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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十二系列 生命的经历

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
第十三篇 对付世界

读经:弗二2,罗十二2,加一4,约壹二15~17,五19,提后四10,罗八6,约壹五5

壹 整个世界是撒但所组织的系统,是一个系统化的组织;在这组织、系统里面,有诸世代;世代是我们所碰着这一部分的世界—约壹二15~17,加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一 世界在我们所说的意义上不是神所造的;反而,世界是撒但在人类历史中的某个时候所发明的—约壹二15~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人类要存在,就需要吃喝、嫁娶、保护自己、并有某种娱乐或消遣;在堕落以前,人活在神面前时,神是人的一切—创二8~9、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粮食、保护和娱乐,是为着人的生存和生活所需要的,但因为人失去了神,他们现今要顾到自己的生活、保护和消遣—四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3 问题是神的仇敌撒但进来,利用这些需要组织一个系统—科斯莫斯(kosmos),就是世界;世界是撒但的系统,撒但所系统化的组织;撒但已将这一切需要系统化,并组织起来,好将人系统化—约壹二16,五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二 世界就是超过我们生活所需要的;这简短的定义就很充分了;仇敌利用人生活的需要,加上了一些东西—二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倘若一样东西是我们生活所需要的—甚至我们的妻子、丈夫、儿女或父母—对我们却超过了神,那就是世界—参太十3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这就是为什么主告诉我们,要跟从祂到一个地步,不但放弃多余的、非必需的事物,有时候也要放弃必需的事物—太十九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三 神特意把人造成器皿,所以人必须被神占有,并给神使用;但因为我们被别的事物使用了,我们就被篡窃;任何篡窃我们的事物,就是世界—帖前四4,约壹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贰 对付良心并对付世界是两个严肃的试验;今天许多基督徒没有能力,因为他们里面良心满了亏欠,外面又有许多属世的事物;他们里面良心受了破坏,外面又被世界篡窃、占有并霸占—提前一19,提后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一 在五旬节那天以前,那一百二十个信徒是一班完全放弃世界的人;因为他们在那楼房里,手中没有世界的事,圣灵必定降临在他们身上—徒一13~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我们也许珍赏五旬节那天的经历,但我们必须付那一百二十人当时所付的代价;我们缺少对付世界,这是一个问题—提后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只要我们对付我们的良心,对付并舍弃属世的事物,我们就会有能力;我们若对付我们的良心和世界,就不需要为圣灵的浇灌祷告—徒二三1,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二 有两件事将我们置于死地:里面满了亏欠的良心,和外面篡窃、霸占并占有我们的世界—提前一19,约壹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在我们的良心里有属灵的疾病;我们的良心不健康;不仅如此,有些事一直篡窃、占有并霸占我们;我们不自由;我们在世界的辖制之下—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这里有真正的争战;世界是仇敌的战略据点,他不愿意放弃这据点;只要仇敌能借着世界篡窃我们,那对他就够了;因此,我们必须到主面前去,并且祷告—弗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三 我们为着生存,的确需要有我们的生活;然而,我们仍然必须到主面前去,借着透彻的祷告被核对,要“祷告透”—17~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1 我们若到主面前去,在里面对付良心,在外面对付属世的事,就会看见我们是怎样的基督徒;我们会看见,在许多事上我们需要受对付—约壹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2 我们若到主面前去,在里面对付良心,在外面对付世界,我们就会是有能力的基督徒;我们会有冲击力—徒二三1,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

叁 对付世界的根据,和对付罪一样,也是根据交通中的生命感觉—罗八6,约壹二15,五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一 要照着我们在交通中所觉得的世界去对付,觉得多少,就对付多少—二15,罗十二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二 要逐渐扩大交通的范围,使我们的感觉遍及到生活的各方面,好使我们在各方面都有世界的对付—弗四15,腓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三 要逐渐加深交通的深度,好使我们对世界的感觉加深,以致我们对世界的对付也就彻底—结四七3~5,约壹五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四 对付世界,总是以神为准则;我们一远离神,就不觉得身上有世界;一亲近神,就发觉身上有许多事物都是世界;而只有爱神的人,才愿亲近神;我们要对付世界,就要先爱神—二15,五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五 我们生命的程度,也是我们对于世界感觉的一个根据;我们生命的程度有多高,对神的认识就有多高;我们对神的认识有多高,对世界的认识也就有多深—4~5、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六 对付世界的结果,就叫我们经历生命,觉到生命的新鲜、明亮、饱足、刚强、喜乐和平安;对付世界,总该达到这样的光景,总该以这生命平安为限度—罗八6,启二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五篇)

肆 约壹二章十五至十七节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出于父,乃是出于世界。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正在过去;惟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