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二系列 三一神的一
父子灵互相内在
第三篇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
读经:约十四10~11,十七21,十30,六57,五30,七18,赛九6,约壹二25、28~29
壹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同时共存就是在同一个时间一同存在;说父与子同时共存,意思就是祂们一同存在;但说父与子互相内在,意思就是祂们彼此住在对方里面;子在父里面,父也在子里面—约十四10~11,十七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一 约翰十四章十节上半有话论到这种互相内在:“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这里有父与子的互相居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二 在十一节上半主接着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圣经不仅说子与父彼此同在;圣经也启示子与父互相内在;那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也在父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三 十七章二十一节是启示这种互相内在的另一处经文:“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贰 因着父与子互相内在,我们就可以说,祂们是“二一”的;子与父原是一—约十30,六57,五30,七18,赛九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一 在约翰福音十章三十节主耶稣宣告说,“我与父原是一。”因为子与父原是一,所以子称为父;按照以赛亚九章六节,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因此,祂就是父。(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二 新约有许多经文指明子与父原是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1 约翰十七章二十二节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2 约壹二章二十五节用单数代名词“祂”来指子与父:“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在这一节里,“祂”是指前一节所说的子与父;这指明子与父原是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3 我们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看见同样的原则:“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a 在这一节里,代名词“祂”确定是指要来的子基督,所以上文译为“住在主里面”,原文为“住在祂里面”,乃重复二十七节的“住在祂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b 但二十七节是联于神圣的三一,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与父或灵都是不可分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4 约壹二章二十九节,“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第一个“祂”是总括的指父、子、灵三一神,因为这一个代名词是指前节的“祂”(指要来的子),也是指下半节的“祂”(指生我们的父);这有力地指明子与父原是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三 子的旨意就是父的旨意,子的工作就是父的工作,子的话就是父的话,子的荣耀也就是父的荣耀;子自己一无所有;凡子所有的,都是从父来的;子与父的确是一约六57,十四10,十25,七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1 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上半,主耶稣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这里我们看见子因父活着;父是子活着的原因;没有父,子就无法活着;这一节也进一步指明子与父原是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2 十四章十节下半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这里我们看见子说话,父作事;子说话就是父作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3 子不仅与父同工,也在父的名里作工;这指明祂以父的身分作工,因为祂与父原是一—十25、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4 子与父同有一个旨意;子遵行父的旨意;在五章三十节主说,“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5 子说父的话。凡是子所说的话,都是父的话,因为子不说自己的话,而说父的话;在十四章二十四节主说到这一点:“那不爱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话;你们所听见的话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
6 子求父的荣耀;七章十八节说,“那从自己说的,是寻求自己的荣耀;唯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这人才是真的,在祂里面没有不义。”这一节证明子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乃是寻求父的荣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