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七系列 十字架的道

第一篇 十字架的道

读经:来十20,西一20,罗六3、5、6、8、11,彼前二24,加二20,路九23,约十二24

壹   主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时,不只是替罪人死,替罪人开一条活路,叫他们能得永生,能以到神的面前;并且是带着罪人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徒二36,来十20,西一20:

一      主耶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就救了人免受罪的刑罚─地狱永火;主耶稣带同罪人一起死在十字架上,就救人脱离了罪的能力─旧人既死,就不再作罪的奴仆了—罗六6,彼前二24,罗七14。

二      罪不是从外头来的,乃是在里面的;试探是从外面来的,罪是住在里面的;世人里面既有了这个罪母,所以外面试探一来─里应外合─就生出许多罪恶来;世人所犯种种的罪,都是从里面的旧人来的—8、17、20节。

贰   这个旧人是太不堪的,不可修理、不可变形、不可改造、不可弥补的;神对待旧人的法子,就是将他钉死—六6,林后五14。

叁   不是我们自己死,乃是同死,同主耶稣死,我们是“归入的死,”“在死的形状上与联合,”“与基督同死,”“我们的旧人”是“和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3、56、8:

一      我们自己是不会钉、不会死的,这个“同钉十字架,”是一个完成的事实,是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时,就成功了的;主耶稣的死是一个事实;主耶稣代替我们死也是一个事实;我们和耶稣一同钉死也照样是一个事实—6节,林后五21,彼前三18,林前十五3。

二      与主同死结果是叫罪身灭绝,目的是使我这个人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8。

三      我们看见了这三件事:一个事实─“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一个结果─“使罪身灭绝;”一个目的─“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了;这三个是连在一起的,不可分开—6节,加五24。

肆   叫我们能有与主同死的经历的条件是相信,除了相信之外,没有别的;罗马六章十一节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原文)自己是死的”—14节,五21:

一      这个“算”字,是顶要紧的;我们多要“摸”看,到底我的旧人死了没有;我们常要“觉得,”我的旧人死了没有;如果我们要摸,要觉得,我们的旧人总没有死的一日(其在经历方面)—六13、6,11与注1。

二      “算”就是信心的行为,“算”就是信心的运用,“算”就是意志的判断,而加以执行;“算”与“摸”和“觉得”是完全相反的;“摸”和“觉得”是感觉的,“算”是信心,是意志的—11节,创十五6,路十七6。

三    这一种的态度,不是一种心思中的想念,乃是在意志中长久的对自己的估价;“我当我自己是死的,”无论有意和无意中都如此—罗六11与注1,14。

伍   向己死,在经历上,是比向罪死更深、更进一步的;胜罪之后,有一个问题摆在信徒面前,就是如何胜“己”?—11节,太十六24:

一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己就是我们的人格,和人格所包括的一切;从己生出我们个人的意见、气味、思想、爱慕、偏倚、好恶等等;己的生命,就是使自己活着的能力—九10~13,路十八9~14,太十六23~25。

二      己所包容的是非常之大,我们的意志、刺激、爱情、智力,都是属它的范围;已就是我们的自我;我们生活的能力,就是己的生命;己就是魂,一种的机关—23~25节。

三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一种主动这机关的能力;人尚属己的时候,己的生命,就赐与他的各部分─意志、刺激、爱情、智力等等;以能力─它自己的能力─使它们行善、作工—林前二14,林后十4~5。

陆   神使信徒深知己的可恶之后,他就愿意把己交于死地;死己的法子无他,十字架;“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加二20,路九23。

柒   “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这节圣经,说出我们所应当作的三件事,究竟不是三件事,只是一件事,分作三段而已—23节,太十六24:

一      头一段就是舍己;舍的意思,就是厌弃、不顾、不理、不承认其要求;舍己的意思,就是不让它作主;这步工夫,是专一的行为;就是专专一一的,相信“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太十六24~25。

二      第二步的工夫:“天天”背十字架;意思就是:既经一次甘愿将己交在十字架上,不让它作主,就当天天继续的舍己;舍己,是应当“天天”的,毫无间断的—路九23~24。

三      第三步就是跟从主,这就是积极的,以主为主,完全遵行主旨,致己无发展的机会和可能;这三步工夫,都是以主的十字架为中心,为根源,头一步是消极的─舍己;第二步是消极中的积极─背十字架;第三步是积极的─跟从主—23节,林前十五31。

