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完整的救恩

第五系列 圣经要道—救恩

第十三篇 释放—自由

读经:加五1,彼后二19,罗八18~23,加五13,彼前二16,林前八9,雅一25,二12

壹   释放—自由—是主救恩里的一个福分;释放就是叫我们得着自由—加五1,约八36,罗五21,林后三17:

一      主的救恩不只叫我们脱去罪恶和死亡,也叫我们脱去捆绑;不只叫我们得着称义和生命,也叫我们得着释放,得着自由—约八36,罗五21。

二      我们原来作罪人的时候,是受各种捆绑的;主来拯救我们,叫我们脱去这些捆绑,而得着释放自由—加五1,彼后二19。

贰   一个人,不管他受的教育多多,他的地位多高,为人多好,他若没有因信得蒙主的拯救,他定规是一个受各种捆绑,而没有真正自由的人—9节,罗七14:

一      在罪恶之下的,人所受的第一种捆绑,就是罪恶的;人在罪恶之下,像奴仆一样;所有作败坏之事的人,都是败坏的奴仆,是被败坏所制服,而不能自由的—约八34,罗六17。

二      在自己里面的,就是在自己的身体里面,有一个律常常战胜人向上作好的心愿,叫人作了不如愿的俘虏,而作出种种违反心愿的坏事或错事;人在这个律的跟前,也是不能由己、不能自由的—七23~24。

三      在撒但手下的—约壹五19,提后二26,路十三16:

1     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在他的权下受辖制,都卧在他的手下被捉弄,没有自由—约壹五19。

2     今天的世人也都是被魔鬼掳去,陷在他的网罗里,没有自由,不能自救—提后二26。

3     撒但魔鬼不只用许多事物—诸如罪恶、钱财、宴乐等等—迷惑人,将人掳去,并且还用疾病、痛苦捆绑人,压制人,叫人不得自由—路十三16,徒十38。

四      对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之下的—罗三19,来九27:

1     世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都是犯罪的,所以都是伏在神的审判之下,已经被定罪,在神公义的震怒之下等候死亡—罗三19,约三18、36。

2     人人都有罪,所以人人都有死,死后且有审判;这是“定命”,是有罪的人不能逃脱的;人的一生都是作了它所辖制的奴隶,不得自由—来九27,二15。

五      在困苦、忧虑、和迷惑之下的;世人个个都是劳苦担重担的;世上的思虑,和钱财的迷惑,也是人很难摆脱的烦扰和捆绑—太十一28,十三22,提前六9~10。

叁   信徒蒙了主的救恩,就从各种的捆绑里被主释放出来,而得着自由;这是分两个时期的,一个是在现在,一个是在将来;在现在的,是信徒已经得着,并正在享受的;在将来的,是信徒将要得着而享受的—启一5,罗八18~23:

一      已经得着并正在享受的—启一5,太一21,西二11,加四4~5,路四18:

1     对于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多二14,约三18,加三13:

a     主的血既使我们脱离了我们的罪恶,就因着我们的罪恶而有的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也就一连串的都从我们身上脱去了—多二14。

b     现在我们既得蒙赦罪,就不被定罪,也就得以出死入生了—约三18,五24。

c     主照着神的公义,替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我们自己所不能脱离的律法的咒诅,使我们得着释放,得着自由—加三13。

d     主耶稣既照神公义的要求,替我们受了神忿怒的刑罚,赎净了我们的罪,就使我们免去神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

e     主在十字架上借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把我们原来在死的威吓之下,受捆绑、为奴仆的人释放出来,叫我们脱离死的辖制,而得着自由—来二14~15。

