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夏,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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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十一系列 基督的钉死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第五篇 十字架的经历

读经:太十六21~25,十38,可八34~35,路九23~24,十四26~27,林后四10

壹 一个跟随主的人,最难认识的还是十字架的经历,我们知道十字架最终的结局,是要把人完全结束;这个道理不难明白,但要成为我们的经历,却不是那么容易—创二9,罗八7~8,创三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一 我们天然的观念,总离不开是是非非,以为对就能讨神喜悦,良善就能经得起光照;岂不知神在我们身上所要的,不是我们自己所活出来的,乃是基督经过我们活出来的—创二9,罗八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二 这里有一个最大的难处,就是人是活的,自有其爱好、思想、情感,也有其意志、抉择;人不容易停止自己的活动—创三6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三 人可以凭着自己,照着圣经来热心,但他绝没有办法,凭着自己顺从主;主今天的要求,乃是祂要在我们里面,经过我们来爱人,来活出爱—加二20,罗八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贰 十字架的经历就是结束自己—太十六24~25,林后四10,加二20,腓一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一 我们这个人是恨人的也好,是爱人的也好,反正我们这个人要结束;我们这个人若不结束,基督就不能从我们身上出来,基督在我们里面就毫无出路—林后四10,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二 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太十六21~23、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1 十字架是己的对头,十字架解决的就是己—21~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2 人如果肯舍己、否认己,撒但就没有地位—21~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3 撒但是和人的意思调在一起,而十字架是在神这一边,除掉人;凡出于人的,就是出于撒但—21~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4 神在我们身上所注意的,是到底是谁?是我们自己,或是基督?—加二20,腓一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三 十字架要求我们这跟从主的人,舍己、否认己;我们要跟从基督,就要否认己,背起十字架,并跟从祂—太十六24~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四 十字架只有一个,基督背着它往各各他山去,在那里钉在上面;不只祂在十字架上,我们所有信祂的人,也都已经在十字架上;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从那一天起,我们就是个主观背十字架的人—约十九17,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叁 背十字架就是我们看见,我们这人已经了了,已经结束—加二20,腓一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一 许多基督徒都把背十字架当作受苦,或忍受艰难,这种观念并不准确;按照圣经的启示,背十字架不是重在受苦或忍受艰难,乃是重在接受死或置自己于死地—太十六24~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二 在神面前,头一个背十字架的乃是主耶稣;主在地上的一生,都是在十字架的死底下活着—约十九17,五19、3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三 我们虽然不能与祂同受遭人杀害的钉死,并同受被神刑罚的钉死,却与祂同受那结束万有的钉死;我们因信与祂联合,就有分于这个同钉—加二20,罗六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四 所以,我们一得救,就该把自己置于这个同钉的死底下,甘心乐意让这个同钉的死在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使我们能不凭自己,只凭神活着,以遵行神的旨意;这样,照属灵的实际说,我们就是背十字架—林后四10,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肆 我们是先钉十字架,而后背十字架,不像主是先背十字架,而后钉十字架—约十九17~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一 我们背十字架,是根据被钉死于十字架;我们必须先钉十字架,而后才背十字架—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1 我们的钉十字架,是基督为我们完成的事实;我们的背十字架,是我们自己执行的经历—罗六4,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2 我们钉十字架是主一时成功的,也是我们一时接受的,而我们背十字架不是一时成功、一时接受、一劳永逸的,乃是常时、一直不断的—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二 主要我们天天背十字架,才能跟从祂;我们必须时常不断的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死底下,甘心接受死,乐意背这十字架,使我们能脱离自己,凭神活着,以遵行神的旨意—路九23,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二篇)

伍 基督徒真实的经历,乃是十字架的经历;主若怜悯我们,恩待我们,我们许多的难处就会消除,许多的摩擦就会消没;虽然召会理当合一,但十字架若没有破碎人的己,人的己若没有受过对付,召会是难得合一;经过十字架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合一—林前十17,太四1~11,林后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一 经过十字架的人,才能够受试验,受击打,才经得起各种折磨—太四1~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二 我们这个人,我们这个己,必须被十字架破碎,被十字架了结,基督在我们里面,才能得着一点地位,才能经过我们出来,基督的生命也才能组织在我们里面—林后四10,加四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三 一个人属灵的经历,总是从爱主开始;我们爱主应该单纯,不要别的,甚至不要属灵的享受,只要主自己;我们的心要预备好,说,“主啊,只要是你旨意的,我都要;凡不是你旨意的,我都拒绝”—太六22,可十二30,加二20,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1 我们若单纯爱主,我们就会有光,看见凡是出于我们的,都已经在十字架上,因此凡是出于我们的,我们都拒绝—加二20,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2 我们一旦感觉到,就要背起我们的十字架,顺服这感觉—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四 我们若是爱主,主能叫我们看见十字架,也能叫我们接受十字架,并且能叫我们背十字架;这样,十字架就能在我们里面作工,一天过一天,在我们里面杀死我们—24节,林后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

五 只有这样经过十字架的人,才是单纯的人,才是纯洁的人—太六22,路十一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