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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儿童工作
第一系列 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
第九篇 属灵生命的带领—十字架的应用
读经:太十六24,十38,加二20,路十四27,九23,约六57,罗六3~5,腓三10,林前六17,加五15、25
壹 十字架乃是神在人身上所要的,就是要把人的一切都摆在死地—太十六24,十38,加二20,路十四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一 我们要看见,神在人身上没有别的要求,神对人的要求就是死,并且神也已经把人摆在死地—27节,九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1 神不只把罪摆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神更是把人摆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2 这是主耶稣被钉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所解决的事—太二七42、45~4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二 新约的开始,乃是开始于这一个“死”;当主耶稣要出来尽职,事奉神的时候,祂还没有开始讲一篇道,还没有开始作一点工,头一件事就是到约但河里受浸—三13~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1 祂从头一天出来作工,就把自己交给施浸者约翰,埋在死地;从那一天起,祂就一直在死地—13~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2 所以,祂能说,“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又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约五19,十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3 因着父在祂里面,所以祂必须死,父才能从祂里面作自己的事;祂死了,父才能活着—1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贰 神要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必须死,神的生命才能活—加二20,约六57,西三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一 基督需要死,因为基督有两个生命,一个人的生命,和一个神的生命;需要死的是人的生命,需要活出来的是神的生命—4节,约十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1 主耶稣人的生命必须死,神的生命才能从祂里面活出来;并且祂人的生命虽然死了,却还能够活着,因为祂里头还有另一个神的生命—1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2 基督徒也是如此;我们今天乃是有两个生命的人,我们有一个人的生命,还有一个神的生命;这两个生命没有办法同时活着,所以有一个生命需要死—腓一21,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二 人的生命必须死,并不是因为有什么邪恶、败坏的因素;在拿撒勒人耶稣的人的生命里,没有败坏,也没有邪恶;人的生命不死,神的生命就不活—腓一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1 神不是要你这个人行善,要你这个人温柔,要你这个人爱人,或是要你这个人有种种美德—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2 因为这些不过都是人的故事,都只是人活出来,并不是神活出来;神的心意乃是要人死,而让祂活—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叁 背十字架不是吃苦,乃是接受死—罗六3~5,腓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一 在圣经里,十字架的真义,乃是把人带到死地;钉十字架是有苦楚,但钉十字架并不是为着苦,而是为着死;十字架不是为着苦刑,十字架乃是死刑—太二七22~23、35,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二 主耶稣在地上生活的时候,人不是只看到一个吃苦的人,乃是看到一个死了的人;祂说,“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祂乃是一个死了的人,祂一切的言行作为,都是父在祂里面作自己的事—约五19,十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三 今天人来为主作工,若在他身上只有苦的光景,这并没有多少价值;乃是让人看出他在一个死的光景,是站在死地的人,这才有价值—腓三10,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1 你要去和弟兄交通,你要先问自己:“我是不是在死地?我是不是在十字架上死了的人?我有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死去交通?”—太十六24,十3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2 或者你要在某一件事上,寻求神的旨意;你应该问:我这个寻求的人,是否是一个经过十字架,在十字架死里的人?你如果这样问自己,马上你就会发现,你是在什么地方;神的旨意只能给在十字架上、在死地里的人知道—路十四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二册,用话与灵带领少年人,第十二篇)
肆 我们背十字架是在那灵里;我们在那灵里生活、行事为人,那灵就将基督的死应用在我们身上—林前六17,加五16、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
一 基督总是借着十字架的破碎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并彰显在我们身上;我们要活出基督,舍十字架是无路的—腓一21,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十九篇)
1 我们必须学习叫我们与人的言谈、话语、对话里充满基督;此外,我们的言语必须用盐调和;我们的言语用盐调和,就是一直受十字架核对—西四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十七章)
2 我们借着经历知道,我们一切言语和谈话必须用十字架杀死的元素调和,必须被十字架调和,也就是受十字架的察验和控制—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十七章)
二 我们需要在圣灵里,因为凭着圣灵,基督死的功效得以应用在我们身上—林前六17,加五16、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
三 这个对十字架的应用总是在那灵里,并凭着那灵;这是我们必须接触主并与主交通的原因—林前六17,来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
1 我们在交通里,我们就在水流里;我们在水流里,我们就在圣灵里—启二二1,约壹一3、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
2 我们必须接触宝座,并让活水的流从宝座流经我们—来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
四 随着圣灵,总有基督的死;我们在圣灵里时,就经历我们是死的;我们已经了了;我们向己死,向我们的意见死,也向我们的意志死;在圣灵里,十字架的应用是得胜的—加二20,五16、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