2     对于罪的权势—太一21,约八36,罗六6~7:

a     我们原是沉溺在罪恶里,欲拔不能的人;主来把我们从其中救出来,使我们得以超脱逍遥—太一21。

b     人一接受主耶稣作救主,在祂里面的神的生命就进到人里面,作了人生命的能力,叫人脱离罪的权势,而得着自由—约八36。

c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我们若常读圣经,就必晓得并得着其中的真理;这真理必将我们从罪中(和一切捆绑里)释放出来,叫我们得以自由—32节,十四6。

d     主十字架的同死,叫我们脱离罪的辖制;和主耶稣同钉死,同复活,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罪就不能再作我们的主,辖制我们—罗六6~7。

e     我们一得救,就得着了生命的灵,这生命的灵里面有一个律,就是一个属灵自然的能力,叫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而得着释放—14、18、22节。

3     对于自己—肉体—旧人,主的死而复活,叫我们脱去我们的肉体和旧人;主死而复活的生命,使我们不再受肉体的缠累和旧人的捆绑—西二11,三9。

4     对于律法—加四4~5,罗七6,六14,加四7,五13,二4,林后三17:

a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出了代价,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把我们从律法之下赎出来,叫我们脱离律法和它的咒诅,而得着自由—加四4~5。

b     主耶稣一面替我们死,把我们从律法的定罪之下赎出来;一面带着我们和祂同死,而叫我们和祂同复活,得着祂的生命,活在神的恩典之下—罗七6,加二19。

c     一个人在律法之下,如同奴仆,没有自由,等到他接受神的儿子主耶稣作救主,神儿子的灵就进入他里面,使他有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得着自由—四7。

5     对于撒但—路四18,西一13,帖后三3,约十七15:

a     主用十字架毁坏了撒但,就把我们从撒但手下释放出来,叫我们得着自由—路四18。

b     主借着祂大能的圣灵,和祂复活的生命,把我们从撒但黑暗的国里,迁到祂自己光明的国里,成了祂光明的子民,在光明中享受自由—西一13,徒二六18。

c     主不只把我们从撒但手下救出来,还要保护我们脱离了他—帖后三3,约十七15。

6     对于世界—加一4,西二20,彼后一4,彼前一18~19:

a     主为我们舍己所成功的救恩,把我们从这罪恶世代的风俗和潮流里救拔出来,叫我们得着自由—加一4。

b     我们既和主联合,与主同死,脱离了世界,也就脱离了这些世界的宗教规条、和哲理等学,而得享祂救恩的自由—西二20。

c     我们蒙了主的救恩,有了神的生命,这大能生命的救恩就叫我们脱离在世上任情纵欲的败坏,而在神圣洁的性情里享受自由—彼后一4。

d     主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赎,所流的宝血,既把我们赎同归于神,就叫我们脱离这虚妄行为,使我们得以自由的活在神的圣洁里面—彼前一18~19。

7     对于各种难处—五7,来十三6,彼后二9,腓四11~13:

a     “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你们”—彼前五7,诗五十五22。

b     惧怕也是人不能避免,且难胜过的一个痛苦;“主是帮助我的”,“是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爱里没有惧怕”—来十三6,诗二十1,约壹四18。

c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炼”—“神是信实的,必不容你们受试诱过于所能受的,祂也必随着试诱开一条出路”—彼后二9,林前十13。

d     我们属神的人有神作我们的倚靠和满足,“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腓四11~13,提前六8,来十三5。

二    将来要得着的—主的救恩虽然叫我们得着并享受前面所说的各种自由,但在我们身上有一种辖制,要一直留到主再来的时候,主的救恩才救我们脱离这一种辖制—罗八18~23:

1     我们的灵虽然在我们得救的时候就已经得蒙主的救赎,有了新造的自由,但我们的身体必须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才能得蒙主的救赎,脱离旧造的辖制—23节。

2     我们今天虽然已经成了神的儿子,但神儿子的名分却是我们在主再来的时候才得着的;这儿子的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脱离旧造败坏的辖制,而得着新造荣耀的自由,—弗一4,四30。

肆   我们在主的救恩里所得到的释放,虽是自由,却不是放纵,是有规律的自由,不是随便的自由—加五13,彼前二16,林前八9,十29:

