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五系列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为着基督身体的一经历神人调和
生命、爱与光产生一,为着金灯台的见证
第三篇 基督的身体乃是召会、职事与工作的管制原则
读经:弗一22~23,四16,西二19,林后三6,启二6、15,腓四16~17,徒二六19,西四11
壹 “我请求你们对这工作给与最高的合作;我说‘最高的合作’,意思就是你们要昼夜深入探究这些事,就象我所作的;第二,你们必须经历这些事;第三,你们必须过神人的生活;第四,你们必须作得胜者,持守身体的每一个原则”(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李常受弟兄与同工们的交通)。
贰 身体乃是神儿女今日生活与工作管治的定律—弗一22~23,四1、4、16,林前十二4~6、12~13、27:
一 召会、职事与工作,三者都在身体的立场上—弗四4、16,一23,西三15。
二 召会、职事与工作,三者都源于身体而存在,都在身体里有其地位,并且都为着身体的益处效力—罗十二4~5,西二19,三15。
三 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是要产生基督的身体;任何在此之外的工作,都不在神永远经纶的中心线上—弗四4~6、11~16。
四 今天召会中一切的难处,都是由于缺少看见身体,以及对身体的无知;我们在召会、职事、和工作中如何行事,乃在于我们看见身体到什么程度—徒二六18~19。
叁 尼哥拉党是指一班认为自己高过一般信徒的人;无疑的,这就是以后天主教和更正教所遵循并建立的宗教阶级制度;主恨恶尼哥拉党的工作、行为,我们也当恨恶主所恨恶的—【启二6注1】:
一 “尼哥拉党”原文由“征服或胜过”以及“平民,俗民,非专行人”二字所组成;所以尼哥拉意即征服平民,胜过非专行人—启二15。
二 神在祂的经纶里,是要祂全体的子民都作祭司,直接事奉祂;然而,在神和以色列人中间,有了居间阶级,成为犹太教中牢不可破的制度—6节,出三二25~29。
三 居间阶级,破坏了全体信徒普遍的祭司职任,因此有了两种不同的阶级,就是圣品阶级和平信徒—弗四16,西二19。
四 在正当的召会生活中,不该有圣品阶级,也不该有平信徒;所有的信徒都该是神的祭司;因着居间阶级破坏神经纶中普遍的祭司职任,所以为主所恨恶—启二6、15。
肆 “关于财物供给的交通;首先,召会没有总会,工作没有组织,所以,我们中间的财政没有统制,没有中心”:(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一篇)
一 每一个信徒都可以受主引导,奉献财物供给地方召会;第二,所有圣徒对所有的工人,都有绝对的自由供给—腓四16~17。
二 最好是弟兄姊妹平常好好留意,召会中有那些同工,他们到什么地方去,有多少负担,有多少需要;若是每个弟兄姊妹都这样关心,这乃是讨主喜悦的—太六19~21。
三 另一面,实在有为工作用的意思,就要写明为什么工作用;前面年长同工弟兄,收到这个款,就会照着所指明的分送出去—19~21节。
伍 “我们不该建立任何一种控制别人的中心。我们甚至不该有工作的中心。这样的中心似乎会有帮助,实际上却是有害的。我们不要有任何一种控制人员或财务的中心”:(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洛杉矶其他交通记录,第八章)
一 我们作为个人,不应该控制别人;我们作为地方召会,不应该控制其他召会—徒二六19,彼前五5。
二 若有一个工作是要控制各地召会的,这在主面前是会被主弃绝的;同工的工作,是要扶助各地召会,而不是控制召会—弗五21,帖前二7、11。
陆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经历,所以不愿意集权作事,也不要集权管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十章)
一 我们愿意由一个地方出来的全时间者,就由那地召会供给他们生活费;这并不是说,由那处召会发薪水—太六1~4。
二 譬如,你若知道某位全时间弟兄即将结婚,或者到新的地方开展,就可以在祷告的负担里,为他摆上财物;至于弟兄姊妹平常所奉献的,大部分是为着召会的经常用途,就让召会支配—1~4节,玛三7~12。
三 此外,也会有特殊事件的需要;需要相当的花费;盼望大家都在主的引导下有特殊的奉献—太六19~21。
四 当召会的光景正确,责任都分出去,全时间者也产生出来,圣徒们的财物能跟上,神的祝福就会来到—玛三10,路六38。
