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二系列 信徒
他们的身份
得救以后

第十三篇 福音的祭司

读经:罗一1,十五16,林后十3~5,弗六12,民四3,利六16,

壹 祭司与利未人圣别的事奉被视为争战;照样,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神新约福音祭司的事奉(罗一1,十五16)也是一种争战—林后十3~5,弗六12,提前一18,提后四7上,【民四3注2】:

一 作利未人事奉,必须在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照样,主耶稣也是到三十岁才达到事奉神的足龄(路三23);人要被算在对神的事奉中,必须在一个月以上—那段年龄的人需要长大并成熟(民三39、43);人要被算在为着神见证的争战中,必须在二十岁以上—那段年龄的人成熟并刚强,并没有上限—【民四3注1】。

二 素祭不是凡俗的食物,乃是单单为着祭司的,意即单单为着在召会生活中真正且实际上是祭司,在福音祭司的职分里事奉神的信徒—罗一9,十五16,彼前二9,【利六16注1】。

贰 保罗作神福音的祭司,将基督供应给外邦人,乃是对神一种祭司的事奉;他传福音所得的外邦人,也是他献给神的祭物—【罗十五16注3】:

一 借着这种祭司的事奉,包括许多污秽不洁之人在内的外邦人,就在圣灵里得以圣别,成为蒙神悦纳的祭物,而从凡俗的事物中分别出来,并被神的性质和元素浸透,在地位和性质上都得以圣别(见六19注2)。

二 这圣别乃是在圣灵里的,就是圣灵根据基督的救赎,将信入基督得了重生的人,更新、变化、分别为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