一      主的救恩虽然叫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得着自由,但我们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犹4。

二      主的救恩所给我们的自由,是叫我们脱离一切捆绑,得以事奉神,我们不可用作借口,以遮盖恶毒;总是受神约束,循规蹈矩,甘心服事,使人得益—彼前二16,加五13。

三      我们蒙了主救恩的人是绝对自由的,没有任何规矩或教条约束我们,但我们为了别人,为了别人的软弱,却该在凡事上甘心受约束—林前八9,十29:

1     保罗虽是自由的,但他为着多得人归主,就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在凡事上受了约束;这是一个蒙了救恩,得着自由的人,正常的情形—九19。

2     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人,虽然没有律法的管治,却有神的管治;虽然没有规条的捆绑,却有主的约束,是绝对自由的,又是绝对受约束的—21节。

伍   我们越享受主救恩的自由,就越喜欢为着主的缘故受约束;实在说来,我们越为着主受约束,就越得着真自由—雅一25,二12。

 

职事信息摘录:

释放—自由

今天我们来看第十三题,释放。释放就是叫我们得着自由。我们原来作罪人的时候,是受各种捆绑的。主来拯救我们,叫我们脱去这些捆绑,而得着释放自由。所以释放—自由—也是主救恩里的一个福分。主的救恩不只叫我们脱去罪恶和死亡,也叫我们脱去捆绑;不只叫我们得着称义和生命,也叫我们得着释放,得着自由。

不信者的捆绑

一个人,不管他受的教育多多,他的地位多高,他的为人多好,只要他是一个世人,他就是一个受捆绑的人。他若没有因信得蒙主的拯救,他定规是一个受各种捆绑,而没有真正自由的人。

在罪恶之下的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八章三十四节,罗马六章十七节。

人所受的第一种捆绑,就是罪恶的。人在罪恶之下,像奴仆一样。“奴仆”希腊原文是卖身为奴的人。一个卖身为奴的人,一切都要听凭买主的摆布,是绝对没有自由的。人在罪恶之下,作罪恶的奴仆,就是这样,是受罪恶的辖制,听罪恶的摆布,犯罪不犯罪是由不得自己的。

“是败坏的奴仆,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彼后二章十九节。

罪恶辖制人,叫人所作的,都是败坏的事。所以所有作败坏之事的人,都是败坏的奴仆,是被败坏所制服,而不能自由的。吃、喝、嫖、赌、抽,这些败坏的事,不知制服了多少人,叫他们失去自由。许许多多的人被吃、喝、嫖、赌、抽,这些败坏的事制服,作了它们的奴仆,不由己的作出他们理智所不赞同的事。

“我……是已经卖给罪了。”罗马七章十四节。

人是卖给罪的,所以是罪的贾身奴仆,在罪的权势之下,受辖制、受捆绑,是不能自由的。

在自己里面的

“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罗马七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

人在自己里面,就是在自己的身体里面,有一个律常常战胜人向上作好的心愿,叫人作了不如愿的俘虏,而作出种种违反心愿的坏事或错事。这个在人身体里面的律,乃是一个自然的能力,掳人拖人去作人所不愿意作的恶。所以人在这个律的跟前,也是不能由己、不能自由的。

在撒但手下的

“卧在那恶者里面。”约壹五章十九节,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

撒但是辖制人的,也是捉弄人的。今天全世界的人都是在他的权下受辖制,都是卧在他的手下被捉弄,没有自由。今天的人卧在他的手下,由他捉弄,就像一个被麻醉的病人在医生手下听凭医生宰割一样,是不能由己的,甚至也是没有感觉的。

