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八系列 召会的权柄
召会的权柄
第十一篇 神要人顺服代表的权柄
读经:罗十三1,彼前二13~14,路九18,太十一25,徒五29,腓二6~8,彼前二23
壹 在宇宙中,神乃是所有权柄的根源;一切地上的权柄都是神设立的,所以都代表神的权柄,都有神的权柄;神自己设立了权柄制度,为着彰显祂自己,叫人遇见权柄就是遇见神自己—罗十三1,彼前二13~14:
一 对于地上的权柄,保罗不只在正面说要顺服,也在反面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自己的命令;人拒绝神代表的权柄,就是拒绝神自己的权柄—罗十三1~2:
1 主在地上也是服在政权和大祭司的权下,故主也纳丁税,又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在受审时,因大祭司指着神起誓问祂,祂只得顺服;主承认他们是地上的权柄,主在地上从来不作革命的事—太二六63~64。
2 基督徒守法不只是因怕受刑罚,更是因为在神面前的良心,若不顺服,良心就受责备;故要学习服在我们所在地的地方政权下—彼后二10,罗十三1~2。
二 神在家庭中设立祂的权柄;以弗所、歌罗西乃是属灵最高的两卷书,特别提起家庭中的顺服,否则对事奉神就有难处—弗五22~24,六1~3:
1 神设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权柄,设立妻子作召会的代表;作妻子的如未看到丈夫后面所代表的权柄,就是神设立的权柄,就很难顺服;要看见不是丈夫的问题,乃是神的权柄—五22~24。
2 以弗所六章说,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因为神设立父母作权柄—1~3节。
三 神在召会中有祂设立的权柄,就是那善于管理召会的长老,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神吩咐人人都当顺服他们;并且所有年幼的都得顺服年长的—帖前五12~13,提前五17:
1 林前十六章十六节的司提反,是亚该亚头一家信主的(这是在得救的先后上年长的),他又特别谦卑,愿意服事圣徒;使徒说,这样的人要特别尊敬他,顺服他。
2 在召会中,女人也要顺服男人;林前十一章三节说,“我且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3 在神的儿女中间,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有的人要故意表现他自己的地位权柄,这是卑鄙可耻的—彼前五5,三8。
贰 神放心设立的权柄,我们就放心顺服;神敢信托人,我们也敢信托人;神放心信托人,我们更该放心信托人—罗十三1,路九18,彼前二13~14:
一 路加十章十六节,主打发门徒出去,对他们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门徒在外面说话、命令、定规、主张,一切都算是代表主的:
1 主放心到一个地步,把一切的权柄都交在祂的门徒身上;他们奉主的名说话,主都承认;主有信心,有胆量,放心的把祂的权柄交给门徒—16节。
2 神敢信托作权柄的人,我们就敢顺服;作代表权柄的人作的对或错,由他向神直接负责—民三十15。
二 主曾给保罗看见,他抵主是用脚来踢刺;他头一次看见光,也看见权柄—徒二六14,二二10:
1 保罗虽然瞎了眼,但他好像睁着眼等亚拿尼亚来,他看见亚拿尼亚就如看见了主,听从亚拿尼亚就如听从主;代表的权柄严重到一个地步,就是你得罪他,你就和神出了事情—九6~9。
2 我们拒绝代表权柄而要直接顺服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弃绝代表权柄的就是弃绝主自己;人背叛的性情是喜欢顺服神直接的权柄,而背叛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6~9节。
叁 顺服是里面存心、态度的问题,听从是外面行为的问题;按照神的话,顺服是无限的,是绝对的;听从是有限的,相对的—太十一25,徒五29:
一 在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如果有权柄的人要你犯罪,这时你在态度上仍要顺服,但不可听从—四19。
二 存心的服、态度的服、和话语的服都是绝对的,这三点我们要抓牢;除了与罪有关的事之外,其他的事上,我们在其中都必须学习顺服与听从;顺服必须是绝对的,听从则根据事情而定—五29,四19。
三 顺服是态度的问题,听从是行为的问题;听从不是绝对的,有的权柄是要听从,有的权柄是不能听从,像有的涉及基督徒基本问题,如信主、传福音等—五29,罗十三1。
