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五系列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第五篇 借着保守那灵的一,实行同心合意
读经:弗四1~4,林前十二12~13,诗一三三,罗十五6,启一11~12、20,罗十二2
壹 基督身体的一,乃是那灵的一;保守那灵的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弗四3,林前十二12~13:
一 神惟一赐恩、祝福的就是同心合意,就是一的实行;同心合意是开启新约中一切福分的万能钥匙—诗一三三,徒一14:
1 一乃是三一神与众圣徒完全的调和—约十七2、6、11、14、17、21~22,弗四4~6。
2 一废除了天然的人、世界、撒但和己—罗十六20。
二 当我们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时,我们必须认识作为基督独一身体之召会的属性;召会的每一个属性都是一—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神、一信、一浸并一望—弗四4~6。
三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实行身体真正的一—徒一14,太十八19:
1 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在一个灵里,同有一个魂—腓一27。
2 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林前一10。
3 我们照着神,而不是照着道理或作法接纳人,就证示并维持基督身体的一—罗十四3,十五7。
四 当我们同心合意时,我们都用同一的口,说同样的话—6节,林前一10:
1 这一与巴别的光景相反;在巴别,由于人类的分裂,他们的语言被变乱,分为许多不同的言语—创十一7、9。
2 要同心同口惟一的路,就是让基督在我们的心里和口中有一切的地位,使神得荣耀—弗三16~17,路六45。
贰 新约启示,不仅众圣徒,甚至众召会,都必须同心合意—启一11~12、20:
一 七个金灯台,就是七个召会的象征,都是相同的—11~12、20节:
1 众召会之间只能在其行政事务上有正常的不同—提前一3,林前一10。
2 七个召会在有关基督见证之正面的事上,是正常相同的—启二2~3、6、9~10、13、19,三4、8、10。
3 七个召会只有在反面的事上是反常不同的,这些事是主所责备、审判、定罪并改正,以至于消除的—二1上,2、4、12上,13~15、18上,20,三1~3、14~15、17。
二 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召会的一卷书—一4上,11:
1 七封书信的每一封,都是主写给在某一地方的一个召会—4、11节,二1、8、12、18,三1、7、14。
2 七封书信都结束于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二7、11、17、29,三6、13、22。
三 使徒保罗在众召会教导同样的事—林前四17,七17:
1 写给某处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别处的召会—西四16。
2 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乃是被禁止的—提前一3~4。
四 众召会在其规矩和实行上都是相同的—林前十一16,十四33~34。
五 在耶路撒冷对割礼问题所作的决议,成了众召会,包括犹太和外邦的召会,都要持守的命令—徒十五1~31。
六 在帖撒罗尼迦的召会效法在犹太地的众召会—帖前二14。
七 新约各卷书构成一本新约,就是构成一本书,不仅是写给当时的受信者,也是写给普遍的,就是历世纪以来的众圣徒和众召会—林前一2,启二7。
八 历世纪以来的众召会,应当效法在新约里所揭示众召会所有积极的方面—帖前二14,来十三7。
叁 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必须凭那由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之变化过的人性美德,竭力保守这一,就是那灵的一—弗四1~4:
一 那灵的一,就是在我们灵里的那灵自己—3节,林前十二12~13:
1 我们若离开那灵而行动,就是分裂的,就失去了一—参一10,二14~15,三1。
2 我们若留在赐生命的灵里,就保守了那灵的一—参约四24,林前六17。
二 在联结的灵里有耶稣的人性,在祂身上可以看到这些变化过的美德—罗十二2,林后三18,太一20:
1 在召会生活里所要求的乃是美德,这比人类社会中的道德高多了—参创二9,太五39~42、48,六6。