“被魔鬼活捉了去的”—“他的网罗。”提后二章二十六节。

今天的世人也都是被魔鬼掳去,陷在他的网罗里,没有自由,不能自救。

“被撒但捆绑”—“被魔鬼压制”。路加十三章十六节,行传十章三十八节。

撒但魔鬼不只用许多事物—诸如罪恶、钱财、宴乐等等—迷惑人,将人掳去,并且还用疾病、痛苦捆绑人,压制人,叫人不得自由。唉!你看:今天的人不是被罪恶、钱财、宴乐等等迷去、掳去,不能自主,就是受疾病、痛苦的捆绑压制,不得自由。这些都是撒但所给人的。

对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之下的

“伏在神审判之下”—“罪已经定了”—“神的震怒却停留在他身上”。罗马三章十九节,约翰三章十八节,三十六节。

世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都是犯罪的,所以都是伏在神的审判之下,已经被定罪,在神公义的震怒之下等候死亡。人在神面前的罪案,使神公义的震怒,在人身上如待轰之雷,终必爆发,人若不悔改信主,得蒙赦罪,绝无法逃脱。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因怕死而受挟于奴役的人”。希伯来九章二十七节,二章十五节。

人人都有罪,所以人人都有死,死后且有审判;这是“定命”,是有罪的人不能逃脱的。无论什么,也许人都能逃脱,但是死,人绝不能逃脱。……人的一生都是在死的阴影之下,受它的威吓,受它的控制,作了它所辖制的奴隶,不得自由。并且许多时候,人因着怕死,就甘心失去自由,作许多叫自己受捆绑的事。死真是一个辖制,真是一个捆绑。

在困苦、忧虑、和迷惑之下的

“劳苦担重担。”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

世人个个都是劳苦担重担的,没有一个心中是完全安然舒适的。并且人的劳苦重担,大多是人无法去掉,不能避免的。

“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马太十三章二十二节,提前六章九至十节。

世上的思虑,和钱财的迷惑,也是人很难摆脱的烦扰和捆绑。许多人被思虑缠磨,无法自拔;许多人受钱财迷惑,不能胜过。真的,世上的思虑,和钱财的迷惑,不知网罗了多少人,使他们陷于困境,失去自由,不能自主。

信徒的自由

信徒蒙了主的救恩,就从各种的捆绑里被主释放出来,而得着自由。这是分两个时期的。一个是在现在,一个是在将来。在现在的,是信徒已经得着,并正在享受的。在将来的,是信徒将要得着而享受的。

已经得着并正在享受的

对于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

“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把我们从我们的罪中释放了。”启示录一章五节,提多书二章十四节。

主的血既使我们脱离了我们的罪恶,就因着我们的罪恶而有的审判、定罪、忿怒、和死亡,也就一连串的都从我们身上脱去了。

“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三章十八节,五章二十四节。

我们原来在神面前因有罪而被定罪。现在我们因信得蒙赦罪,所以就不被定罪了。并且我们原来因有罪而落到死里,成了必死—或说已死—的人。现在我们既得蒙赦罪,也就得以出死入生了。定罪的威吓,和死的权势,都已经从我们身上脱去了。

“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三章十三节。

原来我们的罪使我们落到神公义律法的咒诅之下,成为该死、该灭亡的人。现在主照着神的公义,替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我们自己所不能脱离的律法的咒诅,使我们得着释放,得着自由。

“那拯救我们脱离要来忿怒的耶稣。”帖前一章十节。

原来神公义的忿怒,因着我们的罪,在我们身上等候爆发。现在主耶稣既照神公义的要求,替我们受了神忿怒的刑罚,赎净了我们的罪,就使我们免去神将来的忿怒。这忿怒,将来是世人无法避免的,却是信徒不能遇到的。

“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受挟于奴役的人。”希伯来二章十四至十五节。

主在十字架上借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把我们原来在死的威吓之下,受捆绑、为奴仆的人释放出来,叫我们脱离死的辖制,而得着自由。