四 当代表权柄(代表神权柄的人)与直接权柄(神)发生冲突时,你对代表权柄可以顺服而不可以听从—徒五29,四19。
五 基督徒在这世上,一面不作国家政治的统治者,一面对于国家政权的态度,乃是尽力顺服;然而,我们的顺服是有限度的;政府的命令,我们不能都无限制的听从—五29,四19。
肆 怎样能知道一个人是服权柄的呢?这有几个表现—腓二6~8,彼前二23:
一 人一碰着权柄,自然到处要找权柄;基督徒必须学会顺服,并且是心里顺服,不是外面顺服;学会了服权柄,你在任何场所,都要寻找权柄了—腓二6~8。
二 人一碰着神的权柄就软了,就萎了,就硬不起来了;因为怕错,真是软的人了—徒二二6~8。
三 遇见权柄的人,就不喜欢作权柄,没有意思作权柄,没有兴趣作权柄;不喜欢出意见,也不喜欢支配人;服权柄的人,总是惟恐有错—二十35、31。
四 凡碰着权柄的人,口就关闭了,受约束了,不敢随便说话了,因为他有了“权柄”的感觉—彼前二23,诗三九9。
五 人一遇见权柄,别人若有干犯的事,他就马上知道,也能看见许多的不法,也能觉得许多的背叛;他才知道不法的原则遍满了全地,也遍满了召会;只有遇见权柄的人,才能带领人学习服权柄;必须弟兄姊妹服权柄,召会在地上才有见证,才有路—太二三28,来一19。
职事信息摘录:
神乃是所有权柄的根源
在宇宙中,神乃是所有权柄的根源。一切地上的权柄都是神设立的,所以都代表神的权柄,都有神的权柄。神自己设立了权柄制度,为着彰显祂自己,叫人遇见权柄就是遇见神自己。有神的同在,人可以借神的同在认识神;没有神的同在,人遇见神的权柄也可以认识神。在伊甸园里,神同在时人认识神,神不同在时,人记得神的命令(不可吃果子),也可以认识神。人在世界上直接碰到神的时候不多(这与人在召会中活在灵里,时刻能直接碰到神不同),神的自己彰显最多的地方是在神的命令上。只有愚昧的园户才须园主亲自来,其实前头打发的仆人和祂的儿子就是祂的代表(可十二1~9)。
有人被神设立是替神命令,替神作权柄。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因此凡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人都当顺服他。神今天是将权柄交给人。神将自己的权柄交给人之后,在地上就有许多人是神设立的,来彰显祂的权柄。如果我们要学习顺服神,就得认识神的权柄在谁身上;如果我们只认识神的权柄在祂自己身上,我们就可能过半以上干犯了神的权柄。今天我们究竟能在多少人身上看见神的权柄?我们不能在神直接的权柄和神代表的权柄二者之间有所拣选;我们不只要顺服神直接的权柄,也要顺服神代表的权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拒绝代表权柄,就是拒绝神自己
对于地上的权柄,保罗不只在正面说要顺服,也在反面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自己的命令(罗十三2);人拒绝神代表的权柄,就是拒绝神自己的权柄。权柄在圣经中只有一个性质,没有一个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神自己必不放松,抗拒的必自取刑罚,我们不能背叛而不受刑罚,所以人抗拒权柄就是死亡。人不能在权柄上有所拣选。
主在地上从来不作革命的事
地上的列国都有官长,他们虽然不相信神,虽然整个国是撒但的国,但掌权的原则还是神所定规的。以色列国是神的国,大卫王是神所设立的,但波斯国王,神也说是祂所设立的(赛四五1)。主在地上也是服在政权和大祭司的权下,故主也纳丁税,又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在受审时,因大祭司指着神起誓问祂,祂只得顺服。主承认他们是地上的权柄,主在地上从来不作革命的事。
学习服在所在地的地方政权下
基督徒守法不只是因怕受刑罚,更是因为在神面前的良心,若不顺服,良心就受责备。故要学习服在我们所在地的地方政权下。神的儿女不能随便批评政府,毁谤政府,就是马路上的警察也有神设立的权柄,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故来收粮收税时,我们的态度如何?是否以之为神的权柄?有无顺服?但人若未遇见神的权柄,就不能顺服,越要顺服越感困难。彼后二章十节说,轻慢主治的,毁谤尊位的,是随肉身、纵污秽情欲的人,是胆大任性、不知惧怕的人。多少人因着毁谤而失去能力,漏掉生命。人不能落到无政府的状态。神如何对付不义的政权,这事我们不必管(但在祷告中为着公义而求神管治,那是站在另一地位上)。任何不服权柄,就是不服神的权柄。如果我们不服,乃是助长敌基督的原则。有一天那不法的隐意发动时,我们是拦阻的呢,还是帮助的呢?