2 召会生活就是神圣的属性彰显、显现于人性的美德;在召会生活中一切的美德,应当就是神与人的调和—提前三16,弗四1~2:
a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需要卑微;卑微就是留在低微的地位上—参腓二6~7,太十一29,可十45。
b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需要温柔;温柔就是不为自己争什么—弗四2,太五40。
c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需要恒忍;恒忍就是忍受别人的错待—弗四2,帖前五14。
d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需要在爱里,并以和平的联索,彼此担就—弗四2~3,西三12~15。
肆 我们承受这一,享受这一,并且应用这一;应用这一就是保守这一,保守这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弗四3,徒一14。
职事信息摘录:
应用这一就是保守这一,保守这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
在召会里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就是应用一。虽然一和同心合意似乎是同义辞,二者之间却有所不同。主没有教导我们有关一的事。在约翰十七章,祂为一祷告;但在马太十八章,祂引导我们实行同心合意。在马太十八章十九节,主说到两个人在地上和谐一致的在一起祷告。那是祂在引导、训练、指引我们和谐一致的祷告。要试验我们是否在实行一,可以查看我们在祷告聚会中是否同心合意。当某些人祷告时,我们可能摇头表示不悦;当另一些人祷告时,我们可能点头表示同意。这种摇头或点头是一个很强的证明,我们不是在实行一,因为我们没有同心合意。
对别人的祷告说“阿们”,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所教导的。在林前十四章十六节保罗说,我们祷告的方式需要使人能说“阿们”。如果没有阿们表明我们的同心合意,我们就不该期望我们的祷告蒙垂听。在地上只要有两个人同心合意的祷告,他们的祷告必得答应。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实行和应用,而一乃是我们实行同心合意的基础,这是很有意义的。
在召会聚会中,可能有不同种族和肤色的人,我们的同心合意绝不可基于不同种族和肤色。我们实行同心合意,乃是基于我们有共同生命的事实。我们在种族或肤色上或有不同,但我们来在一起祷告时,必须忘记不同的种族和肤色。我们的一的确是有基础的;因此,我们能实行同心合意。
不仅如此,我们若没有同样的认识、同样的意向、同样的目的、和同样的目标,我们就不可能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这样的祷告是没有基础的。我们每一个人若有自己的意见、自己的意向、自己的目标,就没有基础让我们可以同心合意的祷告。但是当我们这些蒙拯救,爱主,并且认真为着主定旨的人来在一起,我们就必然有基础可以同心合意的祷告。
在约翰十七章,主耶稣为着祂信徒的一祷告,那个一只是在祂的渴望里。五十多天以后,在五旬节那日,主所渴望的得了完成。在主渴望里的一成了实际上的一。这一称为“那灵的一”(弗四3)。那灵在这里乃是终极完成的灵,包罗万有的灵,作整个三一神的终极完成。我们得救的人承受了这一作我们的基业。我们承受这一,享受这一,并且应用这一。应用这一就是保守这一,保守这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今日主恢复中内在的难处及其合乎圣经的救治,第二章)
同心合意是新约中一切福分的万能钥匙
我们必须领悟,主恢复里的实行不是给人模仿的。你必须有生命。作任何事,都需要生命。你必须看见使徒行传那一百二十人的界石是什么。将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分开的界石,不是圣灵里的浸,乃是那一百二十人的同心合意。你若要经历灵浸,必须有同心合意。若是地方召会的众肢体同心合意,灵浸就在那里。你若真要实行正确传福音的路,就需要同心合意。没有这把钥匙,门不会开启。同心合意是“一切房间的万能钥匙”,是新约中一切福分的万能钥匙。这就是为何保罗告诉友欧底亚和循都基,她们需要这种同心合意(腓四2)。保罗知道这些姊妹爱主,但她们失去了同心合意。