对于罪的权势

“祂要亲自将祂的百姓从他们的罪里救出来。”马太一章二十一节。

我们原是沉溺在罪恶里,欲拔不能的人;主来把我们从其中救出来,使我们得以超脱逍遥。

“神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八章三十六节。

今天的人虽然极力提倡自由,虽然都愿享受自由,但都是受罪的捆绑,心灵、良心没有自由。一个人在罪中享乐,任意放纵,好像是随心所愿,其实是违反心愿,违背良心,作罪的奴仆,作罪的俘虏,没有真正的自由。直等到他接受主耶稣,作他的救主,他才在心灵、良心里得着真正的自由。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神的生命在祂里面。人一接受祂作救主,在祂里面的神的生命就进到人里面,作了人生命的能力,叫人脱离罪的权势,而得着自由。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八章三十二节。

这里所说的真理,就是主的话,主的道(见前节),也就是主自己(约十四6)。主自己和祂的话都记载在圣经里,所以圣经能叫我们得以自由。我们若常读圣经,就必晓得并得着其中的真理。这真理—就是主自己和祂的话—必将我们从罪中(和一切捆绑里)释放出来,叫我们得以自由。

不再作罪的奴仆

“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马六章六至七节。

神在祂的话—圣经—里告诉我们,我们犯罪的旧人已经和主耶稣同钉十字架,已经和主耶稣同死了。死了的人,自然就脱离了罪。我们既是和主同死了,我们自然就脱离了罪,不用作罪的奴仆。主十字架的代死,叫我们脱离罪的刑罚;主十字架的同死,叫我们脱离罪的辖制。所以主的十字架已经把我们从罪的这两面拯救出来,叫我们得着释放。

从罪里得了释放

“罪必不能作主管辖你们”—“从罪里得了释放”。罗马六章十四节,十八节,二十二节。

我们已经和主耶稣同钉死,同复活,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罪就不能再作我们的主,辖制我们。一个人没有得救的时候,越靠着自己遵行神的律法,就越觉得罪是如何辖制他,叫他不能脱离它的权势。等他蒙了主的救恩,有了主的生命,看见他的旧人已经和主同钉十字架,他就不再靠着自己遵行神的律法,而靠着主的生命享受神的恩典。这样,他就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乃活在恩典之下。

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罗马八章二节。

我们一得救,就得着了生命的灵。这生命的灵里面有一个律,就是一个属灵自然的能力,叫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就是脱离罪和死的自然能力,而得着释放。

“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罗马八章一节。

原来我们因着自己不能胜过罪的律例,被它掳去犯罪作恶,而在自己里面定罪自己。现在我们因着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而不再为罪所胜,我们里面就不再定罪了。这是我们在自己里面的一个释放,使我们里面得以坦然自由。

对于自己—肉体—旧人

“在基督的割礼里,脱去了肉体的身体”—“你们已经脱去旧人”。歌罗西二章十一节,三章九节。

人的自己,人的肉体,人的旧人,都是人最厉害的捆绑和缠累,是人无法脱掉的。但是我们得救的人在基督里就得以脱去这一切。主的死而复活,叫我们脱去我们的肉体和旧人。主死而复活的生命,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经历这个脱去,使我们不再受肉体的缠累和旧人的捆绑。

对于律法

“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拉太四章四至五节。

我们的罪使我们落到神的律法之下。神的律法是公义的,在我们不义有罪的人身上,有它公义的要求。它这公义的要求,在我们身上若没有得着满足,就不能叫我们脱离它的咒诅。所以主耶稣就来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出了代价,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把我们从律法之下赎出来,叫我们脱离律法和它的咒诅,而得着自由。

“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罗马七章六节,加拉太二章十九节。

我们原是在律法之下,为律法所捆。但现在因信基督,就脱离了律法。……我们因着在基督里和祂同死了,就脱离了管束我们的律法,而永远不再向它负责。

在恩典之下

“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六章十四节。

我们原来一面在律法之下被定罪,一面在律法之下受管束。现在主耶稣一面替我们死,把我们从律法的定罪,或说定罪的律法之下赎出来;一面带着我们和祂同死,使我们脱离了律法的管束,或说管束的律法,而叫我们和祂同复活,得着祂的生命,活在神的恩典之下。所以我们现在不是在律法之下受管束,乃是在恩典之下享自由。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不要再受奴役的轭挟制。”加拉太五章一节。

