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
第一系列 人的犯罪与堕落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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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献凡火与干犯圣所的罪孽
读经:利十1~2,九24,六13,民十八1,林前三6~7、9~12、16~17,罗十一36,徒一8,亚四6,腓四13,提后二1,约七18,弗三21,林后四5,来十二29,彼前五5
壹 我们绝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坛上的火—利十1~2,九24,六13:
一 根据预表,祭坛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十1,六9。
二 拿答与亚比户的失败在于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十1~3,来十二29。
三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血气生命和天然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
1 凡火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工作—利十1与注2。
2 工作虽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些工作应当怎样作—1节与注2。
3 献凡火,就是在对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借着己的智慧,贯彻己的主张—1节与注2。
四 拿答和亚比户受审判,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神作事;乃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为神作事—利十1~2,参撒上十五15、22。
五 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也注意火的源头和性质;我们的火热必须来自于祭坛—六13,路十二49。
贰 民数记给我们看见,祭司所犯的罪,乃是干犯圣所的罪孽;今天来说,就是在神工作上的罪—十八1,林前三12下:
一 罪有一般生活的罪,但为主作工的人,另外多有一种罪,就是在神工作上的罪—民十八1,林前三12下。
二 在工作上犯罪,乃是得罪神的圣别、荣耀和主权;在神的工作上,一切与神旨意不合的都是罪,都是干犯圣所的罪孽—利十六33,出二四17,罗九20。
三 在神的工作上有三件要紧的事,绝不可忘记;这三点在哪一点上失败,就是干犯圣所的罪孽—十一36,徒一8,亚四6,约七18:
1 神工作的起头乃是神的旨意;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由我们自己起头—罗十一36。
2 神工作的进行乃是神的能力;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用我们自己的力量—徒一8,亚四6,腓四13,提后二1。
3 神工作的结局乃是神的荣耀;没有一件工作的结局是叫我们自己得荣耀—约七18,弗三21,林后四5。
四 干犯圣所的罪孽有三种结果,或者说三种刑罚—林前十一29~30,林后五10:
1 失去生命的能力,变为不新鲜—林前十一29~30。
2 属灵的死亡在身上作工,也许身体有病或者甚至于死,神不让犯此罪的人过去—参民十八1~7,林前十一29~30。
3 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在审判台前,没有一件罪比干犯圣所的罪孽更重—林后五10。
五 神工作的起头必须是神的旨意,也只有神的旨意—罗十一36,约四34:
1 你我没有一点权利来起头;神的旨意必须是神一切工作唯一的起头—罗十一36。
2 对于神一切的工作,我们都不可看为平常;我们在人面前要能保持新鲜,在于属灵的事对我们是平常的或是新鲜的—利二四4。
六 神工作的进行只能凭神的能力;我们永远不能凭自己的本领成就神的旨意—创十六15~十七1,提后一8:
1 只有神的能力—神的“钱”—才蒙祂悦纳—罗八8。
2 人即使知道神的旨意了,还有一个危险,就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思想、吸引力或口才,来成功神的旨意;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就是这样的一个事例—创十六15~十七1。