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恢复这种同心合意。我们若要认真随着主今日的行动往前,就需要这种同心合意。谁是对的算不得什么,我们需要这种同心合意。我们需要有一样的心思、一样的意念,同魂、同心为着同样的目的。腓立比书告诉我们,这件事是从我们的灵开始(腓一27),但我们必须领悟,我们不是只有灵的人。我们也有心思、意念、目的、魂和心。我们在同样一个灵里,有同样的一个魂、一个心思、一个意念,就是得着同心合意,这是得着一切新约福分和遗赠的钥匙。不然,我们将是另一班不同心合意的基督徒,而重复基督教可怜的历史(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一册,长老训练(七)—同心合意为着主的行动,笫一章)
召会—基督独一的身体—一的属性
当我们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时,我们必须认识作为基督独一身体之召会的属性。召会有自己的属性,而召会所有的属性都是一。一成了召会的属性。这是因为召会的因素都是一,召会的元素都是一,召会的凭借都是一,召会的目标也是一。按照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有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神、一信、一浸、并一个盼望。这是召会的七个属性。召会的每一个属性都是一,一乃是召会属性的显着特征。因此当我们说到或摸到召会时,我们必须认识召会完全是一的事。这使我们没有理由可以不一。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实行身体真正的一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实行身体真正的一(太十八19,徒一14)。在马太十八章十九节,就是在约翰十七章主为着这一祷告之前,祂训练门徒实行同心合意。事实上就如我们已经看过的,同心合意就是实行一。主在约翰十七章祷告后四十多天,一百二十位门徒实行主在马太十八章的指引,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徒一14)。
当我们实行同心合意时,必须学习在一个灵里,同有一个魂(腓一27)。我们的身体可能坐在同一个房间,但我们在灵里若不是一,在魂里就必定不会是一。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学习转向我们的灵,然后带着灵进到我们的魂里,使我们能同心合意。
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林前一10)。在一样的心思里彼此和谐,乃是在我们的魂里有实行上的一。当我们心思中的思想借着我们的话语发表出来时,就成了我们的意见。当这些意见留在我们的心思中,就只是我们的思想。当我们不同的思想发表成为意见时,就可能造成问题。
哥林多的信徒没有在一样的心思里彼此和谐;因此,他们在肉体里说不同的话。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或说,“我是属矶法的。”(林前一12)。他们中间那些自以为是属灵的说,“我是属基督的。”这也是发表意见。这种不同的说话,在哥林多人中间造成了分裂。
新约启示,不仅众圣徒,甚至众召会都必须同心合意。如行传十五章所记,有些热中犹太教的人从犹太下到安提阿,教训外邦信徒说,他们要得救就必须受割礼。在新约里使受割礼成为得救的条件,乃是危害基督救赎的工作。因此,这是与众召会有关的极大异论。为此,众召会来在一起,要找出这问题的独一解决,就是能使众召会满意并能保守众召会之间同心合意的一个解决(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今日主恢复中内在的难处及其合乎圣经的救治,第二章)
当我们同心合意时,我们都用同一的口,说同样的话
同心合意:原文意,有同样的心思、意志和目的。这就是我们在全人里面是一,结果外面的说话也是一。当我们同心合意时,我们都用同一的口,说同样的话。这与巴别的光景相反。在巴别,由于人类的分裂,他们的语言被变乱,成为许多不同的言语(创十一7、9)。要同心同口惟一的路,就是让基督在我们的心里和口中有地位作一切,使荣耀归与神(圣经恢复本,罗十五6注1)
众召会的相同
七个金灯台,就是七个召会的象征,都是相同的
在启示录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以及二十节,七个金灯台,就是亚西亚七个地方召会的象征,在素质、性质、形状、颜色、外表、功用、和彰显上都是相同的。七个灯台在这一切方面都是相同的,这表征众召会在素质、性质、形状、颜色、外表、功用和彰显上都应当是相同的。这七个灯台相同到一个地步,若将其并列在我们眼前,我们也不能分辨出何为何者。