罗马十三章,保罗给我们看见,作官的是神的用人(4)。那时是罗马的政权,按人看,不该顺服外来的侵略者,但保罗没有叫我们反抗异国的政权。我们不只服在自己本国本族的政权下,也当服在每个人所在地之政府的权下。我们不能因自己是某国人,就不服当地的政权。因为律法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不管世界各国的律法怎样不同,但总是从神的律法而来的,基本的原则还是赏善罚恶。所有的政权都有它的律法,而政权的功用就是维持并执行它的律法,叫行善的得称赞,叫作恶的受刑罚,因为它不是空空的佩剑。虽然也有政权是把恶人高举,把善人欺压,但它总要改变事实,把恶人冠以善名,把善人冠以恶称。它总不能说,因为他是恶人,所以我们高举他;或者说,因为他是善人,所以我们刑罚他。到今天,任何的政权原则上还都是赏善罚恶的原则,这是不能更改的,所以还是遵守了神的原则。有一天等到那不法的(敌基督的)来到,把整个的权柄颠倒的时候,就是世界末日的时候了,那时候就真的以善为恶、以恶为善,好人被杀、坏人掌权了。
神在家庭中设立祂的权柄
神在家庭中设立祂的权柄。许多神的儿女不够重视家庭问题,但是在书信中,以弗所、歌罗西乃是属灵最高的两卷书,也不放松家庭的事,特别提起家庭中的顺服,否则对事奉神就有难处。提摩太前书、提多书是讲工作的书,但亦提起家庭的事,以免影响工作。彼得前书是特别讲国度的,但人背叛家庭的权柄,就是背叛国度了。人若遇见权柄,家庭中就减少许多困难。
神设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权柄
神设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权柄,设立妻子作召会的代表。作妻子的如未看到丈夫后面所代表的权柄,就是神设立的权柄,就很难顺服。要看见不是丈夫的问题,乃是神的权柄。提多书二章四、五节说,少年妇人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毁谤。彼前三章一节说,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五、六节说到“因为从前那仰望神的圣别妇人,也是这样妆饰自己,服从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顺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神设立父母作权柄
以弗所六章说,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因为神设立父母作权柄。并说,“‘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2~3)。在十条诫命中,这一条是第一个有特许的赏赐的。人若孝敬父母,必能得福,在世长寿。有人早去世,也许就是因为不孝顺父母的缘故。也有弟兄和父母的情形不对,因此常有病,直到他顺服下来,身体就好了。歌罗西三章二十节说,你们要凡事听从父母,这是神所喜悦的事。要服在父母的权柄底下,这个也必须要先看见神的权柄。
神在召会中有祂设立的权柄
年幼的顺服年长的
神在召会中有祂设立的权柄,就是那善于管理召会的长老,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神吩咐人人都当顺服他们。并且所有年幼的都得顺服年长的。彼前五章是说到在肉身年长的。林前十六节的司提反,是亚该亚头一家信主的(这是在得救的先后上年长的),他又特别谦卑,愿意服事圣徒。使徒说,这样的人要特别尊敬他,顺服他。
女人顺服男人
在召会中,女人也要顺服男人。林前十一章三节说,“我且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神安排男人作权柄,作基督的代表;安排女人顺服,作召会的代表。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0)。并且女人必须顺服自己的丈夫。林前十四章三十四、三十五节说,“妇女在召会中要静默,像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乃要服从,……她们若想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有姊妹要说,我丈夫不知道怎么办呢?神叫你问,你就问,问到一个时候,他就会知道了。因他被你常问,他就不得不追求明白,好能回答你。你这样就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丈夫。提前二章十一至十三节也提到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不许她辖管男人;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
