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第三系列 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长老的资格
第二篇 长老的资格(二)

读经:提前三4~7,弗六4,约壹二15,罗十二2,腓三8~9,帖前三13,太六13上

伍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料神的召会?”—提前三4~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

一 父亲在家中的带领不该基于权柄的管治,乃该基于自己日常生活的榜样—弗六4,提前三12:(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五段)

1 长老作为一个父亲,必须在家人面前过正确合宜的生活,这是管理自己的家正确的路。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2 神命定的原则是,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作孩子的模范、榜样;尽管如此,我们必须领悟,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完全在于主的怜悯—约十七1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五段;第六段)

3 我们无法使自己的儿女或任何人属灵,但我们可以借着过清明自守、节制适度、端正规矩的生活,并借着寻求主而建立榜样。(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4 因此,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作孩子的榜样 ,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雅各和以扫是双生子,但罗马九章十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他们的定命在于神的拣选—罗九10~1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六段;第七段)

二 为人父母最好、最正确的路,乃是生活能作孩子的榜样,并祷告求主怜悯—徒二十32、35,帖后三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七段)

1 我们的生活若建立正确的标准,孩子行为不佳就不是我们的责任;然而,我们的生活若没有榜样,孩子行为不佳就是我们的责任—箴一8,三12,四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八段)

2 我们必须借着过一种生活,对家人展现出一种积极的榜样,好带领并管理自己的家。这在于我们的所是;这是生命的事。(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3 要成为好榜样,我们必须爱主和祂的话,对付罪,恨恶己,并学十字架的功课;这不仅会是我们孩子的榜样,也会成为众圣徒的榜样—约壹二15,罗十二2。(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段**)

4 我们必须拒绝长老“办”召会的这种观念;甚至主耶稣所走的路,也是设立榜样,让我们跟随—约十三15,太十一29,林前十一1,彼前二2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一段)

5 因此,要作监督照料召会,我们必须如同父亲照料自己的家,不是用权柄管治,乃是凭生活作榜样。(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三 避免家人的缠累—提前三4~5,参利二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1 在属灵的事上,家人的牵连始终是个缠累;使徒之间的关系,长老之间的关系,甚至召会之间的关系,应当完全并纯粹在灵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a 在长老职分里,我们必须非常纯洁的担负责任;无论是动机、意念、手续、以及一切有关领头的作为,都必须是纯洁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b 只要有家人的牵连,就不容易纯洁,也不容易在灵里;我们与同工、与弟兄、与其他圣徒的关系只该是属灵的,应当绝对纯洁,纯粹在灵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c 在领头的事和家人之间划一条清楚的界线总是好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2 新约嘱咐我们,尤其是那些在召会中领头的人,要好好照管家人,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提前三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a 我们必须尽量照管自己的儿女,教导他们,并按着对主的认识养育他们。(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b 然而我们必须把结果交给祂的主宰,交给祂的怜悯,交给祂的恩典。(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3 在主的工作和召会领头的事上,我们只有灵里的关系;在众弟兄和我们之间,只该有真诚的交通,不该有友谊。(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册,与长老们在实行一面的谈话,第六章)

陆 “初信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为高傲所蒙蔽,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提前三6:(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

一 “蒙蔽”,直译“为烟雾所遮蔽”;在这里高傲比作烟雾,遮蔽人的心思,将其弄瞎,用高傲的自大使其昏昧—雅四6,彼前五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四十八段)

1 高傲使我们眼瞎;一位长老若变得高傲,就会受到魔鬼所受同样的定罪;魔鬼乃是因自己的高位而高傲—结二八13~19,赛十四12~15,犹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五段*)

2 那些召会中的领头者必须恐惧战兢,祷告求主保守他们脱离任何一种高傲—腓二12。(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十五段)

二 骄傲是我们天生堕落性情的属性;骄傲使你成为一个绝顶愚昧的人—赛十四13,结二八17,参腓二8,约十四3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四篇)

1 人一骄傲,就是跟随撒但,结果就和撒但一同受神为撒但所豫备的审判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四篇)

2 最愚昧的人就是骄傲的人,最有智慧的人就是谦卑的人;骄傲是绝顶愚昧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四篇)

柒 “监督也必须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恐怕他落在魔鬼藉着人的辱骂所设的网罗里”—提前三7:(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

一 好见证,指活出基督、彰显基督而有的行事为人并生活行动,为人所鉴赏、称赞—腓一20~21,四8。(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圣经恢复本,提前三7注2*)

二 长老向自己、向家人、向召会、向外人—社会,都必须是对的;并且照上下文看,长老在意愿、动机、性格、态度和言行上,也都必须是对的—三9,帖前三1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五十段)

三 我们不该给人任何机会说我们的不是,好叫我们不落在网罗里,不灰心或气馁;否则这些都会损害、破坏、或毁坏我们的长老职分—林后十一9,腓四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四 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是由于长老本身的高傲;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是因外人的辱骂而引起;长老应该警惕,一面不高傲,另一面不被人辱骂,好避开魔鬼的纠缠—提前三7注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第五篇,第五十一段)

五 长老必须祷告:“主,拯救我脱离任何的试诱,保守我脱离那恶者和恶事;”保罗的话启示,在长老职分上是有争战的,因为魔鬼试图败坏每一位长老—太六13上,二十六4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四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第二十一段)

六 我们要有深刻的印象,长老职分完全是生命的事;长老职分不在于我们作什么,乃在于我们的所是以及我们如何生活;照料召会不在于事务,乃在于生命—林后四7、16,林前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