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第三系列 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长老职分

长老的地位与权柄
第一篇 对权柄的认识

读经:但二34~35、44,可四26~29,路一32~33,四43,十三29,十七21~22,十九12,太二六39,约十八11,腓二5~8,撒上二四1~6

壹 今天召会是基督在生命上的扩增,但神永远的国是基督在行政上的扩增—但二34~35、44,可四26~29:(2008年夏训,第六篇;但以理书生命读经,第三篇,第三十九段*)

一 在生命上,基督扩增成为召会;在行政上,基督扩增成为国度—约三15、29上、30上,但二34~35、44。(2008年夏训,第六篇;但以理书生命读经,第三篇,第三十九段*)

二 基督不仅是召会,基督也是神的国;召会和国度都是祂的扩增—林前十二12,路十七21,可四26~29:(2008年夏训,第六篇;但以理书生命读经,第三篇,第三十九段)

1 神的国乃是救主作生命的种子,撒到祂的信徒,就是神的选民里面,并开发为一个范围,就是神的国,使神在祂神圣的生命里,能在其中掌权—十七21。(2008年夏训,第六篇;圣经恢复本,路四43注2*)

2 神国的入门是重生,其开发是信徒在神圣生命里的长大—约三5,彼后一3~11。(2008年夏训,第六篇;圣经恢复本,可四26注1*)

3 神的国在今天是召会的生活,是忠信的信徒在其中生活的,并要开发为要来的国度,作得胜圣徒在千年国里所承受的赏赐—罗十四17,加五21,弗五5,启二十4、6。(2008年夏训,第六篇;圣经恢复本,路四43注2*)

4 至终,神的国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作神永远的国,就是神永远生命之永远福分的永远范围,在新天新地里给神所有的赎民享受,直到永远—二一1~4,二二1~5、14。(2008年夏训,第六篇;圣经恢复本,路四43注2)

贰 新约里的事奉没有个人的地位;在新约里,人绝不能站在个人的立场上事奉,人必须站在召会的立场上事奉—参申三二30,徒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一 事奉既是召会的,其中就有地位和权柄的讲究—林前十二18~21,参徒十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1 一等到你和弟兄姊妹配搭在身体里,这时就有地位和权柄的问题。(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2 以我们的身体为例,每一部分都有它的地位和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a 手在那里有它的地位,也有它的权柄;膀臂在那里有它的地位,也有它的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b 什么时候手不守它的地位,不服它的权柄,那就叫作脱节,其后果不仅叫手死亡,也叫全身痛苦。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二 整个身体的安排,都是地位和权柄;而每一个肢体的地位和权柄,乃是以生命来维持——林前十二13~18,弗四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1 所以,我们众人来在一起,不能只是安排安排,配搭配搭;若是这样,那就是组织,是不会持久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2 乃是说我们这些里面有神生命,有神的灵住在里面的人,因着爱主,因着敬畏神,就拒绝我们的肉体,拒绝我们的自己,并且拒绝我们的单独。(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3 我们能这样拒绝肉体,拒绝自己,拒绝单独,而活在生命里,随从灵事奉,结果不必组织安排,大家就是一个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4 并且你如果拒绝自己,拒绝单独,活在灵里,你立刻知道你的地位在那里,你的权柄在那里。(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三 权柄的认识在于活在身体里—西三4,罗十二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1 知道谁是你的权柄,不必外面有人告诉你;你里面有一个生命,会自然给你一个身体的感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2 神从来没有把一个单独的生命给我们,我们所有的生命乃是团体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3 没有一个肢体不是别的肢体的权柄,也没有一个肢体没有别的肢体作它的权柄;没有一个弟兄没有权柄,没有一个弟兄不服在权柄之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四 圣经给我们看见,召会的管理乃是托给召会的长老—徒二十17、28,十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1 在正常的情形中,召会的行政不是一人的意见,也不是众人的意思;召会的行政乃是圣灵的运行。(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2 今天地上的召会没有总会,任何地方都不能管理其他地方;每一个地方的召会,都是单独的在主面前。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3 神乃是把管理这个地方召会的权柄,交给那一班作长老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叁 在人群中间,没有一件事比治理神的家再高尚了;当然这样高尚的事,更没有办法脱开权柄的讲究—太二六39,约十八11,腓二5~8,撒上二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一 要认识权柄—太二六39,约十八11,太十八15~18: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1 这里所说的认识权柄,乃是指碰着权柄说的,所以是一个非常专特的用法。(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2 长老们要治理教会,自己必须碰着一个东西,叫作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3 一个在教会中真能治理教会,真能建造教会的人,神早晚都要叫他碰着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4 若是我们中间,真有教会的实际,真有主的同在,在这里就定规有一个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二 要服权柄—腓二5~8,撒上二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1 你一碰着权柄,你就没有办法不服权柄;千条理万条理都对了也没有用,只有服才有生命,只有服才能活,只有服才有祝福,只有服才有路。(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2 在长老身上,应该满了一个服的灵,然后在全教会里头,才能有一个服的灵。(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3 全教会有没有服的灵;关键就在长老们身上;只有服的人才能带进服的灵来,才能治理出一个服的教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4 所以长老们要学习作一个服权柄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三 要作权柄—撒下二8~9,四5~1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1 长老们一面是服权柄的,一面也是作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2 一个地方教会能强起来,必须有服权柄的弟兄,在那里作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3 在教会中只有神的同在,只有神的代表权柄;作长老的必须学习碰着权柄,服权柄,并且也在这里作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4 在教会中有神的同在,这个同在有代表,这个代表就是权柄;你服它,让它显在你身上,结果你就作权柄。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四 要不用权柄—撒下七18,太二六5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1 长老既是权柄,那么该怎样用权柄?请记得,你不用权柄,这就是你用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2 你我作长老,要治理教会,就得学习一面服神的权柄,一面作神代表的权柄,但又不用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3 只有你在教会中服权柄,也作权柄的时候,你才能在那里不用权柄,而运用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〇年第二册,长老治会,第五篇)

肆 长老如何治理召会—徒二十28、31,彼前二25,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一 主把管理召会的地位,管理召会的权柄,托给召会的长老,长老们就必须清楚领会主在召会中的心意;所以,长老们与主的交通必须非常透彻—出二八30,林后七1,徒六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1 他们该敬畏主,学习把自己摆在一边,把自己的眼光、看法、感觉都摆在一边;他们该学习与主交通,常常去感觉主所给他们的感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2 他们应该常到主面前求问说,“主阿,到底你现在要怎样带领你的召会?要怎样在你的召会中作事?”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3 长老们需要常常这样到主面前,摸主的感觉,懂得主的心意;这是非常实际的一件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二 另一面他们要常常关心弟兄姊妹,观察他们各种各样的情形,清楚他们里面的难处,对每一个弟兄姊妹的光景都很清楚—彼前二25,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

三 他们这样一面与主有交通,知道元首的感觉;一面活在召会中,知道弟兄姊妹的事,他们自然就晓得如何在召会中行事;这一个才是召会的行政—罗十二11,弗三9~11,彼前二25,五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篇)