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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会
第二系列 召会的三方面
召会的组织
第二篇 召会组织的原则(二)
读经:罗十二4~8,林前十二4~11、28~30,弗四11、15~16,五23,西三4,弗一23
伍 虽然在召会的组织里有地位,但不重在地位,乃重在功用;我们不该把地位的思想带进召会中,我们必须以功用为主—罗十二4,林前十二28,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一 在召会里,不是说长老比弟兄姊妹的地位高,乃是说长老比弟兄姊妹的功用重;所以我们要尊重长老,因为长老的功用在召会中是重大的—提前五17、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二 今天在召会中,无论设立长老、安排执事,或指定一个专项负责人,第一要根据生命,第二要有圣灵的主权,第三还要根据功用—林前十二28,徒十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三 没有恩赐的人不容易有功用,但常常有恩赐的人,在召会中却没有功用;功用乃是超过恩赐的—罗十二6~8,彼前四10,林前十二9~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1 因为功用和人的性格有相当的关系,不是仅仅有恩赐再加上生命就有功用,乃是这个人要被神的生命作到一个地步,长出一个好的性格来—提前三2~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2 所以,恩赐高不一定功用大,恩赐还要配上性格才有功用—多一6~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3 性格就是作人;我们必须让神的生命来改变我们的作人;我们那个懒惰的性格、随便的个性,必须让神的生命来对付—西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4 恩赐从来不要求人受对付,但功用绝对需要人受对付;一个人在圣徒中,在召会里能显出功用,这人定规是个受过对付的人—腓二15,提前三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四 根据办事的干才、发表的能力,重恩赐而不重功用的结果,就是整个召会都要被扼杀了,因为那不是出乎圣灵,不是出乎生命,不是生机长出来的—徒八19~20,林前一7、十二9、2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1 恩赐不是生命长出来的,而是外面加上去的,但功用是生命从里面长出来的—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2 你我在召会中的功用,百分之九十是在于我们的性格,不是天然的性格;天然的性格不值钱;乃是你我这个人,经过十字架的对付,和复活生命制作过的性格,才有价值—腓三10,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陆 召会的组织不仅是功用的,也必须是职事的;功用是普通的,职事是专门一点的—林前十二5,罗十二6~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一 召会中一般的配搭,是功用的;召会中特别的配搭,乃是职事的;有功用的人,自然有其职事;有职事的人,当然也有其功用—6~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1 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教师,他们都有一个职事;他们不仅像一般弟兄姊妹,有一个功用,他们更有其特别的职事—弗四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2 一般而论,大体的弟兄姊妹,个个都有他们的功用;但在召会中,有一部分人,有他们特别那一分明显的职事,有那一分专一的职事;这个职事的要求比功用更高—提后四5,徒二十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二 一个服事神的人,在他身上的那个职事,乃是经过神在他身上专一作过工的;神在这个人身上,专一的在某一点上作过工,就在这个人身上产生一个职事—24节,林后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1 职事要求你这个人,在神手里,在某件事上,在某方面,有相当的经过才可以;保罗这样一个有职事的执事,定规是经过神相当作过工的人;短短的年日产生不了这个职事,浮浅的经历也不会产生这个职事—十一23~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2 每一个成为使徒的人,都是在神手里经过相当对付,而有过属灵的组成,一直在他们身上有职事的人—23~3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三篇)
柒 召会事实上有组织,但这个组织里必须有神的生命;仅仅有组织而没有生命,乃是极大的错误—西三4,弗一23,五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一 一个服事的人在服事时,里面是会有感觉的;他在那个服事里所站的地位,若是出乎生命的,当他服事时,他里头会有膏油的涂抹,会有生命的供应—约壹二20、21,西三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二 在召会中,当负责弟兄们要安排事奉时,比方要安排一位弟兄作家负责,安排几位姊妹作执事,或者安排什么专项负责人时,都必须在主面前郑重的说,“主,这个主权在你手中;我没有自己的主张,我愿意摸你的感觉,照你的意思”—路一38,弗五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1 撒母耳膏大卫的原则,乃是同工设立长老最好的典范—撒上十六1~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2 我们要在神面前敬畏到一个地步,看见无论我们怎样蒙恩,也不过是祂脚底下的一个奴仆;主权不在我们手中;我们不是主,祂是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主权—罗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三 我们应当有一个认识,知道神有主权,基督是元首,长老们不过是代表神的权柄;我们顺服长老,是因服元首的主权—弗五23,四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捌 召会的组织也是等次的;等次实在就是权柄的问题,但等次和权柄仍有一点分别,二者虽然相连、相近,却仍有分别—林前十二28~30,弗四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一 召会也是越强越立体,越弱越平面;召会一旦成了平面,就没有用处了—林前十二4~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二 所谓立体,就是有等次的讲究,也就是林前十二章所说,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然后是教师等;那就是等次—28~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三 神的召会乃是一个身体,必须是一块骨头接在另一块骨头上,一个肢体配搭在另一个肢体上;这样,有的在上面,有的在下面,这是免不了的—14~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1 在一个好的召会里,你会碰着生命,碰着主权,你会看见功用,看见职事;在好的召会里,你更会看见是立体的,是有等次的—4~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2 这个等次是从前四项出来的:从生命出来的,从主权出来的,从功用出来的,从职事出来的—弗四12、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四 人若看见在召会中,弟兄姊妹都在等次里,他就会低头敬拜“神真是在他们中间”—五21,林前十四2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
玖 如果召会是一个生命的组织,有神的主权,有功用,有职事,也有立体的等次,那就是一个强的召会,一个有功用的召会—弗四12、15~16,林前十二2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