柒 我们要为着身体与主同工,需要看见在主的恢复里只有一个工作,就是身体的工作;我们今天所作的,不是我们个人的工作,乃是神经纶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五58,十六10,弗四12,西四11:
一 神永远的经纶是要得着基督的身体,所以我们需要有身体的异象,且在这支配并管制的异象下作主恢复的工作—弗三3~11,箴二九18上。
二 基督的身体是生机的,并不容许任何人为的工作;身体不是用人天然的方法或人为工作的组织而建造起来的—弗四16,西二19。
三 在主的恢复中,我们不该有一种想法,以为我们能照自己的方法,作某种特别的工作;反之,我们需要领悟在主的恢复中只有一个工作—身体的工作—弗四12、16。
四 “神的儿女什么时候看见身体的合一,什么时候就看见工作的合一;什么时候看见身体的合一,什么时候就脱离个人的工作,就看见身体的工作”(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七册,三二二页)。
捌 我们在工作上只有劳苦,不要展扬夸耀自己的工作,不要恋栈居功;我们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我们看见了身体—西一29,林前十五10:
一 在主的工作上,我们没有雄心,没有比较,没有争竞,没有嫉妒;我们也绝不看别人的错,总要看别人比自己强;不夸奖自己所作的,不嫉妒别人所作的,也不论断人的错误—腓二3~4,加五26,提后二24。
二 我们只知道劳苦,只知道天天死,天天复活,天天在灵里行动,就是照着灵而行;其他的一切,我能在这里作见证,是主负责—林前十五31,腓三10,加五16、25。
职事信息摘录:
身体是今天神儿女生活和工作的支配原则
召会、职事或工作三者都来自身体,在身体里,并为着身体
在行传十三章我们看见神在一个地方设立了一个教会;然后祂赐给该教会中的一些人恩赐,装备他们在那里作先知和教师,使教会得以建立。这些先知和教师构成了该教会的职事。当这些执事在生命和恩赐上达到灵命成熟的一定程度时,神就差遣他们中的两个人到其他地方工作。历史在这两位使徒建立的教会中重演。
工作由教会产生,教会的建立是工作的结果,而职事供应教会与工作
在这里你看见众教会、职事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吗?(一)神在一个地方设立教会。(二)祂在教会中兴起有恩赐的人为着那职事。(二)祂差遣一些有特别装备的人出去工作。(四)这些人在不同的地方建立教会。(五)神在这些教会中兴起其他有恩赐的人为着建造教会的职事。(6)其中一些又被推向其他领域工作。这样,工作直接产生教会,教会也间接产生工作。因此,教会和工作不断进步,不断循环—工作总是直接导致教会的建立,而教会总是间接导致进一步的工作。
至于神所兴起的有恩赐的人,他们既在教会中劳苦,又在工作中劳苦。当他们在自己的地方时,他们寻求造就教会。当他们在其他地方时,他们承担着工作的重担。当他们在地方教会时,他们是先知和教师。当他们被差遣到其他地方时,他们就是使徒。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这些人都是一样的,但他们的职事根据其服事范围而有所不同。先知和教师(以及牧师和传福音者),其范围是地方性的,加上使徒,其范围是地方外的,就构成了职事。由于前者服事于教会,后者服事于工作,所以职事是神设计的,以满足这两个领域的属灵需要。在这里我们再次看见教会、职事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工作是由教会产生的,教会是因工作而建立的,职事既是服事教会的,也是服职事作的。
在以弗所四章我们看见,职事的范围就是基督的身体,在地方上可以表现为教会,在地方外可以表现为工作。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徒、先知、传福音者和教师被联系在一起,尽管实际上使徒的工作范围与其他三者的工作范围有很大不同。但所有人都属于同一个职事,其服事范围是基督的身体。
三者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
“教会是祂的身体”,包括众教会、职事和工作。教会是身体在地方上的彰显,职事是功用上的身体,工作是寻求扩增的身体。三者都是一个身体的不同表现,所以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没有一个能够自行移动,甚至存在。事实上,他们的关系是如此亲密和重要,如果不与其他进行适当的调整,没有一个可能自己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职事的帮助,没有对工作的帮助,教会就不能继续下去;如果没有职事的同情和教会的支持,这项工作就不可能存在;有了教会和工作,职事才能发挥作用。
