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话

第十三系列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神的话

神的话
第十五篇 主话的解释(二)

读经:太二二32,诗四十6,出二一6,腓二8,赛五五3,帖前四4,多二13,彼前三19,五13,约壹五16

壹 神既是活人的神,且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因此,死了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必要复活;这是主耶稣解经的方法,不是单凭字句,乃是凭字句中所含的生命和大能—【太二二32注1】:

一 按上下文看,这里的肉是指物质身体的肉;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六51);犹太人没有正确领会主的话,以为主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52节);对他们而言,这话甚难—60节,【约六63注2】。

二 因此,主在本节加以解释,祂不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这肉,就是人身体的肉,是无益的;至终,祂所要给人的乃是赐生命的灵,就是祂在复活里的自己。

贰 开通奴仆的耳朵,指明主人要求奴仆顺从(出二一6);这表征神对那在人性里作神奴仆的基督要求顺从(腓二7);这顺从,就是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八节所说到的,是要祂行神的旨意,在肉体(身体)里钉十字架(西一22,来十7~8),作祭物和供物;基于这点,保罗将开通耳朵解释为预备身体—【诗四十6注3】:

一 使徒保罗在希伯来书十章五节引用这话作“你却为我预备了身体”。

二 基督在这身体里,将自己献给神作祭物和供物,以顶替旧约里动物的祭物和供物—来十7~8。

叁 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三十四节,保罗将确定的怜悯翻作“大卫那圣的,那可靠的”;然后在该章三十五节,他指明这圣的、可靠的事物,就是复活的基督自己(见徒十三34注1);保罗的解释由以赛亚书五十五章四节得着印证—【赛五五3注3】:

一 基督成为肉体,把神当作恩典带给我们(约一14、16~17),然后祂被钉死,复活,好在复活里成为那给我们确定的怜悯;因着我们的光景是可怜的,构不上神的恩典,基督这位神恩典的具体化身,就成为确定的怜悯,而借着这怜悯,我们现今就可以在正确的地位上与神相配,接受祂作恩典(参弗二4与注2)。

二 神在基督这确定的怜悯里,在祂的恩典里临到我们,作我们的享受;基督是确定的怜悯,也是保证这怜悯的永远之约—赛五五3。

肆 对帖前四章四节这里器皿的解释有两派:一派说器皿是人的身体,如在林后四章七节者;另一派说器皿是人的妻子,如在彼前三章七节者;本节和下节像这样的词句:“你们各人,”“用圣别和尊贵,”特别是“不放纵私欲的邪情,”都表示第二派的解释不正确,头一派的解释正确—【帖前四4注3】:

一 在这里,使徒认为人的身体是他的器皿,如大卫在撒上二十一章五节所认为的;在关于使用身体这样的事上,保罗和大卫都认为人的身体是器皿。

二 用圣别和尊贵保守或保全人的器皿,不放纵私欲的邪情,乃是防止淫乱的保障—帖前四4。

伍 历代以来,对于这不平凡、奇妙且超绝的神圣名称,有两派解释:(一)指两个人位,神和基督;(二)只有一个人位,耶稣基督是至大的神,也是我们的救主,因而明言基督的神格;我们宁肯选择第二种解释;这符合基督出生时所启示的两个神圣名称:耶稣─耶和华救主,和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1~23,【多二13注3】:

一 我们的主不仅是我们的救主,也是神;并且不仅是神,还是至大的神,祂在性情、荣耀、权柄、能力、作为、爱、恩、以及一切神圣的属性上,都是至大的;提前二章五节启示祂是人,这里启示祂是至大的神。

二 祂是人,也是神;祂在神圣的荣耀里显现,不仅为拯救祂的子民进入祂永远的国,也为将他们带进神永远的荣耀(来二10,彼前五10);因此,祂在荣耀里的显现,乃是我们有福的盼望。

陆 历代以来,各派的教师对于在监狱里的灵,有种种不同的解释—【彼前三19注2】:

一 照圣经看,最可接受的解释如下:这里的灵不是指留在阴间里死人的脱体之灵,乃是指挪亚时代因悖逆而堕落(彼前三20,创世记生命读经第二七篇),并且被拘留在幽暗坑中,等候大日审判(彼后二4~5,犹6)的天使(天使是灵─来一14)。

二 基督在肉体里受死以后,在那作祂神性活的灵里到这些背叛的天使那里(可能是到无底坑─罗十7),也许是去宣扬神的得胜,就是神借着祂在基督里的成为肉体,以及基督在肉体里的死,胜过了撒但阻挠神圣计划的诡计。

柒 历代以来的教师,对这名(巴比伦—彼前五13)称持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是象征的,指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另一种认为是字面的,指幼发拉底(伯拉)河畔的巴比伦大城;后者的理由比前者更合逻辑—【彼前五13注1】:

一 第一,彼得似乎没有理由用象征的名称隐瞒他所在的城市;第二,他书信中所用的都是实在的地名(彼前五13一1);第三,在新约中,甚至到了保罗写末了一封书信,提摩太后书时(提后一17),也许是在彼得前书之后,一直都明确的提到罗马的名称(徒十九21,二八14、16,罗一7、15)。

二 到了主后约九十年,约翰写启示录这本表号的书时,才用大巴比伦这象征的名称指罗马城(启十七5,十八2)。

捌 关于至于死的罪,圣经教师有不同的解释;有些人说这是指敌基督的否认耶稣是基督的罪(约壹二22),这罪使他们永远留在死里;但是照本节的上下文看,至于死的罪是与犯罪的弟兄有关,与敌基督的或别的不信者无关—【约壹五16注5】:

一 既然约壹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这段,与一章三节至二章十一节所说永远生命交通里的祷告有关,所论到的事必定与神圣生命的交通有关;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神照着祂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施行祂行政的对付。

二 在神行政的对付里,有些神的儿女由于某种的罪,被命定肉身要在今世死亡;有些由于别的罪,也被命定肉身要死亡—约壹五16:

1 这种光景就像亚拿尼亚和他妻子撒非喇,因着欺骗圣灵,便受到肉身死亡的对付(徒五1~11);又像哥林多的信徒,因着不分辨那身体,就受到同样的审判(林前十一29~30)。

2 这由神在旷野中对付以色列人所预表(林前十5~11);他们中间除了迦勒和约书亚以外,全都由于某种罪受神审判,以致肉身死亡;神行政的对付是严厉的;米利暗、亚伦,甚至摩西,也都由于某种的失败,未能免去这种对付(民十二1~15,二十1、12、22~29,申一37,三26~27,三二48~52)。

三 神对祂儿女行政对付的刑罚,与永远的沉沦完全无关;这刑罚乃是根据神行政之时代的对付,与我们和神的交通以及彼此的交通有关;是不是至于死的罪,乃在于神照着各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审判—徒五1~11。

四 无论如何,对于神的儿女,犯罪是件严肃的事,也许会遭受神的审判,肉身在今世死亡!关于这样的罪,使徒没有说我们当为此祈求—约壹三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