捌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这一句话,主也是指着信的人说的—约十二24与注2,32:

一      麦子的外壳,是很好看的,它的色是金黄,虽然它是美丽,但是如果就是如此,它是无用的;它应当离开(或一同与)它的伴侣,落在地里─黑暗、隐藏、辛苦的地方,而死在那里;它死,它就要失去它的美丽,和它的一切,它不能再像从前摆在人前,给人赞美—24、32节,太十39。

二      这个死就是十字架的死;这是主自己说的;所以我们没有别的,就是甘甘愿愿的,落在地里死了;乐意的与主同死,在祂十字架上,与祂交通;天天保守这个恨恶自己生命的态度,好叫我们“保守生命到永生”─结果存至永世,生长许多子粒—约十二33,彼前一3,弗二6。

 

职事信息摘录:

十字架的道

带着罪人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只是替罪人死,替罪人开一条活路,叫他们能得永生,能以到神的面前;祂并且是带着罪人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十字架的效用,只在代替方面,叫罪人有永生,免沉沦,神的救法就不完全。因为一个相信耶稣基督而得救(徒十六31)的人,他还是住在这世界里面,有许多的试探;并且魔鬼尚是不时的欺哄他;他自己的里面,还有罪性不时发动;他虽然得了救恩,但是他在今世尚是脱不了罪,没有胜罪的能力。所以主耶稣救人,必须两面都作到─救人免受罪的刑罚,更救人脱离罪的能力。主耶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就救了人免受罪的刑罚─地狱永火。主耶稣带同罪人一起死在十字架上,就救人脱离了罪的能力─旧人既死,就不再作罪的奴仆了。罪不是从外头来的,乃是在里面的。如果罪是从外头来的,那么,罪对于我们就没有什么能力。罪是住在我们里面,所以才成为致命伤。试探是从外面来的,罪是住在里面的。世人因为是亚当后裔的缘故,都领受了亚当的性情(天性),这个天性是老的、旧的、坏的、污秽的─属乎罪恶的。世人里面既有了这个罪母,所以外面试探一来─里应外合─就生出许多罪恶来。都是因为我们里面有傲性(有时很隐藏),所以外面一有试探,给我们以可骄傲的机会,我们就骄傲起来了。都是因为我们里面有妒心,所以外面一有试探,看见别人居于我们之上,我们就嫉妒起来了。都因我们里面有急性,所以外面试探一来,就发急了。世人所犯种种的罪,都是从里面的旧人来的。

旧人应当钉死

这个旧人是太不堪的,不可修理、不可变形、不可改造、不可弥补的。神对待旧人的法子,就是将他钉死。神要赐给我们以新的。旧人应当死。我们所有的罪行,神的话命我们到主耶稣的宝血去洗。主耶稣基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的罪。”(启一5)这些罪都是指着外面所行罪恶说的。但是里面的旧人,圣经总没有命我们将他拿去洗洗。神的话没有说旧人是应当洗的(耶稣基督的血洗罪,不洗旧人)。旧人应当钉死;这是圣经的话。

神在今世所作的事,都是在主耶稣基督里面。祂要刑罚罪人,就刑罚了主耶稣,因为主耶稣替罪人站立在罪人的地位。祂要叫旧人死,祂就叫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带着所有罪人和祂同死,从替死生出同死,这是圣经的明言。耶稣基督“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

这一点应当注重,不应当轻轻放过去。信徒(自认罪人并信耶稣而得救的人),应当牢牢记着,他旧人的钉死,不是一种在主耶稣之外的单独行动,乃是联合在主耶稣里的。主耶稣死,我们的旧人和祂同死,死在祂的里面。这一点能够解说许多人失败的原因。信徒多多要用自己的能力将他的旧人钉死,到底钉来钉去,那个旧人还是不死。他们要(多是无心)在基督之外自己单独钉死旧人,这是办不到的事。除了和主耶稣同死之外,在别处真没有钉死旧人的事了。旧人是和主耶稣同钉死的。