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
在神的儿女中间,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有的人要故意表现他自己的地位权柄,这是卑鄙可耻的。
神放心设立的权柄,我们就放心顺服
神为祂自己设立了权柄,是冒了多大的危险!如果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把神代表错了,神要受多大的亏损!但神放心祂设立的权柄。我们放心顺服代表权柄,要比神放心设立代表权柄容易多了。神既然敢放心把权柄交给人,我们还不敢放心顺服他么?神放心设立的权柄,我们就放心顺服。如果错了,不是我错,乃是权柄错。主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他(罗十三1)。因为难处在神身上要比在我们身上还大。神敢信托人,我们也敢信托人;神放心信托人,我们更该放心信托人。
神敢信托作权柄的人,我们就敢顺服
路加九章四十八节:“凡因我的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主代表父没有难处,因父信托祂,叫我们信祂就是信父。但这些小孩子在主的眼光中竟然也是代表祂,主能信托这些小孩子,所以说,接待这些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路加十章十六节,主打发门徒出去,对他们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门徒在外面说话、命令、定规、主张,一切都算是代表主的。主放心到一个地步,把一切的权柄都交在祂的门徒身上。他们奉主的名说话,主都承认。弃绝门徒的就是弃绝主。主能完全放心的交托他们,并没有说,你们出去不要随便说话,不要把话弄错。主一点不担心他们弄错了怎么办。主有信心,有胆量,放心的把祂的权柄交给门徒。
或有人说,权柄作错了事怎么办?神敢信托作权柄的人,我们就敢顺服。作权柄的人有无错,那与我无关,换句话说,作代表权柄的人作的对或错,由他向神直接负责。服权柄的人只要绝对服,服错了主不算有罪,这罪主要向代表权柄追讨。不服就是背叛,这要服权柄的人向神负责,为此权柄之间没有人的因素。若只服那个人,就失去权柄的意义。再者,神设立祂代表的权柄在先,祂也必维持祂的权柄在后。别人错不错是别人的事,我错不错是我的事,各人要向神负责。
弃绝代表权柄就是弃绝主自己
主曾给保罗看见,他抵主是用脚来踢刺(徒二六14)。他头一次看见光,也看见权柄。他说,“主啊,我当作什么?”(二二10)这是保罗将自己直接摆在主自己的权柄之下。但这时主却将保罗摆在祂设立的代表权柄之下,主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九6)。保罗从此就认识权柄。他没有说,我难得遇见主自己,请主告诉我怎么办吧。主头一次就把保罗摆在代表权柄之下,主不乐意自己告诉保罗。我们信主至今,到底曾顺服多少代表的权柄?有多少次顺服代表的权柄?从前我们没有光,今天该严重的看见神的代表权柄。我们说了五年十年的顺服,但到底顺服了多少间接的权柄?神注重的不是祂自己直接的权柄,乃是祂所设立间接的权柄。一切不顺服神间接权柄的人,都是不服神直接的权柄。
我们为着便于解释,才有直接权柄与代表权柄之分,在神看就是一个权柄。我们不能看轻家庭中的权柄、召会里的权柄,不能看轻一切的代表权柄。保罗虽然瞎了眼,但他好像睁着眼等亚拿尼亚来,他看见亚拿尼亚就如看见了主,听从亚拿尼亚就如听从主。代表的权柄严重到一个地步,就是你得罪他,你就和神出了事情。你不要从代表权柄身上得着光,而要在主自己身上得着光,这是不可能的事。保罗没有说,哥尼流是叫彼得来,我也该求神叫彼得或雅各来,我不要这小弟兄亚拿尼亚作我的权柄。我们拒绝代表权柄而要直接顺服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弃绝代表权柄的就是弃绝主自己。愚昧的人才喜欢代表的权柄失败。不喜欢神的代表,就是不喜欢神自己。人背叛的性情是喜欢顺服神直接的权柄,而背叛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权柄与顺服(上编),第七篇)