3 工作的目标必须属灵,我们用来达到神目标的方法和手续也必须是属灵的;否则就有了干犯圣所的罪孽,就是把肉体带到神的圣所里—民十八7。
七 神工作的结局是叫神得荣耀,不是我们得荣耀—林前一29,彼前五5:
1 在神的工作上,神拣选软弱的、愚拙的以及世人所藐视的;林前一章二十九节说,“使一切属肉体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夸口。”
2 神不要我们得荣耀;我们只能进入主的荣耀—彼前五10。
3 我们原来可能是贫穷软弱的,但我们只要稍微帮助几位弟兄姊妹,救几个人,就会偷神的荣耀;偷神的荣耀就是干犯圣所的罪孽—5节。
4 有些人属灵的知识、属灵的经验增加,就可能属灵的骄傲也增加;他们仍然凭自己作,寻求自己的荣耀—箴十六18。
5 在神眼中,没有一件事比骄傲更可恨;在神的工作上,没有一件事比骄傲更邪恶;神“厌弃”、“敌挡”骄傲的人;“厌弃”等于与某方的关系完了,“敌挡”乃是对撒但所用的字眼—撒上十五23,彼前五5,雅四6~7。
6 全世界受撒但欺骗的人,都是骄傲的人;骄傲的人不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人就不会被欺骗—加六3。
八 普通的罪必须经过祭司审判;但干犯圣所的罪孽,是直接得罪神,神是直接审判—民十八1,利十2:
1 因为圣所是神的,干犯圣所就是触犯神的荣耀、神的自己—民十八1。
2 “我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我只能在宝血底下讲。求主赦免,也求弟兄们赦免。”(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四十五篇)
叁 “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林前三10~11:
一 惟一的根基已经由使徒保罗立好,今天我们仍然在他的根基上建造—10节上、11节。
二 我们的事奉必须是在这惟一根基上建造的工作—10节中,太十六18。
三 为着召会建造的正确材料乃是金、银、宝石—林前三12上,启二一18~21:
1 金表征神的性情—18节下。
2 银表征基督救赎的工作—结一4。
3 宝石表征那灵变化的工作—启二一19~20。
4 这指明我们在基督这根基上所建造的,应该是出于三一神—父、子、灵—的东西—林前三12上,启二一18~21。
四 我们不该用木、草、禾秸建造召会—林前三12下,出三2:
1 正如金表征神的性情,木是表征人的性情—林前三12注3。
2 草表征肉体里的人—赛四十6~7。
3 禾秸表征无生命的光景—林前三12注3:
a 禾秸是农作物收割之后的残余部分—12节注3。
b 禾秸里没有种子,没有生命—12节注3。
4 我们若仅仅倚靠自己的能力、才能、或技巧来完成一些事,那就是说,我们是照着木、草、禾秸,而不是照着金、银、宝石事奉—参亚四6,林后十二9:
a 我们若照着自己事奉,就没有变化,没有十字架,也没有神圣的生命—林前三12。
b 那么我们所作的就仅是凡俗的事,与召会无关—参亚四6。
c 召会完全是金、银、宝石—父、子、灵—的组成—启二一18~21。
五 使徒保罗在林前三章告诉我们,各人的工程要被火试验—林前三13~15,彼后三10:
1 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奉,若真是出于金、银、宝石,就必能耐得过火的试验;我们就会得着赏赐—林前三12~14。
2 木、草、禾秸不适合作建造的材料,却适合被焚烧;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15节:
a 这里的“亏损”意思是他会失去赏赐,会失去对基督更丰富、更拔高、更广大的享受—15节注2。
b 然而,他自己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指明某种的惩罚和管教,而不只是亏损—15节注2。
职事信息摘录:
所有事奉的人都要认识,凡火在事奉主上的意义。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儿子,他们承接圣职作祭司事奉,却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1~2)。
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
利未记十六章十二节告诉我们,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借着这火,就把两个坛—香坛和燔祭坛—连在一起。燔祭坛是用来烧祭牲,香坛是用来烧香,而这火把这两个坛连在一起。
