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十四系列 关于长老的职分

关于长老职份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篇 需要认识己,以及老旧、天然的所是

读经:太十六24,加六15,罗十二2,林后三18,太十六22,加二20,罗六6,路十二50

壹 在主的恢复里,己或老旧、天然的所是都没有地位—太十六24,加六15,罗十二2,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一 在主的恢复里,己没有地位;我们需要领悟,神的经纶完全是一件新造的事;我们老旧的所是必须撇在一旁—太十六24,加六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二 我们这蒙了重生,正在得圣别、被变化、被模成、并得荣耀的人有其地位,但我们需要看见,我们天然的人没有地位—林后五17,约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三 在今世,神的国乃是召会;天然的人不能进入召会,因为我们要进入召会,必须得重生—3、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四 为要进入实际的身体生活,就是召会生活真正的实行,我们需要被变化—罗十二2,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五 神的旨意就是基督的身体,这身体的生活乃是在召会生活里—罗十二3~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六 重生是我们进入召会的入口,而变化使我们留在召会生活中并往前—约三3,林后三18,五17,加六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1 重生和变化废掉我们老旧的所是;二者不会给老旧的所是留任何余地—约三3,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2 当老旧的所是被对付,我们就能实行在新造里正确的召会生活—五17,加六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七 当我们领悟我们天然的所是必须撇在一旁,并且否认我们的己,我们就会在圣经中看见许多亮光—约三3,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八 林后四章十六节说,“我们外面的人虽然在毁坏,我们里面的人却日日在更新”:(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1 外面的人就是老旧的所是,天然的人,也包括任何天然的能力、力量、口才及天赋;里面的人是属灵的所是,就是新造—16节,弗四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2 我们必须领悟,我们老旧、天然的所是没有任何一点可以留在召会生活里—林后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贰 主的恢复乃是在于背起十字架,否认己,丧失魂生命,并活基督;在主的恢复里,我们必须钉死、拒绝并否认己,连同己的意见、偏爱和选择—太十六22、24,加二20,罗六6,太二十19,路十二5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一 我们若认识什么是主的恢复,看见在主的恢复里没有余地留给己—在我们意见、偏爱、选择里的天然所是—我们就会背起十字架—太十六22、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二 背起十字架,意即留在十字架上;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我们需要留在十字架上—加二20,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三 表面看来,主是在祂尽职三年半后被钉死;实际上,从祂尽职的开始,在祂受了表征死与埋葬的浸时,祂就被钉死了—太二十19,路十二5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四 在主整整三年半的尽职期间,祂背十字架,过钉死的生活;不断否认己,为要成就父的旨意—太二六42,约八5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五 我们要跟从主,就必须跟随祂的榜样,背起十字架并否认己;我们需要借着否认自己的意见、偏爱和选择,而留在十字架的杀死之下—二一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六 主说,“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丧失魂生命就是不活在我们老旧、天然的所是里—太十六25,十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七 这需要我们有异象,看见我们的旧人和旧“我”已经被钉了十字架;基于这已完成的了结,我们才能否认己—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八 因着我们重生了,正在被变化,我们天然的人就会被了结,但不是凭我们自己的行为,而是借着我们活另一个人位,基督—20节,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五章)

九 我们若真看见主的恢复,就会领悟无论我们在自己老旧的所是里是谁,有什么,或能作什么,都没有地位;长老需要看见这点,让这成为管治、控制、指引他们的异象;召会生活全然是新造的事—加六15,二20,西三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叁 我们需要在复活里事奉—弗四24,西三10,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一 复活就是从死里产生出来的活;就某种意义说,在复活以前,有些老旧的东西必须先死;以我们的经历而言,这意思是说,我们的新人仍带着旧人的外表,但我们的新人是在复活里—弗四24,西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二 我们需要异象,看见在召会生活里,天然的人必须被了结;我们不该凭天然的人或以天然的方式作任何事—罗六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三 我们若真有异象,看见在召会生活中天然的所是必须被了结,我们就会失去任何想要假装的倾向;异象杀死我们的装假;当我们得着异象,看见在召会生活里我们天然的生命没有地位,我们就不会寻求自己的利益—20、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肆 我们需要祷告,让我们能看见这个关于召会生活的异象;主恢复的召会生活是独特的,与任何人类社会或宗教组织全然不同;召会生活完全在于基督作生命,圣经作真理,我们天然的人没有地位—西三4、11,徒二六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