顺服是无限、绝对的,听从是有限、相对的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我们需要分别“顺服(submission)”和“听从(obey)”的不同。顺服是里面存心、态度的问题,听从是外面行为的问题。按照神的话,顺服是无限的,是绝对的;听从是有限的,相对的。在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如果有权柄的人要你犯罪,这时你在态度上仍要顺服,但不可听从。譬如一个母亲强逼女儿去打牌。从基督徒来看,打牌是错的,顺从不可能,但你在态度上仍要尊敬、顺服,不造反,也不与她吵架。你可以低头说,“母亲,我是听你的话,我巴不得顺服你。但因我信主,我不能听从你去作这事。”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在使徒行传里,使徒们传福音,犹太公会禁止他们,他们在态度上可以顺服,但仍要忠于主的托付而传福音,不能听从公会的禁止。但他们不是吵着不听从,不是闹着不听从,他们乃是软的不听从。所有毁谤的话、强硬的态度绝对不可有。
存心的服、态度的服、和话语的服都是绝对的
一个人一碰着权柄,人便是嫩的、软的。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是粗的、硬的,这人就是从未碰着神的权柄的。顺服的人即使不听从,也是柔软的不听从,细嫩的不听从。对于代表权柄有错时,听从或不听从,可以慢一慢再说,但顺服必须是绝对的;我们绝不能拍桌子、蹬地板、拉下脸、大声吵,不能如此的不顺服。圣经里不准有一个作儿女的是可以对父母说,我所当供养你们的,已经奉献作了各耳板,所以我不供养你们了(可七10~12)。存心的服、态度的服、和话语的服都是绝对的,这三点我们要抓牢。除了与罪有关的事之外,其他的事上,我们在其中都必须学习顺服与听从。顺服必须是绝对的,听从则根据事情而定。许多人有难处乃是因有不服的灵,所以在听从上就生难处。一个人若在存心、态度、和话语的三件事上注意,他就是正确的人。(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三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一),第二十三篇)
顺服是态度问题,听从是行为问题
顺服是态度的问题,听从是行为的问题。行传四章十九节:“但彼得、约翰回答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对不对,你们去判断吧!”但是他们的灵没有背叛,还是服在一切有权柄的之下。听从不是绝对的,有的权柄是要听从,有的权柄是不能听从,像有的涉及基督徒基本问题,如信主、传福音等。作儿子的人,有事尽可以向父亲提议,但不能有不服的态度。我们的顺服总该是绝对的,有的事我们能听从固然是顺服的,有的事我们不能听从也应当是顺服的。就是在提议时也该是顺服的。这都是态度的问题。
行传十五章是召会开会的榜样,在开会时可以提议或有辩论;但在断案决定时,各人都该是顺服的。(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教会的正统、权柄与顺服,第十一篇)
直接权柄和代表权柄冲突时,可以顺服而不听从
在直接权柄和代表权柄发生冲突时,可以顺服而不听从。神所命令的事,如传福音等,若有人禁止,我们可以顺服而不听从。神所禁止的事,如罪恶等,若有人要我们作,我们也可以顺服而不听从。对于国家的掌权者、父母等,我们不能说毁谤的话,不能造反,不能闹革命。无论如何,态度、存心总要顺服。神直接的命令,如传福音,不管人如何拦阻,我们还是要传。又如尼布甲尼撒要所有的人拜他所造的像,神的子民就不能因为王的权柄而听从。其余的事都须顺服并听从。
梅尔(F. B. Meyer)博士说过,有一位姊妹问他说,“我的母亲常要带我去参加许多宴会,但我觉得去了与我无益,并且心里也不喜欢去。我就屡次想拒绝母亲,但我又知道要顺服,我该如何呢?”梅尔博士说,“你还是要去,不过你要求主保守你的心。人总要在神面前受过教,才能软下来。这个作女儿的要对母亲说,“我肯去,但最好你让我不去。”如果她不站在顺服的地位上,她不去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她里面不服。那姊妹听了梅尔博士的话以后,她还是与母亲去宴会,但与前次大不相同。前次去是地板有声音,心里也有声音。这一次是地板没声音,心里也没声音。她去所得的祝福比不去更大。儿女对父母,在态度上无论如何都要顺服;但在行为上,若是两可的事,就可依情形而定。如果父母要儿女去不愿意去的地方,儿女蹬着地板而去,去时生气,回时也生气;或者父母要儿女作与罪有关的事,他们不去,留在家中,但态度是背叛的。若是像这样,就去与不去,都没有任何属灵的价值。