按照摩西五经,铜祭坛上这焚烧一切供物的火,是从天降下的(利九24,参代上二一26,代下七1)。这火不是由人点燃,乃是从神来的。这火自从降下以来,就没有熄灭过;一天过一天,从晚上到天亮,这火常常烧着(利六9)。那火是圣火,不是凡火。
燔祭坛上的火在神面前将一切天然和消极的东西烧掉,将一切东西烧成灰。任何能升到神那里的东西,必须先在祭坛那里,用神圣的火焚烧。凡经过祭坛被神圣的火焚烧的东西,神才会悦纳。因此,在香坛那里在神面前烧香,需要从神那里降下的火。这烧去一切天然和消极东西之神圣的火,乃是我们事奉所需要的。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利十1,)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也不是在复活里。这里我们必须着重并详细解释,我们的热心受十字架对付,使我们能服事主,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要在复活里,就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不该把我们天然的火热带进来,无论是好的或是坏的,纯净的或是不纯净的,都还是天然的。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利未记十章一至二节说,“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可能亚伦的两个儿子是好心好意的作这事,但他们还是被烧死。献上凡火,使这两个祭司在神面前死亡。
我们必须告诉圣徒,我们是今日的祭司。我们既是今日的祭司,就必须谨慎我们献什么给神。我们献上某些东西给神,可能是出于好心好意,但我们若献上错误的东西,就会对我们造成死亡。这似乎不是严重的罪,但在神眼中却很严重。这死大多是在属灵的意义上。每当我们用一种天然的热心来事奉主时,就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这就是说,我们事奉主是用天然的方式。凡是天然的事奉,都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
今天许多基督徒用一种天然的火热、天然的热心来事奉。这热心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并且完全不在复活里。已过我们看过召会中一些能干的人热心事奉主。渐渐的,他们越事奉,就越带进死亡给人,主要是带给他们自己。因着他们的事奉,他们杀死了自己的灵,所以至终他们就在事奉中消失了;他们的祭司职分失去了。这完全是因献凡火而死的真实意义。
我们必须指出,我们都需要事奉、尽功用,并运用我们的一他连得,我们的恩赐。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天然的事奉,不用我们天然的火热来事奉。当然,主的确要我们在灵里火热,不要冷淡或不冷不热。但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火热,而不是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火热。保罗在罗马十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我们天然生命里的火热,对神都是凡火,并带进死亡。
在利未记十章,我们看见两件天然的东西:天然的火热、热心,和天然的情感、同情,二者都该弃绝。我们不该带进天然的火热,也不该用我们天然的情感,对任何天然的人表同情。
祭司有两重的功用:第一是事奉神,第二是教导人。今天在召会中,我们祭司的功用也包括这两件事:献祭给神来事奉神,以及教导人。在献祭给神的事上,我们必须分辨那些是我们该献的,那些是我们不该献的。我们需要有这种清楚的辨识。再者,为了要教导人,我们需要借着经历而有所学习。我们若喝醉并失去分辨力,就不能教导别人,也就完全失去我们祭司职分的功用。这都包括在向神献凡火的意义里。我们需要清楚看见这些事,叫我们在召会的服事上受警戒。(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事奉的基本功课,第十四课)
干犯圣所的罪
神的话给我们看见,人的罪有的是在世人面前犯的,有的是在神面前犯的;有的是犯一般的律法,有的乃是干犯圣所。总括来说,罪有一般生活的罪和工作上的罪。民数记给我们看见,祭司所犯的罪,乃是干犯圣所的罪。今天来说,就是工作上的罪。一般人只犯生活上的罪,但为主作工的人,另外多有一种罪。所有的罪都是普遍的,但工人有一些特别的罪,工人有工作上的罪。这件事我们要特别注意。工作上的罪不一定是指骄傲、嫉妒等。在属灵的地位上,许多时候一点的肉体出来、己意出来、随便说话、随便出主张,这些都是工作上特别的罪。不作神的工的人,不会有干犯圣所的罪。所有作工的人,除了一般的罪以外,还要加上干犯圣所的罪。在工作上犯罪,乃是得罪神的圣洁、荣耀和主权。在工作上,一切与神旨意不合的都是罪,都是干犯圣所的罪。
