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六系列 国度
诸天的国

第六篇 国度子民(一)

读经:太五13~14、16~17、19~20,六1、10、12~14、19、25,七1、8、13~14

壹 马太五章十三至十六节,是王在山上所说的第二段话,关于国度子民对世界的影响;对败坏的地,他们是盐;对黑暗的世界,他们是光—【太五13注1】:

一 盐在性质上是一种杀菌防腐的元素;对败坏的地,诸天之国的子民就是这样的元素,防止地完全败坏—【太五13注2】。

二 国度的子民失了味,意思就是他们失去了盐的功能;他们变得和属地的人一样,与不信的人毫无分别—【太五13注3】。

三 光乃是灯的照耀,光照在黑暗里的人;对于这黑暗的世界,诸天之国的子民就是这样的光,除去世界的黑暗;他们在性质上是医治的盐,在行为上是照亮的光—【太五14注1】。

四 国度子民是照亮的光,犹如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这城要终极完成于圣城新耶路撒冷—启二一10~11、23~24,【太五14注2】。

五 好行为就是国度子民的行事为人,藉此人能看见神,并被带到神面前—【太五16注1】。

贰 马太五章十七至四十八是王在山上所说的第三段话,论到诸天之国子民的律法—【太五17注1】:

一 基督借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带进复活的生命以补充律法,完满的成全律法;旧律法,就是较低的律法,带着要人遵行的要求,并人必须受惩罚的条件,已经过去;国度的子民是父的儿女,现在只需要凭着复活的生命,就是父永远的生命,成全新律法,就是更高的律法;旧律法是藉摩西赐的,新律法是基督亲自颁布的。

二 国度的子民不仅成全律法,也补充律法;因此,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废掉任何律法的诫命—【太五19注1】。

三 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这样的义,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二二11~12),使我们够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启十九7~8),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太五20注1】:

1 这里的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林前一30,罗三26);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

2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乃是他们凭人的生命,照着旧的字句律法,所行字句的义,而国度子民这超凡的义,乃是他们凭基督作生命,照着新的生命律法,所活出生命的义,在性质和水准上,都远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所行那没有生命的义。

四 国度的新律法,禁止国度子民以任何方式起誓,不可指着天,指著地,指着耶路撒冷,或指着他们的头起誓;因为天、地、耶路撒冷和他们的头,都不在他们的支配之下,乃在神的支配之下—【太五34注1】。

五 国度子民在国度的实际里,遵行国度的新律法,就能在国度实现时,得着赏赐;赏赐与救恩不同,一个人可能得救了,却得不着赏赐(见来十35注1)—【太五46注1】。

六 国度子民要完全,像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乃是指在祂的爱里完全;他们是父的儿女,有父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因此能像父一样完全;在五至七章所论国度新律法的要求,就是重生的国度子民里面新生命的彰显;这要求开启了重生子民里面的所是,藉此给他们看见,他们能达到如此高的程度,能过如此高的生活—【太五48注1】。

叁 马太六章一至十八节,是王在山上所颁布国度宪法的第四段,论到国度子民的义行—【太六1注1】:

一 对于国度子民,神不仅是他们的神,也是他们的父;他们不仅是神所创造的,也是父所重生的;他们不仅有人受造的天然生命,也有神非受造的属灵生命;因此,王在山上将国度的新律法颁布给他们,用意是要他们不凭着人堕落的生命,乃凭着父永远的神圣生命来遵行;不是要得人的荣耀,乃是要得父的赏赐—【太六1注4】。

二 人堕落以后,基督来了,将属天的管治带到地上,使地为着神的权益得着恢复,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是新王同祂的跟从者,建立诸天之国的目的;国度子民必须为这事祷告,直到这地在要来的国度时代,为着神的旨意完全得到恢复—【太六10注1】。

三 这示范的祷告,第三是顾到国度子民在神面前的失败,以及他们与别人的关系;他们应当求父免他们的债,赦免他们的失败、过犯,如同他们也免了欠他们债的人,以保持和平—【太六12注1】。

四 这示范的祷告,第四是顾到国度子民脱离那恶者和邪恶的事;他们应当求父,不叫他们陷入试诱,救他们脱离那恶者魔鬼,和出于他的邪恶—【太六13注2】。

五 “因为,”指明14~15节的话乃是解释国度子民为何必须免欠他们债的人;他们若不赦免人的过犯,他们的天父也必不赦免他们的过犯;因此,他们的祷告就会受到阻挠—【太六14注1】。

肆 马太六章十九至三十四节,是王所颁布国度宪法的第五段,关于国度子民的理财—【太六19注1】:

一 我们的生命胜于食物,身体胜于衣服;我们的生命和身体,不是因我们的忧虑,乃是因神而有的;神既然为我们创造了生命和身体,祂必定会顾念我们生命和身体的需要;国度子民不需要为此忧虑—【太六25注2】。

二 父的国是今天诸天之国的实际(就是今天召会生活的实际),也是来世诸天之国的实现;父的义乃是因遵行国度新律法而有的义(就是国度子民所活出的基督),如五20所说的;因着国度子民先寻求他们天父的国和祂的义,不仅祂的国和祂的义要赐给他们,连他们一切的需用也都要加给他们—【太六33注1】。

三 国度的王已清楚指示国度子民,他们为着国度在地上所过的,将是烦扰、苦难的日子,而非安逸、舒适的日子—【太六34注3】。

伍 马太七章一至十二节,是王在山上所颁布国度宪法的第六段,论到国度子民待人的原则—【太七1注1】:

一 在八节,王这部分的应许,适于国度子民为着遵守国度新律法而有的祷告;他们为此而求,就必得着—【太七8注1】:

1 王这部分的应许,适于六33;国度子民寻求父的国和祂的义,就必寻见—【太七8注2】。

2 王这部分的应许,适于14节;国度子民叩门,窄门就要向他们开启—【太七8注3】。

二 这是一个大的应许,确保国度子民是在他们诸天上之父的看顾和供应之下;因此,他们足能成全国度的新律法,并活在国度的实际里,使他们能进入国度的实ž现里—【太七11注3】。

陆 马太七章十三至二十九节,是王所颁布国度宪法的第七段,也是最后一段,论到国度子民生活和工作的根基—【太七13注1】:

一 那门窄,那路狭,因为国度的新律法比旧约的律法更严格,而且国度的要求比旧约的要求更高;那窄门不仅对付外面的行为,也对付里面的动机;旧人、己、肉体、人的观念、世界同其荣耀,都被摒除在外;只有合乎神旨意的,才能进去—【太七14注2】。

二 国度子民要先进这样一道窄门,然后再走一条狭路;不是先走路,再进门;进门不过是开始走路,这路乃是一生之久。

三 雨,来自神,从诸天降下;河,来自人,从地上冲来;风,来自撒但,从空中吹来;这一切都要试验国度子民的生活和工作—【太七2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