不是我们自己死,乃是同死

不是我们自己死,乃是同死,同主耶稣死,我们是“归入祂的死,”(罗六3)“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与基督同死,”(罗六8)“我们的旧人”是“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我们自己是不会钉、不会死的,这个“同钉十字架,”是一个完成的事实,是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时,就成功了的。主耶稣的死是一个事实;主耶稣代替我们死也是一个事实;我们和耶稣一同钉死也照样是一个事实。这“同钉十字架”在原文是一个活字,是永远完成式;意即我们的旧人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这件事是一举─在主死时─就永远成功了。但是,与主同死有什么结果呢?有什么目的呢?从罗马六章六节,我们知道结果是叫罪身灭绝,目的是使我这个人不再作罪的奴仆。现在我们用比方来说明这里的事实。这里有三个东西:旧人、罪、和罪的身体。罪好像主人,旧人好像是管家,身体好像是傀儡。罪没有权柄和能力来使用这个罪的身体,使之犯罪。罪主使旧人,当旧人赞成的时候,身体就作傀儡了。所以当我们旧人活着的时候,旧人是居在当中。身体在外面,罪在里面。里面的罪试探旧人,使旧人情欲发生,这样便叫旧人发命令,使身体犯罪,实行犯罪。身体是顶柔软的,叫它作什么,它就作什么。它自己是没主权的东西,自己不能作什么,必须旧人叫它作,它才作。现在主拯救我们,并不是把我们的身体杀死,也不是把罪根消灭,乃是把我们的旧人钉死,和祂同钉十字架。

钉死旧人的结果是什么呢?是使“罪身灭绝。”在原文,“灭绝”意即“失业。”这就是说罪身(罪的身体)没有了旧人,就不会作什么。以前罪身天天听旧人的吩咐去作工,犯罪好像就是它的职业。祂所作的,就是犯罪。因为旧人太爱罪了,它喜欢罪,想慕罪,爱作罪的事情。所以身体就也随之犯罪,成功为罪的身体─罪身─了。现在旧人经主对付过,把它钉死了;所以罪身就失业,没有工作了。从前旧人活着的时候,罪身天天以犯罪为职业,为工作。感谢主,这个没办法的旧人,已经钉死了!犯罪的身体也失业了!罪虽然还存在,虽然还想要作主人,但是,我不再是它的奴仆了。罪虽然再三再四要再来鼓动身体去实行犯罪,无奈新人因着圣灵在他里面作主,不能通过。所以罪现在没有法子能使身体犯罪。所以,罗马六章六节将旧人钉死,和罪身失业的目的告诉我们,“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我们看见了这三件事:一个事实─“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一个结果─“使罪身灭绝;”一个目的─“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了。这三个是连在一起的,不可分开。事实、结果、目的,我们都已知道了;但是我们怎能达到这个地步呢?我们应履行什么条件,叫我们能有与主同死的经历呢?

相信,除了相信之外,没有别的

你因何得着主耶稣基督代死,你也因何得与主耶稣基督同死。你因着信心(不是行为),就得着主耶稣代死的结果─免受永刑;你也照样因着信心,就得着主耶稣同死的结果─从罪得释放。主耶稣已经替你死是一个事实;你已经与主耶稣同死也是一个事实。你若不信基督的代死,你就不能得着代死的功效─免罚;你若不信你与基督同死,你也就不能得着同死的功效─从罪得释放。凡信耶稣基督代死的人都得救;凡信同耶稣基督死的人都得胜。凡要得着主耶稣的死─无论代替与一同─都要相信。相信是神要求于我们的(要信主耶稣的代死,也要信与主同死)。罗马六章十一节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原文)自己是死的。”这个“算”字,是顶要紧的。我们多要“摸”看,到底我的旧人死了没有;我们常要“觉得,”我的旧人死了没有。如果我们要摸,要觉得,我们的旧人总没有死的一日(其在经历方面)。我们的旧人不是因着我们的“摸”与“觉得”而死的。我们越“摸,”越见得我们的旧人不死;我们越“觉,”越见得我们的旧人仍然活着。旧人不是从“摸、”“觉”而钉死的,旧人乃是因著『算”而经历同钉的。“算”是什么?“算”就是信心的行为,“算”就是信心的运用,“算”就是意志的判断,而加以执行。“算”与“摸”和“觉得”是完全相反的。“摸”和“觉得”是感觉的,“算”是信心,是意志的。所以,我们旧人的钉死,并不是要觉得。“我并不觉得我的旧人是死了,”这一句话是错误的。旧人的死与不死,不是在乎你的觉得与不觉得,乃是在乎你有没有算。