我常对人并对自己说,在神的工作上有三件要紧的事,绝不可忘记。第一,神工作的起头乃是神的旨意;第二,神工作的进行乃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第三,神工作的结局乃是神的荣耀。这三点在那一点上失败,就是干犯圣所的罪。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由自己起头,没有一件工作能够用自己的力量,也没有一件工作的结局是叫自己得荣耀。
工作的起头必须是神,不是自己
在聚会中,姊妹们的头向着弟兄们蒙起来,这乃是代表在基督面前,每个人都蒙头。祂是主,只有祂是头,只有祂配作一切的主,只有祂配发起任何的工作。在工作上,两三位弟兄议论,就定规一件事,这是不可以的。工作是不是属灵,其结果、价值有多少、神是否悦纳,不是看你作了多少事,而是看你起头了多少事。你起头的越少,工作就越属灵、越有价值、越能够蒙神悦纳。我感谢神,我不必发起任何事;祂定规一切,我不必负责思想任何一件事。我们常以为这样作好,那样作好,但神有祂自己的意思。我们不必作神的谋士,我们只要遵守祂的旨意,只要断定事情是否祂的旨意。结果如何,我们不必管。神工作的起头必须是神的旨意,也只有神的旨意;你我没有一点权利来起头。神的旨意必须是神工作惟一的起头。
民数记给我们看见,有圣洁的事或平常的事之分。我们不可因一件事,看来是平常的,就落到不圣洁里。有许多事是圣洁的,而不是平常的。你给人施浸过么?在头一次给人施浸时,你以为严肃;但五次、十次以后,就成为平常了。在圣所中没有什么新事,祭司们所作的,就是常常换陈设饼、加油、烧香等,日日、月月都作同样的事。但稍微一点不小心,干犯了圣所,就会死亡。所以,作祭司的人都不敢以为他的工作是平常的事。作工的人讲道,在第一次都会以为严肃,后来讲多了,就渐渐以为平常。人常对我说,“你是永远随时都预备好的。”但我可以作一个见证,我每次都好像不相信自己曾读过新约,每次都好像从没有讲过道一样。弟兄们,对于一切神的工作,我们都不可看为平常。我们在人面前要能保持新鲜,在于属灵的事对我们是平常的或是新鲜的。
比方擘饼,你第一次去为饼杯祝谢时,你看为非常严肃,你在神面前一点不敢放松,你真像祭司,就在你不知道的时候,神的能力、神的灵在你身上。但渐渐的,你放松了,属灵的感觉没有那么重了,你没有多少祷告敬拜的灵。你知道神没有给你能力膏油,但你以为以前如此作,今天也是如此。这样你就失去属灵的新鲜,失去生命的能力。干犯圣所的罪有三种结果,或者说三种刑罚:第一,失去生命的能力,变为不新鲜;第二,属灵的死亡在身上作工,也许身体有病或者甚至于死,神不让犯此罪的人过去;第三,在审判台前受审判。我深知在审判台前,没有一件罪比干犯圣所的罪更重。
工作的进行必须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
神的工作在进行时,只能用神的能力来作出神的旨意、神的目的。要完成神的旨意,不只起头必须是出于神,手段也要出于神的旨意。我们永远不能说,用自己的本领能够成就神的旨意。比方,有一次我去香港,有三百元在口袋里。我要渡海,从九龙到香港要五分钱。我请人换钱,那人说,你这银钱不能用。我拿三百元给他看,他说再多都没有用,在香港只用港币。正如中国的海关,也只用中国发行的中央钱票。神的旨意与神的能力也是如此,不管你袋中有多少钱,在神的国里不能买东西,只有神的能力、神的钱才可用。人即使知道神的旨意了,还有一个危险,就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思想、吸引力、和口才,来成功神的旨意。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就是这样的一个事例。一切的问题都在这里,事情的起头和目的都相同,但到底用什么手段、能力来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每个作工的人必须问的。
工作的目的必须属灵,方法也必须属灵。所以我们用来达到神目的的手续,必须是属灵的。否则就犯了干犯圣所的罪,就是把肉体带到圣所里。神说,“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民十八7)。神的工作要完成,不是你能力的事。不问你作了多少,只问是否神给你力量作的?……作工的人,总要记得,神的工作只能用神的能力来完成,否则一点不能蒙神悦纳。
工作的结局是叫神得荣耀,不是我们得荣耀