今天有一种教训散播在众召会之间,鼓励众召会要彼此不同。然而众召会间只能在其行政事务上有正常的不同。在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信里,主虽然没有摸着事务,但通常按着实际的需要,众召会在其行政事务上应当有所不同。这些事务包括召会聚会的时间,召会是否购置房产建会所,或只租用一个房间或一栋房子作聚会之用等。像这样的事,不需要众召会都相同。要求众召会在这些事上相同是很为难的。
七个召会在有关基督见证的正面的事上,是正常相同的。在一切关于主耶稣的正面的事上,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在主对七个召会所说的话中,正面的事是主所称赞、加强、鼓励并推崇,要召会在这些事上洋溢的。这些正面的事包括:在以弗所的劳碌、忍耐、并对尼哥拉党行为的恨恶(启二2~3、6);在示每拿的忍受患难、贫穷、和试炼,以及是忠信的(9~10);在别迦摩的持守主名,没有否认对主的信仰(13);在推雅推喇的爱、信、服事和忍耐(19);在撒狄的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三4);在非拉铁非的遵守主的话,没有否认主的名(8、10)。
七个召会只有在反面的事上是反常不同的,这些事是主所责备、审判、定罪并改正,以至于消除的。这些反面的事包括:在以弗所,有人自称是使徒,却不是使徒,并且召会离弃了起初的爱(启二1上,2、4);在别迦摩,召会在世界里定居,有人持守巴兰的教训,也有人持守尼哥拉党的教训(12上,13~15);在推雅推喇,召会容让那妇人耶洗别教导主的奴仆,引诱他们行淫乱,并吃祭偶像之物(18上,20);在撒狄,召会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主没有见到其行为有一样在神面前是完成的(三1~2);在老底嘉,召会也不冷也不热,反而夸口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14~15、17)。主的责备指明主不要这样的不同。
我们读了启示录中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信,就能看见众召会在反面的事上是不同的,但在正面的事上应当是相同的。众召会只该在事务上有所不同。譬如,召会是否购地建会所,应当根据召会的需要以及主的主宰。在这样的事上,不必要求众召会彼此跟从,但众召会在一切关于主见证的属灵方面都应当是一。这是作为我们实行正确同心合意之基础的第一项。
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召会的一卷书
启示录二、三章的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召会的一卷书(一4上)。在启示录之前,每一封书信都是特别写给并寄给某一个召会的。然而,在启示录主写了七封书信,并将这七封书信放在一卷书内。这些书信是主分别写给七个特定的召会(二1、8、12、18,三1、7、14),但这七封书信寄出时,不是七卷书,乃是一卷书。
虽然七封书信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在每一封书信的末了都有同样结束的话:“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二7、11、17、29,三6、13、22)。每一封书信都是写给一个地方的一个召会,但七封书信的末了都是相同的,都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这就是说,每一封书信都是写给众召会的,这也指明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这是作为众召会实行同心合意之基础的第二项。在众召会之间必须同心合意。
使徒在众召会教导同样的事
使徒保罗在众召会教导同样的事(林前四17,七17)。这就是说,在不同地方的众召会应当都是相同的。在歌罗西四章十六节,保罗写着说,“这书信在你们中间念了之后,务要叫在老底嘉的召会也念,你们也要念从老底嘉来的书信。”给歌罗西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老底嘉召会;给老底嘉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歌罗西召会。因此,每一封书信不仅是为着受信的召会,也是为着众召会。这指明主要众召会同心合意。
在提前一章三节,保罗说他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不同的事。教导不同的事就是教导与使徒所教训的不同的事,也就是教导与神新约经纶不同的事(4)。这指明所有施教者在众召会里,都应当照着使徒的教训教导相同的事。当然,这也指明众召会在教训的事上应当是一。这并不是说在教导的事上,众召会应当都讲相同的信息,甚至在相同的时间,用相同的书,乃是说众召会不应当教导与新约所启示神新约的经纶不同的事。例如,在保罗的时候有些基督徒教师教导摩西的律法(7),以及犹太人的家谱(4)。这些教训不同于照着新约所教导正确的启示将基督供应给人。