算自己向罪是死的

怎么“算”法呢?算你自己向罪是死的,就是算你自己是已经钉死了,就是算你的旧人是已经钉死了的;就是算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就是你旧人的十字架;就是算主耶稣的死,就是你旧人的死;就是算一千九百年前主耶稣死的时候,就是你旧人死的时候。旧人已经和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个事实,是已经完成的事实。在神的眼光中,旧人是已经死了;我们现在是算我们的旧人已经死了,从心里“算”所相信的,神必成就;更从意志中决定向罪算自己是死了。这样,我们就不再作罪的奴仆了。这个“算”字是一个行为,又是一个态度。行为是一次即了的,态度是永远坚持的。行为是对于某事的一时举动,态度是对于某事的长久估价。我们向罪应当算自己是死的。意思就是说,应当有一个专一的行为算自己是死的,然后继续持一种向罪算自己是死了的态度。行为是开端,态度是继续。总当有一次专专一一的在神的面前,算自己从那天那时起是死了。既有那专一的算之后,就应当天天持着专专一一所算的态度─持向罪算自己是已经死了的态度。许多人的失败就在这里:他们曾算自己向罪是死了,接受了十字架同死的道;然而,他们以为这是一劳永逸,以为一次算就永远无事了。他们以为人的身体死,就是死了,所以旧人也是如此。岂知在灵性上的事不是这样的;是应当天天、时时、刻刻算自己与基督同死了。信徒什么时候不算,在经历上旧人就什么时候不死了。这是许多人的旧人似乎复活的缘故。如果,在这件事上可以一劳永逸,我们就用不着儆醒了。但是我们知道我们应当儆醒,儆醒是时也而刻也的,算我们旧人死了,也应当是继续不断的。如果神的儿女们,多知道这个,就必免去许多的失败。

这一种的态度,不是一种心思中的想念,乃是在意志中长久的对自己的估价。“我当我自己是死的,”无论有意和无意中都如此。神的儿女们,在这一点多有难处,他们常常以为他们“忘记”去算,他们错用了他们的机关。算是意志的决断,并不下心思的测度。得胜与否,是看你有没有算自己是死的态度,并不在于你记不记得去算。如果你借着圣灵,运用你意志持着这一种死的态度,你尽可以在有意与无意中都有这个态度。态度在记得不记得中都是一样的。心思自然也有它的地位;但是不应当让心思影响意志,意志应当管理心思,叫它辅助意志,坚持这种态度。

所以每日每时,无论何作,无论在有意无意中,都要站立在十字架的根基上面,算我的旧人是已经死了的。胜过罪恶和魔鬼的秘诀,都在这里。罪和魔鬼是有连带关系的。如果罪不能作我们的王,魔鬼就自然在我们心中没有地位。

学习如何用意志和信心去算

魔鬼是很儆醒,要乘隙使旧人复起,使信徒犯罪。所以,在没留心的时候,他的试探和迷惑就来了。外面的试探和迷惑一来,里面的旧人就跃跃欲试了。在这时候,应当重新来到十字架的根基上面,重新算你自己是死的,等候圣灵(因着你的“算”)将十字架的能力加在你身上,以致试探失去其吸力。每一个信徒当有这种超凡的经验;在自己快要失败的时候,因重新来到十字架边,算自己是死的,就好像有一种能力进入里面保守坚固,抵挡试探。然而,有时岂不是算了又算,总不见有什么效果,到底还是犯了罪么?这种的经历是许多人有的。但是你的“算,”必定是有毛病的,如果你真是“算”了,必定有超天然之外的能力,进入你的里面。应当记得这个“算,”并不是口中念:“我死了,我死了;”也不是脑里想:“我死了,我死了;”乃是你的意志决断当你自己是死的,一面用相信的心持着这个态度算,这好像是你的意志选择说,“我是死的”一样。换句话说,就是你自己甘愿死(这在先),就算自己是死的(这在后),我们应当学习如何用意志和信心去算。

不幸,有时失败了,就更当兴起,更倚靠十字架的能力。圣灵必定引导你在主耶稣里得胜。弟兄们,“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册,十字架的道—与主同死(罪))