这里所说的释放和自由,乃是指着从律法得了释放,有了自由。我们原是在律法之下,被奴仆的轭挟制,基督借着祂的救赎释放了我们,叫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奴轭,而得以自由。

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

“你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加拉太四章七节。

一个人在律法之下,如同奴仆,没有自由,等到他接受神的儿子主耶稣作救主,神儿子的灵就进入他里面,使他有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得着自由。

“你们蒙召原是为得自由。”加拉太五章十三节。

我们原来因着犯罪,就落到律法之下,受律法的捆绑。神来召我们接受祂的救恩,就是要把我们从律法的捆绑里释放出来,叫我们得着自由。

“在基督耶稣里所得的自由。”加拉太二章四节。

一个人在律法之下,是作规条的奴仆,受字句的捆绑;等他蒙了主的救恩,就得以在基督里成为神的儿子,享受生命的自由。

主的灵是叫人得自由

“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林后三章十七节。

律法的字句是叫人受捆绑,主的灵是叫人得自由。人没有得救,就没有主的灵,自然就在律法的字句之下受捆绑。我们得救了,有了主的灵,主的灵就使我们脱离律法字句的捆绑,而得着自由。

对于撒但

“被掳的得释放,……受压制的得自由。”路加四章十八节,行传十章三十八节。

我们原来被撒但掳去,受他的压制。主用祂的十字架毁坏了撒但,就把我们从撒但手下释放出来,叫我们得着自由。

“祂拯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入祂爱子的国里。”歌罗西一章十三节,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

撒但有他的国度。他把世人都统制在他的国度里。这里所说的黑暗的权势,就是撒但的国度。我们作罪人的时候,是在他黑暗的国里,在他的权下,受统制、被苦待。在我们相信接受主救恩的时候,主就借着祂大能的圣灵,和祂复活的生命,把我们从撒但黑暗的国里,也就是从撒但的权下救出来,迁到祂自己光明的国里,叫我们成了祂光明的子民,在光明中享受自由。

“主是信实的,要……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帖后三章三节,约翰十七章十五节,马太六章十三节。

撒但是恶的,所以圣经称他作“那恶者”。我们从前在他手下被恶待,受败坏。主不只把我们从他手下救出来,并且还要保护我们脱离了他。这是主耶稣临离世之前为我们祷告的,也是我们该常常祷告的。神是信实的,必成全这事。

对于世界

“基督……为我们的罪舍了自己,要把我们从现今这邪恶的世代救出来。”加拉太一章四节。

“这罪恶的世代,”就是显在我们跟前的世界,是撒但所用以迷惑人、骗去人、并统制人的。……主为我们舍己所成功的救恩,不只救我们脱离罪、脱离撒但,也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撒但手下的世界,把我们从这罪恶世代的风俗和潮流里救拔出来,叫我们得着自由。

脱离蒙学

“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蒙学。”歌罗西二章二十节。

这里所说的世上的蒙学,是指着世界的宗教规条、和哲理等学(见前面第八节和后面二十一至二十三节)。世上一切宗教、规条、哲理等学,实在说来,都是撒但借着人的智慧聪明所发明,叫人受捆绑的。我们得救的人,既和主联合,与主同死,脱离了世界,也就脱离了这些属他的宗教规条、和哲理等学的捆绑,而得享祂救恩的自由。

逃离从情欲来的败坏

“叫你们……逃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彼后一章四节。

世上满了各种败坏。这些败坏,乃是从人的情欲来的。世人都是活在这些败坏里面,放纵情欲。我们未得救的时候,也是活在其中,任情纵欲,欲罢不能。现在我们蒙了主的救恩,有了神的生命,这大能生命的救恩就叫我们脱离在世上任情纵欲的败坏,而在神圣洁的性情里享受自由。