这是最重要的。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试图展示它们各自的功能和领域;现在的危险是,如果我们不了解属神事物的属灵本质,我们不但要试图区分它们,而且要把它们分成不同的单元,从而失去身体的相互关联性。无论它们之间的区别多么明显,我们都必须记住它们都在教会中。因此,他们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因为无论他们具体的职能和范围是什么,他们都在一个身体里。
职事的基本原则是身体,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身体,
教会的基本原则是身体
因此,一方面,我们区分它们以便理解它们,另一方面,我们牢记它们作为一个整体都是相关的。这并不是说少数有恩赐的人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就自己承担起用他们所拥有的恩赐来服事的责任;也不是少数人自觉自愿地组成一个工作协会;也不是一些志同道合的信徒联合起来并称自己为教会。一切都必须在身体的立场上。教会是身体生命的缩影;职事是身体在事奉中的功用;工作就是在长大中身体向外的延伸。教会、职事和工作都不能单独存在。每个人都必须从身体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在身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为身体的益处而工作。 这三者都是出于身体、在身体里、并为着身体。如果不承认这个与身体相关和肢体之间相互关联的原则,就不可能有教会、职事、工作。这一原则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因为没有它,一切都是人为的,而不是神创造的。职事的基本原则就是身体。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身体。教会的基本原则就是身体。身体是今天神儿女生活和工作的支配原则。(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十章)
三一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是要产生基督的身体,这身体的实际就是那灵,也就是那是灵的基督。这灵就是终极完成的三一神,也就是复活,在我们里面作工。有了这位是灵的基督,有了这位终极完成的三一神,并且有了这个复活,我们才实实在在是基督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一册,异象的高峰与基督身体的实际,第三章)
召会今天一切的问题,都是由于不认识基督的身体
召会今天一切的问题,都是由于不认识基督的身体。在我们中间不该有这样的无知,乃该有完全的认识。我们需要有智慧和启示的灵,我们的心眼需要被光照,使我们看见并领略基督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册,经过过程的神圣三一之分赐与超越基督之输供的结果,第六篇)
所有的难处都是由于缺少看见身体,缺少顾到身体。我们都需要回到真理上,而实行真理就是顾到身体。……认识基督的身体,乃是主正确的恢复。我们若是为着主的恢复,就需要看见这个恢复是什么。主渴望恢复所失去的基督的身体,并恢复被忽略的基督身体的一。这就是主的恢复。(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册,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第四册)
恨恶尼哥拉党的行为
启示录二章六节中主说,“然而你有这件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党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以弗所召会恨恶主所恨恶的,就是尼哥拉党的行为。就这些美德而言,她实在是个美好的、纯洁的、正当并正常的召会。
尼哥拉党必定是指一班认为自己高过一般信徒的人