正如神工作的起点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进行是神的能力,与你一点无分无关;照样,神工作的结果─荣耀─自然而然也是神的,不是归给你自己的。有一次我在一个地方讲道后,有一位弟兄对我说,“倪弟兄,你今晚讲得很好,你觉得骄傲么?”我没有立即回答,因为没有人问过这样的话。后来我自己详细想想这事,我到底有没有骄傲?然后我对他说,“我根本没有想过这问题,也许我很骄傲,但我不觉得骄傲。”那天晚上我学知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只求神的旨意,只求神的荣耀,就根本不至想要僭夺神的荣耀。你如果想要僭夺神的荣耀,这样,你第一点、第二点也必定出问题。
“使一切属肉体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夸口”
有一点本来不说,现在说也可以,就是神为什么不肯让人靠行为得救?(弗二8~9)。神包办了得救的工作,目的何在?目的乃是神要得着一切的荣耀。你作多少,就得了多少的荣耀。神怕你得祂的荣耀,所以不肯让你作一点。因此在神的工作上,神说,祂拣选软弱的、用的、世人不要的。林前一章二十九节说,“使一切属肉体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夸口”。神怕你得荣耀。祂什么都肯给人,祂甚至把祂的儿子给人,但神不把荣耀给人。我们只能进入主的荣耀。你原来若是贫穷软弱的,只要稍微帮助几位弟兄姊妹,救几个人,你就会偷主的荣耀。偷主荣耀的就是干犯圣所的罪。我们顶容易就犯偷窃主荣耀的罪。
我们没有一个人要作贼,但偷窃主的荣耀,就是贼的行为。神不只要求我们除去外面的恶行,更要求我们不偷窃祂的荣耀。神是无所不善的一位,我们是无所不恶的。我们只能说,一切的善只能在主里找到,偷窃神的荣耀就是犯了干犯圣所的罪。圣所里的陈设饼、灯台、香坛等,都是基督。在圣所中除了基督,并无别物。神不愿我们在圣所中得着任何荣耀。人若进到至圣所,只看见约柜,就是基督,和柜上的基路伯,就是神的荣耀。在会幕中所见的一切,都是神的荣耀。圣殿也充满神的荣耀,在那里只看见基督,不见祭物。
今天的问题是:谁配分享神的荣耀。去年,也许神要有些弟兄们为祂作工,去年神也许叫你得着圣灵浇灌,去年你也许得着得胜的生命。在这一年中,我也听到有些人作主的工作得不错。但我怕有人因此骄傲,我怕有人属灵的知识、属灵的经验增加,属灵的骄傲也增加。你没有看见神的旨意,没有认识神的荣耀。所以你凭自己作,求自己的荣耀。请你听圣经如何说,神“弃绝、”“阻挡”骄傲的人(撒上十五23,彼前五5)。圣经里很难找到比这四个字更严重的。“弃绝”等于完了,“阻挡”乃是对撒但所用的字眼。在工作上,在神眼中,没有一件事比骄傲更可恨的。我们除了站在灰尘的地位之外,没有别的地位。
全世界受撒但欺骗的人,都是骄傲的人
全世界受撒但欺骗的人,都是骄傲的人,因为骄傲的人不认识自己,而认识自己的人就不能被欺骗。你来到神面前,要看见自己的一切都是污秽的。我觉得若不是主的血遮盖我,我不敢为主作工。如果没有主的血遮盖我,我连基督徒也作不成。我们有那一点不是由主的恩典而来?你想你比别人好么?你比别人圣洁么?神如果将你里面的东西放到外面来,你就会发现有多少都是污秽的。这几天我们谈论到革除一位弟兄的事。我每次到神面前都是惧怕的,我想如果不是主的恩典,我们能比那位弟兄更差。
保罗说,他不单因神的恩典活着,更是凭恩典作使徒(林前十五9~10)。我们以为作使徒是一件荣耀的事,但神的荣耀只属神自己所有,我们所得的只是恩典而已,我们不配得着荣耀。楼下的人不能给楼上的人恩典,恩典是自上往下流的。只有坐在桌上的人才能给地板上的人恩典。我们今天只能得恩典,不能得荣耀。
我们是一班得恩典的人,我们今天还不能进入神的荣耀,必须等到复活后,我们才能得着神的荣耀。今天我们只能是卑贱无用,好像拉撒路一样,一直在桌下作讨食的人。我们只能作接受的人,就是真正谦卑在祂面前领受恩典的人。
干犯圣所的罪不需经过人的判决,乃是神直接判决
有一件事很难,就是在神的工作上有分的人,有干犯圣所的罪的可能。有了干犯圣所的罪,这是何等的可恶。你若读民数记十八章,就知道在圣所里的罪多是死罪,挨近圣所的罪也是死罪(1~7)。干犯圣所的罪不需经过人的判决,乃是神直接判决。挨近圣所者立即死,不需经过祭司的审判。普通的罪必须经过祭司审判;但干犯圣所的罪,是直接得罪于神,神是直接审判。许多罪是间接得罪神的,但干犯圣所乃是直接得罪神。因为圣所是神的,干犯圣所就是摸着神的荣耀、神的自己。我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我只能在宝血底下讲。求主赦免,也求弟兄们赦免。(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四十五篇)
