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一系列 神完整的救恩
神完整的救恩
第十八篇 应用基督的死
读经:书五2,西二11~12,一12,彼前三21,民二十8,利十1,罗八13,西三5
壹 行割礼的目的是要使神的选民成为新的百姓,好承受神应许之地(参创十七7~12);给新以色列人行割礼,预表基督借着祂的死所成就的割礼,应用在信徒身上,使他们脱去肉体的身体,好在复活里承受基督作神分给他们的分—西二11~12,一12,【书五2注1】:
一 属灵的割礼是在基督的死里埋葬的延续;借着过约但河,旧以色列人被埋葬,新以色列人出来;这是神所作客观的工作,以色列人仍需要将这工作应用于他们的肉体;他们受割礼,就是实际应用神在过约但河的事上所作的—书五2。
二 在新约里,属灵的割礼乃是不断的将基督的死应用于我们的肉体(腓三3,西二11与注);虽然在事实上,我们已浸入基督的死,与祂一同埋葬并复活(罗六3~4),但在实行上,我们仍然必须靠着那灵,天天将十字架的割除应用在我们的肉体上(罗八13,加五24);这是留在基督之死与埋葬里的实际与实行—加五24注2与罗八13注2。
三 这种脱去肉体之身体的割礼,不是人手所行的,乃是借着基督的死所成就,并借着大能的灵所应用、执行并完成的—【西二11注1】。
贰 受浸只是个表号,其实际乃是复活里的基督这赐生命的灵;这灵把基督钉死复活时所经过的一切,都应用到我们身上,使这些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实际—【彼前三21注2】:
一 受浸本身并不是,也不能除掉我们肉体的污秽─我们堕落性情的污秽和肉体私欲的玷污;有一种错误的教训,根据彼前三章二十一节和马可十六章十六节,使徒行传二十二章十六节说,受浸能叫人得救,这里改正了这个错误。
二 挪亚和他的家人在方舟里经过洪水,乃是我们在基督里经过水浸的预表;洪水怎样拯救他们脱离老旧的生活,进入新的境地,受浸的水也照样拯救我们脱离我们所承受虚妄的生活,进入在基督里复活的生活—【彼前三21注1】。
三 这乃是彼得前书所主要强调的;基督救赎我们正是为此(一18~19);这救赎是由祂的死所成就,并为我们所接受,在受浸中由那灵借着祂的复活应用到我们身上的。
四 现今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该在复活基督的灵里,就是借着基督之灵的生命大能,活出复活里的基督(罗六4~5);这就是新而佳美且荣耀神的品行(彼前二12)。
叁 民数记二十章里的磐石预表钉死并复活的基督(林前十4下),从磐石流出的水预表那灵(林前十4上),就是从钉十字架之基督所流出的活水(约十九34与注);我们若将基督的死应用在自己身上,并在信心里求基督赐给我们那灵,就必得着活的灵,作为生命全备的供应—腓一19,【民二十8注1】:
一 在出埃及记十七章,摩西用杖击打磐石,就有水流出来给百姓喝(见出十七6注2与注3);按照保罗在林前十章四节的话(见该处注2),这磐石乃是随着神的百姓经过旷野旅程的灵磐石。
二 这表征基督被钉十字架,成了随着祂百姓的磐石;这随行的磐石就是复活的基督这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祂一直与召会同在,用生命的水供应祂的信徒。
三 基督既已被钉十字架,那灵也既已赐下,基督就不需要再被钉了,就是不需要再次击打磐石,使活水流出;在神的经纶里,基督只该钉死一次(来七27,九26~28上);我们要从钉十字架的基督接受活水,只需要“拿着杖,”并“吩咐磐石。”
四 拿着杖就是在基督的死里与祂联合,并将基督的死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和我们的处境中;吩咐磐石,就是向基督这被击打的磐石直接说话,求祂基于那灵已经赐下的这个事实,将生命的灵赐给我们(参约四10)。
肆 我们接触神圣的事物时,需要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天然的生命—【利十1注2】:
一 拿答和亚比户所献的凡火,乃是凡俗的火,不是圣别的火;这不是从祭坛(十六12),就是从神,从天(九24)来的火,乃是从人,从地来的火,没有以遮罪为基础;凡火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天然的喜爱、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
二 拿答和亚比户为神作事,却是用天然的方法;因此,神借着烧灭这两位祭司,审判这样的献凡火(利十2);这是很强的警告。
三 我们若轻率的摸神的圣别事物,会带进属灵的死亡,甚至可能导致肉身的死亡(徒五1~11,林前十一27~32,约壹五16),作为从圣别之神来的审判—撒下六7注2与来十二29注1。
伍 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行为,但要靠着那灵治死;当我们主动治死身体的行为,那灵就将基督死的功效应用在那些行为上,将其杀死—【罗八13注2】:
一 一面,我们必须主动治死身体的行为,那灵不替我们作;另一面,我们不能凭自己的努力,不靠圣灵的大能,而想对付我们的身体—罗八13。
二 这里的治死,实际上就是我们与住在里面的那灵配合;在里面,我们必须让那灵安家,使祂能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罗八11);在外面,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行为,使我们可以活着。
三 基督已经成就了包罗万有的钉死,现今我们将祂这死应用在情欲的肉体上,这与禁欲主义完全不同;这是基于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上),并已经浸入祂的死(罗六3)这个事实—【西三5注1】。
四 我们凭着信,靠着那灵的大能,钉死我们犯罪的肢体,借此将基督的死执行在这些肢体上(罗八13);这与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