主恨恶尼哥拉党的行为。你若要知道尼哥拉党的行为是什么,可参读倪弟兄的“召会的正统”一书。尼哥拉党的行为,是指在圣徒中的阶级制度,其中有人自居地位,辖管别人。这带进所谓的圣品阶级和平信徒。以弗所召会中没有尼哥拉党的道理、教训,那是以后发展的,但却有尼哥拉党的行为和活动,就是说,有某种圣品阶级和平信徒的制度。“尼哥拉”这词,原文由“征服”,在别人之上,以及“平民,俗民,非专行人”二字所组成。所以,尼哥拉意即征服平民,或居于非专行人之上。尼哥拉党必定是指一班认为自己高过一般信徒的人。无疑的,这就是以后天主教和更正教所遵循并建立的宗教阶级制度。主恨恶尼哥拉党的工作、行为,我们也当恨恶主所恨恶的。
在正当的召会生活中,不该有圣品阶级,也不该有平信徒
神在祂的经纶里,是要祂全体的子民都作祭司,直接事奉祂。在出埃及十九章六节,神命定以色列人要作祭司的国度,这是说,神要他们都作祭司。然而,他们因为拜金牛犊(出三二1~6),失去了祭司的职分;只有利未支派因着向神忠信,就蒙了拣选,顶替全体以色列民作了神的祭司(出三二25~29,申三三8~10)。因此,在神和以色列人中间,有了居间阶级,成为犹太教中牢不可破的制度。到了新约,神已经照着祂的经纶,回到祂原初的心意,使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成为祭司(启一6,五10,彼前二5、9)。但在初期召会的末了,甚至在第一世纪,尼哥拉党就介入成为居间阶级,破坏神的经纶。根据召会的历史,居间阶级形成一种为罗马天主教所采用,又为更正教所保留的制度。今天罗马天主教有神甫制度,国立召会有圣职制度,独立召会有牧师制度。这些都是居间阶级,破坏了全体信徒普遍的祭司职任,因此有了两种不同的阶级,就是圣品阶级和平信徒。但在正当的召会生活中,不该有圣品阶级,也不该有平信徒;所有的信徒都该是神的祭司。因着居间阶级破坏神经纶中普遍的祭司职任,所以为主所恨恶。(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篇)
关于财物供给的交通,我们中间的财政没有统制,没有中心
每一个信徒都可以受主引导,奉献财物供给地方召会
我们还要提到供给的问题。首先,召会没有总会,工作没有组织,所以,我们中间的财政没有统制,没有中心。若是有总会,就有经济的中心;若是工作有组织,也就有财政的统制。然而没有总会,也没有工作的组织,所以没有财政上的中心和统制。每一个信徒都可以受主引导,奉献财物供给地方召会。比如,在马尼拉召会的人,都有绝对的自由,受主的引导奉献财物,供给那地召会的需要。同时,马尼拉的弟兄姊妹,每一个人也都有绝对的自由,奉献财物供给任何一个地方召会。不必问长老,不必问工人,也不需要人过问、干涉。又比如,你有一个引导,虽然你是马尼拉的弟兄,却想要供给香港,或是台北、纽约、伦敦的召会,都有绝对的自由,没有人统制这件事。我们没有总会,没有组织,完全是自由的。所有圣徒对任何地方召会,都有绝对的自由供给。
所有圣徒对所有的工人,都有绝对的自由供给
第二,所有圣徒对所有的工人,都有绝对的自由供给。比如在菲律宾的某一区,有十多个同工,弟兄姊妹有绝对的自由供给他们。没有一个地方召会,负责他们的薪水;也没有一个工作的组织,负责供给他们。他们是直接仰望神,像地方召会直接仰望神一样。所以,众圣徒可以随从主的引导,一个一个的供给他们,不一定是限于那一个地方。有一件事是最美丽的,比如在马尼拉这里有两、三个同工,因着主的安排,全时间留在这里。有时,在怡朗开奉献箱,开出几个奉献包,是给马尼拉同工的;同样的,也有几个同工,因着主的安排在怡朗,马尼拉的弟兄姊妹也应该有奉献,是顾到他们的。这是非常美丽的一件事。我们没有一个中心,没有一个组织,来统制、管理这件事,都是圣徒直接作在主面前。
或许弟兄姊妹会问,地方召会既然供给同工,为什么还有工作的供给呢?这有两面的意义。第一,有些弟兄姊妹,在祷告中对有些同工有感觉,觉得他们有需要,便在奉献中为他们摆上,奉献包上清楚写明是给他们的。这是圣徒直接在神面前顾到工人的需要。然而,有些弟兄姊妹,对工作的事不清楚,也不知道那一个同工有需要,或者连同工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在奉献包上写着:“为工作用”。召会开出这些奉献包后,就交给年长的同工们。为什么交给他们呢?因为他们知道各处同工们的光景,由他们来替弟兄姊妹分配。这并不是有一个工作的组织,在那里收什么奉献,不过是个奉献的服事而已。这是第二面。