惟一的根基已经立好
我们必须告诉圣徒们,一切真实的事奉乃是建造的工作。召会的事奉不仅是一种工作,更是建造的工作。许多工作都不是建造的工作,只有某些工作才是建造的工作。我们既然要事奉、建造,就必须知道我们不能立根基。惟一的根基已经由使徒保罗立好,今天我们仍然在他的根基上建造。保罗说,“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典,好像一个智慧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林前三10上)。然后他说,“因为除了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以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三11)。
在惟一的根基上建造
我们的事奉必须是在这惟一根基上建造的工作(林前三10中)。我们不能立根基,也不能在别的根基上建造。我们必须有力的强调这几点。即使所有的公会都宣告基督是他们的根基,但实际上,今天许多基督教的工作乃是在其他根基上建造的工作。我们不愿建立社会慈善工作,就如学校和医院。使徒保罗并不作这类的工作。我们的事奉必须是直接在这惟一根基上的建造。在基督教里有许多慈善工作都很好,然而却不是建造在基督这惟一的根基上。在召会中,我们无论作什么,都必须直接建造在基督上。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这么重的话。
用金、银、宝石建造
为着召会建造的正确材料乃是金、银、宝石(林前三12上)。金表征父神的神圣性情,银表征基督救赎的工作,宝石表征那灵变化的工作。这指明我们在基督这根基上所建造的,应该是出于三一神—父、子、灵—的东西。
我们不该用木、草、禾秸建造召会(林前三12下)。正如金表征神的性情,木是表征人的性情。草表征肉体里的人(赛四十6~7)。禾秸表征无生命的光景。禾秸是农作物收割之后的残余部分。禾秸里没有种子,没有生命。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教里大多数的工作都是照着并出于这三样消极的东西—人的性情,人的肉体,和无生命的光景。
我觉得我们中间非常需要这一课。我们可能欣赏某些弟兄作事的能力,但是在召会生活中首要的事不是成就什么事。首要的事乃是用三一神,在已经立好的根基上建造,就是在包罗万有的基督上面建造。我们若仅仅倚靠自己的能力、才能、或技巧来完成一些事,那就是说,我们是照着木、草、禾秸,而不是照着金、银、宝石事奉。我们需要以父的性情,在子借着十字架救赎的路中,并凭着变化的灵来事奉。我们若照着自己事奉,就没有变化,没有十字架,也没有神圣的生命。那么我们所作的就仅是凡俗的事,与召会无关。召会完全是金、银、宝石—父、子、灵—的组成。
各人的工程要被火试验
使徒保罗在林前三章告诉我们,各人的工程要被火试验(13~15)。
人的工程若耐得过火,他就要得赏赐
十四节说,“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这与救恩无关。十四和十五节题到赏赐,也题到救恩。赏赐不是为着救恩,救恩也不能取代赏赐。
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奉,若真是出于金、银、宝石,就必能耐得过火的试验。这些材料不会被烧毁。若我们的工作是用这些材料,我们就会得着赏赐。来世的赏赐将是对主更丰富、更拔高的享受。今天我们在召会生活、工作、事奉中享受主,但来世的赏赐将是对基督更丰富、更拔高、更广大的享受。表面说来,那将是进入诸天之国的实现,但我们进入国度,是为着对基督更广大、更拔高、更丰富的享受。
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
十五节说,“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木、草、禾秸不适合作建造的材料,却适合被焚烧。今天许多基督徒正在产生燃料为着要来的焚烧。他们作得越多,就越有可焚烧的。
人的工程若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这里的“亏损”意思是他会失去赏赐,会失去对基督更丰富、更拔高、更广大的享受。然而,圣经说得很清楚,他自己要得救,只是这样得救,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指明某种的惩罚和管教,而不只是亏损。(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事奉的基本功课,第十五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