向己死

向己死,在经历上,是比向罪死更深、更进一步的。普通神的儿女所最注重的,就是胜过罪。他们深深受罪的害,他们知道他们犯罪之后,如何叫他们自己的重生生命忧愁罪的可恶,和罪的苦况,他们已尝了不少。所以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得胜过罪,叫他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此,他们得着亮光之后,知道如何与主同死,算自己向罪死,他们就靠着圣灵的能力,确实去算,让圣灵将十字架的成功彰显在他们的心里和身上。然而在这里常有一个欠缺,就是他们既有了这个胜罪的经历,就以为这是最高的生命,除此以外,已无再上的了。他们太注意他们的罪,所以一能胜算就以为足了。不错,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罪,信徒不应当忽略他的罪,胜罪是一切义行的根基,也是基督人生活的启轫。罪若尚作我们的王,我们就不能盼望在灵性上有何种的进步。然而,这不是说,胜罪之后就可故步自封,画地为界,不再前进了。须知这是信徒消极更新的头一步,前程尚是远大,不要以为此外别无进境了。胜罪之后,有一个问题摆在信徒面前,就是如何胜“己”?

信徒多多误会“己”字的实意。有的信徒把“己”和“罪”混在一起。他们以为“己”就是罪,所以应当叫它死。自然己和罪,是有许多的关系,然而,究竟不就是罪。他们用自己量罪的程度,测量一切外面行为,凡自己所看为不对者,就定之为罪,以为如此的己,如此的罪母,应当钉死。殊不知己虽是恶,然而己益非全恶者。罪母所发出者都是罪,都是坏的、污秽的,罪母借着己所发出来的,自然没有良善的;然而,己有时所发出来的,在人的眼光(程度)看是很好、很不错,顶道德的、极仁义的。如果照着我们量罪的程度去量己,就我们必定去己之恶者,而留其善(在人的眼光看)者。因为信徒不知己的根源,不知它能发出人神之所谓恶的,也能发出人之所谓善的。所以就仍居在“己”的界限之内,而不享受神完全丰富的生命。撒但是顶诡诈的,他隐藏这个事实,留信徒们在黑暗里,叫他们知足于他们胜罪的经历,而不寻求再上者─胜己的经历。

己的生命,就是天然的生命

己的生命,就是天然的生命;我们天然生命受亚当堕落的影响,变成非常败坏,因亚当堕落,人类有了罪性,此罪性就紧织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己。我们的己就是我们的“自我,”就是合成我们个人的人格的,换句话说,这就是我们的魂。罪性既如此的与己亲密,所以在它们的工作─犯罪─中,好像是很难分彼此的。它们既如此的联合,所以罪母一发动,己就赞成,就执行,人外面的罪就犯成了。

然而,我们也不能把罪和己分得太清楚。在未信之人的身上,已好像是与罪联合一起,大有难解难分之势。……人蒙重生之后,在他基督人生活最初的层次里,他尚有一种“罪”“己”难分的经历。后来,他得着神的恩越大,十字架的工夫和圣灵的能力越显在他的里面时,罪与己就渐渐分析出来。在基督人生命中途的时候,神的儿女就能分别什么是罪,什么是己。已经得着罗马六章十一节经历的人,就常见得,罪虽胜过,已尚未胜。在生命很高深的信徒去看,胜罪好像是容易的,胜己是极乎其难。信徒一有完全胜己的经历,就有使徒那样的生命了。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己就是我们的人格,和人格所包括的一切。从己生出我们个人的意见、气味、思想、爱慕、偏倚、好恶等等。己的生命,就是使自己活着的能力。我们应当记得,己就是我们的自己,它所好所恶的,它的生命,就是我们自己天然行善作工的能力。己是一个生命,因为它在未死己信徒的身上是活着的,在死己信徒的身上,是常欲活起来的。己的生命,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生命。

信徒接受了十字架对付罪的方面之后,罪的身体就瘫痪如死,不能活动。然而己的生命,尚未受着注意,所以就仍然活着。此时这个己的生命,好像亚当未堕落的生命。不是属灵,因为没有生命树果变化它;不是属肉身,因为尚未犯罪;乃是属于己,所以欲犯罪就犯罪,欲属灵就属灵。信徒此时的生命,与此是很相像的。不是属灵,因为他的灵尚未自由,尚未得着神更高生命的生活。不是属肉身,因为已经接受了十字架的成功,向罪算自己死了。他是属己的、属魂的、属天然的、尚未变化的,若不谨慎,往下坠,就要沾染肉身的罪。若更进前支取十字架的成功,就完全属灵。不过,信徒若停止在属己的境界中,是多多跌下来,不时成为属肉身的。

