来作神的显明;这位神就是在基督里赐给信徒的义,使他们主观的蒙神称义—罗四25,彼前二24上,雅二24,太五20,启十九8。

二      我们原是罪人,如今向神悔改并信入主耶稣;神就立即将基督赐给我们作锦衣,遮盖我们,使我们能合乎义的、外在的蒙神悦纳;我们还需要穿上了基督;祂就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好从我们里面活出祂自己来,作我们主观的义—罗十三14,启十九8。

 

职事信息摘录:

神的义

我们要来看神福音的结构。这个结构的每一部分都在罗马一章十七节里题及。事实上,罗马一章十七节这一节涵盖整卷罗马书。这一节说,“义人必本于信得生并活着。”这是罗马书中关于神福音的钥句。在这一节里,有“义”、“生(命)”和“信”。义是属于神,生命是属于基督,信是属于信徒。只要我们是不信的罪人,信就不属于我们任何人。信乃是属于信徒的。神的福音是用这三部分建立的。罗马书首先给我们看见,在法理上神的义;然后给我们看见,在生机上基督的生命;第三给我们看见,在实行上信徒的信。按照罗马书向我们所陈明的神圣启示,神的福音乃是由神的义、基督的生命、和信徒的信所构成。

在罗马书里,神的救恩乃是凭着神的义作其根基

神的救恩,在约翰福音里是出于神的爱作其源头。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毫无疑问,在已过的永远里,曾有一个时候,神在心中,在祂的爱里,思考如何施行祂的救恩。爱是祂救恩的源头。

在以弗所书里,神的救恩是借着神的恩作其元素(二5、8)。爱和恩不是两件分开的事,乃是一事的两端。在神心的一端是爱,达到我们的一端是恩。爱出来临到我们,就是恩。恩回到神那里,就是爱。神救恩的源头是爱,但这救恩应当是有实质的,具有某种本质,这本质就是元素。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有其元素。木台是用木作成的,所以木台的元素是木。神救恩的元素是恩典。恩典最高的定义是神成了我们的享受。恩典乃是神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享受。在以弗所书里着重的说到恩典;但在罗马书里,神的救恩乃是凭着神的义作其根基(一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罗马书结晶读经,第五篇)

爱与恩典都可以改变,但义是坚实而稳固的。神可以爱我们,也可以不爱我们,但祂一定要受祂义的限制。现今基督既然死了,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神就将自己摆在一个地位上,使祂必须受律法的限制。不论祂爱不爱我们,祂自己的义都要求祂非赦免我们不可。因此,我们救恩的根基不是爱,也不是恩典,乃是义。诗篇八十九篇十四节说,“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神宝座的根基,也就是我们救恩的根基。神宝座的根基会动摇吗?当然不会!照样,我们救恩的根基也是不能动摇的,因为这根基不是爱,也不是恩典,乃是义。

圣经并没有说爱是福音的大能,也没有说恩典是福音的大能。但圣经的确启示,神的义乃是福音的大能。我们看看自己,就知道我们不可爱,也不配得神的恩典。我们完全不配从神得着什么。但神是公义的;祂治死基督,为要作我们的代替;祂也承认基督的死完全偿还了我们的罪债。不仅如此,坐在神右边那复活的基督,乃是付债的收据。神既然发出了这张收据,祂怎能再公义的向我们要求偿付罪债?祂若这样作,我们就可以指着基督给祂看,题醒祂一定要顾到祂公义的地位,就是祂宝座的根基。

我们可以放胆的告诉神:“你若不照着你的义来对待我,你的宝座就会动摇。重要的不是我得救或灭亡,而是你会不会容许你宝座的根基动摇。神阿,我灭亡还在其次,你宝座的根基才是主要的。神阿,我题醒你注意你的义。基督已经为我的罪死了,祂现今在你的右边,证明你已经接受祂为我一切的罪债所偿还的。照着你的义,你除了拯救我之外,别无选择。基督已经死了,你已经悦纳祂的死,并且已经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现今你受律法的限制,不能不赦免我。你使基督复活,指明你满意于祂偿还的罪债,并且你还发出收据。神阿,你若不满意基督,你该让祂留在坟墓里。父神阿,我珍赏你的爱和你的恩典。但我现今站立在你面前,不是那么在爱或恩典里,乃是在你的义里。现在不论我的情形如何,你都必须赦免我。”