众召会在其规矩和实行上都是相同的
众召会在其规矩上是相同的(林前十一16)。在林前十一章十六节,保罗指示圣徒有关蒙头的事之后,他说,“若有人想要强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召会也没有。”这指明众召会在其规矩上是相同的。众召会之间的规矩不应当看作是事务的事。保罗告诉那些要发表自己意见,好在蒙头的事上与他强辩的人,众召会没有强辩使徒教训的规矩。这不是事务的问题,乃是在众召会之间规矩的问题。
众召会在实行上也应当是相同的。在林前十四章三十四节,论到妇女在用权柄施教的事上要静默,保罗说,“像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指明众召会在不准姊妹们用权柄施教的事上应当是相同的。这也不是召会里的事务;这是召会里的实行。在这样的实行上,众召会都应当是一。
在众召会里,我们既不实行民主,也不实行专制,乃是实行神治。在每一件事并在一切实行上,我们都是在主的管治之下,照着祂的圣言跟从祂神圣的意旨。因此,我们没有余地可以发表我们人的意见。众召会不像世界,不该有老底嘉的实行,照着人的意见决定事情;那样作会使召会岔离神圣的经纶,落到在属人的水准上照着人的想法而有的会议决定。在这件事上,众召会也应当是相同的。
一个决议乃是给众召会的命令
在耶路撒冷对割礼问题所作的决议,成了众召会,包括犹太和外邦的召会都要持守的命令(徒十五1~31)。因此,在有关割礼的事上,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在发出这样的命令后,若是容许犹太的众召会行割礼,而许可外邦的众召会不行割礼,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该忘记,在召会里,在新人里,并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的不同,因为在新人里基督是一切的肢体(西三11)。有关割礼问题的这个决议,适用于众召会,使众召会都是相同的。
外邦的众召会效法犹太的众召会
在帖前二章十四节,保罗写着说,“弟兄们,你们曾效法犹太地在基督耶稣里神的众召会。”这指明外邦的众召会效法犹太的众召会。这种效法并没有使外邦的众召会犹太化,反而使众召会在基督里都成为相同的。
新约各卷书构成一本新约,是写给普遍众圣徒并众召会的
新约各卷书构成一本新约,就是构成一本书,不仅是写给当时的受信者,也是写给普遍的,就是历世纪以来的众圣徒和众召会(林前一2)。历世纪以来全地的众召会领受了同一本新约。主没有写一本新约给一个召会,又写一本不同的新约给另一个召会。在林前一章二节,保罗的书信是写给“在哥林多神的召会……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哥林多前书这卷书是写给在哥林多的圣徒,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主的人。因此,这封书信是写给历世纪以来的众圣徒和众召会。这指明地上的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因为众召会都领受了相同的教训,相同的新约。这样,我们怎能推动众召会之间的不同?
历世纪以来的众召会需要效法在新约里所揭示的众召会
历世纪以来的众召会应当效法在新约里所揭示的众召会。今天有些人推动众召会之间的不同,但圣经指明众召会应当彼此效法。
效法乃是跟从一些比我们所是、所有、所作更好的事。众召会在有关召会所实行的正面事上有程度上的差别。因此,众召会应当效法作得更好的任何一个召会,使众召会在主的权益上能有所进步并往前。这不是一种规条,乃是在于生命长大的程度。
任何与以上八点相反的教训,就如地方召会绝对自治的教训,乃是阻碍在召会里的同心合意,鼓励并促进在众圣徒和众召会之间的分裂。我们一切的教训,在性质上、目的上,都应当鼓励并促进同心合意的实行,好保守这一。在任何教训中,我们应尽力不要阻碍这种实行,使众召会在各地方都能在平安中得以建造,而不受搅扰、拦阻和打岔。愿主怜悯我们众人,使我们实行同心合意,保守我们不造成任何分裂,在一里建造祂的身体,使祂的经纶得以完成(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今日主恢复中内在的难处及其合乎圣经的救治,第二章)
在召会生活中该有卑微、温柔、恒忍,
并在爱里以和平的联索彼此担就;这样,我们就会有一
我们需要人性的美德被神圣的属性所变化、加强并丰富。这远超过人的道德。在召会生活中不该拘泥规条,而该有卑微、温柔、恒忍,并在爱里以和平的联索彼此担就。这样,我们就会有一,而这一乃是真实的召会生活。这就是耶稣的见证,也就是灯台,在黑暗的世代里发光照耀。
卑微
