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三系列 召会生活中生机事奉的建立

召会的治理
第一篇—神圣经纶中的召会行政

读经:弗一10,出三16,民二七21,撒上八7,徒十四23,十五1~31,二十17,多一5

壹 神的经纶有两面,一面是内里的,生命中的经纶;另一面是外在的,是行政上的经纶;召会就有这两面;内里一面是生命的,外在一面是行政的,二者加起来才是神新约整体的经纶—弗一10,三9,提前一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一册,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第四册—召会的扩增与开展,第九篇)

贰 我们需要看见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原则—出三16,四29,十二21,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10:(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〇段*)

一 在旧约里,我们有新约行政的预表;我们要明白神在新约里的行政,就需要明白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徒十四23,彼前二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十五段**)

1 在旧约里,神在以色列人中间的行政不是独裁者的专制,也不是百姓的民主;相反的,神的行政乃是神治,指明神亲自来管治、管理、治理祂的百姓,是直接的,不过是藉着一些代理人─出十二1~3、21,二八30,申三三8、10。(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七段*)

2 原则上,神的行政总是照着那藉着乌陵和土明所领受的神圣说话,由长老们执行出来的─出十二1~3、21,民二七15~2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十二段*)

3 神的行政是凭着祂即时的说话,加上常时的、写出来的话;即时的说话是藉着祭司或申言者,而这说话是藉着直接的治理者执行出来。(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十五段**)

二 关于神的行政,在旧约里的原则如何,在新约里也是一样;长老们是祭司,从神领受即时的话,也是治理者,把他们从主所领受的执行出来─出十九6,徒十四23,二十17、28,多一5,彼前二9,启一6,五10:(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三十二段*)

1 在旧约神的国里,宪法就是律法;在新约神的国里,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就着顶替神行政中之律法这一面的意义说,使徒的教训顶替了律法─徒二42,多一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二十四段**)

2 新约神的国成文的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在这国里,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多一5、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二十七段*)

3 在旧约里,祭司是一班人,长老是另一班人,但在新约里,这两班人乃是一个;所有的长老都是祭司和治理者,他们尊崇使徒的教训为召会中最高的权威,并花许多时间在主面前,以领受祂即时的说话─彼前二9,多一5、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第二十八、二十九段**)

叁 我们需要在使徒、长老、和众召会的交通中,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徒十五1~3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〇段*)

一 行传十五章的记载给我们看见正确的元首权柄和领头职分─28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二十七段*)

1 众使徒和众长老都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每个人的举止都不像领袖或元首,而是如同弟兄;没有属人的元首权柄、领头职分或任意妄为─7~13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二十七、二十八段*)

2 在众圣徒间和众召会间只有一位元首;我们若持守这原则,并尊崇主的元首权柄,就可以充分确信,祝福会从元首传输给身体─西二19。(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二十八段*)

二 行传十五章启示神行政中的几个基本原则—:(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六段*)

1 早期众召会中没有总会;在一个身体里,众召会都是平等的─2~3、30~31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六、二十七段*)

2 没有一处召会凭自己作决定;在神的行政中,没有一处召会可以未经交通就妄自断定真理,或在影响众召会的事上作决定─1~2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八段;第十段*)

3 不仅使徒代表众召会,长老也代表众召会;二者都包括在内,因为在神的行政里,使徒代表宇宙召会,长老代表地方召会─2、6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十二段*)

4 在使徒和长老当中有许多辩论;认为我们要属灵就需要避免辩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7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十五段*)

5 主持会议的乃是圣灵,作决定的乃是这位主持者,祂就是王的同在─28节。(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三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二十段*)

肆 我们必须看见,在神行政管理的经纶里,祂要将君王职分单单保留给自己—撒上八7,徒五3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三段)

一 神只要使徒、申言者和长老,在祂的子民中间作受差遣者、发言人和领头人,因为这些人不会篡夺祂的元首权柄;元首权柄和君王职分必须单单保留给神自己—徒十三1~2,十四23,弗二20,代上二九10~1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七段,第十四段)

二 不论我们作什么,不论事情多好,多“属灵”,甚至多合乎圣经,只要我们厌弃神作我们的头和我们的王,那在神眼中就都是恶的;问题不在于对错,乃在于我们到底是接受神作我们的王,还是厌弃祂─代上二九10~11,诗七二1、11,一四五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撒母耳记生命读经,第六篇,第三十段**)

伍 因着神渴望将元首权柄和君王职分绝对、单单的保留给祂自己,所以祂需要各地有一班长老有分于祂的行政,却不得罪祂的作头—徒十四23,二十17,多一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九段*)

一 长老职分并不得罪神的元首权柄,但若有人变成王,这就得罪神的元首权柄—太二十25~26。(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二段)

二 众地方召会的长老们也许能干又刚强,但他们必须谨慎,不可变成王—彼前五1、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二段)

三 长老职分中复数的情形非常关键,因为这有助于避免任何人变成王—徒十四 23,多一5:(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五段)

1 倘若有一位长老在其他人之上,那一位就是王;这对基督的作头和作王乃是侮辱—太二十21、25~26。(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六段)

2 今天在神的子民中间,神愿意长老是复数的;这使神的经纶得以完成,却又不得罪神的作头。(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二十四段)

四 各地召会的长老们必须殷勤,为着一切事直接寻求主;他们应该为着各样需要祷告、交通、并等候主,好直接从祂得着指示、引导和带领—提前二8,徒十三2。(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二十一段)

五 一个地方的长老们不该让某一位长老变成王—太二三8~10:(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二十四段)

1 每位长老都必须运用分辨力,一面祷告寻求主的引导,同时也尊重主在其他长老里面的引导—弗五21。(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二十四段)

2 倘若众长老都在带领上练达,就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成为王;立王与神的行政对立—来十三7、17。(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二十四段)

六 我们要得着神的祝福,就不该开门让王进来,也不该想要作王—太二十26,罗十五29,弗一3。(2010年秋季长老训练,第一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第十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