脱离虚妄的生活

“你们得赎,脱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生活。”彼前一章十八至十九节。

主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赎,所流的宝血,既把我们赎同归于神,就叫我们脱离这世上历代相累的虚妄行为,使我们得以自由的活在神的圣洁里面。

对于各种难处

“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你们。”彼前五章七节,诗篇五十五篇二十二节,腓立比四章六至七节,马太六章二十五至三十四节。

人在世上是满了忧虑的!忧虑衣食,忧虑体健,忧虑前途,忧虑儿女,忧虑……;人这些忧虑是无法卸去的,也是无处卸去的。人只能接来忧虑,不能卸去忧虑。忧虑实在是人不能摆脱的缠扰和压制。但我们得救作了神儿女的人,却能将我们一切的忧虑卸给神。我们能借着祷告祈求,把我们一切的忧虑卸给神。祷告祈求是我们卸去忧虑的方法,神是我们卸去忧虑的地方。当我们借着祷告祈求,把我们的忧虑告诉神,卸给祂的时候,我们的里面,我们的全人,是何等轻松!何等舒适!何等愉快!当我们把我们的忧虑卸给神的时候,祂是何等愿意接受!何等愿意承当!因为祂顾念我们,这里的“顾念”可译作“替忧虑”。神替我们忧虑,为我们忧虑。所以,我们应该随时随地,把一切忧虑的重担,不管是为着什么的,都借着祷告祈求卸给神,使自己不再受忧虑的缠扰和压制,而得以逍遥自在。

“主是帮助我的,”“是我的拯救,我还怕谁呢?”—“爱里没有惧怕。”希伯来十三章六节,诗篇二十七篇一节,约壹四章十八节。

惧怕也是人不能避免,且难胜过的一个痛苦。今天有谁活在世上能没有惧怕?又有谁能胜过惧怕?有人怕病,有人怕死,有人怕失学,有人怕失业。……我们有了神,就够没有惧怕了。若是我们再爱神,就更要没有惧怕,就更要坦然无惧,脱离一切惧怕的痛苦。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炼”—“神是信实的,必不容你们受试诱过于所能受的,祂也必随着试诱开一条出路”。彼后二章九节,林前十章十三节。

世上到处都有试探引诱,陷人于罪,叫人跌倒,是很少人遇到,而能胜过,而能逃脱的。但主知道搭救我们脱离试探。我们如果敬畏主,在主面前过敬虔的生活,每逢遇到试探,主必搭救我们脱离。我们一遇到试探,主就知道我们需要祂搭救,并且知道怎样搭救我们,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必给我们开一条出路,叫我们脱离试探的困扰,而得着释放。

“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主)这里来,我必使你们得安息。”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希伯来十二章一节。

我们未得救的时候,是满了劳苦重担,心中不得安舒的。但我们一来就主,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祂就卸去我们的重担,而赐给我们安息,使我们心中得以安舒。

“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腓立比四章十一至十三节,提前六章八节,希伯来十三章五节。

世人活在世上,因为没有神作他们的倚靠和满足,所以对于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是贪得无餍的。他们无论在什么景况,都不能知足。他们的贪得,使他们受了烦扰,不得平安。但我们属神的人有神作我们的倚靠和满足,对于生活所必须的东西,不需要贪得,在任何景况,都可以知足,使自己脱离贪心的烦扰,而得享知足之乐,不贪之福。

将来要得着的

“受造之物一同叹息,”“服在虚空之下,……指望着受造之物自己,也要从败坏的奴役得着释放,得享神儿女之荣耀的自由。”“我们……自己里面叹息,热切等待儿子的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马八章十九至二十三节。