父母拦阻儿女,不许他们聚会,这是两可的事。聚会是边界的事,我的态度应是:我巴望去,你不给我去,我就顺服不去。但是我盼望你下次能让我去。如果我们为了去不去聚会,与父母吵两个小时,那是与基督徒不相称的。再如父母要儿女去不愿意去的地方,但没有罪恶的成分,这也是两可的事。顺服必须是绝对的,但听不听从是另一回事。如果父母强逼你去,你就只得去;如果父母强逼你不得去某地,你只得不去。但如果父母没有强逼,你就可去,也可不去。无论如何,态度总要是顺服。如果我们有这种态度,神就必释放我们。(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三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一),第二十三篇)
基督徒对于国家政权,乃是尽力顺服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
基督徒在这世上,一面不作国家政治的统治者,一面对于国家政权的态度,乃是尽力顺服。罗马十三章一至七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服从,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抗拒的必自招处罚。……当惧怕的,就惧怕他;当尊敬的,就尊敬他。”你们要将这些话念给初信的人听。我们的路乃是: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这是我们的立场。我们自己不掌权,但喜欢别人掌权,也喜欢顺服掌权的。我们承认说,地上政权一切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按权柄的原则,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立的。这地上的人事是神所安排的,所有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一切掌权的,不管他是高级的,或低级的,由上至下,我们都得学习顺服,不能抵挡。信徒一面要不摸政治的事,一面对于政治上的人都得顺服。在这世上,神把权柄交与世人,所以凡是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就自取刑罚。四节也说,因掌权的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他们不是空空的佩剑。权柄是神设立的,我们顺服他们,是因为他们刑罚作恶的。即或有刑罚行善的,奖赏作恶的,他也总要说是刑罚作恶的,奖赏行善的。他们只有事实上的虚伪,总没有原则上的虚伪。原则上,神所立的掌权的,总是赏善罚恶的。
我们的顺服是有限度的
然而,我们的顺服是有限度的。我们是否无论任何命令,都听从么?政府的命令,我们不能都无限制的听从。所有比神低的人,我们都得有限度的顺从。只有神是我们无限顺服的对象。如果政府的命令明显的与神的命令相反,就不能顺从。在出埃及记里,法老命令接生婆,凡希伯来妇人生的男孩都得杀死,但收生婆与摩西的母亲,因敬畏耶和华,就把摩西留下来。希伯来书反而称赞她们是有信心的人(十一23)。所以,无论在何种景况中,我们都必须遵守神的命令。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拜偶像,虽然违犯了王的命令,却是神所喜悦的。他们的生命即使受到死亡的威胁,也不听从拜偶像的命令。大利乌王不许百姓向他以外的神祷告,但以理知道这禁令,仍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祷告。后来就被扔在狮子洞里,但神封了狮子的口。基督徒在遇到与神的命令相悖的事时,只能牺牲,不能作别的。在马太二章十三至十四节,希律下令要杀死二岁以下的孩子,约瑟只好带着小孩和祂母亲逃到埃及去。
在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当犹太的长老和大祭司拦阻使徒,不准他们奉主的名教训人时,他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听从人不能过于听从神,这话是指着犹太人的政府说的。在有的时候,我们只要听从神,不要听从人。罗马十三章一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里有两个词,一个是顺服,一个是顺从(或听从)。这两个词,一个应翻作“服”,一个应翻作“顺。”一个是态度的问题,一个是行为的问题。罗马书所说的是态度的问题,彼得所说的是行为的问题。听从人过于听从神,是不应当的。对于在上有权柄的,我们在态度上要绝对的顺服,在行为上要相对的听从。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你父亲叫你去作某一件事,你可以不去,这是不听从,但你的态度还得顺服。对于政权,我们基督徒在态度上总要顺服;但在与神的命令直接抵触时,就不能完全听从政权的命令。(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五十二篇)