你曾这样向神祷告过吗?每当有人这样祷告,总是令神喜悦。这是根据神的义向神祷告。因着神的义在基督的福音上显示出来,所以基督的福音是神的大能。(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

神的义乃是神行事的法则

神的义乃是神行事的法则(诗一○三6~7)。爱是神的心,恩是神的元素,义是神行动、作事的法则。

神的义乃是与神的律法、条例和原则有关;因此,这是法理的事。法庭的工作是要判断谁是义的,谁是不义的;谁是对的,谁是错的。法庭的工作是要把事情弄对。这是法理的事。

神的义是神救恩的根基,这指明神的福音按照神义的法则是合于法理的。最近,我们中间一位弟兄访问一位学者和神学家,他说他对救恩的观点,是生机的过于法理的。“生机”和“法理”这两个辞很有意义,我从其中得着亮光。罗马书是说到神借义而有的救恩,这是关乎法理的;但神福音的结构也是出于基督的生命,这是生机的。借基督的血而有的救赎是法理的;借基督的生命而有的救恩是生机的。借生命而有的生机拯救,比借血而有的法理救赎更高、更深。罗马书首先摸到神福音借着基督之血的法理部分,然后继续给我们看见,神福音借基督之生命的生机部分。

神的义履行了神的要求,使神能施行祂的救恩

神的义履行了神的要求,使神能施行祂的救恩。神是义的,是对的,祂永不犯错。但是所有的罪人都是不义的、不公正的,一直在犯错,在凡事上都是错的。你对你的母亲不对,对你的父亲不对,对你的兄弟姊妹不对,对你的表兄弟姊妹不对,对你的姻亲不对,对你的教授不对,对你的同学、室友不对。你的头发、鞋子、领带,多多少少都是不对的。在我们身上,什么都是错的。神是完全对的,我们是完全不对的。

神的义是神的福音有能力(有大能)的关键

神和我们是两个极端,因为祂是义的,我们是不义的。神是在“北极”,我们是在“南极”。北极怎能和南极接触?义的神怎能为不义的罪人作什么?照着神的律法,这位义的神惟一能为不义的罪人作的,乃是定罪他们,并将他们放在火湖里。凡祂所作的,都必须作得合法。这样,神怎能为我们施行祂的救恩?祂乃是借着义的法则施行的。在神的救恩里,祂为自己履行了一切的要求,好使祂能将祂的救恩传给我们。祂使这事完全合法。照着祂公义的要求,这是合乎法理的。所以,这乃是神的福音有能力(有大能)的关键(罗一16~17)。神的福音有能力拯救一切相信的,因为神的福音乃是根据神的义。

神的义显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基,稳固坚定如神宝座的根基

因此,神的义显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基,稳固坚定如神宝座的根基(罗一17,诗八九14)。这可以比作一座大建筑强有力的根基。稳固的根基使建筑物非常稳定。义是神福音坚刚、稳固、坚定的根基。神可以放过别的事,但祂不能放过祂的义。如果祂放过祂的义,祂就成了不法的神。诗篇八十九篇十四节说,公义是神宝座的根基。因此,神福音的根基是和神宝座的根基一样稳固坚定。没有人能推翻神的宝座,甚至神自己也不能。

神的称义也是因祂的恩典,是白白的

罗马三章二十四节说,神的称义也是因祂的恩典,是白白的。我们已经看过,根据罗马一章十七节,神称义是因祂的义,但为什么罗马三章二十四节说,神的称义也是因祂的恩典?我们怎能使这两节相合?一面,神照着法理因祂的义而称义,乃是手续,要履行神公义的要求,使神能够公义的称义罪人。另一面,神因祂的恩典白白的称义,乃是凭借,为使神完成祂的定旨。

神称义我们是照祂的义,这是法理的。假定神不愿这样作,一个人可以说,“神啊,我需要你的救恩。你必须照你的义拯救我。”神可以说,“亲爱的人哪,你是谁?我不想那么作,我不愿作这事。”但是神并不像这样。神乐意凭祂的义完成祂的救恩。这是恩典,恩典是出于爱。所以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祂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这是恩典。但源头乃是神的爱,动机乃是神的爱。当神将祂的儿子赐给我们时,那是神的恩典;当神这样作时,祂必须作得公义,这是手续。

