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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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五系列 耶稣的见证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召会的见证与立场
第二篇 召会对基督的功用—彰显基督,见证基督
读经:提前三15~16,启一9,出三四28,申三三1,提后三16,约十五26~27,徒一8
壹 召会对基督的功用,就是彰显基督,见证基督—提前三15~16,启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神是把祂自己摆在基督里面,借着基督把祂自己彰显出来;同样的,基督也是把祂自己摆在召会里面,借着召会把祂自己彰显出来—约十五26~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召会这样把基督彰显出来,就是在宇宙中见证基督;所以召会对基督的功用,也就是一个彰显基督的见证—提前三15~16,启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三 按圣经看,见证的意义,就是把神说出来,表明出来,彰显出来;无论是一些话语,或是一件事物,或是一个人或一班人,凡是能把神说出来的,表明出来的,彰显出来的,都是神的见证—约一1、18,来一1~2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贰 亚当、列祖、会幕、圣殿以及旧约所有的神人、申言者,都是神的见证—创二7,申三三1、出三十26,王上十七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亚当和列祖并以色列人中间的会幕、圣殿以及旧约里所有的神人、申言者,他们都是神的彰显;他们既都是神的彰显,也就都是神的见证—创二7,申三三1、出三十2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以色列人中间那些正面的人、事、物,也都是神的见证;因为那一切的人、事、物,都多多少少地彰显了神,所以都是神一部分的见证—申三三1、出三十26,王下四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叁 律法是神的见证—出三四28,二十1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出埃及二十五章十六节、二十一节,四十章二十节等处的“法”,都应该翻作“见证”;在神看祂的律法就是见证,所以祂就称律法作见证。(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律法说出神的品格,说明神是怎样的神,所以律法对于神是见证—三四28,三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三 律法对于神虽是见证,但对于人就是律法;神照着祂所是的,一条一条向人有要求,所以对于人就是律法—二十2~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四 律法的要求,是要人有神的品格,象神一样,所以只有神自己能答应—利十一44,彼前一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五 人若摸着神自己,若摸着神所是的,自然就能活在神律法的要求里面;否则,就不过是因着律法的要求,而要遵守律法的规条,这是徒劳无益的—罗八4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肆 律法如何是神的话,全部圣经更都如何是神的话;全部圣经都是神的见证—诗一一九1~2、9、11,提后三16~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主在约翰五章三十九节说,圣经乃是祂的见证;圣经既是主基督的见证,也就是神的见证;圣经是神的话,说出神是怎样的神,所以是神的见证。(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所以当人来读圣经的时候,人必须摸着神,才能摸着圣经的实际,摸着圣经的本质;否则,圣经对于人若不是死的字句,就是空洞的道理—六63,林后三6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伍 启示录一章五节,和三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基督乃是一个见证,就是神的见证:(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基督是神活的话,现实而具体地说出神是怎样的神,所以是神实际的见证—约一1、18,启十九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人在基督之外,不能认识神;人必须借着基督,才能摸着神—约十四6~11,西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陆 不仅如此,还有圣灵也是基督的见证—约十五26~27,徒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圣灵是基督死而复活,升天而降下的化身,向人显示基督的一切,所以是基督的见证,荣耀基督—约十六5~7,十四16~18,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人舍了圣灵,就不能认识基督,人必须在圣灵里,才能摸着基督;因为圣灵乃是基督的化身,基督的见证—林前十二3下,约十六13~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柒 基督是神的见证,圣灵是基督的见证;等到圣灵把基督带到信徒里面来,使信徒合成召会,召会也就是基督的见证—启一9,十二17,十九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一 召会见证基督的所是;基督的所是,一面是对神的,祂和神绝对有关系,祂是神的化身;另一面是对撒但的,祂和撒但绝对没有关系,祂是除灭撒但的—约一14,十四3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1 是有神本性的一切,而与人联合的;是胜过撒但的;是无罪的;是胜过死亡的;是胜过世界的;是不沾染偶像的;是无分于撒但的国度的;是胜过了一切,而完全彰显神,荣耀神的—一1、14,约壹四2,约十四30,林后五21,徒二24,约十七14、16,太四9~10,约十八36,十二28,十七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2 当圣灵把这样一位基督,作到召会里面来的时候,召会就活出这一位基督来;召会就见证说,这一位基督,完全是神与人的调和—一1、14,约壹四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二 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给我们看见,召会对基督的见证,乃是靠着圣灵而作的,也是和圣灵一同作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三 召会的见证,是合一的,是整体单个的,不是零散多个的,因为是“身体”的见证—林前十二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四 基督就是借着召会这个身体的见证,而显在人跟前,活在人面前,向人见证出祂自己是怎样的一位—约十三35,十七21、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
捌 在这末后的时代里,主在祂的儿女中间,就是要恢复召会这个彰显基督的见证,恢复召会这个彰显神的见证,恢复召会这个人与神完完全全合而为一的见证;召会若是这样合一,人就能在召会身上看见基督;召会这一种的光景,就是基督的彰显,就是基督的见证—提前三16,启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