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夏,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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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七系列 主的恢复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神殿与神城的恢复
第七篇 神恢复的充实、加强、洁净与保护

读经:尼一~七,十二47,该一1,拉七6、19,尼十三22、30,拉七11,十1、11,尼八9

壹 在这恢复的历史中,有六个名字是突出的:所罗巴伯、约书亚、哈该、撒迦利亚、以斯拉和尼希米;按照有关恢复的几卷书所记,恢复的历史乃是这样—尼十二47,该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一 首先,被掳的人开始归回;在归回中有两个首领:省长所罗巴伯,代表君王职分;以及大祭司约书亚,代表祭司职分;在这两个职事之下,神的恢复开始了—1、12、14节,二4,拉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二 但他们也需要申言者的职事,这是借着哈该和撒迦利亚而来;哈该被神使用来激动百姓的灵,继续建造殿的工作;撒迦利亚接续哈该,告诉被恢复的人更多关于基督的事—五1,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三 然而,还需要以斯拉来充实并加强这个恢复;以斯拉归回的时候,一切都恢复了,但是仍需要加强、充实—七6、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四 以斯拉来到以后十或十一年,尼希米来建造城并保护殿—尼二17~18,拉七8~9,尼二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五 有归回、恢复建造、加强、充实和洁净;这非常好,但还不够,还需要尼希米保护的工作—17~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贰 以斯拉的工作是要加强、充实并洁净;今天主的恢复需要借人数增多得加强,也需要借基督的丰富得充实;在主的恢复所有的步骤中,都需要洁净—十三22、30,拉十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一 今天,在主恢复里的人数仍然太少,我们需要一些以斯拉从巴比伦回来,在人数上加强这个恢复—七15,八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1 许多祭司、首领、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还留在巴比伦;他们必须为着主的恢复;他们可能生在巴比伦,但他们不是为巴比伦而生的—二41,七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2 我们必须祷告主,求祂兴起一些以斯拉;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的以斯拉;以斯拉借着带许多被掳归回的人与他同来,就加强了这个恢复—八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二 主兴起以斯拉,加强并充实祂的恢复;因此以斯拉记载说,他把许多金银器皿和碗盘带回到神的殿中;这不是一件小事,因为这些乃是从被掳之地带回来的基督的丰富—26~27节,七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1 巴比伦里有许多金银,许多器皿,但这些东西不该留在巴比伦,而必须带回耶路撒冷;所有基督的事物必须从巴比伦得着恢复—八26~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2 我们必须祷告,叫更多主的儿女被带回到地方召会中;我们也要祷告,叫所有对基督的经历都归回地方召会;所有的金银和器皿都属于在耶路撒冷的殿—26~27节,一4、9、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三 以斯拉是一个祭司,是亚伦的后裔,又是一个经学家;旧约的经学家等于新约里的教师—七6、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1 祭司乃是与主调和、被主浸透、从主得喂养、整天吸入主的人;凡他所说的就是主自己;主恢复里的教师必须就是这样;以斯拉就是这种人;他不是字句经学家,乃是祭司经学家—尼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2 在主建造的恢复里,我们不需要客观的教师;光有教训的知识不会有帮助;我们需要生命;我们需要祭司职分与教训调和—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3 光有知识并不建造人,只会杀死人;乃是祭司教师才建造人;这样的人才能以人数的增长加强主的恢复,并以对基督丰富的经历充实主的恢复—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四 以斯拉不仅加强并充实这个恢复,并且也洁净这个恢复—拉十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1 他来到以前,在恢复中有一种混杂;有些以色列人娶了外邦妻子,并且从这混杂中生了孩子;这是一个预表,主的恢复乃是圣别的种类—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2 难处乃是我们许多从巴比伦回来的人,都把我们的背景一同带回来了;我们的背景产生混杂;主的恢复需要洁净,将圣别的种类从外邦的事物分别出来—2~3节,加三28,彼前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3 在主的创造里,凡物“各从其类”;我们需要纯净、严谨、单纯、并归从我们的种类!我们若是地方召会,就该单单是地方召会;我们必须是绝对的;当这个恢复是圣别的,我们就会看见主的祝福—拉九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叁 殿是家,城是国;单单有家并不够安全,我们需要国的保护;这是恢复里最后一位省长尼希米的职事—尼八9,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一 神的家需要神的国作保护;所以在以斯拉之后,需要尼希米;尼希米至终成为犹大省的省长;为着国度必须带进君王职分—十二26,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二 尼希米带进城的保护;只要我们没有城,我们就不安全—17~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三 尼希米进来为着保护,那是服从神圣的权柄;在地方召会中,我们必须有神的家,我们也必须有神的城,就是国度;神的家多有赖于祭司职分—接触主、被主浸透、与主是一罗十四17,拉七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

肆 我们需要以斯拉,我们也需要尼希米;我们需要某种保护,作为神的家的外围;城就是殿的外围;有了这个,主的恢复就有保护;至终在新耶路撒冷里,家(殿)就与城调和为一,作为保护直到永远!—11节,尼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神殿与神城的恢复,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