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完整的救恩

第十三系列 神生机的救恩

重生
第十三篇 重生的经历(二)

读经:彼前一2,加三13,弗一7,约壹一9,林前六11,罗五10~11,彼前一3、23,约三3、5,约壹四13,林后十三5,罗八9,约十四17,约壹五12,约三15,彼后一4,来八10,罗八2,约壹二27,林后五17,约一12~13,弗五30,罗十二5

壹 重生乃是完成神永远定旨的项目;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将祂自己在基督里借着那灵作到我们里面,使祂可以在我们灵里作我们的生命;重生是神救恩的中心项目,其他都是为着重生作预备—彼前一2,加三13,弗一7,约壹一9,林前六11,罗五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一 按照新约的教导,神的救恩首先包括蒙耶稣基督的血所洒;洒在我们身上的救赎之血,乃是我们要求神救恩一切项目的立场—彼前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二 神救恩的第二项是救赎;我们蒙血所洒之后,就得着救赎;我们是蒙救赎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弗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三 第三,我们的罪得着赦免;神只能赦免那些祂已赎回的人;所以,救赎在先,赦免在后—7节,徒十43,约壹二12,西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四 我们得赦免之后,又蒙洗净;赦免和洗净不同;赦免对付罪的责任,而洗净对付罪污;我们的罪得赦免并洗净后,在神眼中,我们好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约壹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五 我们蒙洗净以后就被圣别,也就是分别出来—林前六11,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1 林前六章十一节给我们看见正确的次序:“你们中间有人从前也是这样,但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并在我们神的灵里,你们已经洗净了自己,已经圣别了,已经称义了。”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2 我们接受主耶稣,并蒙祂血所洒以后,就被圣别,也就是从一切世人中分别出来;我们不再与他们一样;我们是不同的人,借血分别了出来—林前一2,罗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六 我们圣别以后,就得称为义;称义是根据我们蒙血所洒、蒙救赎、得赦免、被洗净并圣别—五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七 称义之后我们有和好;我们与神和好并有了和平;与神和好就是我们没有什么是与神抵触的;我们与神完全是和平的—10~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八 神救恩的这一切项目都是手续,为要恢复堕落的人,将人带到那真实、正确的立场,神就可以完成祂的定旨,将祂自己放到人里面作他的生命;神救恩的第八项乃是重生,在此我们回到起初神永远的定旨—创二7、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贰 我们重生的时候,立刻有父神、子神、灵神、永远的生命、神圣的性情、生命的律以及膏油涂抹;这七项实际上乃是一—约壹四13,五12,彼后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一 重生一点不差就是接受那作为圣灵,是神具体化身的基督;当我们相信祂并接受祂,祂就进到我们灵里;借此我们有第二个生命,就是神的神圣、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使我们有第二次的出生—彼前一3、23,约三3、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二 约壹四章十三节说,“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神乃是借着重生进到我们里面,住在我们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1 借着重生,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林后十三章五节,“你们要试验自己是否在信仰中;你们要验证自己。岂不知你们有耶稣基督在你们里面么?”(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2 借着重生,圣灵也在我们里面;约翰十四章十七节,“就是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3 三一神三者都在我们里面;父神在我们里面,子神在我们里面,灵神也在我们里面;神是至大者,基督是最刚强、最有能力者(腓四13),而圣灵是最活的一位;因为三一神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那尊大者,也有力量和大能、以及活力。(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三 我们借着重生已经接受生命,这生命就是三一神自己;神圣的生命乃是在基督里并借着那灵的神自己—约壹五12,约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四 除了神圣生命之外,我们也接受神圣的性情,神的性情;我们有神圣的生命,也就是说我们有神圣的能力生活;不仅如此,我们也有神圣的性情作我们的口味—彼后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五 我们也有生命的律,因着我们有神圣的生命和性情,从这生命连同这性情,我们就有了内里生命的律;这律不仅是规律的因素,这律也是大能—来八10,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六 借着重生,我们也有膏油涂抹;膏油涂抹是圣灵的运行,或者我们可以说是三一神的运行—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叁 我们是新造,是神的儿女,也是基督的肢体;当然我们也是其他的许多项目,但这三者是最基本的—林后五17,约一12~13,弗五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一 我们重生以后就成为新造;旧造中完全没有神的素质,也就是完全没有神自己;然而在新造中有神的素质—林后五17~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1 旧造是神手创造的,而新造是以神自己作生命重生而有的;神没有与旧造调和;但在新造里,神自己作为生命与受造者调和—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2 惟有神自己是常新的,神自己就是新;没有神在其中的事物都是旧的,凡有神在其中的事物,都常新不旧—17~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二 我们也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我们不是领养的儿女,我们乃是从神生的,有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三 我们也是基督身体的肢体(弗五30,罗十二5);我们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意思是我们是基督的一部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四 我们作为新造需要发展,作为神的儿女需要发展以建造神的家,作为基督的肢体需要发展以建造身体;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以基督的肢体建造的;召会是神的家、居所、住处,是以祂的儿女建造的—弗四16,二20~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

肆 神救恩的中心点和祂永远的定旨,乃是神在祂的三一里,正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作一切,使我们成为祂居所的一部分,以及基督身体的肢体,并且我们也要长成这身量—四12~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生命经历的实际功课,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