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二十四系列 未分类
第四十二篇 地震
读经:太二四7~8、21、14,启十一19、13,八5,六12,十六18,十二2、5,加三26,四19,来二10
壹 将火丢在地上,是执行神对地的审判;所以,雷轰、声音、闪电、地震的来临,乃是神审判的标记—【启八5注2】。
贰 启示录预言过四次地震;第一次是在六章十二节,第六印的时候,第二次是在八章五节,七号之前,第三次是在十一章十三节,在二见证人被提之时,该在第七号开始之日,七碗之前,第四次是在十一章十九节这里,仍是在第七号时,就是在十六章十七至二十节,第七碗(就是构成第七号消极内容之最严重的灾害者)的时候—【启十一19注2】。
叁 自从基督升天,历代以来,地震不断在增加,并且到这世代的末了,要更加剧烈—启六12,八5,十一13、19,十六18,【太二四7注3】:
一 产难是为生产孩子;在神的新约经纶中,祂的心愿和目的乃是要产生许多儿子(加三26,来二10),作祂的彰显;因此,马太福音二十四章这里的产难乃指新约时代一切的灾难,包括六至九节、二十一节所题的战争、饥荒、地震、患难与逼迫—【太二四8注1】。
二 马太福音二十四章这里的产难仅是新约信徒为主所受者,而启示录十二章二节的产难是新旧二约中神的子民历代所受的一切产难;这些灾难都为神所用,借着福音的传扬(太二四14),产生祂的众子,以构成今世的召会,完成来世的国度,并产生永世的新耶路撒冷,作召会和国度的终极总结,使神在将来的永远有一永远的彰显;加拉太四章十九节并启示录十二章二、五节都印证此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