此时,信徒是处在基督人生活最易受危险的一层。一方面应当防备下坠,一方面应当打算有实行的义行。其危险就是借着己力行善。这不一定是明显的,有时是很暗、很隐藏的,神有时须用许多年日,才能叫信徒知道他是属己的,借己力行神旨!

己所包容的是非常之大,我们的意志、刺激、爱情、智力,都是属它的范围。已就是我们的自我。我们生活的能力,就是己的生命。己就是魂,一种的机关。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一种主动这机关的能力。人尚属己的时候,己的生命,就赐与他的各部分─意志、刺激、爱情、智力等等;以能力─它自己的能力─使它们行善、作工。它的意志,很有力量抵挡外来的试探;它的刺激,很有快乐的感觉,以为神的同在是极乎亲近的;它的爱情对主,是极乎深挚的;它的智力,叫他想出许多圣经妙道,和许多为神作工的法子。但是,这些到底是己作的,不是神的灵命作的。并且在这时,神常常特别的施恩给信徒,叫他有许多奇妙的恩赐,要使他因见神有这样的恩赐,就完全离弃自己去跟从神。然而,在经历上,信徒所作的和神所打算的,是完全相反的。他不特不完全归神,并且利用这些恩赐,以为己用;这些恩赐变作他的“己”的续命汤。神当用许多年日和工夫,才能叫他弃己完全归祂。

愿意把己交于死地

神使信徒深知己的可恶之后,他就愿意把己交于死地。但死己的法子是怎样呢?无他,十字架。十字架与己关系的圣经,我们应当读两段才能明白。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

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的,是一次成功的。我们既知我们的己当死之后,我们就当专专一一的,用相信的心,承认“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字在原文作“以各”─自我─己。死己的法子,除了十字架以外,别的真是没有的。“与基督”三字,也是我们所当注意的。己的钉死,并不是信徒个人单独行为。信徒并不是孤孤单单借着自己的能力,将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己的钉死,乃是“与基督”联合共同的。这不是说,我们帮助基督,将己钉在十字架上,乃是基督已经替我成就了这件事,我现在承认相信其为真而已。这里是以基督为主体的,所以才说,“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不说,“基督与我同钉十字架。”不是因为我欲死己,所以基督来伴我;乃是基督死时将我们众人的“以各”─自我─都带到十字架上,都钉在那里。所以我现在不是重新去钉,不过承认其为事实而已。“已经”二字,表明此事是个事实,并非一种理想。死己这种生命,是可能的、实在的、达得到的。从前的使徒“已经”得着了,他们的己“已经”实验过了,所以我们也有得着这种生命的可能。不过我们应当记得:这是一个“同钉,”不是一个独钉。我们离了主,就不能作什么。靠着己力,欲钉死己,是永无之事,永作不到的。若非在主的死里面和祂联合,我们是永不会死的。基督独一的在祂的死里面,带领着一切旧造的,无论是其中的任何一部,都到十字架上。我们若要在主的法子外,另立法子;在主的成功外,另外打算成功;不特是愚昧,且是费事。所以我们没有别的,就是用充足的信心,来到主的面前,承认主所成功的,就是我们的;然后求圣灵将主十字架的工夫,作工于我们里面,而表显出来。

