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二十一系列 基督徒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

第四十八篇 得胜的生活

读经:约壹五4、18,多三15,弗六23~24,太二二14,启十七14,弗六17

壹 重生信徒的重生之灵不犯罪(约壹三9),并且胜过世界;他那神圣的出生带着神圣的生命,乃是这种得胜生活的基本因素—【约壹五4注1】:

一 犯罪不仅使神圣生命的交通中断(一6~10),甚至也会带来肉身的死亡(16~17);使徒为了避免犯罪的事,就藉神圣生命之能力的确据,再次强调我们神圣的出生,这出生乃是得胜生活的基础—【约壹五18注1】。

二 这基本的事实不许可我们重生的人实行罪(三9与注2),就是在罪中活着(罗六2);见二29注7。

贰 信和爱乃在基督里之信徒难以拆双的优越美德;这爱同着这信,使我们能在不朽坏之中爱我们的主,以过召会得胜的生活(弗六23~24),成全神在基督里对召会所有那新约的经纶—【多三15注1】:

一 提多书是三卷提字书的结束,并且这书又是以这奇妙的信和这超优的爱为结束;这含示,要在召会堕落的流中,能作中流砥柱,胜过召会走下坡的情势和因素,非藉这奇妙的信和这超优的爱不能为功。

二 惟有不凭眼见,不顾外面的情势,只在这奇妙的信中,享受这信的源头,就是我们借着这信与祂联结的三一神,而凭着这三一神超优的爱,爱祂并爱一切属于祂的人,能使我们在召会堕落的流中,成为主在启示录二、三章所呼召并要得着的得胜者。

三 我们乃是在这信里得神的喜悦(来十一6),也是在这爱中蒙主的祝福(林前十六22);“愿(这)爱同着(这)信,从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弟兄们”(弗六23)。

叁 被选是在蒙召之后题起;蒙召就是得救,被选是凭得胜的生活蒙主称许;今天被召的多,将来选上的少—太二二14,【启十七14主2】:

一 被扔在外面的黑暗里,并不是灭亡,乃是受到时代的对付,因没有凭着基督过得胜的生活,以致在千年国时期,没有资格有分于国度的享受;那时,得胜的信徒要与基督一同在国度光明的荣耀里(西三4),但失败的信徒要在外面的黑暗里受管教—【太二二13注2】。

二 祷告是一般的,祈求是专一的,二者都是为着我们过正确、得胜的召会生活—【弗六1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