主的救恩虽然已经把我们从前面所说的各种辖制、捆绑和烦扰里释放出来,而叫我们得着并享受前面所说的各种自由,但在我们身上有一种辖制,要一直留到主再来的时候,主的救恩才救我们脱离这一种辖制,就是旧造的败坏在我们身体上所给我们的。……我们的灵虽然在我们得救的时候就已经得蒙主的救赎,有了新造的自由,但我们的身体必须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才能得蒙主的救赎,脱离旧造的辖制。……我们今天虽然已经有了神儿子的生命,成了神的儿子,但神儿子的名分却是我们在主再来的时候才得着的。这儿子的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脱离旧造败坏的辖制,而得着新造荣耀的自由,使我们全人灵、魂、体,从里面到外面,完全脱离旧造和旧造败坏的辖制,而进入新造和新造荣耀的自由。那个自由才是完全的、绝对的,并且是荣耀的、属神的。

虽然自由,仍有律法

我们在主的救恩里所得到的释放,虽是自由,却不是放纵,是有规律的自由,不是随便的自由,虽然自由,仍有律法。

“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加拉太五章十三节。

主的救恩虽然叫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得着自由,但我们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我们若把我们所得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好像自由,其实是作了情欲的俘虏,受了情欲的挟制。真正的自由不受律法的捆绑,也不受情欲的挟制,乃是超脱一切,而不放纵的。

作神的奴仆

“你们是自由的,不可用自由遮盖恶毒,却要作神的奴仆。”彼前二章十六节。

主的救恩所给我们的自由,是叫我们脱离一切捆绑,得以事奉神,我们不可用作借口,以遮盖恶毒。我们越脱离一切捆绑,得着自由,就越是神的仆人,一点不会纵任恶毒,为非作歹,使人受害,总是受神约束,循规蹈矩,甘心服事,使人得益。

甘心受约束

“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权利,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审判?”林前八章九节,十章二十九节。

我们蒙了主救恩的人是绝对自由的,没有任何规矩或教条约束我们,但我们为了别人,为了别人的软弱,却该在凡事上甘心受约束。比方吃祭偶像之物,实在说来算不得什么,是可以的。但是有的弟兄姊妹属灵的知识不够,良心软弱,若看见你吃祭偶像之物,而他也去吃祭偶像之物,这样会叫他软弱的良心受了玷污,而使他跌倒。所以为了这样幼稚软弱的弟兄姊妹,你该受约束,不随便吃东西,免得你的自由竟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叫他们跌倒。

“我虽从众人得了自由,却自愿奴役于众人,为要多得人。”林前九章十九节。

这是保罗说的话。他虽是自由的,无人管辖,什么事都可作,但他为着多得人归主,就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在凡事上受了约束。……我们越享受主救恩的自由,就越喜欢为着主的缘故受约束。实在说来,我们越为着主受约束,就越得着真自由。

“对神,我不是在律法之外,反而对基督,我是在律法之内。”林前九章二十一节。

这也是保罗说的话。他虽然在圣经别处极力讲说,得救的人是脱离了律法,不在律法之下,但他在这里又肯定的说,他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他这话的意思乃是说,他虽然是蒙了主的救恩,脱离了律法的捆绑,得着自由,但为着事奉神,为着服事主,他在神面前不是随便的,他在主面前乃是受约束的。他虽然脱离了字句的律法,但神自己就是他的律法。他虽然脱离了律法的规条,但主自己就是他的规律。他是行在神面前,不能随便行动。他是活在主里面,不能自由生活。他在凡事上都受神的管治,都受主的约束。这是一个蒙了救恩,得着自由的人,正常的情形。

自由的律法

“自由的律法。”雅各书一章二十五节,二章十二节。

自由的律法,就是新约中的命令和教训。……主话的命令和教训,就是启发我们里面的新性情的,就是叫我们里面的新性情得着释放、得着自由的,所以是使我们里面的新性情得着自由的律法,因为和我们里面新性情里生命的律是相同的。我们有了新性情的人,虽然不该在旧约字句的律法之下受捆绑,却该在新约生命的律法,也就是自由的律法之内过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