我们就是到神的面前,斥责我们的己,奉献一切给祂。将我们己的生命所包含的,借着主的灵,将它交与死。我们应当对神说,“从今之后不再是我自己,不再是我自己的爱好、意见、趣味、成见,我将这一切都交于十字架上。我从今天起,单单照你的旨意而活;主啊,是你……不是我。”我们应当这样的顺服主,将我们所有的都交与死。但是,这并不是说,从今之后我们就把“己”除灭了。己是不能除灭的,也是不可除灭的。己是永远存在的。这样,为什么缘故,又说把己钉在十字架上呢?……已死的意思,不是说,从此之后,就没有己了;乃是说,此后己顺服神,不再让己所好恶的,站在上位,让十字架钉死,停止它一切自私的行为和意思。不让己的生命,再来利用己意,即己生命的生活死了,再没有己的生命和生活,不过躯壳的己尚在。按“己”所包容的,有意志、刺激、智力等等,并不是说,我们相信我们的己,与基督同钉之后,就取消了我们的意志、刺激、智力等等。断没有人因信与主同钉,连叫他能成为人的几个机关都除灭了。与主同死不过是说,不再让己作主,不再顺从它的意思、刺激、思想去行。不再有己的生命,乃是让主的灵掌管己所包容的一切,叫它们服从里面的神的生命。己若一刻不死,己就一刻不能服从圣灵,一离开十字架,己就依然故我;信徒无力、无法,可以自制,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对于这点,发出不少的亮光。“我(己)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这里所说的,岂不正明白?保罗在头一句,明说他的己已钉十字架;然而,在第二句,他岂不是说,他的己还存在么?所以钉己的意义,不是指着灭己而言,乃是指着停止己的行为,让主作主而言,这是顶明白的。

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

上面所说的是一次就完成了。我们是否只用一次信己与基督同钉,就已经够了?一劳永逸能么?这就引到我们第二节的圣经:“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这节圣经,说出我们所应当作的三件事,究竟不是三件事,只是一件事,分作三段而已。头一段就是舍己。舍的意思,就是厌弃、不顾、不理、不承认其要求。舍己的意思,就是不让它作主。这步工夫,是专一的行为。就是专专一一的,相信“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要保守这一段的工夫,就当实行第二步的工夫:“天天”背十字架。意思就是:既经一次甘愿将己交在十字架上,不让它作主,就当天天继续的舍己。舍己,是应当“天天”的,毫无间断的。舍己这件事,绝不是可以一劳永逸的。主必要赐给我们以一个天天的十字架,叫我们天天背。己是非常儆醒的;利用己的撒但,也是不疲倦的。己在每时每刻,都寻找机会要复辟;如果稍有可寻之机,它必不轻轻放过。所以天天背十字架,是非常要紧的。信徒们的儆醒,就是在此。我们应当“天天”─时时刻刻─背起主所赐给我们的十字架,不间断的承认主的十字架,就是我们的十字架,不为自己留地位,也不许它有地位。第三步就是跟从主,这就是积极的,以主为主,完全遵行主旨,致己无发展的机会和可能。这三步工夫,都是以主的十字架为中心,为根源,头一步是消极的─舍己;第二步是消极中的积极─背十字架;第三步是积极的─跟从主。

这两处圣经的教训,是不应当分开的。我们把它们合起来看,合起来遵行,就叫我们常有胜己的经历。不过我们应当让圣灵自己作工,将十字架所成就的工夫,成就在我们里面。

我们可以再看一个地方,讲论我们己生命的好处应当死却,以得佳果。那里,它注重己的生命过于己的本身。

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这一句话,主也是指着信祂的人说的;所以祂用这一句话呼召人。“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26)主说了这句话之后,祂并不留我们在黑暗里面,祂就连接讲解说,“爱惜自己生命(原文,属魂的)”的,就失丧生命(在永世里,没有果子─子粒);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原文,属魂的)的,就要保守(不至无果)生命到永生(原文,属灵生命)。”这里的教训就是应当死己的生命。

生命是顶宝贝的,什么都可失去,惟独生命不可。然而,这里是一个呼召,要我们失去生命。己的生命,是我们天赋的、是合法的,不是错的;然而,主在这里,要我们让它死。

这生命是什么呢?就是一种天然的生命,就是我们与禽兽所共有,能活动的生命。我们的智力、爱情、刺激,都受这个生命的支配。它就是主动我们全身机关的生命。这个生命主动我们全身的各部。虽然使用智力、爱情、刺激,是不错的,但是这个主动生命,是生来而有的生命,并非属灵的生命。若不是属灵的生命,作信徒全身各机关的生活和主动能力,信徒就要“失丧生命,”永远损失果子。

这个自己的生命,是很美丽雅观的。我们的主用麦子来作比方。麦子的外壳,是很好看的,它的色是金黄,虽然它是美丽,但是如果就是如此,它是无用的。它应当离开(或一同与)它的伴侣,落在地里─黑暗、隐藏、辛苦的地方,而死在那里。它死,它就要失去它的美丽,和它的一切,它不能再像从前摆在人前,给人赞美。