因此,神称义我们,一面是照祂的义,另一面是因祂白白的恩。预备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乃是神的恩。如果神说,“我不要这么作,”就没有恩典的赐给,也没有什么事发生。但是神乐意这么作,祂这样乐意作,就是神的恩。并且,当神来这样作时,祂乃是公义的作。

神因祂的恩典白白的称义,乃是凭借,为使神完成祂的定旨,就是要将祂的生命赐给祂所拣选的人,使他们在祂的生命和性情上像祂。所以罗马书进一步强调神的恩典白白的赐给新约的信徒,使他们得生命,作王掌权,像神一样(五17~18、21)。在罗马一章,保罗的腔调是说到神的义。过了头四章以后,到第五章,保罗的腔调改了,从神的义往前到神的恩。十七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借着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并洋溢之义恩赐的,就更要借着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二十一节说,“使罪怎样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样借着义作王,叫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远的生命。”恩典借着义作王,叫人得着永远的生命。所以恩典是凭借、元素,义是手续。

恩典,就是神自己赐给我们。神将祂自己赐给我们,是照着祂的义,凭着祂的义。若没有神的义,即使神乐意把祂自己赐给我们作恩典,祂也不能这样作,因为那是不合法的,是不法的。但神已经作了一切,凭着祂的义,履行了祂公义的要求。祂现今能自由的将祂自己赐给我们,作我们的恩典,作我们的享受。

“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

守律法的人想要遵守律法,以建立他们自己的义(罗九31)。但“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守律法是无用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罗马书结晶读经,第五篇)

神的义不是基于我们的守律法

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一节进一步说到义:“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申言者为证。”说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说神的义不是基于我们的行为;也就是说,神的义不是基于我们的守律法(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

神将律法赐给人,是要人因着失败而学知,人不能遵守神的律法

罗三章二十七节说,“既是这样,那里有可夸的?完全没有了!借着什么律?借着行的律么?不是,乃是借着信的律。”我们无一人有可夸的。我们得称义,不是借着行的律,乃是借着信的律。这信不是起源于我们,乃是出于活的基督。

十节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四章一节也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照着肉体得了什么?”事实上没有人能靠行为称义,这条路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三章二十节说,“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神将律法赐给人,目的并不是要人遵守,反而是要人因着失败而学知,人不能遵守神的律法。

我们需要分辨律法本身与律法的义

我们需要分辨律法本身与律法的义。“不可贪心”是律法,“不贪心”是律法的义。律法说,“不可贪心,”但人无法不贪心,所以无人能遵守律法。孝敬父母、不贪心、不拜偶像等,这些都是律法的义。

神不是要人遵守律法,乃是要人得着律法的义

神不是要人遵守律法,乃是要人得着律法的义。

称义既是神照着祂自己的义,宣告人为义,人就不能因自己的行为得神称义。神的义是绝对完全的、至高的。但人在神律法跟前的行为,无一是完全的。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加二16)。不要说人的不义在神的义跟前不能站立;就是人的义,在神的义跟前,也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不能符合神义的要求,不能得神的称义。因此,我们在神面前绝对无法靠行为称义。

罗马书三章三十节说,“神既是一位,祂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借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不要说人不能靠行为称义,就是人有行为,若这些行为不是出于信心,在神面前仍然全无功效。

不错,亚伯拉罕受割礼是一个行为,但他所以受割礼不过是作他信心的凭证;他虽受割礼,却不是靠割礼被称为义,乃是因信称义。故此,一切没有信心的行为都是死的行为,在神面前是站立不住地。

靠行为称义乃是立功的思想,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

靠行为称义乃是立功的思想,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然而,二十七节说,“既是这样,那里有可夸的?完全没有了!”若是有一天人真能因行为称义,那是一件不得了的事,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夸的。天上将再也没有赞美的声音,地上也断绝了感恩的心情,人也不再需要基督的救恩,这是神绝不容让的事。因为像这样的立功思想,是神永远旨意莫大的拦阻和难处,会使人离开基督而向神独立。然而,这个思想今日竟深入堕落人类的心思里。我们若真有认识,就知道这个思想在爱主、追求主的人里面,仍然常经过化妆后出现。感谢神,祂迟早要打碎你我所有“立功”和“作工”的思想。