最好是弟兄姊妹平常好好留意,召会中有那些同工,他们到什么地方去,有多少负担,有多少需要;若是每个弟兄姊妹都这样关心,这乃是讨主喜悦的。圣徒有这样的关心,随从主的引导,一包一包的奉献上,写明那个人的名字,就不必写为工作用了,也免去前面同工的麻烦。然而有时,我们不只关心出去的工人和工作,也实在有力量要奉献一笔款,但不知道实际的用处在那里。在这种情形下,就用简便的办法,包一个奉献包写为工作用,就可以了。这个款,召会一开出来,会交给前面年长的同工弟兄。他们不是留着为自己用,乃是照工作的需要,分送出去给那些作工的人,这是一面。另一面,实在有为工作用的意思,就要写明为什么工作用。比如有两位弟兄,要为着某地方召会的工作,特别有奉献,就要在奉献包上注明,为那地方的工作。比如:你注意宿务(Cebu),顶好就注明“为宿务工作用”。若是你关心怡朗的工作,就注明“为怡朗工作用”。前面年长同工弟兄,收到这个款,就会照着所指明的分送出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一篇)
我们不该建立任何一种控制别人的中心
作为个人,不应该控制别人;
作为地方召会,不应该控制其他召会
我们不该建立任何一种控制别人的中心。我们甚至不该有工作的中心。这样的中心似乎会有帮助,实际上却是有害的。我们不要有任何一种控制人员或财务的中心。我们作为个人,不应该控制别人;我们作为地方召会,不应该控制其他召会。我们相信主的见证会蒙保守,不是借着任何一种中心,乃是借着作为灯台的众地方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洛杉矶其他交通记录,第八章)
若有一个工作是要控制各地召会的,
这在主面前是会被主弃绝的
若有一个工作是要控制各地召会的,这在主面前是会被主弃绝的。同工的工作,是要扶助各地召会,而不是控制召会;然而,若有人在召会中胡作非为,同工就必须予以改正。以使徒保罗为例,对于在召会中制造难处的人,他必须对付,他的态度是非常坚决,非常厉害的。为着召会的益处,他不能任凭人宰割召会,危害基督的身体。然而,使徒保罗一点也没有意思要控制召会,他给召会的都是扶助、带领和教导。(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八章)
同工们不该计算,到底那个地方召会能顾到自己的需要;反倒要在一切需要上,学习仰望神的供给。至于在作法上,各地召会的圣徒,都可以为着受神差遣的工人,摆上奉献。这完全是一件在主面前、在灵里属灵交通的事,一点不在组织里,不在组织的关系里。每一位蒙神所召、受神差遣出去作工的人,都应该学习有信心,仰望主的供给,而不该要求那一处召会,或那几位圣徒,顾到自己的需要。当然,主的供给是借着召会,也是借着圣徒;所以众召会的众圣徒,都要认识这点,并在供给主工人的事上有操练。
在工作上,并没有一个控制的经济中心,
每位同工都是直接仰望主
当然,从圣徒、从召会这面来说,我们该忠心顾念那些为主作工的人;这就是我们在经济上的关系。在经济上我们没有中心,所以没有一个人控制。各地召会愿意奉献给那一位同工都可以,每处的弟兄姊妹愿意奉献给那一位同工也可以。我们在工作上,并没有一个控制的经济中心,每位同工都是直接仰望主。各地召会、各地圣徒都有机会,随着圣灵的引导,顾念每位同工;这就是我们与同工的关系。至于同工之间彼此的顾到,完全是爱心和引导的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二册,脱离仪文操练灵,第十三章)
不愿意集权作事,也不要集权管理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经历,所以不愿意集权作事,也不要集权管理。我们愿意由一个地方出来的全时间者,就由那地召会供给他们生活费。这并不是说,由那处召会发薪水。譬如,你若知道某位全时间弟兄即将结婚,或者到新的地方开展,就可以在祷告的负担里,为他摆上财物。至于弟兄姊妹平常所奉献的,大部分是为着召会的经常用途,就让召会支配。此外,也会有特殊事件的需要。例如台北现在要盖大会所,需要相当的花费。盼望大家都在主的引导下有特殊的奉献。(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十章)
似乎神一直向我们“征税”,但这的确是祂的需要。然而,玛拉基书告诉我们:“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三10)。我们虽奉献出去了,所有的却仍然丰富,这全在乎神,在乎祂的主宰;因祂是祝福的源头。
当召会的光景正确,责任都分出去,全时间者也产生出来,圣徒们的财物能跟上,神的祝福就会来到。祂一定祝福,并且祝福各面各方,也祝福得久久长长。(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十章)
我们的工作必须是建造基督的身体
我们的工作必须是建造基督这样的身体(弗四12、16)。这会改变我们的思想,改变我们的观点。如果你有这样的看见,你就不能从事任何一个不属于基督身体的工作。(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过照着圣经中神圣启示高峰之生活实行的路,第六篇)
基督身体的建造不是人工的,