如果我们真是愿意死,真是死,我们就要失去许多人的赞赏,我们天然的美丽就要毁坏。本来我们有智力,可以想出许多新颖道理和论说;己死了,就当等主指示,等主引导,不敢以智力为主。本来我们有爱情,可以施爱多人,自动的爱主;己死了,就当让主的爱,从我们里面爱出来,就当让圣灵把主爱浇灌在我们心中,不敢让天然的爱情鼓动我们。本来我们有刺激性,可以自由喜怒哀乐,可以有一种在感觉上的与主相交,而有祂的喜乐;己死了,就当让主管理我们的刺激,主忧亦忧,主乐亦乐,就当让主自由,虽然有时在感觉上都不觉得主如何,仍是照样忠心,不改常度,不敢因刺激而更变。本来我们所看作有益的,现在因基督都看作有损(腓三7)。当我们向罪与主同死,我们是放弃那些不合法的事;当我们向己与主同钉,我们是放弃那些合法的事。这一步真是难的。这门小,这路窄,寻着的人并不多!

这个死是什么死呢?就是十字架的死;这是主自己说的(约十二33)。所以我们没有别的,就是甘甘愿愿的,落在地里死了;乐意的与主同死,在祂十字架上,与祂交通。天天保守这个恨恶自己生命的态度,好叫我们“保守生命到永生”─结果存至永世,生长许多子粒。这不是一时一日的事,若是这样,就尚是易事;但是我们的主的话是:“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约十二25)在世几时,恨恶己命也要几时。继续不断,才能叫跃跃欲试的己,无所施其技阿。

我们切不可轻看这个“死”字。作了一粒麦子是不够的,因为单作一个重生的儿女(太十三38)不过是初生的婴孩,不能为神作什么。落在地里也是不够的,因为虽然甘愿受苦、隐藏,究竟不死,尚是一粒,终不能增加,死是最终最要的一步。死是开生命之门,死是结果的独一条件,死是不可少的。然而,真死的人,究有几个呢?死是停止了活动。死是人生的终局。死了,就己的生命,再无活动之日了。这死并不是勉勉强强的,因为主说,这生命是应当“恨恶”的。恨恶是一种态度─长久的态度。所以,我们必须甘甘愿愿的将这生命交与死,明明白白的知道这生命的缺欠,而恨恶它。

这样的生命死了之后,到底有什么结果呢?许多子粒。主所以不能用我们─所有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作工倚靠我们的智力、爱情等等。这个魂的生命是下等的,非上乘的,故难结果。虽然里面有许多的长处,然而,惟有“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己的生命,和它的一切,是无济于事的。如果我们真将自己,并自己的生命,就是我所能的,和所是的,都完全交与主的十字架,我们就要看见神如何用我们。我们若是空虚,神的活水就能无所阻挡的,从我们里面流出来。这样的结果,与平常是有分别的,因为所结的果子是“许多。”我们的结果,全视乎我们的“死。”

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你(天父)的意思行

所以信徒们,我们的己从前如何充满我们,现在也应当让基督如何充满我们;不然,我们就尚未得着完全的救恩。我们得救与我们得救的枢纽,就是在于被救离己。属己的信徒坠入罪恶是很容易的,所以欲完全向罪死,就也当向己死。基督不只是作救我们脱离罪的主,祂也是作救我们脱己的救主。死己是我们得着属灵生活的独一门径;然而,除神之外,却没有人能叫我们的己死;但是我们若不愿意,就也不能成功。己的工作,有时是极其隐藏的,用一种属灵的帕子盖过,信徒自己初都不知,所以神就多多借着外来的环境,打通这重帕子,使信徒自知;人所最难的,就是自知。自己究竟不识自己,所以必须等到神的手试炼之后,才知己的可恶。如果在经历上,没有死己,就我们在灵命上并没有一点的真进步。如果你我肯从今天起,让主的圣灵将死亡的工夫作在我们里面,也从我们里面作出来,就我们的生活必定有迅速的进步。

弟兄们!我们当同心同说,“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你(天父)的意思行”罢!(太二六39)。(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册,十字架的道—与主同死(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