人真实遇见权柄,必有以下表现
一个人得着救恩,乃看所得的光照多或少;人得着够多的光,就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救恩。人遇见权柄也是如此,在于他得着亮光有多少;一个人得着够多的亮光,遇见了权柄,他就萎下来,他就能顺服。就好像草在太阳底下晒,无法不萎下来、软下来一样。人真实遇见权柄,必然有以下几种表现:
到处寻找权柄
第一,一个碰着权柄的人,当他出去时,无论到哪里,就是自然的到处寻找权柄,就是要找顺服的对象。这是一个碰见权柄的人正常的现象。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天不怕,地不怕,人也不怕。召会乃是训练基督徒学习顺服的机关。全世界都没有顺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在召会中能够学习顺服,并且是心里的顺服,不是外面的顺服。你学会了顺服,当你出去到各处时,就会寻找权柄。
柔软
第二,碰着权柄的人就变软下来。一个人一碰着神的权柄,就软下来,就萎了,硬不起来了;他只怕错,怕不顺服,他是容易被改变的。柔软是遇见权柄的人很大的现象,他怕一不小心就干犯权柄。
不喜欢作权柄
第三,凡碰着权柄的人,都不喜欢作权柄。碰着权柄的人,心里没有意思作权柄,没有兴趣作权柄。那些遇见权柄的人,总是在权柄底下,惟恐有错;但许多人喜欢作神的谋士,喜欢作管人的,这些乃是根本不认识权柄的人。我不喜欢作人的参谋,替人出主张、出意见,或支配人。那些凭着天然喜欢行这些事的人,乃是没有碰着权柄的人。我们即使作权柄,也必须知道,在自己之上还有权柄。你怎么知道,你叫在你以下的人所作的,在你以上的权柄看来不是错的呢?哪些人是作神的谋士的呢?就是那些喜欢作权柄的。不错,没有人配作神的谋士,但是许多人想作。即使那些真作权柄的,也不知道要考虑、思想、祷告过多少次后,才敢出主张、作决定。因为我怕出主张叫人作,结果却是背叛在我以上的权柄。譬如作丈夫与作妻子中间的事,许多时候出问题,乃是因为没有看见权柄。夫妻之间有难处,多是因为把权柄的事摆在末了,而不是把权柄的事摆在第一位。丈夫常对妻子说,我是作权柄的,你要顺服我。这样的丈夫根本不懂如何作权柄,所以就容易出事。
不敢随便说话
第四,凡碰着权柄的人,舌头就谨慎了。真碰着权柄的人,口乃是受教的口,他的口就受约束、就关闭了,不敢再随便说话了。话语乃是最大的试验之一。一个碰见权柄的人,一有一点越分的话、批评的话,就知道不对;背叛的话一来,他马上里面有感觉。认识权柄的人,对权柄的知觉,也像对罪的知觉、对身体的知觉一样,一碰就有感觉。
带领弟兄姊妹服权柄
第五,一个碰着权柄的人,若别人背叛,他立刻就知道。就好像一个得救的人,能够知道别人没有得救;或者一个对付过罪的人,知道别人犯罪一样。你若是碰着权柄,等以后你回去时,你会看见许多背叛的事,你会看见在这里在那里,有背叛的话,或是有干犯权柄的态度。你也会看见,许多你素来佩服的人,或者弟兄姊妹,或者从前领复兴会的弟兄,有背叛的灵。你的口不敢批评,但心中为他可怜说,某弟兄某姊妹,原来是好作权柄的,却从来没有碰着权柄,真需要神的怜悯。这样的知觉,叫你自己惧怕,也叫你想为他代祷。如果你没有碰着权柄,你就是不法的,别人的不法你就不觉得。不法的第一项就是背叛,这乃是由撒但来的。你若碰着权柄,你就能看见许多的不法,就能感觉许多的背叛;你也才知道不法的原则遍满全地,也遍满了召会。你碰着权柄,你顺服权柄了,你才能慢慢带领一个一个的弟兄姊妹学习服权柄。我盼望三、五年后,弟兄姊妹都有不同;所有的人都能被带到权柄底下,他们在召会里才有路。在各处的弟兄姊妹,都有权柄的见证,这是地上任何地方都没有的。我们的态度、话语、灵,若都在权柄下,召会在地上就有顺服的见证,召会也才有路。召会若顺服,就要减少仇敌许多的攻击。我们自己里面先被定罪了,才能审判别人的不对,并且代祷也就多。如果我们大家都有学习,召会恢复的路就能走很大的一步。服权柄比作权柄容易得多,一个碰着权柄的人,头一个反应就是求顺服,不是求别人顺服。不然,神就不能用你作权柄。(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三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一),第二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