不是用人天然的作法,将一班人组合在一起
照以弗所四章来看,神的灵与信徒的灵联结的果效,乃是基督身体的建造。这建造不是人工的,不是用人天然的作法,将一班人组合在一起,所以也就与人的工作、努力、作法、想法、伦理、哲学,并任何宗教制度、活动,毫无关系。神永远的经纶是要得着基督的身体,在这以外的任何工作,都不在神永远经纶的中心线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三一神终极完成之灵与信徒重生之灵联结的果效,第四篇)
基督的身体,乃是生机长成的,不是人工组织的
基督的身体这种建造,乃是生机长成的,不是人工组织的。所有不在生命里,不照着联结的二灵而行的人,就不是在基督身体建造里的人。我们必须清楚看见这异象,基督的身体绝不是人用天然的办法、人工的组织建造起来的。基督身体的建造,必须借着神灵与人灵在信徒里共同的生活并行动,经历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在凡事上长到元首基督里,才能达到。基督的身体完全是生机的,没有任何人工的事物能够在其中。我们必须清楚看见这异象,好叫我们能生机的建造基督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三一神终极完成之灵与信徒重生之灵联结的果效,第五篇)
在主的恢复里只有一个工作
我们不该以为,我们在这恢复里能照着自己的方式,作特殊的工作。我们也许非常有恩赐,并有很大的才能,可以作出一些事,但我们所作出来的,也许与世人作某种事业一样。我们必须领悟,在主的恢复里只有一个工作。(长老训练第十册,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二),第七章)
脱离个人的工作,就看见身体的工作
我们如果有身体的感觉,就立刻看见身体是合一的。这样,在属灵的工作上,也就不以个人为范围。我们要有分于主的工作,就得对付这一件事─个人的工作。有的人,什么事都得他来一下就好,不是他来就不好。什么事是他作的,他就觉得有属灵的价值;不是他作的,他就觉得没有属灵的价值。他在台上讲道的时候,没有人得救,他觉得可惜;别人讲道的时候,有人得救,他觉得有些希奇。这就是把工作看作个人的。但是,神的儿女什么时候看见身体的合一,什么时候就看见工作的合一;什么时候看见身体的合一,什么时候就脱离个人的工作,就看见身体的工作。这不是说你这个人不作工了,乃是说你不把工作看作是属乎你个人的。这一个工作是你作的或者不是你作的,都不成问题,只要工作有人作就够了。(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七册,一般的信息(卷一),第三十六篇)
我们在工作上只有劳苦
没有雄心,没有夸奖,没有比较,没有指责错误
最后,我们在工作上只有劳苦,不要展扬夸耀自己的工作,不要恋栈居功。我们走了就是走了,什么都交给别人。我们之所以这样作,没有雄心,没有夸奖,没有比较,没有指责错误,是因为我们看见了身体。结果我们今天所作的,不是我们个人的工作,乃是神历代的经纶,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主能借着我们和别人的联结,而把神而人者的生命活出来。所以新诗第三节说,“不再是我单独活着,乃是神我共同生活;并与众圣神里配搭,建成三一宇宙之家,且成基督生机身体,作祂显身团体大器。”这就是基督身体的实际。
我们若看见了这个,我们就不会注意外面的作法。一切若不经过死而复活,就都是旧造的;作得不对是旧造,作得对也是旧造,都是毫无价值。在事奉神的事上,我们要看见,第一,神是轻慢不得的,第二,神在宇宙间,不光有物质方面的定律,也有属灵方面的定律;并且属灵方面的定律更是严谨的。所以我们一摸着神属灵的工作,就非受祂的定律限制不可;只要稍微差一点,我们就了了。正如在场上赛跑一样,你必须在那两条线之间跑,你一踏了白线,你就出线了;你即使悔改也不行。这是真的。我从前就曾讲给那些有异议的人听,我警告他们绝不能制造分裂,绝不能背叛。我到今天很少看见有一个背叛的人悔改。
只知道劳苦,只知道天天死,天天复活,天天在灵里行动
无论你作什么,传福音也罢,下乡也罢,去美国也罢,作训练也罢,千万不要看你作的比别人高;也不要与别人比较,觉得你作的不如别人高,你里面就灰心。这些都不能有。我们只知道劳苦,只知道天天死,天天复活,天天在灵里行动,就是照着灵而行;其他的一切,我能在这里作见证,是主负责。(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册,异象的高峰与基督身体的实际,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