头一项美德是卑微。许多圣经的翻译,把以弗所四章二节的卑微译为谦卑。但是卑微与谦卑是极其不同的。君王或总统可能很谦卑,但仍然居于高位。他虽然谦卑,但仍有尊严和尊荣。主耶稣不是像这样。祂虽然与神同等,但祂不以此紧持不放(腓二6)。祂不仅是谦卑的,更离了祂的高位,降卑成为人。这是祂的卑微。不仅如此,祂不仅降卑到人这样的低层,更降到奴仆这最低的一层(7)。虽然主耶稣有神的形状,但祂未曾坚持不放那个形状。祂反倒离了那高位,就是神的位,降卑到人的低位上。再者,祂作为人成了奴仆;而作为一个人奴仆,有一天祂洗门徒的脚(约十三1~17)。主耶稣降卑到何等的低微!当祂洗彼得、约翰、雅各和众门徒的脚时,祂比他们都低微。凡是洗人脚的,必定比他所洗脚的人低微。
在召会生活中,头一项需要的美德是卑微。卑微就是留在低微的地位上。你如果是长老,你不可留在长老的地位上。你必须从长老的水平上下来。你应当下来洗圣徒的脚。一九五二年,在台北一次聚会中,五位长老给将近一千位弟兄们洗脚。那实在是召会生活的更新。这给我们看见,所有的长老都从长老的水平上下来了。他们比所有的弟兄都低微,并且把所有的抱怨、不满、怨言和闲话都洗除了。不仅如此,那带进了真实的一。
温柔
召会生活中所需要的第二项美德,乃是温柔(弗四2)。温柔是什么?就着人这一面,我们可能以为温柔与和蔼相同。一个人若是和蔼的,走得慢慢的,说话慢而斯文,我们就认为他是温柔的。但在新约里,温柔所指的比这更多。在圣经里,温柔的意思是不为自己争什么。主耶稣告诉我们,人若要我们的里衣,连外衣也让给他(太五40)。在人群社会中则不是这样。一个人若要拿另一人的里衣,他们就会为这衣服相争。这不是温柔。温柔乃是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羊羔不挣扎;它只是去到那里,毫不抵抗。主耶稣就是这样的羔羊。当祂要被钉十字架时,祂乃是像羊羔一样被牵到宰杀之处。祂没有抵抗,也没有挣扎;祂只把自己交出来。我若是温柔的,当你要我陪你走一里路,我就陪你走。最终,我甚至为你多走一里路。我不争执,也不抗拒,而是容让。你若要占板凳超过四分之一,我就给你板凳的一半。你若要板凳的一半,我就给你板凳的三分之二。你若要三分之二,我就给你整个板凳。你若说你是对的,我是错的,我就不会想要证明你是错的,我才是对的。这就是温柔。温柔乃是不争,总是容让。在法庭上没有温柔,只有为着公义相争。在法庭上,人人都争着要找出谁对谁错。但我们都必须看见,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没有法庭。
我们可以用一位姊妹的故事来说明温柔这项美德:这位姊妹的丈夫总是在晚上很晚回家。这位姊妹坚持她的丈夫错了,所以当他回家时不去开门。她故意让丈夫在外面一直叩门,直等到一个钟头过去。最后,她才去给他开门,然后把门甩上。我劝她不要这么作。我建议她每天晚上当她丈夫走后,她该作一些好吃的点心并泡好茶,等她丈夫回来。然后她该等在门旁,直等她丈夫回来,即使过了半夜也要等。当她听见脚步声,就该开门,并且说,“欢迎回家,这里有茶和点心。”这位姊妹听我这么说,就告诉我她办不到。我对她说,“是的,你办不到,但在你里面的主耶稣办得到。”最终,我说服她,这是得着她丈夫惟一的路,她就回去这么作。后来她告诉我,她丈夫不仅晚上不再出去,甚至开始与她一同去聚会了。这是美德的一个真实例证。
恒忍
保罗在以弗所四章二节说,除了操练卑微和温柔的美德之外,我们还需要恒忍。这三种美德太好了。卑微就是低微;温柔就是容让,而不与人争吵或争执;恒忍就是忍受别人的错待。如果一位弟兄错待你,你不该说什么。你反而该忍受他的错待,不是一周,乃是很长一段时间。这就是恒忍。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都该操练这三项美德:卑微、温柔和恒忍。我们若这样操练,就会一直有和平。在每一个召会中,也是在众召会中,并在众召会之间,就都不会有问题,因为众圣徒都操练卑微、温柔与恒忍。在召会中若有这三项美德,这里就有和平,神就会得着彰显。这些美德对召会生活乃是极重要的实际因素。我们都必须卑微、温柔、恒忍。
彼此担就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在爱里彼此担就。弟兄需要担就姊妹,姊妹需要担就弟兄。我们若彼此担就一段时间,我们就都要被变化。在召会生活中,我们不该弃绝任何一个人,或把任何人赶出去。即使他们错了,我们也要保住他们,担就他们。我们若保住假的,他们也许会成为真的。有些人可能说,主耶稣虽然担就犹大三年半,但犹大并没有改变。犹大的确没有改变,但我们仍然必须承认,没有犹大,主就不可能被卖并被钉十字架。在召会生活中,我们不该把人赶出去,或弃绝他们。我们必须学习,一直在爱里,并以和平的联索彼此担就。将所有信徒联结在一起的联索,乃是和平的联索(弗四3)。这就是保守一的路。这就是我们众人蒙保守在身体的一里的路(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