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十二系列 生命的经历

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
第四篇 经历生命的路

读经:结三六26,约十四23,腓二13,加二20上,约壹二27,罗八2、4~6、13~15、23、26~27、31~39,十12~13,帖前五17,约壹一2~3、6~7,箴四23

壹 我们要认识如何经历所得着的生命,就必须领悟,在我们接受主作救主而得救并重生的时候,有些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与我们自己有关,也与神有关—结三六26,约十四17、20、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一 以西结三十六章二十六节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1 首先,主重生我们的时候,赐给我们一个新心;我们的心已经改变了—2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2 在主重生我们的时候,祂更新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从石心变为肉心;肉心是软化的心,柔软、柔细的心,也是有感觉的心;我们原来的心既是旧的,就很难有正确的感觉—参弗四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3 同时,主也赐给我们一个新灵;我们的旧灵是死的灵;我们重生以前,在我们的灵里是死的,但主进来重生我们的时候,更新并点活了我们的灵—弗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4 我们爱主,但我们必须领悟主是灵,所以我们需要我们人的灵作接受并接触的器官,以接触主;新心使我们能爱祂,新灵使我们能接触祂—林后三17,约四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二 父神进入我们里面,子神进入我们里面,灵神也进入我们里面;如今三一神住在我们里面;神同我们安排住处—十四17、20、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1 父在我们里面作工,子在我们里面活着,灵在我们里面一直施膏—腓二13,加二20上,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2 这样,三一神同我们安排住处,也就是说,祂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成了三一神的安息之所;我们若真领悟三一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会喜乐忘形—约十四23,弗二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3 我们所得着并享受的生命,就是三一神自己—是神在基督里借着那灵—祂在我们里面活着、居住并作工—腓二13,加二20上,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三 我们若领悟这两方面,领悟这些奇妙的事实,我们就会有立场,知道如何经历生命;我们有新心、新灵,还有那在我们里面活着、住留、并居住的三一神—结三六26,约十四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贰 经历基督作生命的路很简单;罗马八章二节、六节把路告诉我们;基督作为我们里面的那灵,有一个律;我们在生命里,这自动的律总是规律我们,使我们觉得平安、喜乐、快乐、舒适并妥贴:(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一 罗马八章二节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1 律是属那灵的,那灵是属生命的,这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2 要知道如何经历生命,我们必须知道,在我们里面的这生命有一个律,称为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有这样一个律,就很容易经历生命—2节,来八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二 罗马八章六节说,“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1 我们该核对我们的经历;我们若在生命里,在灵里,我们就有平安,这包括喜乐、安息、舒适和妥贴;我们也有生命,这包括能力、满足、光和自由—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2 然而,我们若没有在灵里行事为人,我们就有死;死包括一切与以上八件关乎生命和平安的事相对的项目;当我们软弱并在黑暗里,这意思就是我们在死里—6节,七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3 我们必须单单随着内里的感觉而行,这感觉乃是自动随着生命之灵的律而来的;我们若想要说一些不在灵里、不在生命里的事,那自动的律立刻就在里面自然的规律我们—加五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

叁 当我们一直摸着主并接触祂,生命之灵的律就自动、自发,且不必用力的作工—二20上,罗十12~13,帖前五17,约壹一2~3、6~7,箴四23,罗八4~6、13~15、23、26~27、31~39:(2009年冬训,第六篇***)

一 我们必须停止自己的挣扎努力—加二20上,参罗七15~20。(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神新约经纶中的奥秘,第四篇,第三十二段*)

二 我们必须祷告、有倚靠的灵、呼求主,维持我们与祂的交通,而与内住、安置好、自动、并在内里运行的神合作—十12~13,帖前五17,弗六17~18。(2009年冬训,第六篇***)

三 我们必须顾到我们灵里生命的感觉,好留在生命的交通里,就是留在神圣生命的涌流里,使生命之灵的律得以运行—罗八6、16,约壹一2~3、6~7。(2009年冬训,第六篇***)

四 我们必须谨守我们的灵并保守我们的心;灵是接触神生命的机关,心却是让神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并自由运行在我们里面的一个关键、一个开关、一个要隘—诗七八8,玛二15~16,箴四23,结三六26,弗三17,参结十四3。(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认识,第十篇,第六十六段**)

五 我们必须照着灵而行,就是活在灵里—罗八4、16,参林前二14。(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三册,我们人的灵,第七章,第十五段**)

六 我们必须思念那灵的事,将心思置于灵—罗八5~6。(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四章,第二十九段**)

七 我们必须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八13,亚四6,加五16。(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罗马书中神完整的救恩结晶读经,第三章,第十四段**)

八 我们必须作神的儿子,被那灵引导—罗八14。(2009年冬训,第六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七十五篇,第十段**)

九 我们必须在儿子名分的灵里呼叫父—15节,加四6。(2009年冬训,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册,在安那翰以及杭庭顿滩市的聚会,第十章,第十九段**)

十 我们必须在代求的那灵里,为着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而叹息—罗八23、26~27。(2009年冬训,第六篇***)

十一 我们必须爱神,并被基督的爱困迫、约束、推动,而在一切的事上得胜有余—31~39节。(2009年冬训,第六篇***)

肆 三一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而随着这生命有自动的律,自然而然的规律我们;这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我们该单单接受这律,天天应用这律;这样我们就会领悟,神圣生命的律是何等有能力—约壹五12,西三4,罗八2、11,来八10,加五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