只有信心才能被称为义

靠行为称义是靠自己称义,信心乃是宣告人靠自己不能称义。信心的对象乃是基督,是靠着祂的救赎才得称义;这是神所命定的路,也是唯一合法有效的道路。

三十一节说,“这样,我们借着信使律法失效么?绝对不是!反而坚固了律法。”行为的中心是在自己,因此在律法面前永远显出亏欠而被律法定罪。信心的中心乃是基督;只有信心才能坚固律法,满足律法,超过律法,而被律法称义(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二册,从罗马书看神完全的救恩,第六篇)

基督是律法的总结

基督来作律法的总结,使我们得着义。借着满足神一切公义、圣别和荣耀的要求,基督在法理上成为从神给信徒的义(罗十4,林前一30,腓三9)。基督完成的工作结束了律法,所以祂是律法的总结。

基督成为从神给信徒的义有两面

客观的得称义

基督成为从神给信徒的义有两面。第一面是祂作信徒的义,使他们在悔改归向神并信入基督时,在神面前客观的得称义(罗三24~26,徒十三39,加三24下,27)。诗歌二百三十七首第一节说,“神的基督是我的义,我的美丽,我的锦衣。”基督是神给我们的美丽,给我们穿上,作我们的衣服,作我们的锦衣。这是外面的、客观的。

主观的得称义

第二面是基督作信徒的义,从他们活出来作神的显明;这位神就是在基督里赐给信徒的义,使他们主观的蒙神称义(罗四25,彼前二24上,雅二24,太五20,启十九8)。我们原是罪人,如今向神悔改并信入主耶稣;神就立即将基督赐给我们作锦衣,遮盖我们,使我们能合乎义的、外在的蒙神悦纳。这是客观的义。并且,当神把基督赐给我们,给我们穿上时,祂就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好从我们里面活出祂自己来。这个活出来就是神在基督里的显明。这在神眼中是好的。当然,神不仅是客观的,更是主观的称义我们。现今我们看见了这两面—外面的和里面的。我们穿上了基督,基督也进到我们里面,好从我们里面活出神来,作我们主观的义。

这两面由上好的袍子和肥牛犊所预表

这两面由路加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里上好的袍子和肥牛犊所预表。上好的袍子预表基督作神赐给信徒的义,在神面前在外面遮盖他们,作他们客观的义。肥牛犊预表基督作神赐给信徒的义,作他们生命的供应,使他们活出在基督里的神,作他们主观的义。

在路加十五章,当浪子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吩咐奴仆把上好的袍子拿来,给他儿子穿上。这袍子顶替了回家浪子的破衣(赛六四6)。破衣当然不会叫父亲喜悦。但是父亲叫奴仆把上好的袍子拿来,给儿子穿上,作新衣遮盖他。因此他成了一个新人,但这只是外面的。

在这之后,父亲马上说,“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让我们吃喝快乐。”(路十五23)虽然浪子已经穿上袍子,但他仍然是饿的。他会说,“父亲,我需要一些东西吃。我一直在吃猪吃的东西,我快饿死了。父亲,我不需要这袍子;我需要东西吃。”但父亲会说,“儿呀,如果你这么可怜,穿着破衣,我不能供给你什么。我必须使你的穿着好看起来;这样你才配得过我,我才能供给你好食物,就是肥牛犊。”

肥牛犊正如上好的袍子,也是基督的预表。上好的袍子预表基督在外面作我们的义。肥牛犊预表主观的基督进到我们里面,给我们享受、消化、吸收,成了我们的组成,甚至成了我们。借着吃肥牛犊,浪子的面容就会变化。他回来时,面容苍白;但他吃了肥牛犊之后,就面色发光红润。这是神所给我们的基督,作我们的义的两面:作外面的义,使我们美丽,以及作里面的义供应我们,好从我们里面将祂活出来,作神的喜悦。

这两面也由王后的两件衣服所预表

这两面也由诗篇四十五篇十三至十四节王后的两件衣服所预表。所罗门有一个王后,那王后有两件衣服。第一件相当于客观的义,使我们得称义。另一件相当于主观的义(启十九8),使我们得胜。这件衣服等于马太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节婚筵的礼服(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罗马书结晶读经,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