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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完整的救恩
第五系列 圣经要道—救恩
第十一篇 重生
读经:约三3、5~6,一13,结三六26,约三14~16,十二24,彼前一3,约十28~29
壹 重生的需要—约三3、5~6,彼前一3,约壹五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主耶稣说,我们必须重生;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每一种生命,都是一界—一界也就是一国—都有它的范围,都有它的界限,其中的事,只有那种生命能懂得;人是神国之外的东西,既没有神的生命,就没有神生命的性能,所以怎能懂得神国神界的事?若要能,就必须重生,就必须得着神的生命—彼前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我们需要重生,不是仅仅因我们的生命是坏的,乃是因我们的生命不是神的生命;所以就是我们的生命一点毛病都没有,我们也需要得着神的生命,也需要重生,使我们能懂得神界的事,能有分于神的国—多三5,约壹五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人若不是从……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那灵生的,就是灵”—约三5~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我们人的生命不只不能懂得神国神界的事并,且是属乎肉体的,因为是从肉体生的—6节,一13,罗七18,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人的肉体,或说肉体的人,是不能改的;外面无论能改得多少,里面的性质也不能改变丝毫;无论怎样改,仍是肉体;只有从灵生的,才是灵;要从灵生,就必须重生—约三6,耶十三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贰 重生的意义—约一13,约壹五1,约三3、5~6、8,结三六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重生”的字义,就是再生一次;重生不是从血气生,不是从肉体的意思生,也不是从人的意思生,使人得着人肉体的生命;重生乃是从神生,使人得着神属灵的生命—约一13,三4,约壹五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这里“重生”的“重”字,原文和约翰十三章三十一节的“从天上”,是相同的字,所以“重生”也可以译作“从上头生”;重生就是叫人得着这个属于天上的生命—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三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重生乃是从水和圣灵生—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主在这里所说的“从水和灵生”,乃是指着经过约翰所传之浸的水,和主所要赐的圣灵,而得着重生—可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约翰所传之浸的水,是要人悔改,承认自己败坏不堪,只配死掉,而进入它(浸水)里面被它埋没,被它结束;主所要赐的圣灵,是叫相信祂的人得着生命,复活过来—太三11,徒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四 重生就是从神的灵生,就是从神的灵得着神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灵进到人里面,将神的生命赐给人—约三6~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五 人重生所得着的生命,既是属灵的,就是无形的,是只能给人感觉,不能给人看见的;这个在我们里面莫名其妙的东西,就是我们重生所得着的生命;这种在我们身上莫名其妙的情形,就是这个生命的现象—8节,参传十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六 重生不是改我们外面的行为,乃是换我们里面的心,不是在我们外面修改我们这个旧人,乃是在我们里面给我们一个新灵—结三六26,林后三3,西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叁 重生的成就—约三14~15,十二24,彼前一3,约三5、16,十六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借着基督的救赎(已经作“成了”)—三14~15,彼前一3,约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耶稣在十字架上被举起,也照样替我们这些犯罪的人受了神的审判,使我们在死里面的人,一信祂就得着祂永远的生命,叫我们里面死了的灵活过来,而得着重生—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主耶稣钉死十字架,不只是为着赎我们的罪,也是为着释放祂的生命;祂死了,就将祂里面所藏着的神的生命,释放出来,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祂的生命,成为许多生命的子粒—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3 主的死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主的复活就叫祂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重生;所以说,神是借着主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借着圣灵的工作(正在运行)—约三5、8,十六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主耶稣的救赎所成功的,就我们而论,是客观的,是在我们身外的,还没有作到我们灵里;乃是圣灵来根据主耶稣所作的,把主耶稣所成功的,作到我们里面来—罗四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圣灵来,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3 用真道,就是用福音,重生了我们;使我们得着神借主耶稣的死而复活所释放出来的生命—雅一18,林前四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三 因着人的信(一信就得着重生)—约一12~13,约壹五1,约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1 有了主的救赎和圣灵的工作,还必须有人的相信,重生才能成就;“凡接受祂(主耶稣)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一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2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我们必须信主耶稣是神所差来的基督,作了我们的救主,我们才能得着神的生命—约壹五1,约二十3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3 “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一切叫我们得重生所必须的事,主耶稣都已经替我们作成了;祂没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们作,只叫我们信祂—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肆 重生的结果—弗二15,约壹五12,约六47,一12,彼后一4,结三六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原来我们里面的灵是死的,现在神重生了我们,叫我们里面死了的灵活过来,有了祂的生命,就是有了永生,也就是有了永远的生命—弗二15,约壹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重生一叫我们得着神的生命,就叫我们有权柄作神的儿女,得与神的性情有分—约一12,彼后一4,约壹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三 重生还叫我们得着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新心叫我们有新爱好、新趋向;新灵叫我们有新灵能、新灵交—结三六26~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四 将祂的灵放在我们里面,来加强我们里面新生命、新性情的性能,提高我们里面新心对于属神之事的心情,并在我们的新灵里给我们属灵的启示,使我们的新灵活泼有力,能透彻的明白属神的事,并刚强的遵行神的旨意—27节,罗八9、16,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五 重生也叫我们得着主耶稣住在我们里面—林后十三5,罗八10,约十四20,西一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六 重生不只叫我们得着新生命、新性情、新心、和新灵,并且根本叫我们成为一个新创造—林后五17,加六15,弗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七 因为重生叫我们成为一个新创造,有神的生命和属灵的性质,所以重生就叫我们能进入神的国,能有分于神属灵的国—约三5、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八 此外,重生还叫我们有活的盼望,可以得着天上的基业—彼前一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伍 重生的证实—罗八15~16,约壹五13,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我们得着重生,是我们现在可以知道的;我们一得着重生;圣灵就在我们里面,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有了神的生命,得着重生的人—罗八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不只在我们里面有圣灵证明我们是得着重生的,并且在我们外面还有圣经─就是神的话—证明这件事—约壹五10~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三 除了里面的圣灵,和外面的圣经,还有我们得救的人对在主里之弟兄的爱,也证明我们是得着重生了;我们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三14、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陆 重生的稳固—约十28~29,三16,六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一 我们一次得着重生,就永不灭亡;并且不只如此,还有祂大能的手在我们外面保守我们,谁也不能把我们夺去—28节,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
二 我们得重生以后,不只有主大能的手保守我们,还有父大能的手保守我们;父是比万有都大的;既有祂和主这两只手保守我们,就有谁能把我们夺去,叫我们灭亡?所以一次得重生,就永远稳固!就永不灭亡!—十29,六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