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月,台北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一系列 帐幕与殿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召会的预表—帐幕
第十一篇 召会的预表(五)帐幕(一)

读经:出二九42~43,三一11~16,二六1~15、29,四十29~32,来四11~14,九6~7

壹 帐幕乃是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到西乃山下事奉神才有的;以后,因为以色列人每逢聚集时,都是在帐幕门前,所以帐幕又称为会幕;这个帐幕或说会幕在预表上,有四个意义—出二九42下~4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一 第一,帐幕预表主耶稣自己;主耶稣成为肉体,就是祂在人中间支搭帐幕;帐幕如何作神的居所,使人在帐幕里能遇见神;照样,基督也是神的居所,使人能在祂身上碰着神—约一14,二19、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二 第二,帐幕预表召会;帐幕是神在地上的居所,这正好描绘召会是神在地上的居所—弗二21~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三 第三,帐幕预表圣徒;每一个圣徒都是圣灵的殿,所以帐幕也可以预表圣徒—林前六16、19,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四 第四,帐幕预表将来的新耶路撒冷;启示录二十一章明说,将来的新耶路撒冷乃是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神要与人同住—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贰 我们要着重来看第二个预表的意义,就是帐幕预表召会;首先,帐幕的根基是用银子作成的座;这预表召会的根基,或说召会站在神面前的立场,乃是基督的救赎—出三一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一 出埃及记告诉我们,一个银座重一他连得银子;一他连得约合一百二十五磅,四十五公斤,而全帐幕一共有一百个银座,是相当重的重量—三八27,参启十六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二 若是银座的重量不够,帐棚竖在银座上,就不能稳固;这说出召会必须有一个立场,一个根基,在神面前是非常稳固,永不动摇,是任何风波都不能摇动、或撼动的;那就是基督的救赎—太十六18,出三一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叁 帐幕或者说是会幕,周围共有四十八块竖板;这竖板有几面的预表—二六15、29,参二五10~11,三六31~34、3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一 每一块竖板都是用金子包着木头的;里面是皂荚木,外面是精金,是金包木的,所以是二性品;木头和金子二者配在一起,并且合在一起,就预表召会乃是神和人、人和神调在一起的—二六29,参二五10~11,三六3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1 皂荚木是一种坚实又高尚的木头,预表主人性的一面;因为主的人性—祂人的那一部分,是坚实又高尚的—二五10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2 所有真正得救的人,在神面前经过祂的制作,而算得数的那一部分人性,都该是皂荚木—彼前二4~5,林前三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3 在会幕中,皂荚木预表和神配合的人性;是高品的人性,不是堕落的人性—出二五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4 会幕能站立,固然是因着底下有稳固的银座,那是根基;但仍然需要坚硬的皂荚木,才能支撑;同样的,今天召会能稳当的站立,一面是因着救赎的根基,一面也是因着坚实的人性—二六29,参二五10~11,三六3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二 每一块幕板,就是竖板,底下都有两个榫头;在圣经中,“二”是见证的数字;这见证数字之意义的基本原则,就是不单独;在召会中,每个人所站的地位,也该是两个榫头;无论有什么行动,都不该是单独的;这样才能站立得稳—22、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三 竖板之间有一根闩,闩有如一条带子,那条闩带把所有的竖板,都联成一个;所以那条闩带,预表圣灵的一—31~34节,参弗四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1 闩带是闩在每一块竖板的金环上;竖板立起来是靠皂荚木,连在一起是靠金环;所以,召会的一是在圣灵里,是在神的生命里—出三六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

2 召会的一完全不在人里面;在人里面只有离散;召会的一完全是在神里面—弗四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