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四系列 信徒的一
新约的独一职事
第三篇 为着建造基督身体独一的新约职事
读经:林后三7~9,四1,弗四12、16,西四17,提后四5,提前一12,约贰9,徒二42
壹 要明白职事这件事,我们需要研读林后三章;神在每个时代只有一个职事—7~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一 在七节和九节,旧约的职事称为“属死的职事”和“定罪的职事”,因为这职事给人的是无人能履行的律法;新约的职事称为“称义的职事”(9)和“那灵的职事”(8),因为这职事的结果是叫我们得着那灵。(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二 四章一节说,“因此,我们既照所蒙的怜悯,受了这职事,就不丧胆”;这里的这职事,指二章十二节至三章十八节所描述的职事,就是独一的新约职事;使徒虽多,但他们只有一个职事,就是将基督供应人,以建造祂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三 借着传扬基督,这职事首先称义接受这职事的人;然后这些人接受那灵,并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之后有恩赐的人成全其他肢体,使所有肢体可以直接建造身体(弗四11~12、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四 “职事”这辞在希腊文里也可译为“事奉”;身体的每一肢体都有职事或事奉;所有这些职事(合起来就是新约的职事)都建造基督的身体—西四17,提后四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贰 新约独一的职事是为着产生基督的肢体,以建造基督的身体—林后四1,弗四12、16,提前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一 在基督教各公会里有许多所谓不同的职事,不是唯一新约职事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建造基督的身体;虽然各公会都传扬福音拯救罪人,但之后不是建造基督的身体,而是建立各自的公会;公会不同的职事分裂了基督徒—约贰9,林前一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二 行传二章四十二节说到使徒的教训;独一的新约职事乃是基于使徒的教训,以使徒的教训为其内容和范围;跟随职事不是跟随任何人,乃是跟随新约的职事,这职事是根据使徒的教训。(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三 我们都在这职事里事奉并作工,传扬并供应基督,为着建造祂的身体;我们离开公会时,没有离开基督,只离开在基督以外、分裂信徒的事;我们需要与新约的职事是一,并跟随使徒的教训;与职事是一,不是与人是一—林后四1、7,徒二4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
四 在主恢复里的众召会只有一个职事,就是传扬并分赐基督以建造祂的身体;我们所接受的使命,乃是执行独一的新约职事,这职事乃是照着使徒的教训,为要建造基督的身体—弗四12、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一册,湾区数次交通记录,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