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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启示的中心线—神的经纶

第十二系列 生命的长大

第二十一篇 基督身体的生活

读经:弗五23中,西三4上,11下,林前十二12,弗一23,约壹五7,腓四12下,罗十五13,八13下,加五24,腓一19~21上,罗十二5

壹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可说是全本圣经最深奥的经文,那里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正如你们蒙召,也是在一个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一 这里共有七个“一”,分为三组,前三者—一个身体,一位灵,并一个盼望为第一组;次三者—一主,一信,一浸为第二组;最后,一位众人的神与父是第三组—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二 这三节圣经虽短,却是很奥妙,启示我们三一神,父、子、灵,都与基督的身体有关—4~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三 召会里有三一神,父、子、灵,有父作源头,子作元素,灵作元素的素质和显于外的实际;这就是基督的身体—一23,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1 那灵作为三一神的素质,已成为一个身体的素质;实际的灵使三一神一切的丰富,对基督的身体成为真实的;没有那灵就没有基督的身体,没有召会—4节。(新约总论,第三百三十九篇)

2 我们要成为真正的召会,作基督生机的身体,就必须有基督的元素;只有当我们凭基督而活,甚至活基督时,我们才会是真正的召会,作基督的身体—5节。(新约总论,第三百三十九篇)

3 父神借着祂超越众人(作为生产的父覆庇我们),贯彻众人(作为子照顾我们),并在众人之内(作为那灵活在我们里面),将神圣分赐作到基督的身体里,使基督身体所有的肢体都能经历并享受三一神—6节。(新约总论,第三百三十九篇)

贰 基督身体的生活有四面的关系,有基督为元素,有那灵作素质,有钉死与复活为规律,有生命与身体为原则—西三4上,11下,罗十五13,腓三10,罗十二5,约壹五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一 第一面是与基督的关系,基督身体的生活是以基督为头,为生命,为内容,为主体,为中心,并且为目标—弗五23中,西三4上,11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1 基督身体的生活是以基督为头,为生命,为内容,这是关于基督作祂身体的源头及元素,说出基督身体的出处及所是—弗五23中,西三4上,11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2 这个生活也是以基督为主体,为中心,为目标;这是关于基督作祂身体的意义及彰显,说出基督身体的性能及功用—林前十二12,弗一23,腓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3 对我们基督徒来说,我们的头是基督,内容是基督,主体、中心也是基督,连我们的目标也是基督—林前十一3,西三4上,11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4 今天我们在召会中,每一个人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这基督的身体有一个主体、中心和目标,就是基督自己—罗十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二 基督身体生活第二面的关系,是以那灵为素质,为实际,为秘诀,为效能—林前十二12,弗一23,腓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1 那灵为素质,为实际是关于基督身体内在的性质及外在的真情,说出基督身体内在的所是,及外在的实现—弗四4上,约壹五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2 基督的身体,召会,里面充满灵,外面显出基督的实际,就能发光,照耀这黑暗的世代—林前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3 基督身体的生活也是以那灵为秘诀,为效能—腓四12下,罗十五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a 作我们里面素质和外在实际的那灵,也是我们过身体生活的秘诀和效能;这是关于基督身体的技术及所能,说出基督身体的巧妙及功绩—弗五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b 在基督身体的生活中,我们无论是说话或应对,总要多祷告,多接受那灵,多让基督的十字架来破碎,多凭基督的复活活着,这样我们基督身体的生活就会满了巧妙和功绩—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三 第三面是与基督的钉死和复活的关系,是以基督的钉死与复活为规律—腓三10,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1 我们需要以基督的钉死为消极方面的规律—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a 我们与基督同钉死是已经成功的事实,借神圣的启示而得看见─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b 我们与基督同钉死是日常该有的经历,借那灵的效能而得享用─八13下,加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2 我们需要以基督的复活为积极方面的规律—弗二6,腓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a 我们与基督同复活是已经成功的事实─弗二6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b 我们与基督同复活是日常该有的经历─腓三10,歌二8~9、14,诗九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四 基督身体的生活,第四面,是以生命与身体为原则─约壹五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1 以生命为原则就是以神内在的生命,就是作神化身的基督为原则—11~1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a 我们基督徒是在灵里重生,以生命为原则,不以道德为原则;我们要活出基督,不是要活出道德─11~12节,罗九11下,加二16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b 我们以基督作生命为生活的原则,是应该温和有礼,尊敬父母,谦卑、忍耐,但这些必须是灵从我们里面把基督活出来,而不是我们凭着自己的挣扎努力作出来的—腓一21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c 我们爱基督,和基督亲近,基督的灵在我们里面充满我们,从我们里面就活出基督作这些美德来—弗五18,腓一21上,四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2 我们的生活也是以身体为原则;我们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我们各个肢体都凭生命的灵活出基督;并且,我们又是共同生活,而不是单独的活着—一19~21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3 单个的肢体活着是好是坏,都是自己,不是身体;惟有我们共同生活,在配搭里活出基督,那才是基督身体的生活,能作基督的丰满,以彰显基督—罗十二5,弗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

叁 我们正常的生活,应当有基督身体的感觉;凡不是联于基督身体的生活,都没有基督身体的感觉;我们应当受基督身体的管制,才能活出以基督身体为原则的生活─林前十二18,罗十二3、6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对基督身体的透视,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